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高职院校管理需重构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
2010-04-07徐元俊
徐元俊
(娄底职业技术学院,湖南娄底 417000)
创新高职院校管理需重构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
徐元俊*
(娄底职业技术学院,湖南娄底 417000)
高职院校要落实科学发展观,其基点应从管理体制上破题,保证学术权力的参与。本文阐述了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的概念及内涵,分析了高职院校内部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提出构建两种权力和谐运行的措施。
高职院校;行政权力;学术权力;体制改革
改革高职院校内部管理体制,建立现代大学制度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高校内部管理体制主要体现为权力在管理的各阶层和各个不同利益群体间的分配,以及它们相互间的权力作用关系。这种权力结构,实际上就是高校的治理结构。大学内部的权力一般认为最根本的形式只有两种,即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高职教育是我国高等教育发展中的一种新的教育类型,应从加强民主政治建设的要求出发,强化专家、教授和广大教职工在办学中的地位,形成党委领导、院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的权力格局。
一、高职院校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的概念及内涵
自上世纪 90年代以来,“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作为分析我国大学内部权力结构的一对范畴,开始进入我国高等教育管理领域。此后围绕“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争论不断。时至今日,在大学似乎对“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形成了清晰的认识,然而,高职学院大多是从中专升格而成的,且进入高教行业的时间不长,对这两个概念还是较为陌生。
1、行政权力的概念及内涵。行政权力 (Administrative power)在作为一种社会组织的高等学校存在着行政机构和行政人员履行管理的职责和权力。行政权力是大学为实现其目标赋予科层制结构中各管理层次的,依据一定的规章制度、法律法规对大学中的非学术事务进行管理的能力或力量。行政权力是政治权力的一种,来源于大学上级组织的委派或任命,其核心是“权 (官)”,权大力大,从权力的组织状态来看,具有严密的科层式结构,上级对下级具有绝对的控制权,作用的时空范围局限性较大,只能在特定的范围、时间、对象条件下起作用,应当受到司法审查。行政权力的主体是行政机构及行政人员,如院长、处长、科长等行政管理人员。客体是行政事务。主要通过法律、政策、指示、指令等自上而下贯彻执行,具有一定的强制性,这种权力扎根于权力的授予,突出照章办事和等级服从,具有整体性和层次性。其价值取向是保障大学组织目标的实现,保证教育方针和办学思想得以落实。
2、学术权力的概念及内涵。学术权力 (Academic power)是由专家学者拥有的影响他人或组织行为的一种权力形式。是学术人员和学术组织根据学术事务、学术活动及学术关系等的特点和规律,所拥有的对其施加影响和干预的力量。学术权力也是一个宽泛的概念,权力主要来自专家学者的学术声望,其核心是“力 (学术地位)”,力大权大,学术组织一般处于松散的状态,上级对下级往往是指导性的意见。学术权力的主体是从事教学和科研的学术人员和学术组织。客体是学术事务、学术活动和学术关系。学术权力的形式是依据学术权力客体的特点及活动规律对其施加影响和干预。学术权力不是外部赋予的,而是大学内在逻辑的客观要求,是大学本质特性的外化,主要依靠学者自身的权威对客体产生影响,运行方式是自下而上。学术权力的存在与否,依赖于学者的专业背景和学术水平,这种权力扎根于学科专业,具有自主性和松散性。其价值取向是保证学术标准得以贯彻,学者所从事的学科得以发展,学术人员的学术权力得以保障。
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同样是高职院校两种基本权力形式,能否合理、正常地运转,是实现高职学院良性发展的重要问题。
二、高职院校管理体制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为促进高职院校的快速发展,一般高职院校都进行了内部管理体制的相应改革,在党委领导下实行了院长负责制,实行院、系二级管理,校内人事分配制度及岗位津贴改革,后勤社会化改革等等。但管理的“行政模式”并没有得到改变,仍然依靠“行政权力”来实施管理,权力过于集中在行政系统,学术权力缺位是制约高职教育质量提升的最突出矛盾。
1、行政权力学术化,学术权力官僚化。目前,高职院校中行政权力影响、包办学术事务的现象非常严重,而行使“学术权力”的大多是拥有行政头衔的“双肩挑”干部,这就使得从事学术管理、行使学术权力的学术性机构从一开始就带有强烈的行政色彩和明显的学术机构行政化的倾向。
目前高职院校大多都成立了学术委员会、教学工作委员会、职称评审委员会等学术机构。这些机构的组成人员几乎全部为院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很难见到没有行政级别的专家和教授。大部分学术事务是由行政权力来决定的,行政权力的泛用导致了行政人员与学术人员的冲突和对立。同时也形成一种学术“潜规则”,即官大学问大、学术权威官僚化。由于晋升教授职称需要主持省级课题和获得省级以上成果奖,有些人依托行政权力资源和学术管理权力,成为控制和获取课题立项申报、学术成果评奖的“学术寡头”。现在高职学院普通教师很难获得课题申报与成果评奖的学院出线权,除非是“双肩挑”干部没人申报,才能显现学术公平。行政权力的泛化必然造成对学术事务过多干预,产生冲突也就难免了。庞大的行政官员成为支配和支撑学术管理的主体,行政权大于甚至凌驾于学术权之上,使得从事一线教学科研的人员沦为了“弱势群体”。
2、行政权力泛化,改革违背初衷。公办高职院校大多是由省级政府主管部门或地方人民政府主办,书记、院长都是由上级组织任命,管理干部便跟党政机关一样享有行政级别待遇,使高职院校官本位思想进一步强化。人们更多地关注权术而不是学术,出现了许多不正常的现象。在机构设置时没有处理好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关系,只是对行政权力重新进行拼装组合,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来设置管理机构,使有行政级别的干部越来越多,据不完全统计,高职院校的院级领导一般占总编制的 2%左右,科级以上干部占总编制的 15%左右,管理部门的总人数占总编制的 50%以上,“衙门”与“官”的增多而办事效率越来越低。
在高职院校行为价值不取决于教育价值、学术价值、社会价值和文化价值,而是取决于它对行政权力的顺应程度。一方面,象单纯的学术团体——学院科学技术协会,由于没有行政级别和行政权力,往往成为虚位组织,而且还在被不断地边缘化,其行使的学术权力通常还需要行政权力予以确立。另一方面,政策全是由“双肩挑”人员制定出来的,一些诸如岗位津贴、交通费补贴、电话费补贴等福利性待遇,无不是依据行政级别的高低来享受,那些没有行政职务的一线教师不管是教授还是副教授,其交通费与电话费均是学院的最低档。这种政策进一步强化了官本位的思想,自然也造成了学术人员的心理不平衡,极大地伤害了一线教师和科研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违背了调动广大教职工积极性和创造性的改革初衷。
3、价值导向偏移,办学资源浪费。在高职院校本应是学院主体的教学、科研人员反而成为行政权力的从属,行政人员成了支配学术的核心。在教育资源紧缺的情况下,由于行政权力占主导地位,资源配置也是以保障行政权力的运行为前提。教学科研一线经费不足、办公条件极差,专业教研室无办公室、没有配置一台电脑,学院科学技术协会及其它研究所没有办公场地,教授、研究员也没有固定的办公室;而行政部门的中层干部都有单独的办公室,都配备现代化办公设施,这种鲜明的对比已极大地损伤了教学科研人员的自尊心和积极性。一方面,大量的行政人员使学院有限的资源消耗于非教学科研之中,造成有限的教学资源浪费;另一方面管理干部的政治、经济待遇高,为了追求一定的利益与福利,许多有学术造诣的教学科研人员都涌向行政管理部门,热衷于当官而毁掉了学术前途,这是一种人力资源的浪费。
在一些高职院校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和科研人员争着去管理部门,那怕只是当个小干事也愿意,这主要是看到了升迁做官的希望,看到管理部门“权”和“发展前途”。教学科研人员认为管理人员在制定政策时更多的是考虑自身利益,教师应有的权、利得不到体现,教师要承受诸多指标考核的压力,而行政人员的岗位职责很多是虚化的条款,是笼统、目标性的要求,压力较小而无风险。表面上看好象社会在尊重教师和科研人员,但从深层来看则说明高职院校内部行政权力过分强化,而学术权力相对弱化。我们不能回避这样一个事实,即知识分子的无权或曰学术权力的弱化,必然会影响从事学术活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学术权力有其名而无其实,直接导致的后果就是教学质量的滑坡和办学水平的下降。
三、创新高职院校的管理需使两种权力和谐运行
一所真正的大学,其权力运行机制应该是行政权受学术权支配,行政权服务于学术权,行政权的运转原则要符合并保障学术权的尊严和荣誉。全国人大代表、天津大学校长龚克指出:“大学行政化的问题在于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如何分配、如何配合,如何把学术权力体系建设起来。”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协调是建立现代大学制度的关键。
1、发挥院长在协调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中的领导作用。我国《高等教育法》第四十一条规定:“高等学校的校长全面负责本学校的教学、科学研究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高职院校院长作为学院最高行政长官,代表上级主管部门来行使权力;同时,他还是学术权力的核心。这种双重角色实际上有利于院长充当行政权力系统和学术团体之间联系的桥梁,从而有利于平衡和协调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的关系,进一步发挥专家、教授的参政、议政、决政的作用。应充分发挥院长的这种平衡和协调的作用,强调行政权力注重院长负责,决不能排斥学术权力;强调学术权力注重教授治校,也不能排斥行政权力,使两种权利在高职院校能和谐运行。
2、构建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分工明确、相互协调和制衡机制。《高等教育法》第四十二条规定:“高等学校设立学术委员会,审议学科、专业的设置、教学、科学研究计划方案,评议教学、科学研究成果等有关学术事项”。这是我国首次以国家法律的形式确立学术民主管理机构在高等教育管理中的地位。理顺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的关系是高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最难的问题,其实质就是权力和利益的重新分配。建立健全“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使教代会成为高职院校根本政治制度和最高权力机构。通过教代会确立学术委员会、专业建设委员会、教授委员会等各种制度。实行“两权分立”原则,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不宜再担任各委员会成员,在制度上制约集“两权”于一身现象,在体制上为学术权力参与管理定位。并制定明确的章程、议事程序、职权范围及委员产生办法,改变目前学术组织机构虚拟的局面,使各专业的学术带头人成为有职有权的管理者,改变以往学术问题由行政权力干涉的不合理状态。通过对权限的规定和划分,将学术问题的决策权回归给相关学术组织,使学术权力在学校管理中享有真正的“发言权”,进而使教授及其学术团体真正能以主人翁的姿态,自觉地把自己融入学校的建设和发展中,最终实现“专家治学”和“教授治校”的目的。
为确保学术权利的有效行使和监督办事程序,成立院级的学术与行政申诉受理委员会,下设教师职务聘任、人事分配、劳动争议、学籍管理等分委员会,成员包括教授及学生代表,必要时以公开听证的方式处理相关申诉。挑选兼具学术成就和个人威望,既懂法律、又懂管理的专家、教授担任,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不能入选,只在必要时向委员会作出解释或提供咨询意见,以确保监督职能的公正性。
3、实行管理机构改革,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权力结构改革是高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核心,是建立现代大学制度的关键。科学合理的权力分配有助于各种力量之间的协调,从而维护高职院校发展的基本秩序,提高运行效率,实现学术自由及以人为本的大学理念。机构改革并不是要消灭行政、只尊学术,而是逐步走向“小行政、大学术”。建立发挥学术权力效能的制度保障机制,通过制度设计给学术权力以应有的地位和权威,要扩大教师民主管理权力,使教师拥有治学权和参与决策权。彻底改变机构臃肿、机关干部人满为患的通病,以学院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职能为参照系,以更好地发挥学术权力的作用为基础,以本校的实际情况为依据,无需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处室一一对应,重新配置职能部门。基层能够管理的一律放权,一个人可以管理的绝不设两个岗位,做到机构和岗位的少而精,尽量减少管理层次。“管理就是服务”是行政人员管理理念的核心,牢记无论职位多高,都是人民的公仆,管理部门要为学术权利的实现提供物质、制度等全方位的后勤保障和服务,建立管理与服务目标责任制,是体现对行政权力整合和规范的制度约束。
4、改革人事分配制度,真正向教学科研一线倾钭。人事分配制度改革要充分体现对拥有学术权力人员的利益侧重和倾钭,这是打破“官本位”思想的基本条件,也是树立尊重学术与知识的权威,并对行政权力泛化起到制衡和约束作用。“学术自由”是大学的精神象征,尊重学术、学术自由、学术自主作为学术权力的价值取向,是确保学术创新、不断产出更多的学术原创性成果和学术精品的前提条件。要以人事制度改革为突破口,按照“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用、严格考核、合同管理”的原则,将优秀人才安排到最能发挥才干的教学科研岗位,营造一种最能培育学术成就的良好工作环境。在岗位津贴分配上彻底打破“大锅饭”和“官本位”思想,取消按官阶级别分等级的办法,教师和科研人员按实际完成的课时数量与质量、完成的学术论文 (著作)、科研项目和科研成果,实行工作业绩与效能来动态考核,机关处室人员的岗位津贴平均值低于教学科研一线人员的平均数。树立起“知识就是生产力”的观念,真正实现向一线专业和学术带头人倾斜,将优秀的教师和科研人员吸引到最能发挥光和热的岗位上来,为他们提供良好的学术创新环境和福利待遇,才能激励他们为高职教育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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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Ifmake the scientific outlook on development in practice,we should break the management system and ensure the participation of academic power.This paper discuss the concept and intension between administrative power and academic power,analyze the problems and reasons of the management system in the vocational college,and put forward some measures of building a har monious operation between two powers.
Key words:vocational college;administrative power;academic power;system reform
Reconstruction the Adm inistrative Power and Academ ic Power Due to I nnovation of Vocational CollegeManagement
XU Yuan-jun
G710
A
1009-5152(2010)02-0013-03
2010-12-11
湖南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课题“湖南高职院校内部管理机制创新研究”(XJK08BZC010);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 2008-2009科研规划项目“高职院校科研成果评价体系研究”(732422)
徐元俊 (1962- ),男,娄底职业技术学院副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