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等七部门发布2010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意见
2010-04-08
湖南农业 2010年10期
前不久,农业部、国务院纠风办、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法制办、教育部、新闻出版总署联合发出《关于做好2010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
1.深入开展重点领域农村乱收费问题的治理如治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乱收费、修建通村通乡公路向农民或村集体摊派集资、农民建房乱收费和农村公费订阅报刊摊派。
2.继续实施重点地区农民负担问题的综合治理综合治理农民涉及面广量大、减负惠农政策不落实且久拖不决、忽视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且有可能引发或已发生涉农负担案(事)件等问题。
3.切实做好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指导和监管工作积极引导农民出资出劳建设村级公益事业。完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选择一批县(市、区)开展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示范区建设,推动扩大试点范围。
4.进一步推进农村相关改革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将村干部报酬、村办公经费和其他必要支出作为保障重点。积极稳妥化解乡村债务。完善管理体制,减轻职工负担。切实减轻农民用水负担,进一步增加政府投入,尽快配套完善现有灌区工程设施,加强价格管理。加大农村电网改造力度,继续推进农村电力体制改革。
5.加大督促检查和违规违纪案件查办力度加强对农民补贴补助资金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抓好惠农政策的落实,使农民应得的补贴补助资金及时到位。对截留、抵扣和挪用补贴补助资金以及各种乱收费、乱罚款和摊派的行为,要严格责任追究;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6.加强农民负担监管制度建设坚持和完善涉农收费文件审核制度,进一步清理涉农收费和集资摊派项目,向社会公布清理后保留的收费项目、标准等,乡镇政府和涉农收费单位应及时公示或更新。坚持和完善农民负担监督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