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视野下的亲职辅导
2010-04-07刘华丽
刘华丽
(华东理工大学社会工作系,上海 200237)
社会学与社会工作
社会工作视野下的亲职辅导
刘华丽
(华东理工大学社会工作系,上海 200237)
社会工作视野下的亲职辅导有别于普泛的家庭教育指导,也不同于教育学或心理学意义上的亲职教育。它以父母亲为工作对象,注重从人与环境互动的角度帮助父母亲履行其亲职角色,以促进个体或家庭的社会适应。基于西方与港台地区的经验,我们可以从补救性、预防性、发展性三个层面发展中国的亲职辅导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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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职辅导的核心是子女教养问题,这个问题由来已久。与之相应的概念有家庭教育指导、亲职教育等;提供类似服务的组织与机构,则涉及教育界、社会工作界、心理学界与政府相关部门等。但作为社会工作的专业服务领域,亲职辅导在中国内地还是有待关注与发展的。
一、亲职辅导的由来
孩子是一个永恒的话题,因为孩子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家庭、民族、国家的未来与希望。所以,古往今来对孩子教育的探讨不乏其例。如古希腊的学者已有关于家庭生活和养育孩子的思考,犹太人的《塔木德》更是享誉世界的家庭教育经典。中国也有孟母三迁的故事,及《颜氏家训》等家法、家规之书。
但对父母亲如何扮演好亲职角色,以有效教育子女的关注则是较晚近出现的。这与近代工业化的发展与城市化的进程有关,在此过程中,传统社区逐步瓦解,家庭日益核心化,角色专业分工相应细化,传统的价值观与家庭结构不断受到冲击;父母亲开始感到教养子女的压力,他们发现:传统的家长角色已经难以应对巨变中的家庭需要。
18世纪,教养子女的问题在西方社会日益引起关注,教会组织率先回应这种需求,开始在信徒中对父母亲进行教育,教导家长如何以圣经中的标准教育小孩。19世纪,小规模的教育团体陆续出现,同时也编辑、出版了一些怎么教养小孩的书。这些早期的家庭教育与实践,虽然是以亲子教育为主轴而发展的,但与以往不同的是,其对象主要落实在父母亲,而非子女身上。
一战后,一股由私人基金会支持赞助的亲职教育潮流在西方国家兴起。在20世纪30年代,亲职教育的理念被西方诸国倡导,德国称之为Elternbildug,即双亲教育;美国称之为Parental education,即父母亲教育。至此,现代意义上的亲职辅导或亲职教育已初步形成,它所指的是针对父母亲开展的专门化教育与服务,以帮助父母亲成为合格而称职的家长。
此后,亲职辅导与教育在规划、研究、立法、推行、实施等不同层面获得了普遍关注与蓬勃发展。如德国设立母亲学校、双亲学校、夫妇研习会;日本设立亲子剧场、公民馆;美国设双亲研习机构、研制“父母行为量表”来测量父母的亲职教育水平等。家庭法案在这些国家也纷纷确立,有关的机构与组织如雨后春笋般涌现。既有正式的学校,又有非正式学校机构,后者如政府机构、社会服务机构、心理辅导中心,以及成人学校等。
在这个过程中,儿童权益及其保护的问题在全世界获得普遍的关注。同时,社会也日益达成一种共识:帮助儿童健康成长的关键是帮助其父母亲成为合格而称职的父母。因此,不少西方国家的政府组织建立的亲职教育权威机构或教育项目,整合了国家各方面的亲职教育资源,创设出科学而有效的亲职教育与辅导方案,然后由国家立法或行政组织大面积推广。
澳 大 利 亚 的 家 长 充 权 项 目 (Parent empowerment)便是这样一个国家级的父母专业化教育项目。该项目以提高家长的教育效能为宗旨,在实施形式上创设了著名的3P(Triple P,Positive Parenting Program)及 STEP(Systematic Training for Effective Parenting)培训模式,以协助家长有效地掌握管教子女的技巧。
美国 PAT国家中心(Parent As Teacher,让父母成为教师)也是目前国际上最著名的亲职教育机构之一。该中心组织各方面的技术资源和资金渠道,开发了多种形式的家长培训项目。其核心理念是:儿童早期生活经验对未来的最优化发展是至关重要的,也是未来在学校生活和人生道路上成功的基石;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也是最重要的教师;所有的父母教育方案、家庭支持课程、教育训练、材料内容以及服务措施都必须建立在科学研究的基础上;所有年幼儿童及其家庭,无论其地域位置、经济状况或人格特征方面的差异,都平等享有发展机会;在为家庭提供服务的过程中,要充分理解并照顾到不同文化的习俗和差异。①盖笑松、王海英:《我国亲职教育的发展状况与推进策略》,《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6期。
至此,亲职辅导从初期立足于父母亲教育开始,到专业化的方法与服务体系的逐步完善,已经走过了近百年的历史。在以往,亲职教育的对象主要是针对已成为父母者,尤其是那些孩子出现问题时前来求助的父母。到现在已转向新的理念:从决定要不要成为父母就已经进入亲职教育的领域。同时,亲职辅导也被放入家庭生命周期内来进行讨论,不同阶段的亲职辅导有不同的方向与主题,不同结构的家庭其亲职辅导的内容,也有其特殊的服务项目与内容。在这个过程中,亲职辅导完成了由治疗性、补救性向预防性、发展性的转化,其重要性也获得社会的普遍认同。
二、亲职辅导的内涵
如前所述,“亲职辅导”是由早期的“家庭教育”,或说“家长教育”发展而来的。其实质是一种专业化的“亲职教育”,是现代“家庭教育”的一部分。
1.家庭教育与亲职教育
在我国,以家长学校建立为标志的“亲职教育”起源于上世纪80年代初期,当时由政府推动,在各省市积极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80年代后期至90年代初期召开了三次重要的全国性家庭教育学术会议,推进了对家庭教育指导的研究与关注。尤其20世纪90年代后,原国家教委、全国妇联联合制定《全国家庭教育工作“九五”计划》、《家长教育行为规范》和《家长学校指导意见》等文件,使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走向有序发展的新阶段。
中国学术界在90年代,提出了“家庭教育指导”这一概念,把它与“家庭教育”一词区分开来,特指:由家庭外的社会组织、机构组织,以儿童家长为主要对象,以提高家长的教育素质、改善教育行为为直接目标,以促进儿童身心健康成长为目的的一种教育过程。此一概念的提出喻示社会开始认识到,孩子教育的问题更是家长教育的问题,只有家长具备良好的教育素质,能行使正确的教育行为,孩子身心的发展才有保证。
我国港台地区较广泛使用的则是“亲职教育”一词。台湾学者王连生在《亲职与幼教》一书中,指出“亲职教育”是指引父母亲“如何扮演角色,调整亲子关系,认真教育子女成器成材,做人成功的非正规教育过程或社会教育活动。”这种“亲职教育”是更强调针对父母亲的教育,它和“家庭教育”不同。“家庭教育”涵义广泛,既包括父母亲对家庭中尚未成年的孩子进行的教育,也可以包括祖辈等其他年长者对这些孩子的影响与教育;甚至更广泛的意义而言,还可以指代际间的相互教育。
王连生先生曾对“亲职教育”和“家庭教育”作了区分,主要涵盖于以下五个方面:
其一,在教育重心上,前者采取孩童中心的立场。父母施教宜顾及孩童的生活需要及困难;后者采用父母中心的立场,父母以成人眼光、期望来施教。
其二,在教育原理上,前者注重亲情的交融与内心的感动;后者注重伦理的启迪与精神的感召。
其三,在教育模式上,前者采用辅导的方式,注重鼓励与引导;后者采取训导的方式,注重训诲与管理。
其四,在教育气氛上,前者强调民主,但不流于放任态度;后者偏重权威,而易趋于严格管教。
其五,在教育方法上,前者运用多种角色,透过亲情交流,试图使父母与子女之间,彼此沟通和了解,减除代沟的存在;后者利用身教和管教交互作用,企盼子女依父母单一标准的价值观行事。①焦彩丽、杨佳琪:《家长教育资格及亲职教育》,《教育导刊》2005年第8期。
可见,“亲职”的概念相对“家庭教育”来说,对父母的角色有更为明确的界定。台湾的《家庭教育法》中将“亲职教育”与子职教育、两性教育、婚姻教育、伦理教育、家庭资源与管理教育和其它家庭教育事项,并列作为家庭教育的范围。在此,“亲职教育”是与子职教育相对应的概念,注重探讨父母亲如何为人父母,以恰当地承当其职责。
换言之,“亲职”强调的是父母亲的职责,要求父母亲首先要学习“做好父母亲”,然后才是“教育好子女”。与此相应,“亲职教育”便是一种帮助父母亲自身成长的辅导与教育,它注重如何使父母亲具备扮演“好父母亲”的知识与能力,从而教养“好子女”,以维系家庭幸福与和谐。而传统意义上的“家庭教育”强调的多是父母亲与其他长辈尽管教孩子之责,使其成为社会认可的有用之材。所以,“家庭教育”侧重于对子女的教育,而“亲职教育”则是父母亲的自我教育与再学习。由此可见,“亲职教育”是对以往传统“家庭教育”的继承和超越,更有其针对性与合理性。
2.亲职教育与亲职辅导
“亲职教育”一词来源于英文 Parental education,其涵义比较广泛。在台湾,“亲职教育”涉及的领域有教育界、社会工作界、心理界等不同层面。并且,台湾“亲职教育”的实施工作主要由学校承担。近年,台湾社政、司法、医疗及文化等政府部门与不同的民间团体和基金会组织,也不断地参与到亲职教育的队伍中,从而形成一种综合取向的亲职教育模式。
这种取向有利于综合各方资源,但也易模糊专业的界限。为了更好地界定社会工作意义上的亲职服务,本文以“亲职辅导”一词来指称家庭社会工作领域的“亲职教育”,以与其他领域,尤其是教育界、心理学界通用的“亲职教育”相区分。此意义上的“亲职辅导”特指由社会工作机构的从业人员实施的,经由专业服务帮助父母亲习得有关儿童青少年发展及相应教养方面的知识,从而调整对待子女的态度和方法,以扮演适当亲职角色的助人服务。
从本质上说,“亲职辅导”以父母亲为对象,是一种成人教育。大多数人都是在已成为父母,才想到要学习如何教养子女,所以“亲职辅导”面临的对象主要为面临子女管教问题的父母亲。这些父母亲应该都完成了基本的社会化,是法律与社会意义上的成人。但每个人的生命周期中,随着年龄的不同,会面临新的成长任务,这就需要个体去再学习、再调整。所以,“亲职辅导”的过程其实是成人再学习、再调整的过程,并且这种学习与调整是终身性的,即它将随着子女的成长、家庭的变化而不断学习、调整。
所以,“亲职辅导”是“亲职教育”的一种特殊形式。就对象而言,家庭社会工作领域的“亲职辅导”与教育界、心理学界通用的“亲职教育”都是以父母亲为服务对象。就目标而言,二者最终目的也趋于一致,即通过帮助父母亲扮演好家长角色,来教养好子女,从而促进儿童与青少年的身心发展。但在专业层面,家庭社会工作领域的“亲职辅导”与普泛的“亲职教育”还是有区别的。
第一,亲职辅导实施的主体是社会工作机构,是由机构的社会工作人员,运用专业相应的知识、方法与技巧,在社会工作职业的价值理念下开展的助人服务。
第二,与通常教育理念不同,社会工作注重案主潜能的发挥,不把父母亲视为被动的受教育客体,强调案主自决的原则,充分尊重服务中的平等关系。
第三,与心理学界、教育界关注角度不同,社会工作更强调环境的适应,从人与环境互动的角度分析父母亲及其家庭面临的教养问题,注重资源的整合,因而不只关注个体或家庭,更能从服务对象生存环境的层面介入,从而深化其服务效果。
综上所述,“亲职辅导”以父母亲为介入点,其实是抓住了儿童教养的核心。同时,社会工作专业化的导入,有利工作者从人与环境互动的角度看问题。面对每个家庭都可能遭遇的亲子问题,社会工作者可以帮助父母掌握人类成长与环境的相关知识,知晓自身的教养方式与态度,了解何种因素影响着自身的教育方式与态度,这种方式与态度又如何影响自己的子女,从而理解自己的子女,并努力创造出适合孩子发展的家庭环境,以更有效地培育身心健康的儿女。
三、中国亲职辅导的未来发展
随着21世纪的到来,家庭教育及其指导在中国的关注有了更深层面的落实。如许多城市社区纷纷成立0-3岁的家长教育指导中心,家长学校也在社区、医院、学校得到推广。同时,社会工作职业化的迈进与心理咨询机构的设立也为亲职辅导提供了专业的平台。但总体而言,专业社会工作意义上的亲职辅导在我国还未真正呈现,目前的发展尚为较普泛的家庭教育,并且在制度建设、组织发展与专业素质上都存在不少缺陷。
纵观世界,家庭教育与亲职辅导正日益趋向专业化、制度化、系统化。我国的亲职辅导工作需要加快力度发展,以跟上国际的步伐,更好地维护儿童青少年的权益,促进其健康发展。基于西方与港台地区的经验,今后我们可以发展不同层次的亲职辅导体系:
1.补救性的亲职辅导
此类辅导是针对已经出现较严重问题的家庭采取的矫正措施,其目的在于消除或减少身心功能的丧失。比如,一些国外法庭对施虐父母宣判时,会强制要求他们去参加亲职教育课程;家庭服务中心会就儿童行为矫正向其父母提供家庭辅导,以修复家庭功能。这些做法都是在家庭教育出现问题以后采取的补救性措施。
所以,补救性的亲职辅导所服务的领域会涉及较严重的家庭问题与子女行为问题。如家庭暴力、儿童虐待、心理疾病、网络成瘾、吸毒偷窃、青少年犯罪等等。通常这些家长自身带有许多问题,属于高危险群的父母,因此需要更深层面的关注。
对于这些父母,社会工作者可以设计些比较个别化的服务计划,包括个别指导,家访指导,以及小团体研习。社会工作者还可能需要与教育界、心理学界、法律界的相关人士一起介入辅导工作,提供较长期的专业化治疗与康复辅导,并注意跟进与后续的服务。
2.预防性的亲职辅导
预防性的亲职辅导是针对某些可能发生问题,或出现轻度问题的家庭提供的家长服务。虽然这些家庭还未出现明显的子女行为问题,但由于家庭结构、孩子成长环境、父母或孩子自身方面的特殊性,子女今后的发展较易出现问题。比如犯罪人员家庭、贫困家庭、单亲家庭、离异家庭等各种处境不利儿童的家庭,以及家庭中有成员残障、子女转学、亲人离世等等事件发生,都较需提供帮助。
此层次的亲职辅导目的在于防范问题于未然,或者早期发现早期解决,避免问题的恶化。比如某些国家的法庭会要求申请离婚的父母接受亲职辅导,以预知离婚对孩子的可能影响,以尽可能地减少对子女造成的伤害,并学习相应的预防措施。再如,对于父母与子女经常彼此抱怨的家庭,亲职辅导的介入可以改善亲子沟通,预防二者关系的冲突与破裂。
对于这些家长,亲职辅导的内容可以重点增加有关改善与解决问题能力的内容。主要有:良好的沟通能力、问题解决的能力、正确的管理态度、情绪自我控制的能力、了解子女的能力、有效管教子女的方法、自我觉察的能力等。小组交流与研讨的方式是这些内容学习的有效方式;同时,针对某些家长的需要,还可辅以个案辅导。
3.发展性的亲职辅导
此层次的工作是针对社会适应正常化的家庭,他们的子女不存在通常意义上的心理、行为问题。所以,其辅导对象通常是身心功能健全,亲子关系以及家庭功能良好的父母,属于发展性的亲职辅导。这种发展性的亲职辅导目的在于提供父母相关的指导,帮助父母角色功能的良性发挥,以培养身心健全、品行优良的子女,促进家庭的和谐与美满。
其辅导内容可以视父母的需要,从下列项目中选择安排:家庭计划与优生保健、如何改善家庭沟通、管教子女的艺术、如何建立亲子关系、如何帮助子女成长、家庭营养与卫生、如何适应家庭压力、如何教养婴幼儿、儿童学前教育的安排、青少年犯罪预防等。
由于发展性的亲职辅导,以提升为人父母者与将为人父母者的知识、能力为主,所以通常采取专题演讲与座谈会的普及化方式来实施。当然,机构也可以采用系列课程讲授的形式,让专业人士上课,以满足部分家长特殊的需要。此外,机构还可以通过发放父母手册或简单易读的亲职教育参考进行宣传、教育。
现代社会与家庭的变化非常巨大,代际间的文化、心理与环境差异日益明显。现代的父母不能再依据“父母怎么样教我,我就怎样教子女”,否则子女难以适应。并且,现代社会问题与家庭问题的复杂性,也使得为人父母者需要进行专门的学习。如今在美国社会,家长的资格要经过考试加以确定,规定只有获得了学士以上学位的家长才有资格担任自己孩子家庭教育的指导教师。为了促进下一代的健康成长,我国亲职辅导的发展有赖于全民的参与和不断的创新。
Parent Counselling in SocialW ork Perspective
LIU Huali
Parent counseling in socialwork perspective is different from general family educational guide,and from parent education in pedagogy or psychology.It takes parents as the work object,paying attention from the angle of interaction between human and environment.This is useful for parent to play their roles and improve social adaptation of the individual or family.According to the experience of the West and the harbor mesa area,the Chinese parent counseling will be developed from three levels,that is,the remediable level,the preventive level and the developmental lev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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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得到上海市重点学科社会学(B501)的支持。
刘华丽(1970-),女,江西南昌人,副教授,博士,研究方向:家庭社会工作、社会工作本土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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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7672(2010)06-0016-06
徐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