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油茶种苗质量管理的思考
2010-04-08刘建兵饶晓辉
唐 强, 刘建兵, 饶晓辉,皮 兵
(1.湖南省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湖南 长沙 410004; 2.湖南省林业科学院, 湖南 长沙 410004)
加强油茶种苗质量管理的思考
唐 强1, 刘建兵1, 饶晓辉1,皮 兵2
(1.湖南省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湖南 长沙 410004; 2.湖南省林业科学院, 湖南 长沙 410004)
简述了我国油茶质量管理现状,从油茶种苗质量监管、良种苗的比例和质量以及盲目引种等方面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加强油茶种苗质量管理的建议。
油茶; 种苗; 质量
油茶(Camelliaoleifera)属山茶科(Theaceae)山茶属(Camellia)植物,为常绿小乔木或灌木,是我国栽植面积最大、分布范围较广的木本油料树种。自2008年9月全国油茶产业发展现场会议在长沙召开以来,全国各地发展油茶产业的积极性空前高涨。在油茶产业大力推进的同时,如何加强油茶种苗质量管理,确保油茶产业又好又快发展,引起了各级林业部门的重视。发展油茶,种苗是关键。已有研究文献表明[1-2],新植油茶一般4年开始结果,7~8年进入盛果期。一旦种苗质量出了问题,再重新栽植,影响不是几年,而是十几年甚至更长时间,不仅会造成巨大的损失和浪费,而且还会严重挫伤农民的积极性,影响油茶产业顺利发展。因此,加强油茶种苗质量管理,是确保油茶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首要任务和核心环节。
1 我国油茶种苗质量管理现状
我国油茶主要分布在长江流域及其以南的14个省(市、区),其中湖南、江西、广西三省(区)占全国总面积的76.2%[3],面积约有300万hm2,油茶籽产量100万t/年左右,产茶油约26万t/年,产值约110亿元/年,为加强油茶种苗质量管理,近年来,国家林业局和各省林业部门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油茶产业健康发展。
国家林业局于2008年底向各省区发出《油茶种苗质量管理规定》的通知。2009年初,国家林业局委托4个国家级种苗质检中心对全国种苗质量进行监督抽查,并明确要求重点检查油茶种苗质量;5月成立了国家林业局油茶产业发展办公室,全面负责油茶产业健康发展的监督和指导,7—8月由国家林业局相关领导带队组成5个检查组分别对南方10个油茶省区展开1次油茶种苗质量专项检查,有力促动了各省对油茶种苗质量的管理。
与此同时,各省(区)根据当地具体情况制定了本省油茶种苗质量管理办法,成立省油茶办。各地积极举办油茶嫁接和育苗生产等技术培训班或经验交流会,为提高油茶种苗质量出谋划策。2008年,湖南省率先在全国出台了《湖南省油茶采穗圃管理办法》和《湖南省油茶苗木质量管理办法》,规定了所有育苗单位和采穗圃在申办种子等生产、经营许可证时需向湖南省林业厅出具质量承诺函,为确保油茶育苗有序开展定好了基调;2009年8月湖南省林业厅还组织湖南省种苗站、湖南省质检站、湖南省油茶办和14个市(州)种苗站等技术力量对湖南省65个定点育苗单位的油茶种苗质量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结果表明,全省65个定点育苗基地现保存苗木8700万株,其中苗高5cm以上良种苗总量达到了4000万株,为湖南省容器苗生产和造林部署提供了可靠物质基础和质量保证。
2 油茶种苗质量存在问题
2.1种苗质量监管不到位
一些地方由于种苗管理机构不健全、人财力不足,监管不到位,导致有些个体户或企业受利益的驱动,在油茶良种供应不足的情况下,生产销售伪劣穗条和种苗,哄抬价格,扰乱市场秩序。
2.2良种苗比例和质量偏低
加强生产管理是确保嫁接成活、成苗的关键。有些地方虽对苗圃技术人员进行了培训和现场指导,但在具体的生产实践中没有把握好关键的技术环节,如调控苗床温湿度、除萌除杂、浇水施肥、病虫害防治和揭膜拆棚等管理没有及时到位,导致苗木成活、成苗率较低;嫁接没有成活而形成的实生苗没有清除,接穗上萌生的花芽没有及时抹除,导致良种苗比例不高,质量偏低。
2.3盲目引种行为尚未杜绝
有些地方对油茶良种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用未经确认品种来源的种苗盲目造林,个别地方甚至还存在用非良种实生苗造林的现象;一些良种选育基础薄弱、良种资源匮乏的地方,不考虑当地气候、土壤条件,不经过区域试验,不听取专家意见,盲目从外地调入穗条和种苗开展油茶种苗生产。
3 加强油茶种苗质量管理的建议
3.1严格实行油茶种苗生产、经营市场准入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二十条、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林木良种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由生产、经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4-5]。县级林业主管部门要依据国家林业局《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审核油茶种苗生产、经营申请人的资格和条件,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加强对油茶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核发和管理,从生产、经营的源头把好关,坚决取缔无证生产、经营。
3.2着力推行监督油茶种苗“四定三清楚”
“四定”即定点采穗、定点育苗、定单生产、定向供应。根据国家林业局《油茶种苗质量管理规定》,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油茶发展规划和造林任务,对辖区内符合本规定的种苗生产单位择优确定油茶采穗圃和油茶良种嫁接苗生产点[4]。由油茶种苗生产者和使用者签订生产供应合同,按照供需双方合同约定,实行定单生产。“三清楚”即品种清楚、种源清楚、苗木销售去向清楚,就是要做到每株苗木都能追根溯源,从源途和用途两个方面摸清油茶种苗来源和去向。
3.3严格实行油茶种苗“四证一签”制度
“四证一签”是指生产、经营许可证,产地检疫证,良种穗条质量合格证,良种穗条销售凭证和油茶种苗标签。油茶种苗生产企业要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技术标准,在穗条和苗木出圃及调拨前严格进行检验检疫,做到出圃必检,杜绝不合格的穗条、种苗和假种苗流入市场。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委托质量检验机构加强质量抽查,对以次充好、以一般品种冒充优良品种欺骗用户的种苗生产、经营者,要依照《种子法》的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3.4建立健全种苗生产销售档案管理制度
油茶种苗生产经营者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林业局《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建立健全生产销售档案[4]。档案内容包括林木良种证书复印件、种苗生产情况、产地气象记录、出圃检验情况、种苗质量、包装贮藏、销售去向及其他需要归档的材料,并指定专人管理,建立档案使用与管理制度,严格种苗质量的责任追究制。
[1] 张日清,吕芳德,王义强,等.我国油茶生产现状、存在问题及发展建议[M]//中国经济林现状与对策-全国经济林学术研讨会论文选.北京:中国林业出版社,1994:203-205.
[2] 何 方.我国油茶生产的反思[J].中国油脂,1992,17(增):14-19.
[3] 国家林业局国有林场和林木种苗工作总站.林木种苗行政执法手册[M].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02.
[4] 郝燕湘.《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重点法条实用指南(林业部分)[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9:183-188.
[5] 覃正亚,王永安,苏立刚,等.湖南省油茶生态经济效益研究[J].经济林研究,2002,20(3):4-9.
(责任编辑:唐效蓉)
S 794.405
C
1003-5710(2010)04-0112-02
10. 3969/j. issn. 1003-5710. 2010. 04. 036
2010-03-01
2010-0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