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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合作原则的再思考

2010-04-12李淑康

沈阳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0年2期
关键词:准则跨文化语境

李淑康

(山东工商学院大学外语教学部,山东烟台 264005)

对合作原则的再思考

李淑康

(山东工商学院大学外语教学部,山东烟台 264005)

介绍了合作原则研究的现状,阐述了合作原则所存在的过度理想化、不能“自圆其说”、对跨文化语境不适应等问题,指出鉴于合作原则的缺陷与“不可或缺性”,有必要整合合作原则。

合作原则;违背;整合

合作原则是格赖斯[1]于1967年在为哈佛大学做题为《逻辑与会话》演讲时提出的。合作原则提出的初衷主要是将其作为潜在地影响人们言语行为的一种原则。格赖斯认为,在交际中,交际双方都持有彼此合作以实现顺畅交际的期望。人们的对话之所以能够顺畅进行,是因为交际双方都潜在地遵循着一定的原则,这个原则就是合作原则。合作原则所涉及的四条准则如下:①量准则(Quantity Maxim)。确保提供所需的信息而且所提供的信息不超出所需。②质准则(Quality Maxim)。不说自知虚假或缺乏足够证据的话。③关联准则(Relevant Maxim)。确保所说的话相关。④方式准则(Manner Maxim)。确保说话具体明了,说话要避免晦涩,避免歧义,要简练,要有条理。当然,从这些准则中可以看出,其中很多准则的表述都处于一种理想化的状态。因此,可以说,四准则是理想交际模式,但交际过程复杂化,使人们并非都严格遵守,有时故意违背,使话语产生特定语境下的语意[2]。本文对合作原则再思考,揭示合作原则的缺陷,并尝试整合合作原则,以期对人们的交际有所启示。

一、合作原则研究现状

合作原则一经提出,就不断有语言学者对此提出自己的看法。在荷恩所做的研究的基础上,莱文森[3]归纳出“荷恩等级关系”的条件。斯波伯和威尔逊[4]提出了关联理论,这是对合作原则的另一个发展。这个原则认为,话语的关联程度依赖于语境效果和处理努力,语境效果与关联成正比,处理能力与关联成反比。这个理论实际上是对合作原则中关联准则的放大与发展。莱文森的会话三原则于1987年提出,它是“新格赖斯会话含义理论”的核心,包括量原则、信息原则和方式原则。为了对合作原则予以补充,英国语言学家利奇(G.Leech)提出礼貌原则。他将礼貌原则划分成六个准则:得体准则(Tact Maxim)、慷慨准则(Generosity Maxim)、赞誉准则(Approbation Maxim)、谦虚准则(Modesty Maxim)、一致准则(Agreement Maxim)、同情准则(Sympathy Maxim)。结合前人的研究,黄衍[5]进一步讨论了合作原则。

国内也有一些学者对合作原则作了一定研究。徐盛桓[6]构建了一套用作指导语用推理的理论框架,用它来解释和推导一般含义。这一机制,包括两部分:推导过程和实施过程。索振羽[7]认为合作原则的各个准则是很重要的,在交际中理应遵守。金立[8]和熊学亮[9]分别在自己的研究中谈及了合作原则对交际的影响力。

二、合作原则存在的问题

任何理论本身都不是完美的,都需要在研究与实践中不断地发展与完善。合作原则同样的存在着很多不尽如人意之处。其中讨论较多的问题是人们在会话中既然要遵循合作原则,那为什么有时又要刻意违反此原则呢?在实际交际过程中,人们谁也不会像遵守法律条例一样严格按以上准则行事。事实上,这些准则经常被违反,即人们在遵守合作原则的前提下故意“违反”合作原则。

可见,合作原则是存在一定缺陷的。

1.过度理想化

合作原则主张,人们在交际中,说话者与受话者之间存在着一种“协约”关系,即要相互合作。这样,交际才会顺畅地进行下去。实际上,这是一种“乌托邦式”的交际指导原则。人与人之间交往时会掺杂着很多的言不由衷的“谎言”,而且贯穿于交际的整个过程。如果没有这些所谓阻碍合作原则的因素,那么人际交往将变成一种完全“敞开天窗说亮话”的状态,人与人之间没有秘密、隐私可言。这种十分理想的状态,根本不会存在于现实世界中。如,有时候,当A问B:“干什么去?”,B或许会对A说:“有点事”。实际上B已经在违反合作原则。如果A想要遵循合作原则,非要得出答案,继续追问B,那么这样的交际自然不会顺畅,而且极可能会中断。

2.无法形成一个“自圆其说”的有机系统

合作原则的四准则看上去是一环扣一环,关系紧密。实际上,当人们在推导会话含义时,经常以违反合作原则的“代价”来遵守这个原则,顾此失彼。四准则相互之间存在交叉或反复的现象,实际操作性有待考察。比如,以下对话:

A:你从哪里买的机票啊?

B:去哪儿。

A:上海。

B:哦。

A:那你从哪儿买的机票啊?

B:去哪儿。

A:什么意思?去上海啊,不是告诉你了吗。

B:哦,我说“去哪儿”是个购票网站。

在以上交际过程中,依据合作原则,B自然是违反了量准则、关联准则与方式准则,A则违反了方式准则(一味重复)。因此,合作原则在对话中就体现了一定的交叉或反复的倾向,无法构建一个有机的体系。

3.未充分考虑跨文化语境的交际因素

在跨文化语境的人际交往中,合作原则显得很“脆弱”。主要体现在,交际双方不是不想合作,而是无法真正的合作。彼此所具有的文化背景直接决定了交际双方在交际时难免出现无法“真诚对话”的情况。如,一个西方人A在评价一个中国人B说:“你的字写的真漂亮”。B可能会说:“一般一般”。此时,A可能会觉得B违反了质准则或觉得B没有肯定自己的评价而觉得自己的鉴赏眼光有问题。因此,跨文化语境对合作原则有一定的影响。当然,跨文化语境也可包含同一文化中的次文化,比如中国北方地区的文化与南方地区的文化。在南方一些地区,人们问一个人的年龄一般都会直接问:“几岁了?”,当然,这对于一个年长的北方人来说,当被南方这些地区的人问及“你几岁了”时,自然会觉得对方不够合作,进而影响了交际的正常进行。

正如上述,合作原则的确存在一定的问题。但违背合作原则却时常可以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遵守合作原则有利于会话的顺利进行和信息的有效传递。对合作原则的任一准则的违反却会产生会话含义。受话者应能从听到的话中推导出说话者有可能表达的言外之意。这种情况下,并不一定会造成交际的中止,而是往往可以产生特殊的语用意图。根据Grice的观点,人们在会话中都倾向于遵守合作原则,但为了表达含意,却又不得经常违反合作原则。如,数年前“恒源祥,羊羊羊”连续三遍地重复,开创了广告的一种新方式。但自2005年底恒源祥成为北京2008年奥运赞助商之后,这三声童音一度摇身变成了“牛牛牛”。不管是“羊羊羊”,还是“牛牛牛”,这三次重复,明显违反了言简意骇这一准则。正是运用了反复,以此来引起消费者的注意,并加深了对此广告的印象,刺激了消费者的购买欲望。

三、合作原则的整合

鉴于合作原则的缺陷与合作原则的“不可或缺性”,可以认为,有必要整合合作原则,以扩大其解释力与实用性。当然,有的学者甚至认为要用其他的语用原则来取代合作原则。但不同的看法认为,合作原则在言语交际中涵盖面大,因而无法被其他原则所替代。如果言语交际的一方彻底无视合作原则,即闭口不言,那么言语交际就无法继续。实际上,合作原则是一种指导成功言语交际的语用原则,而不是一种衡量说话者水准的普遍原则。言语交际中,话语双方要遵循合作原则,至少要有尽量合作的态度。这是合作原则整合的第一要素。“态度决定一切”可以部分地补充合作原则的“漏洞”。

另外,合作原则的推行离不开交际语境。应该尽量在不同的语境中调整合作的“度”和合作的方式,不能死板老套地看待合作原则。根据场景,交际者可以部分地遵守合作原则。应该部分地“违背”的时候就应当“违背”。比如,在跨文化语境中,交际者应“入乡随俗”,自我调整以一种在对方文化中看来“合作”的姿态与他人交际。语境是合作原则整合的第二要素。

再者,合作原则的量准则、质准则、关联准则以及方式准则不足解释交际中的众多现象,这其实是很正常的。可以采取一种辩证的态度看待合作原则。将合作原则、礼貌原则以及一些其他语用原则如间接言语行为理论进行整合,不能依赖单一原则指导我们复杂变化的交际行为。随着交际时间、交际场合与交际对象的变化而自我整合这些原则,以期真正导出有效而成功的交际。与其他原则“拼凑”是合作原则整合的第三要素。

整合后的合作原则可以在日常生活中帮助人们处理一些人际交往中出现的问题。在现实社会中,良好的人际关系是事业成功的基础。而这种良好的人际关系,则体现在与人交往的过程中。遵循合作、诚实、宽容和谅解的原则,和谐地与他人相处,形成融洽的人际关系,是每个人所需要尽力做到的。只有把握好人际交往的合作原则,才能处理好各种关系,不断构建成功的交际。

[1]Grice H P.Logic and Conversation[C]//Cole P,Morgan J. Syntax and Semantics,Vol.3:Speech Acts.New York:A-cademic Press,1975:312.

[2]石崇森.交际话语语境中推理的应用[J].教学与管理,2009(21):86-87.

[3]Levinson S.Pragmatics[M].Cambridge:CUP,1983.

[4]Sperber D,Wilson D.Relevance:Communication and Cognition[M].Oxford:Blackwell,1986,1995.

[5]Yan,Huang.Pragmatics[M].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7:170.

[6]徐盛桓.新格赖斯会话含义理解和语用推理[J].外国语,1993(1):7-14.

[7]索振羽.语用学教程[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91-92.

[8]金立.合作与会话——合作原则及其应用研究[D].杭州:浙江大学,2005.

[9]熊学亮.简明语用学教程[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8:128-139.

A Reconsideration of Cooperation Principle

LI Shu-kang

(College Foreign Language Teaching Department,Shandong Institute of Business and Technology,Yantai 264005, China)

The current research status of cooperation principle is introduced and it is clarified some existing problems in cooperation principle,such as over idealization,cannot be justified and unsuited for cross cultural context.It is necessary to integrate cooperation principle on the basis of defection and indispensability.

cooperation principle;violation;integration

G 642.0

A

1008-3863(2010)02-0009-03

2009-12-11

李淑康(1982-),女,山东曲阜人,山东工商学院讲师,硕士。

【责任编辑 黄桂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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