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土地流转 发展农业规模经营
2010-04-08郴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423000陈海平
郴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423000) 陈海平
郴州毗邻粤港澳,人均耕地只有494平方米,常年有80余万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近年来,我市鼓励农民依法流转土地,发展多种形式的规模经营,目前全市流入土地3.3公顷以上的农业生产经营大户有5000余户,已注册的以种植业为主的农业企业有188家,共吸纳农村劳动力11.3万人就业,流转耕地面积4.1万公顷。
推进土地流转,发展农业规模经营,优化了我市农业产业结构,促进了农业增长方式转变。一是加速了优势产业的形成。一大批有资金、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能人参与进来,使我市优质稻、畜禽、烤烟、蔬菜等十大产业形成鲜明的产业带。二是提高了农业科技的应用水平。农业规模经营为农业部门集成推广农业先进适用新技术、新品种提供了极大的便利。农业规模经营主体注重推广应用先进农业科技增效益,同时也非常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大力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三是推动了设施农业的快速发展。通过采用现代化农业工程和机械技术,改变自然环境,为动、植物生产提供相对可控制甚至最适宜的温度、湿度、光照、水肥和气候等环境条件,在一定程度上摆脱了自然环境的制约,现已成为我市农业持续增长的“生长点”。四是提升了农业的比较效益和竞争优势。通过运用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科学的管理方法,可有效提高土地利用率、劳动生产率和产品竞争力,从而提高农业的比较效益,巩固农产品合理结构,保障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供给。
总结起来,我市在推进土地流转,发展农业规模经营方面主要采取了4个方面的措施:
1.制定政策,推动土地流转机制优化创新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我市先后制定了《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森林资源有序流转的意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实施细则》。这些文件规范了我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程序、合同样本、纠纷调处机制。同时,建立了农村土地流转信息库,及时发布土地流转信息;大部分县(市、区)成立了县、乡两级土地流转服务站,对闲置土地进行登记、托管、转包等。
2.加大投入,发展壮大规模经营主体 制定并建立鼓励农村土地流转、规模化经营的扶持政策和长效机制,强力扶持规模经营主体发展。全市每年安排粮食规模种植奖励资金600余万元,对贡献大的种粮大户、生产能手等予以奖励扶持。市财政设立农业产业化发展专项基金500万元,对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化合作组织实行以奖代投;适度整合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理、农田水利建设等支农项目,向土地规模经营基地倾斜;鼓励农业发展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开拓农业信贷品种、保障规模经营主体的资金需求;不断扩大农业保险的覆盖面和覆盖品种,降低农业投资的风险,充分调动广大业主投身土地规模经营的积极性。
3.加强领导,强化农业规模经营指导服务 市、县都成立了由政府领导任组长的农村土地流转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土地流转规范化工作督查,确保土地依法有序流转。聘请国家级农业专家分别制定了粮食、水果、茶叶等专项发展规划,减少规模经营主体盲目跟风现象,降低农业生产经营的市场风险;同时不断健全市、县两级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全方位为农业规模经营主体搞好服务。
4.统筹兼顾,着力解决农民后顾之忧 坚决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全面完成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后,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保障转让土地农民的劳动权、获益权和社会救济权,大力开展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农民创业培训,提高农民转移就业和创业的能力,保障进城务工农民的合法权益,改善农民工的就业环境,使其能够流得出、稳得住、能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