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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经济对农民家计安排的影响
——皖北李圩村调查

2010-04-07郭俊霞

关键词:集镇建房楼房

郭俊霞

(华中科技大学 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湖北 武汉 430074)

打工经济的兴起,正在深刻地改变中国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但打工经济究竟在如何改变农民的生活,其具体逻辑学者还缺乏揭示。本研究将从作者2006年以来在皖北多次调研获取的经验材料出发,揭示打工经济对农民家计安排的重要影响。经验材料所涉及的李圩村隶属于安徽北部某农业县,位于淮河北岸,距淮河约30公里,当地经济状况一度深受此地理环境的影响,发展较缓。李圩村由李圩、后朱、肖家、小胡家四个杂姓自然庄组成,一条乡村公路串联起其中的三个自然庄。作为传统的农业型村庄,李圩村以种植小麦、玉米、棉花和花生为主,大部分村民的生活都还比较贫穷。

一、打工经济的发展

2000年之前,土地曾是李圩村人们的主要生活来源。村庄中的传统副业是做瓦工,30岁以上的大部分男性村民都掌握有这门手艺,但在多数村民只能维持温饱时,建造新房实属不易,瓦工也就供过于求。因此,瓦工不足以维生。此外,走乡串户做生意,在各集市间奔波摆小摊,诸如此类的副业,都不足以和耕种土地相提并论。人们认为,种地才是最本分、最重要的活路,其它的活计只是提高生活水平的辅助措施。这种农副业结合[1]的生活方式可以被称为“小农兼业”[2]。在这种生活模式下,人们被束缚于土地之上,对游离于土地之外的外出打工生活,嗤之以鼻。村民认为,只有在村里“混得不好的”,才被迫外出“讨生活”。尽管在淮河得到有效治理之前,因为生态环境脆弱,当地人常需外出逃荒,但这种流动仅为了渡过暂时的灾荒,守望家园是他们的理想。解放后淮河得到了治理,人们因此更有条件安土重迁。

1990年代初,李圩村曾有一次外出打工潮,但村民大多铩羽而归,这更加深了村民对外出务工生活的不屑。在当时,打工的收益远不如在村务农。当时城镇就业机会大大少于现在,如今火热的房地产业、密集的加工制造业等,带来了诸多工作岗位,这些农民眼中的“香饽饽”,城里人不愿意干的苦力活和廉价活,那时数量还比较少。所以,1990年代农民外出打工收入相当有限。为此村民们一度看不起“打工的”,认为其和“要饭的”没有差别,是“混穷的”,“混得不好才出去受罪的”。

2000年之后,李圩村村民才“惊觉”务工比种地更能挣钱,外出打工开始起步。最初是外村打工的村民挣钱回家,家里的土仓房摇身变成了两层楼、三层楼,这刺激了骄傲于自己拥有较多耕地,甘愿守在村内不愿出去的李圩村人。外村因打工带来的高收入,使得人们真正感觉到,自己在土地上的收益相当有限,“总是那么一点点”,“能饱肚子却办不起事,饿不坏却也撑不死”。两相比较,李圩村村民对打工的态度开始有了转变。2000年至2005年,肖庄有三四十口人外出务工,多是年轻人。“一个看一个,一个听一个”,大家陆陆续续走出村庄。2006年至2008年,整个村庄掀起打工热浪,“有门路的都走了”,年轻人走得尤其多。600多人的肖庄,就有200多人外出务工。

打工经济一旦开始,外出务工收入在村民总收入中占的比重,就节节攀升。李圩村村民务工领域集中在制造业工厂和建筑业,收入高低差别较大,但据人们保守估计,将外出务工的纯收入“高低拉平”,外出务工人均收入为每月500元,这对当地人来说,仍是一笔不错的收入。在村内种地收入是非常有限的,紧随农业税减免之后,柴油、肥料等农资价格大幅度上涨,使得务农成本大增。多数人家认为这份“勤扒苦挣”的收入,只可勉强应付当年的日常生活,若要应付天灾人祸、婚丧嫁娶等等,就有些捉襟见肘。个别家庭若务农年收入尚有结余,必定是田地较多,且人情极少的年轻家庭。“打工、干副业才能遇点钱,农业只能解决温饱。”这样一来,外出务工的收入,在家庭收入中就占了很大的比重,也具有了重要的意义。

在李圩村,外出务工的主力是年轻男性和已婚年轻女性。年轻男性多常年在外省建筑工地上,做小工、搬运工等。少部分年轻男性和妻子一起跨省务工,在浙江、广东等地的制造业工厂就业。一些中年男性则在工地上做包工头,或其它技术活比如瓦工等,但这部分人往往选择就近就业,他们在市内、县内、镇上甚至是村外做零工,以便在农忙的时节抽空回家种地,“打工、种地两不误”。显而易见的是,外出务工主要是让年轻化的小家庭增收。对于中年家庭而言,他们未婚即外出务工的儿子很少能有积累,父母允许他们出去,是让他们“出去见世面”,“混饱就不亏了”。未婚女孩出去打工的更少,小女孩辍学后,多跟随父母在家中做活。

这样一来,当地的生计方式随之发生显著变化。农业不再是村民们生活中的“唯一”,甚至也不再是最重要的生计方式。男性劳力闲时在外打零工,女性劳力在家种地,成为中老年家庭的主要生计模式;而常年外出打工,则似乎成了年轻小家庭的唯一生计方式(当地年轻夫妻生完小孩后,多一同外出务工)。当然,在事实上,年轻家庭的生活来源依赖于老人代种的土地,他们的孩子需要在村庄里读书和生活,需要老人来抚养。打工夫妻只是在表面上脱离了农业生产,事实上,村庄中的资源是他们须臾不可离的后方支援。土地仍是人们生活的基础,只是在打工的光芒下,它的重要性越来越黯淡难辨。外出打工成了当地人生活的一部分,人们维持着一种“半工半农”[3]而非“小农兼业”的生活方式。人们的生计方式有条件多样化了,也似乎需要多样化,死守着土地不放,是不思进取或者无法进取的代名词,打工才是勤劳致富的新标志。

二、农副业劳作的变化

外出务工使传统农副业结合的劳作方式发生了变化,它对传统家庭生计安排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三方面,一是家庭养殖的变化,二是作物耕种选择的变化,三是土地流转与耕种模式的根本变化。

(一)家庭养殖的变化

家庭养殖是村中的传统副业,“杀猪为过年,养鸡为吃蛋”,其在农业生产生活中的附属地位毋庸置疑。李圩村村民一般都会养几只鸡、鸭、鹅,数量最多的不过20来只。家中若无闲散粮食,这些家禽数量就更少。村内曾户均养一两头猪,现在却家家空着猪圈,放弃养猪的直接原因是猪饲料价格上涨。事实上,村民们以前很少为猪饲料伤脑筋,当地村民曾大面积种植红薯,红薯(包括红薯藤和叶)即是最廉价和最易得的猪饲料。但如今,村内已无农户种植红薯。从2006年起,村里就只有几户农户种红薯,现在则一家都没有。

养猪副业的消失,与人们不再种红薯有关,因为不种红薯导致猪饲料成了问题。其实种红薯的收益也不差,按当地耕种习惯来看,红薯会与小麦抢耕地,但与小麦相比,红薯的高产使得其经济收益更高。在当地,红薯亩产[注]在当地,人们通常所说的一亩耕地相当于标准亩1.8亩左右。可高达一万两三千斤,其价格最低时一斤一两毛,高时为五毛。再看亩产量一千三百斤左右的小麦,较高时也不过每斤七毛左右,也就是说,一亩红薯地至少比种小麦多收入两百元左右。此外,红薯需要的种子、农药、化肥等农资投入也更少:自留少量红薯即可供来年育苗所需,农药基本上不需要,所需化肥投入和小麦差不多。然而,现在人们普遍选择耕种大面积的小麦,完全放弃种红薯。其关键原因在于,当地外出打工的人越来越多,而种红薯耗时间、耗劳力,留守家中的劳动力不够用。与种红薯相比,种小麦就格外地省时、省力,还可以完全靠机器。这两年,村内年轻人都已外出打工,当地人均耕地又比较多,留守的中老年人缺少劳动力,因此,不仅外出打工农户选择种小麦,留在家里代种的老人也选择种小麦。

也就是说,李圩村人因为外出打工机会的增多,再也应付不了特别耗工的红薯,当地的所有家庭都放弃了种红薯,改种省工的小麦。这一耕种结构的调整,使得传统的家庭养猪业真正的成了过去。由于城市工业给村民们提供了新的挣钱机会,以家庭为生产单位的小农得以对传统的家庭种植和养殖副业,做出总收益最大的灵活安排。

(二)作物耕种选择的变化

外出务工使村庄中的劳力大大减少,因此在农作物耕种的选择上,人们倾向于选择更省工的农作物,这样方能使农作物种植和外出打工两不耽搁。当地传统的农作物种植安排通常是:农历二月整地,买肥料,作春耕准备;三月开始种花生、红薯和高粱,以及培育西瓜苗和棉花苗;四月农闲;五月收小麦,耕地,播种玉米、芝麻、黄豆等秋作物;六月到八月,田间管理;八月十五后开始秋收,秋收后可以种油菜,但一般是整理好部分耕地种冬小麦,再留出部分“春地”等来春种花生、西瓜和棉花;接下来是农闲到过年。

农户通常按家中的劳力及个人能力,选择庄稼种类。当地春季农作物中,棉花和红薯最为费时,尤其是红薯;花生也比较费时;而小麦是格外省力的,可以完全依赖机器。相比较于每家都种一点的花生,当地种油菜的人家格外少。种油菜和花生均会挤占小麦地,而油菜亩产量非常低,收割时又完全靠人工,比起产量更高一些且不全依赖人工的花生,更为麻烦和费力,颇不合算。高粱作为粗粮,经济效益较低,早已无农户耕种。秋季作物中,芝麻价格虽高,产量却极低,且完全靠手工收割,“非常累人”。豆子(一般是黄豆)可以依靠机器收割,比玉米要稍省工。不过,当地老人认为玉米更容易播种和收割,他们认为手掰玉米不费力,也简单,请机器收割则是一笔额外花销。因此在秋季作物的选择上,老年人和年轻人稍有差别。

从上半年的作物安排来看,只要是外出打工的农户,尽管有父母代种,也会选择耕种最省时的作物——通常是全部种小麦(另有部分农户选择将土地全部或部分常年出租)。种小麦通常只需三天左右,耕地、播种和收获均可依靠机器,在所有作物中最省时省工。全家外出打工的家庭,一般不会播种春花生,因为花生不稳产,且需在固定时间段内高密度投入劳动日。但若家中虽有人外出打工,仍留有劳动力,则选种几亩花生的情况也较普遍,毕竟花生经济效益高,且当地有种花生的传统,农民都有丰富的种植经验。

红薯因为耗工,且全年都需要管理,虽然总收益微高于小麦,却为所有村民所放弃。至于“瓜套棉”,全家在外打工的农户根本不会选择,即使家中留有劳力的也很少选择。农户因“瓜套棉”费工,容易耽搁种冬小麦,即便其亩产收益远远高于其它农作物(其亩产收益是小麦的3倍多,是花生的1.5倍,比红薯也高),也较少种植。只有为数不多的劳力充足的家庭,“为解馋”,会选择种几亩。

至于秋季作物,全家外出打工家庭多放弃耕种,因为没有一项秋季作物可以完全依靠机器完成耕种。也有少部分打工家庭选择种一季豆子,这是唯一可以依靠机器收割的秋季作物。

对比反观传统的农作物安排,确实存在黄宗智所说的“过密化”问题[4]。之前,外出务工并非良策,收益有限,人们于是不惜劳力种植最耗工的农作物,只要它的总收益高于其它作物,而不计较其单位劳动日的产出和收益是否最大化。因为那时,人们被紧紧束缚在土地上,土地是唯一的收入来源。农民时间富裕、劳力剩余,“有的是时间和力气”,当时间和劳力无法有效折算成货币时,农民就不断往土地上投入,“多收获一点是一点”。

而当农民能够务工挣钱,当城乡一体化的劳动力市场建立后,劳动日可以折算成货币,劳力可以从土地上转移出去,并带来更多收益时,人们也就逐渐改变了以往过密化的生产模式。人们不仅仅考虑农业收益最大化,还会考虑单位劳动日投入的受益,考虑平均劳动量的收益最大化,以追求家计总收益最大化。因此,当农民有外出务工这一收入不菲的来源时,他们会考虑种什么样的农作物节省劳力,种多大面积可以获得最大化的收益。随着打工带来的劳动力增值和劳动力转移,人们不再不顾劳动力投入农业的边际效益递减效应,一味去追求总收益的最大化。我们可以将农民这种追求单位劳动力的价值最大化的生产方式,称作“去过密化”的生产方式。正因此,政府推动的“过密化”的“瓜套棉”技术才难以推广。

(三)耕地流转的频繁

外出打工带来的劳动力部分外流,不仅使得人们调整了传统“过密化”的种植结构,也使土地流转成为普遍现象。为了实现单位劳动力的收益最大化,人们不仅仅会调整作物的种植结构,还会流转土地,以便于外出务工。土地流转有全年出租和一季出租两种情况。一季出租,即自己只种春季,秋收后将耕地转租给他人播种。土地流转在李圩村相当普遍,以2008年为例,后朱庄90户农户中有11户将土地全租,5户将土地出租一季。将土地全年出租的家庭,多是全家主劳力均在外务工,常年不回村,留守在家的老人又多劳动能力不足。当然,留守家中的劳力将土地出租,必定是在将作物种植简单化安排之后,仍无法应付农活的情况下做出的选择。出租土地是作物安排简单化的最后产物。

在土地较多的情况下,常年外出打工的农户,多选择将土地出租一季,即麦收后将耕地出租给在村的亲戚,等他们将秋作物收割之后,自己再回村播种小麦。之所以麦收后将土地转租一季给他人,一是因为没有一项秋作物比小麦更省工,或者比小麦收益多太多,“为秋作物来回跑,远不如为小麦跑划算!”;二是耕地抛荒易长草,不利于来年耕种,出租有利于保护耕地。当地远在福建、广东、浙江打工的农户,也会抽空回来撒麦种、收小麦。取消农业税后,麦地的纯收益更是远多于路费,只要土地不是太少,请假回村种小麦也就值得。

长期在外打工的农户靠种植不费时的作物,或者实在不行就出租,来保证打工创收。打零工的家庭则根本不考虑将土地出租,对他们而言,只要种植结构简单,就可以应付劳力的暂时短缺。从整个行政村外出务工的情况来看,全家长年外出务工的家庭只占少数,更多人家是在忙完农活后,外出打零工。在330多人的肖庄,全家外出务工的只有4户,外出打零工的却有一半农户。在农忙时,打零工的人可以随时回来,他们在省内城市打工,回家非常便利。因此这样的家庭很少将土地出租,他们农闲时方出去,作物种植简单化就丝毫不耽搁他们外出。此外,耕地特别少的年轻小家庭,虽然选择常年外出务工,若家中老人尚有劳动力,他们也不会将土地出租,尤其不会全租,而是将土地完全交给老人,由老人代种。

从土地出租的情况来看,打工家庭会尽力以收益最大化的方式,来安排自己的作物种植情况和耕地出租情况。长年打工的家庭,只有在土地太少,“回来一趟连路费都敷衍不了”的情况下,才会选择将土地全年出租。土地比较多的务工家庭,通常会选择种一季稳产且省工的小麦,再将土地出租一季。当然,也有人将土地交给父母,由父母代种,父母此时一般会选择简单一点的作物耕种。而村中外出打零工的家庭,为了保证农业、打工两不误,不管是上半年的作物安排还是下半年的,均会简单安排。这些为打工而奔波的家庭,不管土地出租与否,他们都将农地的种植安排得相对简单,为的是不耽搁打工创收,打工似乎成了他们的主业。农地的安排渐渐服从于打工的安排,农业生产正在某种意义上成为这些人的副业。正因此,可以说,这些农户的家计安排由传统的“小农兼业”变成了“半工半农”。

与以农业生产为中心的“小农兼业”不同的是,“半工半农”以打工经济为中心,围绕打工来安排其它农事。在打工经济的重要背景下,外出打工是比种田更重要的选择,它是“半工半农,以工为先”。黄宗智认为,当前中国农村面临的是制度化了的“半工半耕”过密型农业,半工半耕制度的逻辑是:人多地少的过密型农业因收入不足,迫使人们外出打工,而外出打临时工的风险又反过来迫使人们依赖家里的小规模的口粮地作为保险。农民生存理性使他们在城乡之间流动,这样,就使过密型、小规模、低报酬农业制度和恶性的临时工制度紧紧地卷在一起[5]。其实,半工半农阶层的生产生活逻辑与过密型农业仍有所不同,它受打工经济的影响非常大。打工经济不仅仅改变了农民家庭的经济基础,使农民的生计突破了农业和农村的局限,而且被纳入了城市市场经济体系之中。在这个体系中,农民的家计不一定再以农业和农村为基础;对于很多农民而言,家庭经济的重心在于打工经济,而不是农业耕作。他们往往将农地收入看作另一项触手可及的收入,而不是生活的基本保险。

三、建房和消费的潮流

村庄内掀起的外出务工高潮,不仅仅影响了当地的农业生产,使得农业生产上的作物安排、土地安排都有了新变化,也深深影响了当地人的日常生活。外出务工收入在家庭收入中逐渐占据较大比重,也渐具更重要的意义。对甘愿为子女花心思的李圩村人来说,将打工收入带回家,头等大事即是为儿子的婚事做准备:盖楼房,置电器。建房是中国农民最常用的投资方式,也是李圩村人自子女呱呱落地,就操心为其成家做的准备。

随着打工收入增多,村内建房数量近年明显增多,尤其是新建楼房的人家。当地建房的潮流一代代变化,80年代时兴瓦房,90年代时兴平房,有的农户平房尚还无能力兴建,如今村里又时兴建楼房。“瓦房还好好的,结实得狠,派不上(用场)。这两年平房也不时髦了”。在村民看来,用平房给子女成婚,是非常不光彩的行为,比较丢脸面,“交不了差”。这样一来,造价比平房高两三倍的楼房,成了村民新的追求目标,也渐次成为小孩完婚的必需品。2000年到2006年,将瓦房翻新成带院子的平房,还能用来给儿子娶媳妇。2006年之后,年轻人越来越瞧不上父母早些年准备的平房。在这几年内,本地媳妇必定要求男方家有一栋楼房(做其成婚的婚房),“没有楼房女方就拖着不嫁过来”。朱亚军经人介绍谈过4次对象,都因家中是平房而告吹。他现在的女友又提出,必须有一栋楼房方完婚,为儿子婚事急白头发的父母四处借贷,总算盖好了楼房,婚事才算有了眉目。在李圩村,因男方的楼房未落实,即使两人已生有小孩,女方也不同意拿结婚证的情况也有好几例。

从当地的收入水平来看,建一栋十万元左右的两层楼尚有可能,“凭着挣一点、借一点,将就做起来”,但对于多子家庭,一子一栋楼房则是“骨头累折了都弄不到”。楼房的造价相对于当地人均收入来说,实在是不菲!村里目前已建好的楼房,均是外出务工家庭建造的。算完建楼的经济帐,村民们承认“累折了骨头”也难建起两栋楼,多子家庭经济压力异常沉重。虽然村内的新楼房逐渐增多,但更多人还是望洋兴叹。情急的家庭,比如有两个儿子都必须成婚,而经济条件实在不充裕,父母也会量力而行,“不往好里做”,或者干脆先盖两栋平房(留待日后再添一层建成楼房)。

不过,儿子结婚不仅需要父母为其准备房子,还需父母为其购置大型电器,比如冰箱、空调、洗衣机之类。在后朱庄,洗衣机现已是新婚年轻家庭的必备品,尽管洗衣机通常闲置无人使用,“小夫妻出去了用不着”。但这些电器在婚事中的分量越来越重。此外,在2008年,整个李圩村购买摩托车成一时风气,摩托车甚至成为必备的陪嫁。摩托车的用处当然颇多,“骑摩托车外出干活方便”,“打零工的骑摩托车省事”,在市镇内打零工的则早出晚归都不再困难。也有人认为骑摩托车至少是舒服,“我的踏板车老了,又烧油,就买了个5000(元)的摩托车,省油,骑着舒服。旧的就扔在那里,反正不值钱。”“家家都买摩托车,有钱了当然想享受,出门骑自行车也不好看,走路也累人。”

值得追问的是,若只是为了享受,何必顿顿饭都是馍馍就腌菜?何必在外打工流汗又流泪?何必将辛辛苦苦积攒的钱用在建两层、三层的楼房上?众所周知,带院子的平房才是既省空间又适用,造价也只要四五万元,便宜且实惠。人们盖房、置电器、买摩托车,确实可以带来物质上的享受,但更重要的却是为了在村庄中获得面子,获得别人的好评价和自己精神上的享受。买摩托车的面子竞争心理最明显,“一个看一个,你有我也想有。”“骑个自行车出门,都不好意思了”。常年在外打工的村民,春节期间方回来小住几日,同样购置摩托车,“一年也就骑那几天”,就因他人买了自己也就必须去买,摩托车是“不掉面子的必需品”。

买摩托车只是使得自己不至于丢面子,而为小孩的婚事而盖房,则可以为整个家庭挣来面子。在小孩完婚这一人生必做的功课上,谁完成得更完满,谁也就更有面子,也更为当地人所佩服。曾为家庭矛盾自杀未遂的唐仪明,这两年四处跑运输,攒钱盖起了楼房。2006年儿子娶媳妇时,家里没能力盖楼房,妻子当时总埋怨他,不堪重负之下,唐喝药自杀(未遂)。2007年年底,唐不仅建好楼房还购买了空调,虽然楼房、空调都属于儿子儿媳,自己和妻子依然住着以前的平房,但见人他就很得意:“前年那会我还喝药自杀过,现在我的房子还不是做起来了!不像有的人……我每天在集上,帮人运输蔬菜,能挣钱,儿子打工挣得到钱了,也想开了!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嘛!”周围的村民也觉得他有志气。将个人的幸福与还未完成任务的家庭相对照,更能让当事人觉得弥足珍贵和有意义。

也有手中有余钱的家长,子女并不着急结婚,自己却急着建房。李长江家打算盖三层的楼房,村民说他家“有钱,撵时髦”,他家儿子才上初中,李却说建房是为儿子娶媳妇做准备,这似乎准备得太早。李自己也说,“盖房子总是有面子的事情,有钱了不盖房做什么?”三层楼房造价需十三四万元,李借了几万元后就开始动工,“边挣钱边盖房,反正还得起”。李家的三层楼若建完,将比邻居两层半的楼房更高,其实李家人口不多,实在不必建一栋村内最高的楼房。但李解释说,手中有余钱后就应该建造楼房,“也要争口气,总不能老比人低一等啊”。原来邻居一家2000年左右就盖好了楼房,是全村第一个建楼房的人家,这一家外出打工比较早,最先因打工致富。村里人提起李及其邻居就交口称赞,认为他们为村里人树了学习的榜样。

如此可见,于村民而言,建房带来的面子具有较大的意义。这个意义可以仅仅从与他人相比较的个人成功中获得,此所谓“社会性价值”;也可以从为子女完婚,竞相将房子、电器置办得更好,从完成人生的最大目标中获得,也即将“本体性价值”的实现与“社会性价值”[3]的获得相结合。为实现此类生活的意义,将打工收入一分一厘地积攒起来,哪怕仍需借贷,只要最终能建好新房,这家人就会为其他村民所称道,“他家确实省吃俭用,勤劳肯干”。“住得好,吃得孬,不算啥!”相较于吃喝这些及时、短暂的物质享受,只有房子是长久的,而为给儿子结婚建房,则更是比吃喝享受具有更重大和深厚的意义。

与挣钱后即建房同步的,是村中一直有人在集镇上买房。村民在集镇购房始于1980年代,1990年代中后期购房人家增多,2000年后渐成高潮。外出打工使得村民手中有了结余,村内建楼房的人家增多了,在集镇上买房和计划买房的人家也增多了。后朱庄90户农户中,有15户在集镇买房。买房农户大多仍在村种有耕地,当地人夸张地说,“没有人买房后不种地的”。农户选择在集镇买房而不是县城,就是因为集镇离家更近,每天来回种地便宜。村民看得很清楚,“生意不是人人都能做”,完全依赖于小集镇并不现实,集镇上的生意只能养活小部分人。单在集镇谋生是艰辛且不可持续的,因此更多人在买房后仍回村务农,或继续外出务工。

看到了完全依赖集镇“过生活”的不可靠,年长的一代人,因为有着丰富的农活经验,在集镇买房后不住也不用,即使住在集镇,也是“集上村里两头跑”,家里的农活照干不误,打工的事情也不耽搁。只有少数的年轻人住也在集镇,谋生也在集镇,但他们的房子,以及他们日常生活所需的物资,更多都来自在家务农的父母的支援。还有部分年轻人依靠父母之力,在集镇买房后仍在外打工,当地人都断定,这些年轻人迟早也会回村里来。年轻的这一代人,也做好了准备,“老了我们可能回村里住,房子以后给我小孩住”。年轻人也会有后代,他们的房子终究要留给后代住,自己到时就必须搬回村里住。“以后就是年轻时候都住在镇里,老了就回村里住”。这也是其它村民认定那些即使在集镇买房的年轻人,也迟早会回来种地的原因。毕竟,集镇上的经济来源非常有限。

在集上买房的人家,与在村里建房的人家有着相同的打算——为小孩结婚做准备,可以当作是投资,但更重要的是为了挣面子,是为了实现自身的社会性价值和本体性价值。只不过,因各种打工机遇的不同,和外出务工的早晚,带来了村中的经济分层,使得少部分人更具备经济实力,更有能力选择在集镇上买房和购房。集镇上的房子更能保值,更具有兑换成货币的可能,集镇上的生活也更便利,村民认为小孩成婚后,必定愿意在集镇居住,“集上都是年轻人在住,只有年轻人才图集上的方便和享受,农村(毕竟)也落后”。当地的年轻人在买房结婚时,也表现出较强的在外买房的意愿,“庄里的房子留不住小孩的心,要出去工作他就不会要”。因此,村内有部分人家虽手中有钱,却仍住着平房,并未投入建楼浪潮,其考虑的即是将来在集镇上买房。

归结起来,在李圩村,在村内建房与在集镇买房,是同时进行的两股投资浪潮,两种建房方式都具有浓厚的面子竞争意味。不过后一种方式,是经济实力更强者的选择,但他们并不是为了与村庄的“落后生活“相隔绝,他们也有回村的打算,“想好了退路”。这些在集上买房却回村居住和干活,或者外出打工的村里人,是更有经济实力的,他们处于村中经济水平的更高层,也因此有能力选择他们认为成本虽高,但收益也更高的投资方式。比起在村内建房的村民,他们也在乎其他人的评价,他们在事实上也更有面子。

打工带来的村内建房热潮,不过是让经济水平处于中上游的家庭,也有了在村庄社会的舞台上表现的机会。前些年,建房难以批到宅基地,手头有余钱的人也不是太多,有钱的都选择到集镇买房,村内建房相应不太多。如今宅基地审批政策有了些许松动,也更因为打工大潮使得更多的村民有了一定货币资本,村内建房这一投入稍低的浪潮逐渐兴起。真正收入较高的村民,是更早享受到打工益处的村民,他们将目光投向了投入成本更高但生活更方便、房产会增值的集镇。然而,他们并未脱离村庄的生产,他们认为土地依旧重要,他们甘愿来回种地,他们也同样在意村民们羡慕的眼光和赞叹的言语。也恰恰是因为这部分人仍旧打算回村居住,或事实上就在村内而不是集镇居住,使得在村内建房的意义依旧存在。出去的人还在意这一个他们曾经生活过,或仍正在其中生活,或将来会回来生活的村庄,那么,村内人的长远计划他们也会关注。无论哪一种建房方式,都是有面子的事情,不过是因经济能耐高低略有分层罢了,但都是能带来生活动力和意义的事情,都是让村民甘愿在外辛苦、在家劳累的理由。

四、打工经济的逻辑

打工这一谋生方式,正在深深地改变李圩村人的生产和生活。人们曾以之为根本的农业生产,不管是家庭养殖,还是作物耕种,甚至是否耕种土地,在方方面面都围绕着打工而展开。打工带来的劳动力转移和升值,使得李圩村的作物耕种摆脱了过密化的生产方式,人们更在意劳动力的单位价值,而不是密集地投入农业生产中追求农业总收益。随着种植结构的“去过密化”安排,依赖于传统作物的家庭养殖也受到了影响。而村庄中的土地流转,也是在“去过密化”仍无法解决劳力短缺的困境中,才做出的安排。如此看来,人们也并不是完全放弃了土地,他们在更多的情况下,通过家庭劳力的灵活安排,追求种地、打工两不误。只不过“谁本谁末”有了些许变化,只不过生计方式开始真正地多样化。

虽然打工成了重要的谋生方式,但人们的生活意义基本上仍围绕着村庄生活展开。打工家庭中,小孩的教育、老人的赡养,都在村庄中完成,人们的生活意义也在村庄生活中获得。人们在城市里打工,以获取货币资本,再将货币资本带回村庄内部,通过建房、“待媳妇”,将货币资本转化为获取面子的社会资本,转化为在村庄内部的生活意义。虽然也有一部分货币资本流向了集镇,为收入更高者带来面子,但这面子也是村庄内部的评价给予的。重要的是,这部分“集上人”也没打算在集镇终老,他们计划着回村居住,他们还在“干着地里的那份活”。因此,他们在意村内人给他们的面子,在意在村庄生活舞台上实现的人生价值,也对村内建房农户抱着“人家也勤劳肯干”的肯定,虽然还有自高一筹的得意。

研究认为,李圩村人在集上买房的选择,是和村庄生活互生互动的,也是理性可行的。这部分看似流出村庄的资本,仍需要在村庄中获得意义。只要土地种植的价值仍在,人们也就愿意回去耕种,村民们从未以为打工就可以维持全部生活,更未将集镇上的小生意当作生活的唯一来源。年轻时在集镇过着更近似于城市的生活,以满足对城市生活的向往,获得更多的生活便利;年老时则在乡下的田园牧歌中颐想天年,屋前屋后的生活比城市的封闭生活更加丰富和有意义。

相比较而言,有些地方的农民在远离乡村的城市购房,恰是不可持续的生活。李圩村人在集镇买房,兼顾回家种地这一重要生活资源,因之不必支付较高的生活成本,既可获得类似城市生活的便利,又能获得来自村庄内部的面子和意义。只要人们逐渐认识到城市生活的艰辛,并将土地当作生活中无法割离的一部分,看到了土地上的资源是生活的基础,回到村庄就是迟早的事情。当人们还惦记着要回去的村庄,注定就不会对村里发生的一切不理不睬,而是会关注村庄内的事件,在意村庄内的评价。这样,人们的乡土家园观念就不会完全消失,不会完全置村庄的主流价值于不顾。不在乎村庄中的认可和荣誉,回家还有意义吗?因此,人们行事总会有所顾忌,总会对村庄规范有所兼顾。在这个意义上,在集镇买房的村里人对在村内建房的人,也有所激励。因为这部分的回村,表明着村庄生活还有可取之处,表明在村内建房也是有面子、有意义的事情。这对村庄生活的继续和村庄的繁荣,也具有积极意义。

李圩村的生活方式对当前的农村政策具有重要的启发意义。当前,一些学者主张彻底的城市化,提出国家政策应该放宽,积极鼓励农民进城,“哪怕进城住进贫民窟”[6-7]。另一些学者看到9亿农民完全转移到城市的困境,呼吁加紧农村建设和投入,反对人为的快速城市化。他们认为快速城市化的主张,看不到中国发展的种种宏观瓶颈,在政策上很难行得通。[8-9]而李圩村打工经济的经验材料则表明,村庄和集镇建设似乎是中国农村脚踏实地发展的可行途径。人们可以在集镇中分享城市化的便利,也可以从村庄内部获得物质基础和生活意义,在集镇和村庄发展的良性结合中,城镇化可以有切合实际的发展,新农村建设也可以有序进行。

参考文献:

[1] 费孝通.江村经济[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260.

[2] 吕德文.闽粤赣客家边区的兼业与地方社会[J].古今农业,2008,(2).

[3] 陈柏峰.土地流转对农民阶层分化的影响[J].中国农村观察,2009,(4).

[4] 黄宗智.长江三角洲的小农家庭与乡村发展[M].北京:中华书局,2000:13.

[5] 黄宗智.制度化了的“半工半耕”过密型农业[J].读书,2006,(2)、(3).

[6] 厉以宁.论城乡二元体制改革[J].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2).

[7] 党国英.中国农村改革与发展模式的转变[J].社会科学战线,2008,(2).

[8] 温铁军.农村政策的底线是不搞土地私有化[J].中国市场,2008,(16).

[9] 李昌平.中国农村菲律宾道路化的危险[J].绿叶,20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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