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中国“生态文明”实践的价值理性追求及其意义*
2010-04-12袁祖社
蕫 辉 袁祖社
(陕西师范大学政治经济学院,陕西西安 710062)
当代中国“生态文明”实践的价值理性追求及其意义*
蕫 辉 袁祖社
(陕西师范大学政治经济学院,陕西西安 710062)
当今人类置身于其中的是一个实践的、历史的、文化的、价值的、道德的、精神的新“自然人类学”时代——以“生态文明”为主题特质的时代。全球社会正通过多方面带有前瞻性的智识设计方案和实践方略,努力创制一个与“自由经济社会”、“技术社会”等截然不同的“生态社会”,一个总体性的、秉承着当代人诸多美好期望和理想的“生态系人”正在被设计和期待。处在“现代性文化氛围”和现代化实践历程中的当代中国人,其努力之最富有创见性所在和所是,就在于思维的着力点和实践的用力点,是以先进、优越的制度理性和制度精神勇敢超越“应然性规范”的本有的局限,以对中华民族所应有的“生态人格境界”的培育和养成为归宿,不懈地致力实现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勾画的美好生活远景。从“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到“和谐社会”的提出,再到明确将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写进党的文献之中,体现了中国整个社会和民众对于构建新质的生态性(体验性)生存共同体的信念和追求。
社群共同体;马克思主义;生态文明
思考和研究马克思主义,需要一种明晰而自觉的“当代性视野”和当下性意识,这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者置身人类文明的转折点,在全球化历史背景下,真正走进并发展马克思主义的一个重要前提,这同时意味着,我们必须清楚地理解和阐明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境遇和实践境遇,从而明确其理论反思的方位和现实坐标,增强坚信马克思主义的自觉性。
按照当代知识社会学理论向我们所展示的文化图景,我们业已走进一个实践的、历史的、文化的、价值的、道德的、精神的新自然人类学时代——以“生态文明”为主题特质的新时代。全球社会正通过多方面带有前瞻性的智识设计方案和实践方略,努力创造一个与“自由经济社会”、“技术社会”等截然不同的“生态社会”,一个总体性的、承载着当代人类诸多美好期望和理想的“生态系人”正在被设计和期待。在后启蒙的意义上,我们正学习、接受生活在这一时代的人应有的实践智慧,自觉地消化、理解一种时代所需要的知识理念和历史主张。我们当代人的努力目标愈来愈明确,即对一个以平等、关爱、共在 (共生、共享)、可持续、宽容、合作、分享、代际公正、参与、治理与善治等为显在标识,并富有鲜明交互主体性特质的“体验性生存共同体”的集体性实践。
一、“生态社会”与“生态系人”的目标追求:“生态纪”时代人类进化的历史主张
人与自然以及对象世界的关系,历来是文明进化历程中的一个重大问题。自近代以来,在“人是宇宙中心”观念的支配下,在对待宇宙万物的态度上,人将主体作用于客体(对象世界)的过程中凸现的主体力量被片面抽象化、绝对化,使之成为一种先验的外在的权威力量。这种思想,最终变成一种“先在的本质”的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这种思维方式指导下的实践结果,导致了人与自然、社会以及人自身关系的高度紧张和激烈冲突。
进入二十一世纪以后,人类生存史上发生了一场具有重大历史性意义的革命性变革,其最重要的标志,就是人类对自然界“多样性生存图景”的再发现及其意蕴的深刻体悟,从而在审视自己与对象世界之间关系时,逐渐确立起“生态智慧”,出现了一系列极富革命性成果的原创性理论和实践。学者们清醒地认识到,如果说我们以往的社会是围绕着生存问题及其解决而形成的一个“问题社会”,那么,直到今天的社会就可以被看成是一个在对生存问题的应答过程中而形成的“技术社会”。这种社会是以对技术或工具的崇拜为主要特征的,因而在本质上是动物社会的一种自然延续,它所带来的最大的危害就在于从根本上消灭了地表事物的多样性。“人类可持续发展问题的提出,最终要求我们放弃‘技术社会’的发展模式,走向以尊重、保持和发展多样性为基础的‘生态社会’。这种新型社会的出现,并不仅仅是我们人类对生存问题的一种正确的应答,同时更为重要的是,它标志着我们的文化进化的一种成熟以及理性的完善。”①郑慧子:《多样性的再发现:从技术社会到生态社会》,《自然辩证法研究》2000年第7期。
“生态社会”是当代西方生态文化思潮中影响最大的“生态纪”理论的基本主张和核心思想。面对人类和地球共同体的一系列危机,西方著名生态思想家美国的托马斯·柏励提出,要使人类获得一种可持续的生存方式和发展方式,惟有实现“生态纪”的转变。我们现在的地球新生代正在走向终结,正在来临的生态纪元,是地球地质——生命过程的一个崭新的时代。这是地球继古生代、中生代、新生代之后的一个时代纪元。②托马斯·柏励:《生态纪元》,李世雁译,《自然辩证法研究》2003年第11期。
按照托马斯·柏励的说法,现在人类所面对的地球上的种种变化以及人类本身的变化,已远远超出以往任何历史的改变或文化的调整。这是完全不同于从古典时代向中世纪或从中世纪向现代的转变。这些变化所产生的深远影响,远远超出了文明的过程,甚至也超出了人类的过程,这种影响己经进入生物系统,甚至地球的地质结构本身。柏励所说的人类获得对生物系统的“影响”,是直接针对业已成为天性和习惯的人类文化学意义上的“科学——技术系统”,以及随之而来的人类道德责任信念的日益丧失所带来的可怕后果。柏励以人文学者的良知和深刻的理论洞见,力求对已构成生存“定局”的属人性与人属性 (人为性)的“科学——技术系统”,实施理论上的深刻而全面的矫枉。柏励的立足点是对人类生存、发展价值本身的合理性观照,并力图从根本上改写和重新描绘新的“人类文化地图”,努力实现对以技术社会作为发展价值取向的模式的超越,引导并帮助人类树立对包括自己在内的宇宙万物的普遍责任意识。
柏励指出:“我建议用‘生态纪’(Ecozoic Era)这一词语,其中 Ecozoic比 E cological的含义指代更确切。Ecologos是指对相互作用的事物的一种理解。Ecozoic则更多是指生物学的期间、时间,可以用来表示生命系统的整体功能。这个系统是处在相互促进、相互增强、相互提升的关系之中。”柏励清晰地勾勒出“生态纪”时代的五大特征。指出,在地球的历史中,生态纪的到来,需要我们人类做出努力以满足如下五项条件:第一个条件是,理解宇宙是一个交流的主体,而不是客体的堆积,每一存在都有自己的内在形式,都有自己的自发性,自己的声音,有能力以主体对主体的关系向宇宙中其他组成部分展示自己、宣布自己的存在。进入生态纪的第二个条件是实现地球的可持续生存,这仅是从地球的整体功能而言。像任何有机体不能以支离破碎的片段生存一样,地球也不能以支离破碎的片段持续生存。进入生态纪的第三个条件,就是要认识到地球是时间沉积的馈赠。我们不知道地球所包含的能量有多少、具有哪些可能性,存在哪些限制。可是我们必须合理地推测地球承受不可逆损害的程度,以使其维持主要功能,甚至也要推测地球发展可能性中存在的偏离程度。进入生态纪的第四个条件,就是要实现地球是原初本原,人类只是其发展演化出来的产物。要有效发挥人类的作用,唯一可以接受的方式就是首先考虑地球共同体,然后再把人类作为这个共同体中的一员来处理相关的问题。生态纪的第五个条件就是实现只有一个地球共同体的存在。没有任何事物以任何方式像人一样把自己从地球共同体中分离出去。或者人类社会和自然界作为一个完整共同体走向未来,或者共同处于灾难之中。无论在表现方式上如何区分,也只有一个地球共同体,—个经济秩序,一个健康系统,一个道德秩序,一个神圣的世界。柏励在提出了生态纪的五个条件后,接着突出强调了人的作用和新语言创生的必要性。“这里我要提出第六个条件:在这个新纪元里,我们要充分理解人的作用,并作出更有效的回应。因为新生代除了人的成就之外,自然界也辉煌地展现自己,可是生态纪如果没有人的参与,几乎就不具有任何重要的意义。……最后,还有一个语言的问题。需要一种新语言,生态纪语言。我们新生代后期的语言是完全不适用的。我们现在的语言是单元的、科学的、文字的以及缺乏想象力的语言,它记载着人的存在方式,也摧毁着人的存在方式。我们需要多元的语言,具有更丰富象征意义的语言。”①托马斯·柏励:《生态纪元》,李世雁译,《自然辩证法研究》2003年第11期。
受柏励关于人的作用思想的启发,我国有学者提出了“生态系人”(与任意奴役和主宰生态系统的“生态主人”相对)的概念。认为“生态系人”是与生态系统和谐共存的人,是具有生态文化素质的当代人类。他们具备了三个突出的生态伦理道德:“A、生态意识,包括生态系统意识、生态资源意识、生态和谐发展意识等;B、生态伦理,即珍爱与保护所有生命形态及其生存环境的伦理道德规范;C、生态责任,即肩负起保护、完善和进一部发展人类社会生态系统的责任与道义。”②叶峻:《社会生态学的基本概念和基本范畴》,《烟台大学学报》2001年第3期。很显然,“生态纪”时代与“生态社会”建设的关键,是现代“生态人格”的培育。它关涉一场文明观念的变革,只有通过从技术到制度再到精神层面的彻底变革,才能真正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只有培育起热爱、尊重生命的生态人格,这场变革才算真正完成。培育生态人格就是要培育人对生命的敬畏之心,培育以对自然界进行审美直观为特点的诗性智慧,培育具有生命整体精神的栖居意识。由此还给人类一颗懂得敬畏和热爱的心,一个有情感和有灵性的自然,在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中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并使我们的社会进入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二、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境界: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化的新起点与中华民族历史新担当
1995年在法国巴黎召开的“国际马克思大会”上,一些学者指出,马克思是第一个生态哲学家,因为马克思的哲学思想中蕴含着许多闪烁生态哲学智慧光芒的观点和主张。马克思早就在他的著作 (如《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等)中提出了“人与自然界和谐”的思想,③《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 1976版,第95页。并强调通过生产实践去达到人类社会与自然界的和谐。同时,马克思也是第一个社会生态学家,他率先把生态问题看成是社会问题,认为生态危机是社会危机的折射,主张在解决社会问题的前提下去解决生态问题,只有消除了社会的异化现象,才有可能消除自然的异化现象。马克思指出了资本主义的逻辑是追求超额利润,它追求的目的不是商品的使用价值,而是纯粹意义上的利润,这样就势必造成资本主义社会“日益腐败的自然界”。④《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 1975版,第95页。
马克思恩格斯解决资本主义社会生态危机问题的方式是积极的、革命性的。他们坚持“实践的人化自然观”的基本思想,深入研究了人与自然的对象性关系——自然与社会的互动关系,初步提出了可持续发展思想。经典作家运用实践思维方式,深刻反思“主客二元对立”思维的内在缺陷,指出“环境的改变和人的获得或自我改变的一致,只能被看做是并被合理地理解为革命的实践”。⑤《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们出版社 1995年版,第55页。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看来,实践是人与自然相分离、相对立的根本原因,同时也是人与自然辩证统一的中介。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既是人化自然和自然人化的统一,也是人的尺度和物的尺度的有机结合。⑥张丽:《马克思主义生态文明理论及其当代创新》,《云南师范大学学报》2004年第5期。建立在实践思维方式基础上的生态文明观即马克思主义的生态文明观,既不是从先验的、外在的客体出发,又不是以被抽象化、张扬至极端的主体意志甚或抽象理性为出发点,而是将具体而现实的实践活动作为人类历史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实践思维方式的确立,实现了人类文明观察视角的历史性转换。……它表明,生态文明作为生态实践的积极成果,表现为良好的生态环境的生成和发展,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⑦参见田启波:《全球化进程中的生态文明》,《社会科学》2004年第4期。而由于社会的文明是由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四大要素交互作用而向前推进的结果。因此,生态文明的具体实践,必然离不开与其他三种文明的协同作用。
从理论上讲,“生态文明”是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的内在维度,从而也是社会主义国家应该遵循的价值理念。中国建设社会主义的实践过程,就是马克思主义的生态文明观的具体化过程。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历程的每一阶段,都是一代中国人坚定秉持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深怀中华民族文明、富强、和谐的伟大理想,依靠自己的智慧,以西方国家现代化经验教训为镜鉴,批判性地反思“现代性文化”的狭隘主张,独立探索中国特色的社会现代化新模式、新路径,一步步迈向新历程的尝试。
首先必须承认,在这一历程中,我们虽然始终对“现代性文化”理念支配下资本逐利逻辑主导的西方现代化有着足够的警觉,对生态文明建设有着较为清醒的理论自觉,但是,在现代化建设的具体实践中,为了缩小“发展”的差距,我们还是做了许多违背我们本意,并对生存环境和生活家园造成极大损害的“反生态化”的事情。在现代化建设实践的早期,我们以对中国社会基本矛盾的判断——“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为依据,将“全面现代化”作为全体中国人民的奋斗目标和价值信念,整个社会都沉浸在对社会现代化远景的无限美好的憧憬之中。
为了更快地发展经济,获得较多的物质财富,我们在经济发展策略上坚持“增长第一”、“效率第一”的原则。在一个历史时期内,我们几乎盲目照搬了所谓“理性自由经济”——市场经济体制的理念,为了某一个暂时的经济发展目标,为了某一或某些利益集团的获取利润的需要,对资源进行掠夺性开发利用,而无视这种体制安排和实践带来的诸多难以解决的环境污染问题。“先污染后治理论”、“发展代价论”等观点主张大行其道,大气污染、森林锐减、水土流失、土地沙化、能源危机、温室效应等成了我们不得不严肃对待的残酷的现实问题。
正是在这一重要的历史关口,当代中国新一届领导集体审时度势,及时提出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目标。
生态文明是人类在改造自然的过程中为实现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所做的全部努力和所取得的全部成果,它表征着人与自然相互关系的进步状态。①李景源、杨通进、余涌:《论生态文明》,《光明日报》2004年 4月 23日。生态文明既包含人类保护自然环境和生态安全的意识、法律、制度、政策,也包括维护生态平衡和可持续发展的科学技术、组织机构和实际行动。如果从原始文明、农业文明、工业文明这一视角来观察人类文明形态的演变发展,那么可以说,生态文明作为一种后工业文明,是人类社会一种新的文明形态,是人类迄今最高的文明形态。生态文明强调人的自觉与自律,强调人与自然环境的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共处共融,既追求人与生态的和谐,也追求人与人的和谐,而且人与人的和谐是人与自然和谐的前提。可以说,生态文明是人类对传统文明形态特别是工业文明进行深刻反思的成果,是人类文明形态和文明发展理念、道路和模式的重大进步。
以科学发展观为理论指导建设的生态文明,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生态文明。一方面,它要求我们必须立足于中国特殊的自然生态环境、人口素质状况、经济文化发展水平和社会政治条件,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生态文明。特别是,作为发展中国家,我们仍然要把发展作为包括生态文明在内的整个文明建设的基本手段,通过进一步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我们要充分吸取发达国家在生态环境方面的经验教训,特别注重生态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最大限度地降低发展的自然生态代价。
三、回归生命本位的伦理信仰与道德价值理想:以制度理性和制度精神构建生态性 (体验性)社群共同体
生态文明理想的实现,本质上是人类对“类同一性时代”生命本位的信仰与价值理想的实践,对中国民众来说,更是一种新质的生态性 (体验性)生存共同体的创制。
一方面,现代生态文明追求与生命本位的价值信念具有内在同一性。利奥波德在其《大地伦理》中强调了共同体的概念对于伦理学的基础地位,并将共同体的边界从社会共同体扩展到生物共同体或大地共同体,以确立生态伦理学的道德判断标准,这的确是人类伦理进化过程中的一个伟大创举。在这篇非常经典的论文中,利奥波德提出了极为重要并经常为人们引证的论断,即使我们并不完全赞同他的观点,也不能绕开他所提出的问题。他的三个论断是:“迄今所发展起来的各种伦理都不会超越这样一种前提:个人是一个由各个相互影响的部分所组成的共同体的成员。”“大 (大)地伦理只是扩大了这个共同体的界限,它包括土壤、水、植物和动物,或者把它们概括起来:土 (大)地”;“当一个事物有助于保护生物共同体的和谐稳定和美丽的时候,它就是正确的,当它走向反面时,就是错误的。”②利奥波德:《沙乡年鉴》,侯文蕙译,吉林人民出版社 1997年版,第193页。
显然,利奥波德的观点就是:所有伦理学的根本前提都是由其成员组成的共同体,而历史上曾经存在过的全部伦理都是人际伦理,这个共同体也就只能是人类共同体,它的成员的最终实体是作为个体的人,在它之上,还有由不同个人组成的社会群体。因此,从人际伦理来看,它的道德对象包括个人和各种形式的人类群体。但是,作为新的大地伦理来说,这个共同体就太狭窄了。还是得回到托马斯·柏励:“生态纪只能由整体的生命共同体共同促进。如果其他时期以‘爬行动物’或‘哺乳动物’来命名的话,那么生态纪这一时期就必须以‘整体的生命共同体’来命名。由此,对于人类就有特殊的要求。尽管这个纪元不能是以人类为中心的,但以特定的条件为存在前提,这种特定的条件主要涉及人类的理解、选择和行为。”对柏励的这一见解,中外学者表现出普遍的认同。当代美国学者赫尔曼·格林认为:“‘生态学’和相关的‘共同体’概念是新世纪的基本概念,在现代,它们与‘发展’和‘自由’扮演着同样的角色。”“生态学……在新世纪里,它们给人类共同体重组、社会正义的实现、人类文化的新生以及生命所依赖的生态和地理系统再生提供了基本语境。生态学的核心内容是我们生活于正在发展的相互依赖的关系之中,除非个人所依赖的共同体是健全的,个人不可能获得健全。”①[美]赫尔曼·格林:《生态时代与共同体》,尹树广等译,《学术交流》2003年第2期。
中国大部分学者也非常肯定柏励上述思想的建设性,并提出以“生命共同体”作为生态纪时代共同体存续的新形态。因为生命共同体不仅包括了所有非人类生命组成的生物群落,而且包括了人类生命组成的所有社会的共同体,即是说,生命共同体 =人类共同体 +生物共同体,地球上所有的人类成员和非人类生命组成了整个地球生命的大家庭。不仅如此,生命共同体远比生物共同体富有伦理意蕴。说到生命,人们总容易对其产生一种尊重和敬畏的道德情感甚至宗教情感;但说到生物,人们则很难产生这种强烈的直观感受,而往往只是联想到生物的天然外貌和种类。更为重要的是,“……生命共同体强调了人类生命与非人类生命的主体性差异,是一个包含主体性差异的整体。在此基础上,生命共同体把关切有差异的个体利益取向与维护共同体整体利益的取向融为一体,就比较自然圆融,而生物共同体给人的印象是由生物普遍具有的共同本质所组成的整体,个体的异质性消失于整体中,所以对个体的关切就非常不够。”②佘正荣:《生命共同体:生态伦理学的基础范畴》,《南京林业大学学报》2006年第1期。
中国社会发展中生态理性的回归与确立的过程,是与中国社会现代化实践中对社会主义生态文明信念的坚守与不懈追求相一致的。而主导这一过程的显在文化事实,则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中国化。这一历程不仅是马克思主义的理论精髓为大众逐渐理解、消化和普遍接受,从而指导中国革命和建设实践取得一个又一个胜利的过程,同时也是中华民族的历史、社会和文明发展新形态寻求和艰难再造的过程,中国“社会公共价值”的寻索过程,民族文化之生态公共性品质涵养 (育)与公序良俗的理想生态文明社会实践图景不断生成的过程。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对于中国社会的文化和价值意义是多方面的,其中一个具有世界历史性意义的最为重要的贡献,就是这种理论以其“原实践生态理性”的智慧,从根本上制导着中国的“现代化”实践的价值理念预设,逐步实现对传统中国社会结构的重组、再造与全方位功能更新。这一艰难曲折的过程之区别于其他文明和社会实践的突出特点,在于对合理的制度理性和制度精神的信念和追求。制度理性和制度精神的实质是制度主体对一种合理的、先进的生存与生活共同体的合目的性筹划、建制。自社会主义制度确立以来,在六十多年实践历程中,民众的生存与生活共同体的存在形态,经历了由计划经济时代以纯粹的“政治生活共同体”统摄一切,到市场经济体制下狭隘的“经济生活共同体”对个体经济理性合理性的片面强调,目前正处在以坚持以人为本,努力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标志的“生态生活共同体”——全面的“社会建设”的转变过程之中。通过这种转变并借助于这种转变,我们正在朝着社会主义人民主体、民生幸福本位的新质的市场经济新秩序和制度安排迈进。这可以视之为近代以来中国社会观念史上正在发生的一场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新文化革命。以此来审视,我们会发现,无论是计划经济时代纯粹的“政治生活共同体”,还是市场经济体制下狭隘的“经济生活共同体”,生活于其中的个体都无法形成健康的“生命本位”的伦理信念和审美生态性 (体验性)意识。其理由在于,在纯粹的“政治生活共同体”中,个体被限制在封闭的政治生活中,人被完全“政治人格化”了,对于自然性存在和地球生命的生态意识尚处在暗眛之中。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狭隘的“经济生活共同体”生活中,人们的利己本性和力图占有更多财富的无穷欲望,使得人们对自然本有的敬畏意识丧失殆尽。
“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不仅是为了表明对一种具有普遍本质的社会公共性品质的造就、培育和积极的主体性认肯,而且这一努力也是与现代人类“文化转向”相一致的。从当前来看,这一转变不仅必要,而且也具备客观上的可能性。“生态伦理对于我们人类所以是可能,甚或说是必须的,从文化进化的角度看,就在于我们人类在其现实性上已进入到了自主的文化进化的过程之中,而这种自主性就深刻地表现在我们人类能够有意识地按照社会所确认的某种合理性去行动。”①参见郑慧子:《生态伦理的文化进化基础》,《自然辩证法》2002年第7期。具体说来,这种自主性,一方面使我们把在社会生活中获得的那些适合于我们的部分,作为继续共享的文化传统和社会秩序保持下来;另一方面,更为重要的是文化进化在本质上表现为它的不断变化的属性,人类需要根据新的变化调整自己的生活方式和态度 (包括我们人类对于自然的态度),从而使文化的发展被规范在一个合理的限度内。
生态文明为当代人类所展示和有可能带来的,是生态型生存的新体验,是人的存在的公共性本性的真正复归。在人的自然进化过程中,“社会性存在”作为最终的进化结果和最高形式,曾被认为是真正意义上的“人权”获得性的现实标志。但现在,这种权利的长期实施及其所带来的结果,却使人们愈来愈深刻地认识到,这样一种生存样态其实是与“社会权利”对“自然”的整体的无情的理性剥夺和颠覆联系在一起的。
如此,“生态性生存”和体验作为广义生命理性和人文理性,就是一种“合理性生活”的后现代预期。其内涵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崇尚“合作进化理性”;(2)由狭隘的人类本位中心的“公正本位”转向“关怀本位”;(3)和谐的、生命本位的伦理价值的复归。“生态性生存”和体验,向我们描绘了一幅准“审美性生存”与生活体验的美好图景。具体来说,如果说在“技术时代”、“物理学时代”人们看重的是技术、物质,那么在“生态学时代”,哈贝马斯意义上的基于“主体间性”基础上的关系、交往以及与之相关的精神在世界中的整合、升华作用将会更被人们看重。在生态学时代与生态社会里,精神在现象之上的超越,将取代精神在物欲之中的沉沦,精神的进化将成为人类追求的目标,精神这一内在的尺度将冲破物质的牢笼,同时作为人类世界的支撑点。人们突然感悟到,“人的生存原来是作为一种精神来确保自由和永生,去克服自己限定者的限定作用的”。②今道友信:《存在主义美学》,辽宁人民出版社 1987年版,第76页。在生态学时代,作为征服、攻掠自然的工具与武器的“技术意志”,作为以谋算、机巧、强权、复制、类化为取胜手段的“技术统治”,将面临艺术创造的挑战。看似柔弱的艺术,将以自己真诚、友善的心灵、博大宽宏的胸襟、温馨体贴的柔情、丰富美妙的想象、高洁洒脱的旨趣、卓而不凡的个性、丰沛昂扬的生机、永不衰落的憧憬,首先从人类生存的内宇宙中救治技术在近代社会数百年中淤积下的弊病。“……在即将到来的生态学时代,大地、天空、人类、万物、精神、艺术,将被重新收拾进一个和谐有致的运行轨道中,茫茫宇宙间这个惟一笼罩着蓝色云雾的美丽的大球才有可能成为一个充满幸福之感的天体。”③鲁枢元:《生态时代与乌托邦》,《新东方》1995年第2期。
(责任编辑:周文升 wszhou66@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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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4145[2010]07—0011—06
2010-05-16
蕫 辉,陕西师范大学政治经济学院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专业博士生,研究方向:文化与社会发展;袁祖社,哲学博士,陕西师范大学政治经济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2005年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市民社会与公共精神”资助项目 ([教技函 2006]6号)中期成果;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市场经济与现代社会的公共理性探究——当代公共哲学的理论视角”(批准号 03BZX015)中期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