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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蚕微粒子病的综合防治

2010-04-04王太兴王文学何静

蚕桑茶叶通讯 2010年1期
关键词:蚕期微粒子蚕室

王太兴 王文学 何静

(贵州省蚕业研究所 563006)

家蚕微粒子病是由原虫寄生引起的,是良种繁育威胁最大的传染性蚕病。该病不仅在蚕期能互相传染,而且可以通过蚕卵,由上代传给下代。目前,世界各国均将微粒子病列为检疫对象。因此防治家蚕微粒子病是稳定蚕桑生产的重要措施,应采用综合防治技术,切实加强蚕种生产的管理,严格检验制度。

1 危害症状

微粒子病是家蚕典型的慢性传染病,病程长,各发育阶段都有病症表现。病蚕发育开差大,个体之间大小相差十分明显。蚕期常出现有细小蚕、起缩蚕、斑点蚕、半蜕皮、不蜕皮和封口蚕等。发病的细小蚕多由胚种传染所致。健康蚁蚕经 2~3天即可疏毛,但患病的蚁蚕收蚁后几日不疏毛,体色乌黑,有些当龄死亡,有些迟眠迟起,勉强活到 2~3龄。斑点蚕的斑点多存在于胸脚、腹脚、气门和尾角周围,少数布满整个腹面。斑点小而色深,象撒了一层胡椒粉;病蛹体色不鲜,具有点状黑斑、腹部松驰、对外部刺激反应不灵和体壁易破等症状;病蛾体色灰暗,常出现拳翅、焦尾、秃鳞、大肚以及举动不活泼,交尾困难等症状;病卵卵形不正,大小不一,叠卵多,粘着力差,催青末期死卵多,孵化不齐。

引起微粒子病的病原体是微孢子原虫,俗称微粒子孢子,孢子长椭圆形,寄生在多种组织细胞内,繁殖过程中吸取蚕的营养,使蚕逐渐衰弱导致最终死亡。

2 发病规律

家蚕微粒子病在蚕的各个发育阶段都能发生,病原体的存在比较广泛。其传染途径主要有两条:食下传染和胚种传染。卵壳、蜕皮、鳞毛、桑叶、昆虫、蚕沙以及病蚕、蛹、蛾的尸体等都可能带有微粒子孢子,成为食下传染的来源。4~5龄感染的轻症雌蚕虽然正常发育,但会产下胚种传染卵,这又为蚕期食下传染提供了病原,从而酿成恶性循环,危害严重。蚕座混育感染是引起微粒子病传染的重要因素,混育时间越早危害越大,饲育环境的干燥清洁程度及其微粒子孢子数量的多少,是影响感染率高低的重要因子。

3 防治方法

3.1 强化防微意识

对微粒子病危害的严重性、长期性、反复性必须高度重视,不能思想麻痹,防治微粒子病要有打攻艰战和持久战的思想准备,加强管理,广泛开展科普宣传,各级相关人员及蚕农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将防微措施落实到养蚕前后各个环节中,保证工作有序进行。

3.2 净化环境

微粒子病的发生发展与环境带毒有密切关系,为降低病原基数,应净化环境。微粒子原虫孢子生命力强,尤其在阴暗潮湿的环境下存活时间更长。泥土中的微粒子孢子即使经过一年,其致病率仍可达 77.33%,是发病的隐患,因此要对周围空地、室内泥地全面刮去表土,并疏通阴沟,铲除杂草。所清除的污泥、杂草及“毛消”废水要集中深埋,盖上泥土。水源污染也可引起家蚕微粒子病,故清洗蚕室、蚕具应用净水,并确保消毒、补湿、药液配置等用水清洁无毒,以减少病原。

3.3 使用无毒蚕种

目前,由于原蚕区的大量创办,出现了种茧和丝茧交叉饲养的情况,而作为丝茧育的合格种允许0.5%以下的病蛾率,这样的合格蚕种在饲养过程中会产生一些微粒子孢子,污染环境,危及种茧生产。所以在原蚕区及其周围不能发放饲养带有微毒的蚕种,同时为了确保安全,丝茧育也应提倡使用无毒蚕种。

3.4 严格消毒,强化饲养管理

蚕室及其周围环境要在彻底打扫清洗的基础上严格消毒,消毒要统一时间,统一药品,统一标准,统一使用方法。采用杀菌谱广、渗透性强的次氯酸钠或无腐蚀性的克孢灵,或常规消毒剂 漂白粉,以提高消毒效果。饲育时要做到防止低温,尤其小蚕期,以免延长龄期,增加食下传染的机会;坚持“一消二换三洗手”制度;加强卵面消毒及小蚕、各龄起蚕用桑的消毒;强化贮桑管理,桑叶补湿需用净水或0.3%消特灵液;多使用干燥材料,勤除沙,蚕沙及时运往远离蚕室的专用蚕沙坑,切勿放在蚕室内或在室外摊晒,也不可作为家禽、家畜的饲料;加强眠起处理,彻底淘汰迟眠蚕、起缩蚕等病弱小蚕,并用漂白粉防僵粉进行蚕体蚕座消毒,防止蚕座混育引起传染。对养蚕过程中淘汰的病弱小蚕、病死蚕、不良蛹及病蛾等应集中处理,切勿乱丢,对蚕室及其用具要集中消毒,饲养中各类废物应集中烧毁或深埋,不得留作它用或作饲料。蚕期结束后应清除蚕沙坑内的蚕沙,集中堆放并封土,充分腐熟后作肥料使用,防止病原扩散传播。

3.5 加强桑园治虫,防止病从口入

桑园害虫种类很多,其中野蚕、桑毛虫、桑尺蠖、桑螟、桑蟥、菜粉蝶、桑姬叶卷蛾等可被微粒子孢子寄生,而且能与桑蚕发生交叉感染,所以桑园治虫是防微工作的重要环节。药物治虫要强调“抓两头、控中间、长短结合”的策略,即一头抓春期桑树发芽前的白条治虫(可用亚胺硫磷),一头抓晚秋结束后的封园治关门虫(可用杀灭菊酯),夏伐后加强白拳治虫,其余各期可依病虫发生规律及用叶时间等实际情况合理选用敌百虫、敌敌畏、乐果、辛硫磷等残效期较短的农药。新农药灭多威、桑虫净等用于桑园治虫,效果更佳。蚕室及桑园四周的树木花草也要定期喷药治虫,同时做好桑园肥培、伐条、整枝等各项管理工作,并利用天敌进行生物防治。对病虫害叶可在使用前用含有效氯 0.3%~0.5%的漂白粉液进行叶面消毒或在用叶前 7~10天用克孢灵喷布叶背。

3.6 严格检查,及时淘汰,制造无毒蚕种

防治微粒子病的关键问题是要杜绝胚种传染,以免造成毁灭性危害,所以要严把制种关,设法制造无毒蚕种。在蚕种生产中除严格消毒、强化饲养管理、严格坚持分区收蚁、分批制种外,要加强补正检查(即对原种收蚁后的余卵、死卵、残蚁的检查)、迟眠蚕检查(即对各龄迟眠蚕和发育不良蚕的检查),发蛾促进检查(即人为促进部分蚕早化蛹、化蛾,并对其进行检查)及环境普查(即对养蚕的内外环境进行微粒子病原的检查)等各项预知检查工作。同时,要加强母蛾检查,做到及时、准确分批袋蛾,并按规定保存和处理蛾盒,防止过早进行干燥处理或高温烘干,但也不能检查鲜蛾。对检出的带毒饲育区或蛾盒,其蚕或所产的卵应坚决淘汰,不可姑息。并不断革新检查操作技术:预知检查可由传统的小样手工研磨改为大样机械粉碎;母蛾检查可采用集团母蛾镜检。同时建立专用检种室,强化管理,确保蚕种无毒。

3.7 药物防治

目前已研制成功了具有实效的防微新药。如防微灵可抑制蚕体内微粒子裂殖体的增殖,以达到治疗效果。用防微灵喷施桑叶令其内吸,在 7天的有效期内采叶使用,可有效治疗蚕期食下微粒子孢子引起的微粒子病。克微 1号对家蚕微粒子病的食下传染和胚种传染均有治疗作用。

3.8 检种室要远离桑园、蚕室和冷库

检种室是蛾子集中的地方,可能有一些是患病的蛾子,病原很容易扩散开来。所以,一定要远离桑园、蚕室和冷库,冷库是蚕种集中的地方,要特别做好防毒工作。

3.9 加强对引进蚕种的管理

对从外地引进的蚕品种都要首先进行单独隔离饲养,仔细检查,确认无毒后,方能在本地制种和大面积饲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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