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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名著《尤利西斯》的多重角度叙述模式研究

2010-04-10孙树芳

湖北社会科学 2010年3期
关键词:布卢姆全知尤利西斯

孙树芳

(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河南 漯河 462002)

经典名著《尤利西斯》的多重角度叙述模式研究

孙树芳

(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河南 漯河 462002)

《尤利西斯》是一部构思巧妙、意义深远、语言深奥难理解的经典之作。它的成功之处与它多重角度叙述技巧有紧密的联系,从叙述角度和叙述语言两方面着手,对《尤利西斯》的多重角度叙述和叙述语言的多种功效进行了研究,力图找出它们在调整叙述长度、拓展小说情节、凸显小说主题和描绘人物性格等方面的特殊功效。

《尤利西斯》;多重角度叙述;功效

乔伊斯笔下的《尤利西斯》故事情节、人物描写等都不复杂,但其中心思想却比较复杂,这部小说简直是一部百科全书,夸张的艺术表现力,突出的文体特点,娴熟的写作技巧和得体的叙述方法令人目不暇接,眼花缭乱。就叙述技巧和叙述话语而言,乔伊斯在这方面的功力也是卓尔不凡。利维特认为,叙述视角是“了解现代主义小说最好的方法……它的益处就是它不像那些准科学,动辄就起名、做定义解释,与此相反,它让我们去描述,去了解叙述角度带来的繁杂而又丰富的叙述功效。”[1](p135)《尤利西斯》是一部构思巧妙、意义深远、语言深奥难理解的作品,要看这样的作品,叙事角度显得尤为重要。该小说的叙述方法令人耳目一新,叙述角度多重多变,其叙述模式可分为三种:全面叙述、第一人称内角度和第三人称内角度。这些多重而统一的叙述模式对调整叙述长度、拓展小说情节、凸显小说主题和描绘人物性格等方面都起到了明显功效。

叙述角度和言语模式是叙述学家和文体学家都很关心的问题,但其有各自的侧重点。叙述学家侧重于构造上的叙述角度;文体学家侧重叙述言语。本文拟从叙述角度和叙述言语入手,对《尤利西斯》的叙述模式及其功效作进一步探析。

一、全知角度记述———神的角度

全知角度记述是《尤利西斯》最主要的叙述模式,如在小说的前5章,第9、10章和以后的章节里大量运用此模式,它对拓展小说情节、培育小说主题和描绘主人公性格特点有很重要的作用。在第10章《游岩》里,全知角度叙述,把它的优点运用到了顶点,作者从康米神父的角度,审视那些小人物从下午4点到5点之间所发生的一切。所发生的一切活动由16个小故事构成,是都柏林生活的真实再现。再如第14章《太阳神的牛》是描写几个下流的实习的医学生在霍利斯妇产医院的无耻行为。乔伊斯以平行比较和俳谑的创作技巧,用英国不同时期和各种散文文体来体现幼儿从胚胎发育到分娩的全部过程。这些不同的文体包括早期英语文体、盎格鲁·撒克逊的常用法、18世纪的散文体和哥特式的小说文体、19世纪散文作家文体等等,全知角度记述者的能力已达到巅峰境界。《尤利西斯》是一部内容丰富、场面壮观、意义深远的巨作,要完成如此繁杂的记述任务,只能运用全知角度记述。例如:布卢姆先生吃起动物的下水来,觉得是可口无比。他喜爱杂碎汤、爱咀嚼动物的胗、作料腌后用火焙的心、撒面包渣儿炸的肝片。他特别爱品味烤的羊腰子。那微淡的臊味愉悦着他的味觉。[2](p119)布卢姆先生是这部作品的主要人物,这是他首次出现在小说中。故事发生一天早上8点,在布卢姆家。该章节的语言特征是规整、直接、翔实,众多的修饰语言,得体的论述。在这个例中,全知角度记述者的角度不是在人的外表、个性上,而是在主人公的就餐习惯上,这细微的描述却很形象地刻画出了人物的性格。因为全知角度记述者的特权,他不但了解主人公的就餐习惯,更了解众多食物的吃法,且对它们做了翔实的描写。这些东西不仅“对他的味觉有刺激”,也对读者的嗅觉、视觉和味觉有刺激感,让读者有真实感受。他吃的的食物不是奇珍野味,也和普通家庭的面包不同。读者就会疑惑:布卢姆为什么偏爱这些东西,特别是“有微臊的羊腰子”?他难道有怪癖?布卢姆到底是什么样的人?很多理论家认为布卢姆是一个阴阳人,有诸如裸露下体的癖好、窥淫癖。布卢姆奇怪的就餐习惯也和他的怪癖有关联。吃动物的下水,既能提升他的“性”趣,又能迎合他的怪癖,真是两全其美,所以他才“津津有味”地大嚼。

上一章节的叙述声音和记述眼光是何许人呢?人们认为是,和其他传统的全知角度记述相同,叙述声音和叙述眼光是二合一的,全是叙述者的,但利维特却提出不同看法:叙述角度是布卢姆本人的。[1](p161)我们觉得第一种看法较为准确。由叙述模式看,小说的前6章更多运用了全知角度记述模式,这能对两个主人公(斯蒂芬和布卢姆)作较彻底、中肯的描述,且还能剖析人物的内在世界。从上面分析的叙述语言来看,不管是人称称谓和叙述语言,还是翔实的就餐描述和略短的评论,都很符合全知角度记述者的语言特点。

二、第一人称内角度———相机的镜头

《尤利西斯》的故事发展到第12章时,乔伊斯忽然变换了叙述模式,运用了第一人称内角度的叙述手法。这是仅有的一次运用第一人称叙述的部分,所以,对这部分的叙述角度的剖析有重要意义。乔伊斯让一个没名的“我”做叙述者,叙述“我”在巴尼·基尔南酒吧里见到的一切。“我”的任务就是把相机对准酒吧中的人和物,如实摄下他们言行。乔伊斯在叙述中突然转换手法,传统作家是不敢这样做的。乔伊斯的胆大、标新立异的做法被读者认可吗?有特殊功效吗?例如:

有个被蒙上眼睛的地痞,高声唱道:如果月亮里那个男人是犹太人;有个妓女喊道:“喂先生!你的裤子裆开啦”接着他说:“门德尔松是犹太人,马克思、梅尔卡丹特。救世主都是犹太人,他爸爸是犹太人。你们的上帝。”“他没爸爸,”马丁说,“好啦。前走吧。”“谁的上帝?”“哈利”说。“呃他舅父是犹太人。”他说,“你们的上帝是犹太人。耶稣是犹太人,和我一样。”“哈利”飞奔跑到店里。“天上耶稣,”他说,“我要杀死那个犹太佬,他居然敢用那圣洁的称谓。我一定把他钉在十字架上。把食品罐给我。”“打住!打住!”乔说。[3](p340)下午5点,“我”和12个酒徒,都狂饮一番。在这些酒鬼中,一个叫“哈利”的酒鬼能吃、能饮、能吹牛皮,自己从不花钱。乘着酒兴,酒馆闲侃、说话氛围紧张、激烈。布卢姆经常没人待见,他说话经常被打断,且“哈利”等人常回绝他,布卢姆的人格尊严多次被践踏,他低弱声调淹没在激烈的闲侃之中。最终,争执的重点回到犹太人身上,作为犹太人的布卢姆和民族主义的“哈利”争执激烈,所以才出现了如上场景。“单眼大个子”是指酒馆里心怀仇恨的爱尔兰酒鬼,叙述的重点放在那个有极强的反英和反犹太情结的民族主义者“哈利”身上。该部分由对话和叙述两部分构成。语言形式运用了直接引语。词语直接、具体、生动,话语转换迅速,导语运用了“某某说”这种固定的说法,规避了叙述的主观意识,增强了叙述的客观翔实性和喜剧效果。该部分真正体现出了小说的主要中心思想——“爱尔兰和以色列的史诗”。虽然布卢姆一直是一个老好人,但在关键时候,他毫不马虎,义正词严,是一位硬汉!同时,第一段结尾的歌词有前景化的功效,展现出一个喧哗场景,侧面表现了爱尔兰酒馆文化和民族个性。再如该章的另一片段:

再见了,爱尔兰,我要到戈尔特去。于是,我径直去后院撒尿。他奶奶的(4先令赢回了八十),一边撒尿,一边自言自语:我知道他不高兴,想偷偷溜走(八十先令将近五镑哩)。机灵鬼伯克给我说,当他们在(“小黑”)家赌博时,他借故儿子有病啦(嘿,足足尿了一加仑)。那个屁股耷拉的老婆从二楼说:“她舒服一些啦”或是:“她……”(噢!)哼,这是在耍伎俩:如果他赌赢一笔钱,早就揣钱溜之大吉。(妈呀,尿了这么一大泡!)没执照营业。(噢!)他竟然说爱尔兰是我的民族。(呜!哎呀!)一定别靠近那些该死的(完了)耶路撒冷(啊!)杜鹃们。[4](p332)三杯酒下肚,叙述者“我”就感到肚子涨,憋得难受,就径直去后院撒尿。乔伊斯为了把酒馆发生的一切详细描述,竟然把“我”不雅观的撒尿行为也如实地描写出来。这一特别描述有两个作用:1、使劣势为优势。我们都知道,第一人称内角度叙述的缺点就是叙述的不真实性和局限性,然而乔伊斯却能依据剧情需要,把叙述者撒尿这一情景给读者以想象空间,给人以悬念。读者会疑惑:酒馆里是啥情况?2、提升了第一人称内角度的可靠性和详实性。乔伊斯把叙述者“我”整个裸露在灯光下,其中有我的隐私和缺点,让读者评头论足,这种坦诚的态度当然会获得读者的赞许和支持。叙述者“我”有隐私吗?哪些隐私呢?

从叙述言语分析,该部分运用了许多语言形式,如直接引语、间接引语等。其整个语言特点是:快讯式语言——简洁、琐碎,不遵守语法规则;多次运用括号(13次)、感叹词(8次)和叹号(7次)。“我”的内容包括撒尿、博彩、赌钱等,都与金钱和布卢姆相关。其大致是在“我”的眼中,布卢姆爱财如命,赌博赢钱了,经常酒钱都不给就溜了。实际不是这样,乔伊斯就是用它产生滑稽、诙谐、幽默等效果,像这样互文性的写作手法在小说中比比皆是。故事的大概是:(1)布卢姆滴酒不沾、不赌博,他来酒馆就是想见马丁·坎宁翰,商量故去的帕狄·迪格纳穆人寿保险事情,为他老婆孩子争取一些抚恤金;(2)刚好,布卢姆约的人来了,他就出去了一会儿;(3)在第6章结尾,布卢姆刚买完药在大街上碰见班塔姆·莱昂斯,后者深陷赌场。布卢姆递给他看报纸,叮嘱他看完后把报纸“扔掉”,莱昂斯虽然在聊天,脑子却在想着赌马的事,误以为布卢姆在赌“扔掉”这匹马赢。莱昂斯也想赌“扔掉”这匹马,可是他听从了利内翰的建议,改变了想法。巧的是,那天“扔掉”居然得了第一。乔伊斯煞费苦心的这个情节对凸显中心非常重要:布卢姆不是吝啬鬼,他是一个喜欢帮助别人的好人;犹太人在爱尔兰经常被误解、排斥和侮辱,他们不怨天尤人,依然坚强地活着,他们渴望被接受,希望融入到爱尔兰大家庭中。理查德·艾尔曼认为,乔伊斯偷偷地里把这部分的叙述者当做特塞提斯,后者是古希腊一个卑鄙的嚼舌者。[4](p313)“我”在撒尿时伴随着呻吟声,有读者认为“我”得了性病。[2](p625)这些争论需要更深入探讨。

人们认为,在该章中被前景化的第一人称内角度体现了作者在叙述手法上大胆的尝试,也是作者依据故事发展实际情况的必然选择,它调和了叙述距离和加强文本的主题。1.不管是创新语言技巧,还是探寻叙述技巧,乔伊斯一直有其原则:循序渐进,由简到繁,由正常到怪异,最后达到极致。乔伊斯转变了陈旧的叙述模式,读者没感到突然和不适,主要是作者在前面作了坚实的铺垫。2.第一人称叙述的优势是它能缩小叙述者与读者之间的距离,读者的真实感和亲切感增强 ,也强化了戏剧效果等。也有缺点,如剖析人物内心、真实性等有很大局限性。3.出于该部分的中心思想的需要,《尤利西斯》所表现的不仅是平凡人的日常生活,更是整个爱尔兰,甚至西方社会的政治、经济、道德修养、民族、宗教信仰等众多的矛盾和冲突。第11章中出现了爱尔兰民族矛盾等敏感话题。为保证叙述的公正客观,乔伊斯让酒馆的一个“我”担当叙述者,叙述“我”在酒馆里所看见和听见的。人们可以看出,作者对敏感政治问题,一直有清醒的认识,不做评论,他的目标很明确,让事实验证一切。

三、第三人称内角度———剖析聚焦者的内在世界

第三人称内角度,是指叙述者一直运用主人公的视角来陈述,它能看透人物的内心,展现人物的思想、情感。它与全知叙述的不同是叙述者用人物的视角来代替自己的视角,读者可通过人物的视角来看故事情节。这时的作者像乔伊斯说的那样,全部“融入故事之中、之外、之上,坦然地在旁边修饰指甲。”[5]因为内视角度有许多权利,它经常受到意识流作家的吹捧。叙述语言多运用直接引语。请看下例:……香橙花液如此的沁人心脾。四处飘逸着肥皂的香味,是纯粹的白肥皂。还可以去大拐角蒸浴,顺便按摩。肚脐眼里有太多灰垢。好想一位美丽姑娘给按摩。我还想干……是啊,我在浴缸里做。有古怪欲望的我。撒尿在浴缸里。把正经事与乐子相结合。遗憾的是没能按摩。不管怎样今天是很爽的。葬礼让人觉得郁闷。[3](p85)这些独白出现在作品的第5章中。上午11点,布卢姆游荡在大街上,从码头过风车巷和油脂厂到邮政局。在邮局,他以弗罗尔的名义拿到了玛莎给他的一封求爱信,信封上有一朵漂亮花。布卢姆刊登了一假广告,“聘用一位美丽的女秘书,协同一位男士做文秘工作”。接着,他来教堂做礼拜,然后,他给妻子摩莉买一瓶乳霜和一丝巾。买东西之后,他就去了澡堂。一路上,他极度兴奋,对性的渴望萦绕在心头。布卢姆那流动的意识让他心潮澎湃。促使他意识流动的就是一条词汇链条:眼睛→西班牙风情→腋臭→燕麦片→香水→土耳其蒸浴→按摩→美丽姑娘→想做那个→葬礼。让人感兴趣的是,在结尾两个触发语之间没有逻辑关系可言,表现出意识跳跃。原因:(1)布卢姆慢慢掌控了他的意识,不让他的意识一触即发,这给人暗示他的自控性和务实感,他是一个老实、本分的人,绝不会去“干那个”,就是有“性”趣、无胆量;(2)铺垫下文。在第7章,布卢姆参加一朋友的葬礼。该章中心是,布卢姆是一个受人歧视、干杂活的销售员,在家没有夫妻的天伦之乐,然而妻子却红杏出墙。他是一个让人觉得可笑可悲受同情的人物。

……对啦还有那整洁奇妙的街道 一座座鹅黄的小房子以及菊花园啦 玫瑰花啦 仙人掌啦 在直布罗陀出嫁前我是一朵鲜花 对啦 当时我头上插朵玫瑰 像安达卢西亚姑娘们常做的那样 我还是戴朵红色的吧 好吧 在摩尔墙跟下 他曾狂热地吻我呀 当时我想 喏 他比别人不差呀 于是我暗示他 让他再次求我 他问我 同意吗 对啦 说声同意吧 我的鲜花 于是我搂住他 对啦 且把他往下拽 让他紧搂着我他就能触摸到我那对撩人的乳房啦 对啦 他的心啊 上下跳跃 于是 我说好吧 我同意 好吧。[3](p705)这部分是小说结尾。该部分特点:(1)句间无标点,没有停顿,语义含糊不清;(2)语义破碎、不连贯,简洁、大众化的语言;(3)大量运用停顿和语气词。除运用很多“yes”(9次),译者还因为汉语的习惯增加了众多语气词,例如“吧、呀”(各 4次),“啦”(5次),连词“于是”(3次),“要么、并且”(各1次)等。这种语言表达方式正好表现了摩莉躺在沙发上精神恍惚的神志活动。此刻,摩莉的意识之流忽而让她回想起那条奇特的小路、五彩缤纷的房子和鲜花满园的小花园;忽而又让她返回了直布罗陀;忽而又让她到了摩尔墙下,那是她生活中最幸福的时光。我们可以看出,在这些看着杂乱的语言之间,有一条词汇链条:小路→房子→小花园→红花→示爱,它犹如一根细细丝线把一颗颗璀璨的明珠连结起来。文章中反复出现的“yes”是一个最有女人味、最让难以琢磨的词。它像一个连结词,把许多简单句连在一起,又犹如一个感叹词,表现了摩莉对童年、现在和未来的人生态度。从整体看,摩莉对生活是充满信心的,这预示着她与丈夫将破镜重圆。从以上部分来看,摩莉确实是一位“感情炽热、充满激情、机智诙谐”[6]的女性形象。

在以上两部分内心独白中,我们看到的是摩莉发自内心、无修饰和控制的思想活动。[7]它产生的文学效果是:作品所展现的人物的思想意识根本不受作者的干扰,是很自然的表露,真实展现了人的内心世界。意识流作品经常以一个发生中的事情为主轴,由于某种事物的引发,人的思想活动源源不断向外发散又回收,如此周而复始,构建一种复杂多重结构。这类作品中情节的安排和连接,经常表现为时空的跳跃、善变,两个情景之间几乎无时空的紧密的逻辑关联。在表面上看,摩莉的思想好像很杂乱无序,但仔细深剖析,它却有规律的。可见,心理学的“下意识”和“无意识”本质上表现出模糊、朴素、原始的特征,而在乔伊斯和其他意识流作家的作品中,展现这种杂乱的、模糊的“先语言”是有规律的,是可以了解和掌握的,所以,这两种“无意识”中还有着一些根本上的不同。就是这种不同,意识流语体才让人们了解和掌握,作家—作品—读者才有可能对话。

四、结束语

桑顿在评论《尤利西斯》的创作手法时认为“《尤利西斯》的特点是作者运用了庞杂而统一的叙述手法,由于这些手法作品才准确展示小说里各个人物的心理反映。”桑顿提到的“庞杂而统一的叙述手法”就是我们论述的《尤利西斯》的叙述模式,这些叙述模式对调整叙述长度、拓展小说情节、凸显小说主题和描绘人物性格有极其重要的作用。乔伊斯和其他意识流作家一样,在叙述手法和叙述角度上进行了尝试与革新,他们经常运用复杂、精巧、隐蔽的叙述手法创编故事,运用恰当的角度转换,来展现人物的性格、感情、精神和内心世界。本文只是从文体学和叙述学的角度对《尤利西斯》的多角度叙述和功效作浅显探析,很多地方还有待于我们进一步探讨。

[1]Levitt,M.P.James Joyce and Modernism[M].Lew iston:The Edw in Mellen Press,2000.

[2]詹姆斯·乔伊斯.《尤利西斯》上、下册[Z].萧乾,文洁若,译.南京:译林出版社,1996.

[3]Joyce,J.U lysses[Z].Harmonds worth:Penguin Books Ltd.,1982.

[4]Ellmann,R James Joyce[M].Oxford:Oxford UP,1983.

[5]Joyce,J.A portrait of the Artist a Young Man[Z].New York:Viking Press,1968.

[6]汉弗来.现代小说的意识流[M].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87.

[7]Thornton ,W.Voice and Values in Joyce’s U lysses[M].Gainesville:University Press of Florida,2000.

I106

A

1003-8477(2010)03-0141-03

孙树芳(1963—),女,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副教授。

责任编辑 邓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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