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对蚕业生产的影响及采取的对策
2010-04-04王连军
王连军
(江苏省射阳县特庸镇农林中心 224313)
随着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发展,环境污染已成为当今社会十分重要的、紧迫的课题。环境污染对蚕业生产的危害也十分严重,各类中毒事故频发。为此一定要高度重视,采取积极、有效的对策,尽最大限度降低环境污染对蚕业生产带来的不利影响,以稳定和促进蚕桑生产的健康发展。
1 影响蚕业生产的环境污染源
1.1 工业污染
就特庸镇而言,在农村和集镇有砖瓦厂、铝制品厂、浴室、化工厂等排放出来的废气、废烟诸多有害气体,危害最严重的是氟污染,其次是二氧化硫,这两类有害气体综合影响,使桑叶受害,蚕儿食下这种含有微量有害物质的桑叶就会中毒发病。
1.1.1 桑叶污染症状
受害严重的桑叶,叶缘焦枯或叶面焦斑,直至萎缩脱落;受害轻的,叶色深淡不匀;受害极轻时,外表并不表现症状,但用之连续喂蚕,会引起积累中毒。
1.1.2 家蚕中毒症状
废气、废烟中毒,一般表现为慢性症状。蚕儿群体表现发育缓慢,大小不齐,食桑减少,个体间开差较大,造成陆续死亡,整个蚕期延长。小蚕中毒,食欲减退,体躯瘦小,举动不活泼,体皮多皱,体色锈黄,胸部萎缩,胸部略见透明,吐液,最后萎缩而死。大蚕中毒,蚕体瘦小,举动不活泼,有些蚕节间膜高起,形如体腔型脓病高节蚕;有的出现带状或环状褐色轮斑(氟中毒的典型症状);有的在腹节各环节背面出现成片粗糙黑色病斑,皮肤易破,流出淡黄色血液,排粪困难或排连珠状粪(二氧化硫中毒的典型症状)。
1.2 农药污染
射阳县粮棉面积比重大,常年用药治虫不断,家蚕对农药的反应很敏感,不论触杀、胃毒、内吸、熏蒸,都能使蚕中毒。随着农业生产中各种新型农药及生物农药的大量推广使用,发生农药中毒的现象越来越多。
1.2.1 中毒症状
蚕发生农药中毒的症状大体分三种:急性症状,麻痹症状、慢性症状。
1.2.2 中毒种类
一是有机磷农药中毒:如敌敌畏、敌百虫、杀螟松、辛硫磷、马拉松、双效磷、甲胺磷中毒;二是有机氮农药中毒:如杀虫双、杀虫脒中毒;三是菊酯类农药中毒 :如杀灭菊酯、敌杀死中毒。
2 采取的对策
2.1 生产部门和政府采取护桑措施
出台有关文件和农药使用范围规定,农田治虫期有专业部门督察,植保部门发情报应有严格要求,采取更换药种,保持距离,注意风向等措施。
2.2 工业污染采取的对策
桑园应统一规划,合理安排,远离工厂、铁路。工厂与桑园和蚕室的安全距离为:玻璃厂 800~1 000m,砖瓦厂 150~700m,磷肥厂 600~1 000m,瓷砖厂 500~800m,钢铁厂 600~1 400m,金属冶炼厂600m,水泥厂 100~1 000m,铝制品厂 10 000~12 000m,浴室 250m以上。新建桑园和蚕室一般应远离上述厂矿 2公里以上。如果桑园附近有厂矿等污染源,应选用抗氟性较强的蚕品种。发现蚕儿中毒,应立即改用良桑,加强消毒防病工作,严防传染性蚕病的感染和并发,则大部分蚕儿可以上蔟结茧。被污染的桑叶应尽量不用,小蚕期用 3%的石灰浆浸渍或喷洒污染叶,或用清洁剂漂洗桑叶,可降低有毒物质的含量,以减轻危害。
2.3 农药污染采取的对策
2.3.1合理布局
一是桑园布局要相对集中,尽量集中连片,防止粮桑交错。二是蚕期布局,尤其是秋蚕布局,要避开农业用药高峰期。
2.3.2合理用药
桑园治虫要选准用药时间,选准用药品种,选准用药浓度。掌握农药的残效期,不能在残效期内采叶喂蚕。
2.3.3防止农药污染桑叶
农田、桑园施药必须与蚕室配合,合理安排。桑园附近的农田、果园施用农药要注意风向,农田用药在方法上尽量采用泼浇低施,不准使用粉剂。加强联防联治,做好保护工作,防止污染桑园和养蚕环境。
2.3.4防止农药污染蚕室蚕具
做到蚕室不堆放农药,养蚕用具不接触农药,消毒喷雾器和添食用喷雾器必须专用。农业治虫器械和药剂容器不存放在蚕室、贮藏室及周围。
2.3.5控制其它污染源
农田治虫人员不采叶、不接触桑叶、不进蚕室、不喂蚕,养蚕人员避免接触农药。对怀疑有农药污染的桑叶,要先试后采,确保用叶安全。
蚕儿农药中毒后应采用正确的、科学的解毒措施和补救措施。
2.4 采取必要的行政措施
蚕区严禁销售和使用含杀虫双等有机氮类、沙蚕毒素类和菊酯类等严重危害蚕桑生产的农药。
要做好桑叶含氟量的定点测定和加强有关企业的排污监测工作。一旦发现氟含量严重超标,蚕区要立即责令相关企业停产。
加强行政执法。要协调各级环保执法部门,切实加强对重点工业污染区的环境监测和整治力度。
强化技术服务。抓好技术培训;做好科技入户;做好病虫情报、农业气象、氟含量信息的宣传和发布工作;合理布局桑叶氟化物的测定点。
要建立健全《工业与农药污染危害蚕桑事件应急预案》,一旦发生大面积环境污染蚕桑生产事件,应立即启动防控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