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建筑工程项目中的合同管理
2010-04-12罗晓峰
罗晓峰
(三峡大学基建维修办公室,湖北宜昌 443002)
浅谈建筑工程项目中的合同管理
罗晓峰
(三峡大学基建维修办公室,湖北宜昌 443002)
合同管理是建设项目管理的核心。本文从合同文本的拟定与分析、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以及对合同进行动态管理三个角度,总结了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科学管理的技术要点,从而有助于降低市场风险,维护市场秩序,确保工程项目顺利进行。
建筑工程; 合同管理; 基建维修
一、引言
建筑工程合同属于经济合同,是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为了完成其所商定的工程建设目标以及与工程建设目标相关的具体内容,明确双方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它是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在建筑工程项目实施建设过程当中的最高行为准则,是规范双方的经济活动、协调双方工作关系、解决合同纠纷的法律依据。合同管理则是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承包单位等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制度,采取法律或行政的手段,对合同关系进行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从而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处理合同纠纷,防止、制裁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合同条款实施的一系列活动。
随着我国建筑市场的不断发育成熟,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重要性日益显现。合同管理是建设项目管理的核心,加强合同管理是进行有效项目管理的需要。任何建筑工程项目的实施都是以签订系列承发包合同为前提的,忽视了合同管理就意味着无法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费用进行有效控制,更不用谈及对人力资源、工作沟通、工程风险等进行综合管理。只有抓住合同管理这个核心,才可能统筹调控整个建筑工程项目的运行状态,实现建设目标。加强合同管理也是规范各建设主体行为的需要。也是正确处理建筑工程项目实施过程当中出现的各种争执与纠纷的法律依据。
二、目前合同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第一,在合同签订时,约定不明确、合同文字不严谨等导致合同条款不完善及责、权、利表述不明确。承包双方签订合同时,应当在格式合同或范本合同中充分补充,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细化合同条款内容,避免纠纷产生。否则一旦发生违约,却在合同中看不到违约如何处理的条款。
第二,在履约过程中重视合同变更的意识。合同变更包括合同内容变更和合同主体变更两种情形,其目的是通过对原合同的修改,保障合同更好地履行和实现。此外,应当发出的书函(会议纪要)没有发,也会造成此种争端发生。在履约过程中,及时发出必要的书函是合同动态管理的需要,也是履约的一种手段,而这一点往往遭到忽视。
第三,合同执行力度不够。合同作为维系双方当事人的纽带,任何一方均须按合同办事。但由于双方均没有按合同办事,且又不进行及时、必要的经济技术签证,造成双方均违约。工期不能按期交工,工程款不能按时拨付,致使合同管理流于形式。
第四,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权责不分明。没有规定严谨统一的合同管理制度。由于缺乏统一的依据,各部门权责不分明,意见很难统一,造成权力大家争、责任大家推的局面。这是合同管理之大忌,最终将给企业带来重大的隐患。
第五,合同管理人员素质不高。一部分合同管理人员思想品德不过硬,文化水平不高,业务不精通,没有受过正规的法律教育,缺乏系统的法律知识,无法对合同涉及的各项法律问题作出正确判断,无法对合同进行有效的管理。
三、项目中的合同管理
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范围广,牵涉了来自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承包单位等多方管理。本文认为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必须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重视建筑工程项目合同文本的拟定与分析。在合同文本的形式上,应该尽量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合同示范文本。非特殊情况,勿使用发包承包双方自行拟设的合同文本格式。这样可以有效防止所拟定的合同出现缺项、漏项及不平等条款。另外,在拟定合同文本的内容时,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对工程现状进行深入调研,用专用条款来明确风险范围。范围越明确越详尽,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意外风险就越小。拟定合同文本要把握以下要点:明确合同订立时间及优先顺序;约定价款中核定工程量清单的时间期限;专用条款中明确组成合同的文件及解释顺序;重视索赔条款的拟定。确认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是否具备相应资格;工程项目是否具备签订与实施合同的条件;招标投标过程是否符合法定程序;合同是否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时要确保构成合同的各种文件齐全、合同条款齐全、合同用词准确、对工程可能出现的不理情况有足够预见性。
第二,建立健全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制度并善加利用合同管理。环节繁多,包括合同的洽谈、草拟、评审、签订、下达、交底、学习、责任分解、履行跟踪、变更、中止、解除、终止等,建筑单位要规范本单位的合同管理,就应该首先就合同管理全过程的每一个环节建立和健全一系列可操作的合同管理制度,使其合同管理有章可循。合同签订后,合同管理人员应该对各级项目管理人员和各工作组负责人进行合同交底,对合同的主要内容做出解释和说明,形成合同交底制度。责任分解制度则是指合同管理人员将各种合同时间的责任分解落实到各工作小组,明确其工作范围和责任,通过合同任务的层层分解将任务落实到人,协调各方面积极配合共同实施合同。建立进度款审查批准制度有利于合同管理部门从合同角度对进度款进行审核。作为一名合同管理人员,应该能够熟练运用建筑单位所设立的各项合同管理制度,要将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将其作为实现合同管理工作的有力武器。第三,合同管理人员对建设工程项目合同进行动态管理,重点把握四个方面。
(1)重视现场签证。在按照合同条款支付时应该防止过早、过量签证,特别是合同变更补充协议的签认须格外谨慎,尤其要重视设计变更与施工图错误,此类签证只需签变更或修正的项目,原图纸不变的勿重复签证,已经下料和购料的,务必签写清楚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变更日期、运输情况、到场情况、成品情况、有无回收或代用等详细情况。
(2)及时做好合同跟踪。对合同文件和各种工程文件资料进行分析整理,或通过对施工现场的直接了解得到反应工程实施状况的信息。分析工程实施状况与合同、合同分析文件等的差异和差异程度。如未完成合同责任、工期拖延、成本超支、质量不合要求等。及时记录、收集和整理工程所涉及的各种文件(如图纸、计划、技术说明、规范、变更指令等),对合同变更部分进行审核与分析。
(3)及时处理停工损失(包括由非承包商责任造成的停工损失),双方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按合法程序签认停工的相关具体内容。
(4)严格执行定额规定,对于未对定额进行规定的情况,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或者参考相同类定额及有关的规定做出补偿。
第四,在合同终止之后,合同管理人员应该做好建筑工程项目合同资料的收集、保存、整理、分类、登记、编号、装订、归档备案工作,实现工程合同档案管理程序化和规范化。同时,对建筑工程合同履行情况与具体的工程实施计划进行分析比较,对合同履行情况做出客观评价,从中找出差异和干扰因素并分析其原因。通过开展建筑工程项目合同履行情况评价工作,总结合同履行与管理的经验与教训,用于指导今后的合同管理工作,实现提高建筑工程合同谈判的成交率和合同现代化管理水平的目标。
四、结语
合同管理是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建筑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已经成为我国建筑业可持续发展、实现科学管理的重要内容,工程管理的各方面工作都要围绕着这个核心来开展。建筑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不能陷入僵硬的程式化,它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在管理中要讲求方式、方法,要讲究管理的技巧。因此,要在高度重视建筑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深刻了解其重要地位的基础上,在实践中探索及归纳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技巧,寻找新方法,解决新问题,促使参建各方自觉履行合同约定的条款,从而降低建筑市场风险,切实维护建筑市场的秩序,确保建筑工程项目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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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1672-6219(2010)增刊-0089-02
2010-10-20
罗晓峰(1976-),男,湖北兴山人,三峡大学基建维修办公室,主要从事建筑工程管理与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