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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怀化市古树资源的保护与利用

2010-04-08王国晖

湖南林业科技 2010年4期
关键词:怀化市古树名古树

邱 斌,王国晖

(1. 怀化市鹤城区林业局,湖南 怀化 418000; 2. 怀化市林业局,湖南 怀化 418000)

浅谈怀化市古树资源的保护与利用

邱 斌1,王国晖2

(1. 怀化市鹤城区林业局,湖南 怀化 418000; 2. 怀化市林业局,湖南 怀化 418000)

本文简述了怀化市古树资源的现状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就如何加强古树资源的保护和利用,提出了增加经费、加强宣传教育、法规制定、实时监管、以及后续资源培育的综合管理办法,并针对生长不良和损害明显的古树,提出了科学的复壮措施。对古树资源的研究及利用提出了建议。

古树资源;保护;利用;怀化市

古树是林木资源中的魁宝,是人类和自然留给我们的珍贵遗产。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是时代赋予我们的一项重要工作,对加速生态建设,维护生态安全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战略意义。

怀化市是我国南方重点林区,古树资源丰富,如何加强本地区古树资源的保护,并在保护的基础上更好地加以利用,为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服务,是一项迫切需要研究和解决的问题。本文根据怀化市古树资源现状及古树管理工作的实际,就此提出自己的设想和建议。

1 自然概况

怀化市位于东经108°47′—111°07′,北纬25°52′—29°02′,属云贵高原东部边缘向湘桂丘陵、盆地的过度地带,处于武陵山脉与雪峰山脉之间,沅水由南向北贯穿全境。处中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四季分明,冬无严寒,夏无酷暑,雨量充沛,且雨热同步。全市林业用地面积2025912hm2,其中有林地面积1659206hm2,占全省有林地面积的17.02%,为全省之最;活立木蓄积量为63523031m3,占全省活立木总蓄积量的17.35%,居全省之首;森林覆盖率高达64.63%,是全国九大生态良好区域之一[1]。优越的自然条件和丰富的森林资源为古树保存和生长打下了良好基础。

2 调查、研究方法

怀化市林业局组织各县技术力量于2001年对全境进行了首次古树资源普查,在此基础上又于2008年开展了第2次古树资源调查工作。主要调查对象是100年以上的古树,内容包括树种名、分布地点、健康状况、胸径、树高、冠幅、树龄等。并对各个古树个体进行登记造册、建立纸质和电子档案。然后统计科、属分布数量、地域分布、年龄分布、古树级别等情况,在此基础上分析出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性的提出对策。

3 结果分析

3.1古树资源现状

3.1.1 数量与种类 两次普查结果查明,全市古树资源十分丰富,已登记在册的古树共有24063株,分属60科、147属、252种,其中以金缕梅科、山毛榉科、樟科古树居多。古树资源中,散生古树有22283株,占古树总数的92.6%;集中分布的古树群落有17处共计1780株,占古树总数的7.4%。

3.1.2 分布范围 从城乡分布来看,古树主要集中分布在农村,经调查,农村现有登记在册古树23829株,占古树总数的99.03%;城市仅有古树234株,占古树总数的0.97%。从区域分布来看,靖州县分布最多,有古树3453株,占全市古树总数的14.35%;其余分布较多的依次为芷江县3250株,占全市古树总数的13.51%;沅陵县3249株,占全市古树总数的13.50%;通道县2514株,占全市古树总数的10.45%。

3.1.3 树龄结构 根据全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颁布的《全国古树名木普查建档技术规定》中的古树分级标准,怀化市古树树龄结构以三级古树为主,一、二级古树所占比例较小,尤其是一级古树存量有限。经调查,全市现有100年以上300年以下的三级古树20765株,占古树总数的86.29%;300年以上500年以下的二级古树2986株,占古树总数的12.41%;500年以上的一级古树312株,只占古树总数的1.30%。500年以上的一级古树以芷江县分布最多,有84株,占一级古树总数的26.92%。全市树龄最大的古树在芷江县,树种为重阳木,树龄1500年,胸径350cm,树龄和胸径均居全省重阳木古树之首;全市胸径最大的古树在洪江市,树种为樟树,其胸径为400cm;生长在溆浦县的一株53m高古枫香则为全市古树树高之最。

3.1.4 管护状况

(1) 管理粗放。怀化市古树主要分布在乡村,其中属于集体共有的风水树,一般由村组管护;属于村民个人所有的古树,则由农户自行管护。由于缺乏管护经费,加上保护意识淡薄,不论是集体管护还是个人管护,仅只起到看守的作用,少有培管和救护措施,古树生长基本上处于自生自灭状况。近年来,有关因古树死亡、倒伏要求砍伐的报告呈逐年上升之势,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古树管理粗放、生长不良的现状。2009年7月,中方县中方镇荆坪古村一棵千年重阳木因保护措施不力而齐腰折断,就是一个极为惨痛的例子。另外,因管护不到位,古树倒伏、折断而致人员伤亡及财物损失的例子也不在少数。

(2) 贩卖和盗伐、滥伐现象时有发生。受利益驱使,一些观赏价值高的古树被贩卖移植进城;另一些材质好的古树则被盗伐、滥伐,锯成木材销售,甚至出现人为制造古树死亡再砍伐的案例。其中,贩卖移植主要发生于农户自有的房前屋后风景树,盗伐、滥伐则主要发生于疏于管理的偏远地段古树。

(3) 监管不严。古树,尤其是分布于乡村的古树,点多面广,监管的难度较大,目前主要依靠业主自行管理,主管部门很少主动巡视检查,有时发现一些情况也是因别的工作而顺带了解的。近年来,随着古树资源普查和古树挂牌工作的开展,基层干部群众的保护意识有所加强,但总的来看,主管部门还是处于被动监管状态,下面有报告、有请示的才过问,而不是主动地去了解情况,去发现和解决问题。有时是事后才出面处理,往往为时已晚,损失已无法挽回。另外,城乡分割,乡村古树归林业部门管,城市古树由城管部门管,也不利于保护工作的统一开展。

4 古树资源的保护措施

古树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根据古树的资源和管护现状,必须采取行政、法律、技术以及宣传舆论方面的综合措施,才能收到良好效果[2-3]。同时,要在保护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古树资源科学研究和综合开发利用工作,充分发掘古树资源的价值和作用。

4.1加强古树资源动态监控管理

4.1.1 定期普查 古树资源是一种动态资源,经常会发生变化,其中既会有古树自然或非自然死亡,也会有因过去遗漏而新发现、新确定的古树。从怀化情况看,目前人烟较少的偏远山区,尚未记录的古树不在少数。所以依赖一、二次普查而一劳永逸是不现实的。建议至少每五年组织一次全市古树资源普查,定期对古树名木的生长环境、生长势、保护现状等情况进行动态监测。

4.1.2 建立电子档案 根据古树普查结果,给每株古树编号,详细登记每一株古树的生长地点、科属种名、树高、胸径、生长势、管护单位等重要因子,并录入电子档案,确保每株古树有档可查,做到像管人口一样管理古树。电子档案应全市、全省联网。

4.1.3 及时更新和补充资料 根据每五年普查的结果和古树日常消长变化动态,应及时注销已死亡的古树,补充新登记古树,确保古树资源数据准确无误。同时对每株古树生长发育状况的变化资料也应随时补充更新,为有的放矢地采取保护措施提供依据。

4.1.4 实行分级管理 鉴于古树资源的重要性,建议对古树实行分级保护管理,其中一级珍稀古树由省业务主管部门直接监管,二级古树由市业务主管部门监管,三级古树由县业务主管部门监管。古树所需保护费用主要由该级政府和主管部门为主承担。分级管理有利于强化省、市、县责任心,也有利于破解保护经费不足难题。当然,分级管理只是在监控和经费安排上有所侧重,日常管护工作还是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当地负责。

4.2加强宣传和法规建设

古树保护是全社会的职责。要通过广播、电视、科普、报刊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保护古树的重要意义,宣传古树名木的重要性和不可再生性,不断提高人们自觉保护古树和爱护古树的意识,依靠全社会的力量对古树名木进行监管和保护。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务院《城市园林绿化条例》及全国绿化委员会《关于加强保护古树名木的决定》,虽然对古树名木保护有一些规定,但都存在职责不明确、处罚不严等局限性,不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建议根据怀化市的实际情况,以市长令的形式颁布《怀化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规范全市古树保护工作,同时建议由省人大颁布《湖南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为切实保护好古树资源提供有力依据,使古树的保护和管理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4.3增加保护经费,加大保护力度

古树保护是一项公益事业,资金的投入要依靠社会各方面的力量。首先,各级财政要把古树名木保护管理资金列入每年的年度预算;其次,业务主管部门要设立古树保护专项资金;再就是要吸纳社会资金,设立古树保护基金,同时鼓励单位和个人认养古树或以其他方式资助古树保护事业。

要改变古树分割管理局面,确定由各级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管理古树,不论城乡古树的普查、登记、变更,都必须报同级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古树的砍伐、移植必须报告同级绿化委员会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审定,经批准后由林业森保部门统一办理有关手续。在此基础上,要采取得力措施,加大对古树资源的保护力度。

4.3.1 严禁古树非法移植进城 对擅自移植农村古树进城绿化的行为应坚决予以制止,如因伤、残、病等原因确需砍伐的古树或因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确需移植或砍伐的古树,必须按照分级管理原则经主管部门审批后,才能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采伐、移植手续和运输证明,否则按乱砍滥伐行为处理。

4.3.2 签订管护职责书 县(市、区)主管部门应根据属地管理原则,与古树管护责任人或单位签定责任书,明确管护责任、义务,使管护工作落到实处。

4.3.3 严厉打击破坏古树资源的行为 对非法贩卖、移植、砍伐及毁坏古树行为,应给予严厉打击,决不能姑息迁就,也不能随意降低处罚力度,更不能以罚代刑,这样才能确保打击的威慑力。

4.4采取科学的复壮措施

对生长不良或有损坏的古树,应尽早采取措施复壮和救治[2-7]。

4.4.1 填补空洞 对出现腐烂空心掉皮的古树名木,可采用钢筋混凝土浇灌填补空洞,为了古树外形美观,在树干外层可涂成仿真树皮形状。如果树体腐烂部分过大,已经影响到古树正常生长,可采用嫁接嫩树搭桥的办法,利用嫩树的根系来帮助古树生长。

4.4.2 清除枯枝 对古树枯枝,要及时清除。这样既可促进古树新枝萌发,而且有利于防范枯枝遭风吹雨打或其他原因折断导致人畜伤亡戓房屋等财产损毁。清除枯枝应在好枝与枯枝结合处锯断,确保锯面平整,并在锯面伤口涂保护剂防腐和促进伤口愈合。

4.4.3 立柱支撑 对因倾斜、枝干出现空洞、露根等原因有倒伏或折枝危险的古树,要及时采用立柱、立支架等措施对古树进行支撑保护。

4.4.4 覆土埋根 由于雨水常年的冲刷水土流失,致使许多古树根部长期裸露于地表,不仅影响了古树树根对养分和水分的正常吸收,还容易引发树木倒伏,针对这种现象,可采用加土覆盖深埋树根的办法进行处理。如因斜坡塌方而致树根裸露,则需先砌保坎再填土复原土层。

4.4.5 围栏护树 在旅游区域人口密度较大的地方,可修建围栏隔离行人,减轻行人对古树名木过度踩踏、破坏。

4.4.6 安装避雷针 因古树树体高大,容易遭受雷电袭击,应在古树冠顶安置避雷针,以防止和减轻雷电对古树的损伤。

4.4.7 种植地被植物 古树名木因生长年份长,其树根周围土地板结,通透性差,不利于树木生长。可在古树下栽植耐阴地被植物,改善土壤结构,增加土壤肥力和通气透水能力,促进树木生长复壮。

4.4.8 施肥培土 由于古树年老,生长势弱,根系吸收能力差,故要适当施加肥料加强管理,但不能施大肥、浓肥,应在树冠投影边沿挖50cm左右的水平沟,将肥料与表土拌匀施入沟内。同时在树冠投影范围的缓坡地挖水平沟,筑成截留雨水的土坝,以满足古树名木对水分的需要。

4.4.9 防治病虫害 古树大都年老体衰,对病虫害抗性较弱,因此要注意防止病虫危害,做到及时发现、及时防治,治早治巧,不能等到成灾再采取措施,那样不仅增加防治难度,而且易致树势衰弱甚至死亡。

4.5培养后继古树资源

现存古树作为一种不可再生资源,数量是有限的,随着自然和人为因素的影响,古树资源数量会不断减少,因此我们在保护现有古树的同时,要加强对后继古树资源的管理和培育,使古树资源能得到不间断的有效补充。凡城区30年以上、农村50年以上的珍贵、稀有树种或树形奇特、有科学价值和纪念价值的大树,主管部门应列为古树后备资源,有意识地进行定向培育[5]。

4.6加强古树资源研究及利用

古树名木记载了当地历史的变迁,见证了社会的发展,被誉为绿色的活文物、活化石,具有重要的科研、教育及旅游价值[6]。我们不仅要保护好古树名木资源,还要充分利用和开发好古树资源。

4.6.1 加强多学科综合研究 一颗古树是一部自然史,还是活的基因载体,一个地方环境的改变在古树上都有着不同的刻记,能为我们研究当地气候、水文、自然灾害和经济、文化提供最科学的、最原始的依据,也是研究树木形态及生物学特性,以及进行基因工程开发的宝贵资源。因此,古树资源在科研方面具有独特的不可替代的研究价值。

4.6.2 加强生态环境和生态文化功能研究 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是经济、社会繁荣发展的基础,古树作为珍稀、濒危植物,在维护生物多样性、生态平衡和环境保护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保护好古树资源就是保护良好、优美的生态环境。

古树是当地社会进程的见证者,许多古树,尤其是历史悠久的古树,往往都有美丽神奇的传说,而这些传说就是生态文化和生态文明的传承,古树消失了,载体消失了,传说就成了无源之水,失去生命。因此,保护古树与生态文化建设有着密切关系。

4.6.3 加强旅游开发价值的提升 旅游开发要以森林景观、生态环境为基础,古树是森林资源的一个重要构成部分,不仅可以提供优美的自然景观,还可以打造深厚具历史沉淀的人文景观。珍稀古树是独特的景观资源,是一个地方的亮点和名片,具有很高的生态旅游文化价值,可显著提高旅游品味[7]。

5 讨论

5.1古树资源是人类共有的宝贵财富

社会各界应高度重视古树保护工作,增强保护古树名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5.2怀化古树资源丰富

应从宣传教育、增加经费、制定法规、加强监管、科学培育等方面着手,采取综合措施,切实加大保护力度,改变疏于管理局面,以确保古树资源稳定和古树健康生长。

5.3古树资源具有重要价值

不仅要保护好古树资源,而且要充分挖掘古树资源开发利用潜力,使其在科学研究、生态建设和文明建设以及自然景观培育等方面发挥应有作用。

[1] 国家环保总局. 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R].2000.

[2] 周振义,袁国军,于磊,等. 曲阜市古树名木现状与保护对策[J]. 河南林业科技,2002,22(4):49-50,52.

[3] 吴苑玲,康杰. 深圳特区古树名木保护的探讨[J]. 热带林业,2005,33(3):38-40,44.

[4] 杨俊杰,刘菲,于福红,等. 沧州市古树名木衰败原因、复壮措施及建议[J].河北林业,2009(5):34-35.

[5] 上海市绿化管理局. 古树名木及古树后续资源养护技术规程[R].2007.

[6] 何小弟,朱惜晨,何静,等. 扬州古树名木资源的评价与保护[J]. 林业科技开发,2007,21(2):108-111.

[7] 李凤莲,张琳. 武当山区古树名木保护与利用对策[J]. 湖北林业科技,2008(5):63-65.

(责任编辑:谭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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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5710(2010)04-0073-03

10. 3969/j. issn. 1003-5710. 2010. 04. 023

2010-08-01

2010-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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