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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中后期荆楚文化对湖北民间宗教信仰传播的影响

2010-04-12

关键词:荆楚楚文化宗教信仰

(上海师范大学 人文与传播学院,上海 200234)

民间宗教往往利用迷信崇拜,更注重组织形式,以改变自身社会地位和变更现实社会为目的,通常带有反正统、反社会、反现实的特征,因而又被历代统治者称为“异端”、“左道”、“邪教”。民间宗教反映的是一种大众心态,它的形成有其连续性。文化是人类在一定的自然环境与社会环境中为了自己的生存与发展而主动进行的物质创制与精神创制。“荆楚文化的地域范畴大体与现今所说的长江中游地区相当。”[1]荆楚文化是荆楚地区民众所创制的具有浓郁的地方特性的地域文化。关于文化对传播民间宗教信仰的影响,目前学术界论述并不充分。秦宝琦、谭松林在《中国秘密社会·第一卷·总论》中全面论述了秘密社会包括民间宗教的历史演变情况,但关于文化对传播民间宗教信仰的影响没有充分论述。日本学者三谷孝的《秘密结社与中国革命》力图从会门的角度,以农村社会为背景来考察民间宗教,为研究民间宗教提供了新的思路,但对传播民间宗教信仰的文化因素论述不多。马西沙、韩秉方合著的《中国民间宗教史》在学术界首次成功地理清了一些教门的源流,为研究民间宗教开辟了道路,只是很少从区域文化的角度分析民间宗教信仰的传播。

在中国古代文化中,荆楚文化多被视为南方文化的代表,在中国近代文化中居于先进地位倍受世人瞩目。在荆楚文化的传承发展中她不仅保留了原有的文化底蕴,并且还以其沟通南北的地域之便不断地吸收与融会异地文化因素。作为承南接北的地域文化,荆楚文化在中华文化体系的构建中发挥了重要的历史作用,荆楚文化的独特个性为中华文化的持续发展提供了精神动力。荆楚文化的生成与变迁,受地理环境、经济条件、政治形势、移民结构的规定和影响,而每一种因素对文化影响的力度又因时因地而异。因此荆楚文化有着独特的区域特征,对湖北民间宗教信仰的传播产生深刻的影响。“因为民间宗教的创造和传播并不是被动的,它有其强大的原动力,即民众中广泛存在的信仰文化。缺少这一因素,解释民间宗教仍然存在很大的缺陷。”[2]一个区域的文化既有精华,也有糟粕,并且随着历史的发展而不断演变。荆楚文化具有多方面的特征,一方面表现为封建迷信性;另一方面表现为实干性、剽悍性、隐秘性。不同的荆楚文化特征对湖北地区民间宗教信仰传播都有着或多或少、或深或浅的影响。

一、荆楚文化传承不息的封建迷信传统为湖北民间宗教信仰的传播奠定了社会心理底蕴

荆楚文化具有浓厚的封建迷信色彩。会道门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封建迷信和练功练武相混杂的日常活动”。[3]“中国的会道门是中国封建社会后期产生的带有宗教和封建迷信色彩的民间秘密结社。”[3]“信鬼好祠”成为楚国的一般风俗。巫是祭祀活动的主持者,他们作乐歌鼓舞以愉悦诸神,屈原的《九歌》就是代王室祭“东皇太一”等神鬼所作的祭歌,他依据的是沅湘民间的巫歌,屈原在这里似乎充当着王室大巫的角色。楚人巫鬼信仰与祠祀传统在楚地影响深远,成为荆楚民俗文化最突出的外部特征。《汉书·地理志》对楚地民俗信仰特征作了这样的概括:“信巫鬼,重淫祀。”荆楚巫风的源远流长。生活在充满神异的鬼灵世界,因此他们的一举一动都需探知神意,取得神灵的许可,大至邦国政事,小至生疮长疖,都要祈求神鬼。如楚共王在选立诸君时遇到难题,于是大祭山川之神,祈祷说:“请神择于五人者,使主社稷。”①王室如此,百姓亦如此,“昔楚国南郢之邑,沅湘之间,俗信鬼而好祠,其祠必作乐鼓舞以乐诸神”②。

民间宗教信仰加上迷信外衣:巫术符咒、五行八卦、气功武术等种种文化因素,“不但为农民变为叛乱者架起了桥梁,也使叛乱者在叛乱过程中迸发出巨大的勇气和力量”[4]。荆楚文化传承不息的封建迷信传统为湖北民间宗教信仰的传播奠定了社会心理底蕴。清末一贯道创始人王觉一活动范围很大,重点地区由湖北汉阳府、荆州府。他“善卦象而妄言天命,喜扶乩以决人休咎”[5]。王觉一观测天象,“去秋天上出有怪星,主湖北有事”。③王觉一这个深深沉溺于宗教预言以及各色迷信说教的杂家,以其狂热而又执着的宗教感情,感染了许多下层群众,追随其后,至死不悟。封建迷信能够诱惑一些人沉醉于民间宗教信仰的传播,864道光十五年(1835),有素习斋教并兼通邪术之湖北人黄老叟与同党蕫时诒耸动同教贡生谢凤嗣,“导以行逆”, 蕫时诒取镜令谢凤嗣自照,“现衮冕赭相,谢为其所惑”,[5]于是散家财,结同教及“亡命乌合数千人,揭竿而起”。④湖北灯花教徒在起事失败后供称,为了给教徒打气,教内利用迷信,通过“扶乩后造谣说,仙人降鸾,已判出清朝天下不久了,要有新皇帝出来扭转乾坤了”。[3]

二、荆楚文化具有的顽强拼搏的剽悍性使民间宗教信仰传教者不畏艰难与热心奉献

楚文化表现在气质性格方面,“突出地表现出火辣辣、热烘烘,敢斗,务实,正气凛然,好胜倔强的精神质素”。精神风貌方面,“荆楚民众既多幻想,激情浪漫;又很讲究正气,朴质实干,两者荟萃,刚柔相济,相得益彰”[6]。湖北人的总体性格古来就是“躁强”、“剿悍”、“劲悍”,《湖北通志》卷21开篇称:“荆狄之也,圣人立,必后至;天子弱,必先乱”,“其人率多劲悍、决裂,盖天性然”,湖北人“不蔽人之善,不隐人之恶,则其质未始不甚良”。由此可知,湖北地区的士人从古代就有任侠的风尚。通观《湖北通志》,湖北地区的人们的群体性格比较强悍、劲直。例如:咸宁“咸宁境少沃野,人多劲悍决烈,其风斗狠僧越名分”;崇阳“旧俗尚嚣竞”,“近则秉性慕义,有先民遗风”;汉阳“民性劲直决裂,多存仁义”;黄安“民多犷悍而不驯”;宜城“其人劲悍”;枣阳“人性鳗直”,“习尚嚣竟,闲不能免”,“风气犷悍,良荞不齐,非精明严肃之吏不能治”;公安“俗好鬼神,劲悍知职,负气”。 楚蛮文化特质的原始层,就是它带有原始野性的“蛮”,还有“强烈的乡土意识和怀乡恋乡的情结”,“这种情感,在包括湖湘文化在内的楚人身上特别强烈、特别突出”[7]。

传播民间宗教信仰,常常受到统治者的打压。荆楚文化具有的玩强拼搏的剽悍性使民间宗教信仰传教者不畏艰难、热心奉献。由于被同教出卖,灯花教头目刘汉忠同治六年(1867)年六月十七日被当局逮捕于龙湾,同教数百人不畏艰险,从小江湖蜂拥抢救,被湖北当局用枪炮轰散。刘汉忠于是年八月被巴阿杨凌迟处死于湖北荆州,时年六十一岁。刘汉忠入灯花教三十余年,“历尽艰辛,其间组织起事多次,皆因组织不当而败绩,但反清之志不坠,屡扑屡起。”[5]这充分体现了受荆楚文化侵染的湖北底层群众刚劲民气与下层宗教信仰的生命力。襄阳自西天大乘教破案后,宋之清等被凌迟处死,宋显功、高成功、齐林等十九人被斩决示首。另外一百五十一名为从教徒发配黑龙江给索伦达呼尔为奴。诸要犯家属各缘坐有差。而湖北的荆州、宜昌、房县、竹山、竹溪一带,有清当局四处捕获杀戮信仰者,湖北省内一片腥风血雨,教徒们大难临头面前好无畏惧,一场以混元教、收元教徒为骨干的农民反抗暴政的起义已经迫在眉睫。乾隆六十年(1795)二月,宋之清徒弟姚之富、姚文学父子到湖北保康、房县、竹山一带聚集教徒,准备起事。刘之协与齐林之妾王聪儿及姚之富等人商议“若不造反,也站不住了”,约定于嘉庆元年(1796)三月起事。荆州首倡,各地响应,数月间湖北长阳、长乐、当阳、保康、竹山等处,反声四起。四月间,襄阳地区教徒在齐林之妾王聪儿及姚之富、樊人杰、张汉潮诸人率领下亦揭杆暴动。湖北教军不怕牺牲,英勇善战,已经“势成燎原,从而揭开了著名的川、陕、楚、豫等五省农民大起义的序幕”。[5]这场生死搏斗延续了近十年之久,清政权在耗尽元气之后取得了暂时的胜利,但是封建专制制度再也无法挽回颓势和注定灭亡的历史命运。

三、荆楚文化不喜张扬的隐秘性有利于民间宗教信仰秘密传播与产生持久影响

荆楚地区地形复杂、气候多变、山川怪异,生活其间的人们容易产生奇特的幻觉、神秘的猜测、奇异的遐想,人与自然界似乎有一种微妙的关联。在古代时期,由于认识水平与技术条件的局限,人们难以将自己与自然界区分开来,因此也就“长期保持着神人交通的原始信仰,在这种原始精神支配下,楚文化呈现出诡异神奇的文化特征”。[8]巫觋通过卜问吉凶、治病疗疾及主持特定的祭祀等一系列神秘活动,确定了他们在荆楚地方社会中的地位。无论是人生仪礼还是岁时节日,人们都离不开神道与法术。异乡客旅一进入荆楚之地就能感受拂面的巫风,历代的官宦、文士在他们的诗文集中留下了不少记述这方面内容的文字。荆楚地区民众浓厚的鬼神信仰为巫觋的产生提供了丰沃的土壤,而巫觋的活跃又使民众中的神秘传统不断得到阐释与强化。在后楚时代的荆楚故地崇巫尚鬼、祀神重卜的风习常盛不衰。“巫觋文化在荆楚文化中占有突出的地位,因而使荆楚文化带有浓厚的神秘意味。”[8]历史上还有数次北方的移民以及明清时“江西填湖广,湖广填四川”的移民。由于民族文化和移民文化的差异,主体文化在发展中对这些存在差异的少数民族文化和移民文化,不断地加以涵化和兼容。荆楚文化浓厚的神秘性随着历史的发展逐渐衍变为荆楚文化的隐秘性。在近代,关于湖北人的群体性格,范揩曾经称赞道:“楚士多自潜修,耻尚夸耀,黯然日章,期合古道,声华标榜,未之前闻。”罗福惠认为,湖北士人“性格内向、耻于自我阐扬;不善交结、交流和授受”,“民俗士风多承袭传统的隐逸性格”。[9]

古人云:“事成于密,毁于随。”湖北民间宗教信仰传播者受具有隐秘特性的荆楚文化的影响,讲究策略,注意隐蔽组织,秘密行动,有利于民间宗教信仰的秘密传播,产生持久影响。道光十九年(1839)葛依元在湖北天门县与以行医为掩护进行传教的宋慈照会见,要宋“专心诵习经卷,并广传徒众,日后自有好处,不可半途而废,招致天遣。”道光二十三年(1843)葛依元在武汉与陈纹海等人因排名次问题闹翻后,“秘密出走,化名刘仪顺”,[3]秘密单独行动。湖北方面原定于光绪九年(1883)三月二十八日子时在武昌、汉口放火为号,同时举事。前此邓玉亭等人“假冒进省参加县考的生童混入汉口、武昌”,[3]分别在一些客栈投宿;准备届时放火劫狱,再抢库局。光绪九年(1883),通过隐秘动员与组织,王觉一认为“时机已到,准备在湖北汉口、荆州一带同时起事”。[3]三月初,王觉一父子和刘至刚刚到达汉口,此时既有大批灯花教骨干前来皈依。嘉庆二十八年八月湖北江夏县、汉阳县及武昌等地访获传习大乘教之湖北黄陂人桂自榜等二十人,公然持斋念经,传徒习教,并在诸人家中搜出经卷二十余本、图像数铀及《护道榜文》一本。这说明信教者打着《护道榜文》旗号,秘密传教。有的信徒以职业为掩护,秘密传教。大乘教“信仰者大都素习剃头、裁缝等项贱艺者,而其中以理发匠居多”。[5]同治六年(1867)年二月,部分捻子窜过长江至臼口一带,邀刘汉忠入伙,刘汉忠用言却谢,潜匿小江湖地方。小江湖为极隐密处所,是刘汉忠的根据地,有武装教徒数百人。为了秘密活动,刘汉忠注意传教时“如若约同党而上岸联络,每地最多停宿一夜,甚至一夜连换数地,以致当局屡捕屡逸”。[5]

四、结语

民间宗教是传统社会的政治制度、文化观念、礼教伦理等历史条件与底层民众的生活条件、思维方式相互作用的产物。以前论者并没有充分认识到文化观念对民间宗教信仰传播的影响,至于从区域文化特征加以深刻论述的论著更不多见。章开沅提出了“社会历史文化土壤学”,“强调不仅要注意人们历史活动背后的经济动因,也要注意到经济因素以外的其他社会诸要素,以至某些自然条件对于历史发展的影响,即历史传统、社会结构、文化素质以至民族心理、地理环境等许多方面的影响。”[10]因此,要注意人们历史活动背后的区域文化因素。荆楚文化是荆楚人民在特定历史时空中创制出来的独特的地域文化,它是中原文化与南方民族文化的融汇与复合。这种南北文化的交流持续了数千年,每当中原出现变故,处于南北交接地带的首当其冲的荆楚地区就成为移民及移民文化荟萃之区,荆楚以其特有天然条件与开阔的胸襟接纳消融着四方文化。因此,荆楚文化具有迷信性、剽悍性、隐秘性,神秘浪漫,荆楚文化博大、诡异,生机勃勃。由于文化“为人类生命过程提供解释系统”[11],因此从区域文化影响的角度加以分析历史活动,可以看出荆楚文化对湖北地区民间宗教信仰传播的影响。“民间宗教既属于底层文化系统中的一环,又是整个民间信仰领域的有机组成”,[5]文化深深地影响着民间宗教信仰的传播。荆楚文化对湖北地区民间宗教信仰传播的影响表现在:“有多少愚昧,就有多少粗俗的信仰;有多少荒蛮,就有多少荒诞怪异的膜拜。”[5]

注释:

①左传·昭公十三年。

②王逸.楚辞章句·九歌序。

③《军机处录副奏折》,光绪九年五月二十五日湖广总督涂宗瀛奏折。

④清采蘅子:《虫鸣漫录》卷一。

参考文献:

[1]罗运环.论荆楚文化的基本精神及其特点[J].武汉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2003,(02):194.

[2]王庆德.中国民间宗教史研究百年回顾[J].文史哲,2001,(01):34.

[3]邵雍.中国会道门[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3,1,104, 101,129,103.

[4]刘平.文化传统与社会“叛乱”———以清代秘密社会为视角[D].北京:中国人民大学.

[5]马西沙,韩秉方.中国民间宗教史[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863,290,857,969,285,856,2,7.

[6]巫瑞书.荆湘民间文学与楚文化[M].长沙:岳麓书社,1996,324-325.

[7]罗敏中.湖湘文化论集[M].长沙: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134-138.

[8]萧放.论荆楚文化的地域特性[J].湖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1,(02):9,10.

[9]罗福惠.湖北近三百年学术文化[M].武汉:武汉出版社,1994:11.

[10]严昌洪.辛亥革命与20世纪中国社会[M].湖北人民出版社,2008:12.

[11]丹尼斯·贝尔.资本主义文化矛盾[M].北京:三联书店,198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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