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语:
2010-04-12刘德龙
主持人语:
主持人语:现在开设的这个栏目,以民俗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主题。这是《山东社会科学》第一次专门开设这样的栏目。我想,这个栏目的开设,既体现了办刊者关注和重视民俗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种文化自觉;同时,也可以说是民俗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事业蓬勃发展的趋势,促成了该栏目的应运而生。为此,作为栏目主持人,有义务在开篇之始说点什么。
说起来,民俗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可能都属于民间文化、通俗文化、田野文化、江湖文化。甚至在不少人的心目中,民俗也好,民间文学也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也好,都是难登大雅之堂的东西。其实,说它们是民间文化、通俗文化、田野文化、江湖文化,那是没有任何不妥的。但如果说它们是不登大雅之堂的东西,那就大谬不然了。因为,我们所说的那些上层文化、高雅文化、庙堂文化,不论其中哪一种文化事象,使劲往前追一追它们的根,溯一下它们的源,恐怕都来自于民间文化、通俗文化、田野文化,甚至江湖文化。再退一步说,即使我们只把那些上层文化、高雅文化、庙堂文化作为真正的“文化”,而把类似我们现在的“民俗与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个栏目中的内容,以及今后将要陆续刊载的内容,只作为“民俗”的话,这也并没有抬高“文化”的身份,而贬低“民俗”的价值。因为,笔者一直坚定地认为:文化与民俗是一个文化体系内相互影响、双向互动的两个方面,而且,民俗还可以说是一切文化的源头。这里我们不妨用河流、大树、庄稼为例,来打一个比方:
一方面,民俗是文化形成的土壤和根基。如果说文化是一条大河,那么,民俗就是这条大河之源;如果说文化是一棵大树,那么,民俗就是这棵大树之根;如果说文化是大地上丰收的庄稼,那么,民俗就是这些庄稼生长的土壤。所有上层文化、高雅文化、庙堂文化,几乎都是从民俗文化起源,而且在不断吸取民俗文化精华中发展起来的。这样的事例举不胜举。
当然,另一方面,文化对民俗也有着非常重大而深刻的影响,文化是民俗塑造自我的模具。文化的大河也会派生出一条条民俗的支流,文化的大树也会生长出一根根民俗的分枝。很多民间习俗也是在上层文化、高雅文化、庙堂文化的影响熏陶下形成的。
用以上这样的思路来看待民俗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今天在《山东社会科学》上开设“民俗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栏目,其意义和价值也就不言而喻了。特别在当前从中央到地方,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都高度重视民俗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大环境中,在一些综合性、高层次的人文社会科学门类学术期刊上多刊发一些关于民俗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章,让不是专门从事民俗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的学者和其他广大读者更多地了解民俗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更应该说是一个功德无量的善举。
为此,我希望民俗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学界的学者和实际工作者共襄盛举办好这个栏目,更期盼着其他学科的学者和广大读者热心关注这个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