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民本思想的现代转进
2010-04-04向开红
向开红
“民为邦本,本固邦宁”的传统民本思想,奠定了中国独具特色的儒家政治思想的基础,对于缓和社会矛盾、限制专制暴政,起到了积极地作用。但是由于传统民本思想本身的阶级局限性以及政治理念上的思维缺陷,它始终未能发展出“以民为主”的现代民主政治价值观。实际上,无论从理论上还是实践上,传统民本思想都可以实现现代民主政治的创造性转进。
一、传统民本思想的内容及其局限性
(一)传统民本思想的基本内容
中国古代的民本思想发轫于西周,倡导者为儒家学派。儒家的经典著作《尚书》第一次明确提出:“民可近,不可下;民为邦本,本固邦宁”,意思是说,人民是国家的根本,人民稳定了,国家才能安宁,它开启了中国传统民本思想的先河。之后,各个历史时期的进步的思想家与政治家不断从理论上丰富民本思想,同时进行了相应的价值实践探索,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儒家民本思想。其基本内容有如下几点:
第一,以民为贵,以君为轻。民本思想的倡导者孟子出语惊人:“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1]意思是说百姓最重要,国家其次重要,君子是最次要的。孟子的这一名言深刻地表明了民本思想本质上是一种以民为贵的思想,这在当时的时代背景下意义十分重大,并对后来传统民本思想的形成和发展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孟子之后的思想家大多秉承孟子的意旨,提出:“治国有常,而利民为本;政教有经,而令行为上;苟利于民,不必法古,苟周于事,不必循旧。”[2]总之一句话:“治国之道,爱民而已。”[3]至于贵民的具体措施,一是保民,一是尊重民意。就前者而言,就是要把民众作为国家的根本。提倡贵民思想的孟子不止一次地告诫君主要以保民为重,他不厌其烦地说:“诸候之宝三,土地、人民、政事”;“宝珠玉者,殃必及身”,“得乎丘民而为天子”。就后者而言,就是君主要尊重民众的意愿和感受,不可以做独夫。“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4]荀子提出的这个经典的水舟之喻,成了中国古代民本主义思想中尊重民意的形象图解,被看作是儒家民本思想的核心理念之一。历代开明君主大都自觉地把尊重民意这一核心理念落实到其政治实践中去,都比较重视民力、民心,关心民生、民用,注意民事、民时,通过民意来调节、规范自己的言行,在实施统治实践中能够为民做主。
第二,以民为基,为政以德。儒家民本思想认为,民众是国家根基,是国家盛衰的决定力量,要求统治者为政以德,以德治天下。“贵必以贱为本,高必以下为基。”[5]意思是说尊贵的人必须把百姓当作根本,居高位的人必须把百姓做为基础,这是以民为基、为政以德的客观逻辑之所在。君王要实现自己的政治统治,必须牢牢把握其根基——民众,时时想到民众,为民众排忧解难,关心民众的切身利益。这就是孟子所说的:“民事不可缓也。”[6],针对苛政给人民带来的苦难,孟子呼吁统治者要“救民于水火之中。”[6],要求统治者实行“德治”、“仁政”,慎刑罚,薄赋敛。儒家的这一以民为基的民本思想一直为后来的开明君主所奉行。例如,唐太宗李世民,他开辟了中国历史上封建鼎盛时期的贞观之治,他为政的核心理念就是以民为基的民本思想。他说:“君依于国,国依于民。刻民以奉君,犹割肉以充腹,腹饱而身毙,君富而国亡。”。[7]那么,怎样才能做到“以民为基”呢?方法就是“为政以德”。“以民为基”是“为政以德”的前提与基础,“为政以德”是“以民为基”的内在要求与必然逻辑,二者所要达到的共同目标是君主长治久安的政治统治。所以孔子就说:“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8]意思是说,做君王以德教化民众,并以自身之德为民众树立榜样,则天下太平万民臣服。
第三,天下为公,顺应民心。“天下为公”是中国传统政治统治的理想蓝图,是传统民本思想的又一核心理念。关于“天下为公”这一核心理念,古代民本思想家有不少具体而丰富的论述。“以公灭私,民其允怀”是说君子为政要做到以公灭私,就会得到民众的拥护。“天无私复,地无私载,日月无私烛,四时无私为,忍所私而大义,可谓公矣。人臣之公者,理官事则不营私家;在公门则不言货利;当公法则阿亲威;奉公举贤,则不避仇。”[9]是说“天下为公”的各种具体表现。由此可看出古人对于天下为公的理解是具体而深刻的。要实现“天下为公”的政治理想,最重要的一条就是顺应民心。关于这一点,民本思想家提出了“为政之道,以顺民心为本,以厚民生为本,以安而不扰为本”的纲领性措施。具体地说,传统儒家认为民众是国家的主体,民心的向背直接决定了国家的盛衰,统治者必须赢得民心,才能得到天下,统治者不能使用武力来对付人民,应该爱民、护民,不以威摄来使人民畏惧,要“明德亲民”,发扬自己的内心仁德,亲近民众,只有人民自觉自愿地支持,统治者才能有效地统治,国家也才能长治久安,才能实现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政治目标。
民本思想自提出以来,儒家的知识分子及政治家一直高举民本主义的大旗,提出了爱民养民许多措施,以民为本理论不断完善。在长达千年的中国封建社会中,民本思想起到了协调社会矛盾的作用,它有利于限制专制暴政,也有利于培育“贤臣”和“明君”。因此,儒家民本政治思想成为古代帝王立身垂教的经验教训,君王们对民意民心问题是否重视,老百姓是否有说话的地方、是否有“家”的感觉等等这些史书事实和社会现实构成了传统中国的政治图景。其可宝贵之处是占统治地位的统治者能突破统治者本身权力的利害范围,以服从人类最高理性,对被统治者真实负责,这正是儒家民本思想的卓越之处。然而,任何时代的思想都会自觉不自觉地烙上时代烙印,儒家传统民本思想也不例外。
(二)传统民本思想的本质及其局限性
如前所述,在中国传统社会中,“民本思想”是作为一种反对君主暴政的主张提出来的,对于提高民众在国家中的地位,稳定民众的生活,发展生产,起到了有力地推动作用,具有不可否认的进步的历史意义。但是,“民本思想”的提出,并不意味着统治者会站在劳动人民的立场上,真正把民众当作国家的根本,相反,这一理论的提出是以维护封建统治和君主权力为前提的,是为了统治阶级长久地“王天下”,其本质是一种调节阶级矛盾,缓和冲突,迷惑人民大众的政治手段。例如,唐太宗和他的大臣们在治理封建国家的实践中,总结历史经验,提出了一套完整的治国安民思想,形成了以民本思想为核心的贞观治国思想,其中,贞观民本思想的十大方略中的第六条“礼教化民”思想就表明了其手段性,其主要内容是:治民必须治其心,政治统治必须以思想统治为先行。一句话,君王之道利用儒家思想的潜移默化作用,使人民安于本分,甘受奴役,泯灭他们的反抗意识,这也是历代统治者重视思想统治的作用,重视儒家民本思想之原因所在。因此,儒家所主张的政治思想,从政治这一方面来看,总是居于统治者的地位考虑问题,总是居于统治者的地位以求解决政治问题,而很少站在被统治者的地位来寻求解决政治问题,这便与近代民主政治由下而上去争的发生发展的情形,成为极明显对照。正因为如此,民本思想不可否认有其阶级和历史的局限性,虽然倡导尊重人性,以民为本,以民为贵的政治主张,且由仁心而仁政,也曾不断考虑到许多爱民重民的措施,以及包涵有民主性的政治制度,但这一切都是一种“发”与“施”的性质(文王发政施仁),是“施”与“济”的性质(博施济众),而普通民众始终处于一种消极被动的地位,尽管是以民为本,而始终不能达到以民为主。
二、传统民本思想未能发展成现代民主政治的原因
(一)“民本”与“民主”的区别
毋庸讳言,我国古代民本思想的出发点是为了维护封建统治阶级政权的长治久安,其潜在的理念是把封建王朝的君臣凌驾于民众之上,儒家的民本意识无论如何都不能超过“忠君”的界限,即便是站在平民立场的墨家,其民本思想也与现代社会的“民主”思想相距甚远。从《尚书》《论语》《孟子》中所反映的民本思想来看,民本很大程度上指的是政府在施政时要以老百姓的要求和意愿为出发点,但很少考虑过让人民作主,即现代社会所提倡的以民为主。儒家尽管提倡爱民重民,以民为本,提倡贤人政治、仁政德治,尽管认为百姓在君王举措失当时可以替天行道,但这种以民为本思想和现代民主仍有本质的区别。首先,这种差别主要体现在权力的制度安排层面,传统民本思想不必论证统治者的权力来源,或者说权力的产生方式问题,但这却是民主所不可回避的根本性问题。虽然民本思想也提到百姓在某些时候可以替天行道,但这并不是一种理性、民主、程序的权力产生方式,儒家的民本思想只能为人类的和平吉祥描画出一个宽慰的远景,并不曾真正解决暴君污吏的问题,更不能逃脱历史上一治一乱的循环悲剧。中国历代统治王朝总是打着替天行道的旗帜推翻一个旧王朝,但接下来建立的王朝也没有建构什么民主制度就是例证。民本思想仅仅是把民众当作被动接受恩施的客体,按照父母与子女的模式来理解君、官与民众的关系,以满足民在物质上的基本需求为上限。因此,与民主思想相比,民本思想尽管尊重民众的基本价值和权利,却不可能演化出民自为主和赋民以权等内容。一句话,民本思想包含的是“为民作主”,而民主思想则包含着“由民作主”的含义。其次,民本与民主的根本不同之处还在于权力运作的程序性技术层面。即统治者采用何种方式使用权力。在封建君王集权体制下,君为臣纲,君、臣、民三者的关系是:“君者,出令者也;臣者,行君之令而致之民者也;民者,出粟米麻丝,作器皿,通货财以事其上者也。”所以,民本思想以其特有的方式既保证了尊君观念的实施,又约束着绝对尊君思想。”“尊君思想以民本为前提,而民本思想又是以尊君为指归。”[10]虽然民本思想认为人民利益是构成君主权力的基础,但所有积极的内容都无法在程序性技术层次上反映出来,套用现代政治学术语,即缺乏民主程序安排。而民主政治则强调根据人民的意愿来行使政权,并在制度和程序上实现,赋予人民真正的公民选举权、政治参与权和执政监督权等。由此可见,民本思想不可能真正实现人民的天赋权利,民本思想所设想的理想政府,也仅仅根源于社会的共同利益,而不是根源于人类的共同权利。
(二)儒家“以民为本”政治理念的思维缺陷
儒家的民本政治理念显然值得我们珍视,但也不能因此无视其思维缺陷。其一,尊民意而无法实现,民为贵而无治权,萧公权对儒家重民和民贵思想论证详细:“孟子民贵之说,与近代之民权有别,未可混同。简言之,民权思想必含民享、民有、民治之三观念。故人民不只为政治之目的,国家之主体,必须具有自动参与国政之权利。以此衡之,则孟子贵民,不过由民享达于民有。民治之原则与制度皆为其所未闻。故在孟子之思想中民意仅能作被动之表现,治权专横于‘劳心’之阶级。暴君必待天吏而后可诛,则人民除取不亲上死长之消极抵抗以外,并无以革命倾暴政之权利。凡此诸端,皆由时代环境所限制。”[11]尊民意而无法实现,民为贵而无治权,这一思维方式上的缺陷决定了儒家的“民本”观虽然重民利,畏民力而又力主以德化民,但终归只能是落实在对人民“衣食之端”的需求的偏重,这必然会带有很大的扭曲性,就如查尔斯·泰勒在《承认的政治》一文中所说:“得不到他人的承认或只是得到扭曲的承认能够对人造成伤害,形成一种压迫形式,它能够把人囚禁在虚假的、被扭曲和被贬损的存在方式之中”[12]因此,民之所以为贵不过在于民力之可以反抗暴政和推翻暴君,而统治者虽然重民意,却可以“为了人民的利益”而对人民实行专制统治,对人民的道德教化也会蜕变为对人民的道德规训与监控。
此外,中国封建社会历朝历代的统治者,对孟子及先秦时期的“民本”思想,采取是一种双重标准。一方面,在统治集团内部,将“以民为本”、“民贵君轻”引为治政理国的自戒箴言,注意到“民可载舟,亦可覆舟”。另一方面,在意识形态领域,又对其“民本”的内涵,不遗余力地加以消解与湮灭,“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即是最好地写照。在儒家君本与民本二者相辅相成的“阴阳组合结构”的“双本位”的政治理念中,由于君主作为政治教化的主体地位是不容置疑的,故儒家传统的民本观不管它如何关注民生、重视民利、敬畏民力,却只能是一种爱民观,而与民主观仍有着本质差别,因为它始终未能发展出“以民为主”的政治价值观。
三、传统民本思想到现代民主政治的创造性转进
以民为主,即所谓民主观念虽然首先产生于西方,但不能说它们就是专属西方人的,其他人不需要。民主理念本身对于全人类都是有价值的,只是在各民族的意识中的隐显和具体的落实有所不同而已,中国儒家传统的政治思想中已包含民主的因子,缺泛的是民主理性的架构表现。也就正如新儒家代表牟宗三所说的“中国以往儒者的政治思想亦全幅是内容的(实际的)路数,故无政权、主权、人权、自由、平等诸外延意义的形式概念。”[13]尽管从政治体制上看,中国古代民本思想与现代政治民主是相对立的,但在价值观上,民本思想与民主思想却有相通之处。
中国的儒家民主政治所表现的“藏天下于天下”的理想,始终未曾在现实中出现,而今天我们所处现代化的开放社会(Open Society),而现代化首要条件即是民主政治,中国政治的现代化就是从民本走向民主,改变“惟以一人治天下”,而使人民不仅是价值主体,而且成为‘公民’(citizen),成为政治权利(rights)与权力(powers)的主体。从以民为本转至由民作主,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是“民权”(包括权利和权力两个方面)来,这才是中国政治现代化的真正起点,只有在这个起点上才有望产生“民利”。[14]
作为近代民本思想的集大成者孙中山先生,把传统的民本思想的精华与西方的民主政治思想中的优秀成果同中国民主革命的现实需要结合起来,提出了民有、民治、民享三民主义的政治主张,实现了传统民本思想到现代民主政治的创造性转进。其主要内容有:民有方面,指出国家为人民所共有,倡导主权在民;民治方面,指出政治为人民所共管,追求全民政治;民享方面,指出利益为人民所共享,关怀国计民生。在孙中山的民本思想中,民治是民本思想的核心,是民有、民享的根本保证,但以民有为前提,以民享为归宿。其实质是民本在于“以民为主”,民之所本在于民权,民权之所本在于制度。不难看出,孙中山的民本思想和传统民本思想已经有了很大的不同,其实质很接近西方的现代民主,其意义在于谋求国体的变更,使共和在中国真正实现。从此,中国的政治历史融入了现代世界发展的滚滚洪流,中国传统文化、中国民本思想开始向现代转型。
毛泽东把马克思主义的政治学说、国家学说运用于我国的具体实践,在总结革命根据地经验的基础上创造性地提出了人民民主专政的理论,并确立了一整套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制度。形成了科学而完整的“人民民主专政理论”。后来的领导集体都与时俱进地丰富和完善了民主政治建设的思想。
在社会转型期,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执政理念与孟子“贵民”,虽然在表述上因历史时代、社会环境、理论背景不同而有所差异,但都深刻认识到生产、文化和人民是治国安邦的三个基本要素,集中而又准确地反映了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民族的命运、国家的富强、个人的幸福不再仅仅依赖于圣君贤相,传统的民本思想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变化之一:“社会的共同利益和人民的共同权利”构成了新的政府。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从权力的产生方式上结束了“君权神授”,实现了人民当家作主。变化之二:现代社会政治从一定意义上说就是政党政治。因为任何政党都代表一定的阶级或利益集团。政党作为代议制民主的客观需要产生于近代资本主义国家,并作为一种政治惯例被各国政治实践所接受。中国共产党从诞生之日起,就以为人民谋利益为宗旨,在长期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实践中实施自己的纲领和主张,得到了民众的拥护。换句话说,中国共产党代表了中国最广大人民的利益,执政的合法地位是人民公认的。党的领导与人民当家作主的统一,正是具有中国社会主义特色的民主政治。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能否遵照人民的意愿行使权力,这是对中国共产党执政能力的挑战和考验,也是当代民主思想和传统民本思想的本质区别。党的十六大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和“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这桩中国人追求了多年的强国梦,本身就代表着中国人民的最大利益和愿望,代表着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和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体现了新时代民本思想和人文精神的融合。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国内形势,全面推进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对党的执政能力提出了很高要求。首先,强调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这是最根本的执政规律;其次,在党和国家的关系上,强调遵守国家权力运作的基本规则,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加强对掌权者的制约和监督,防止权力腐败;再次,在党的内部建设上,改善组织结构,完善制度机制,发扬党内民主,保证党的政治主张得到及时贯彻。在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同时,也要继承中国古代民本思想的精华,唤醒各级执政者的民本思想和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只有让民作主的民主思想和服务意识成为各级领导干部行为自律的道德准则,才能把腐败和不正之风降到最低限度,真正实现人民民主。
新时期的村民自治作为我国农村社会管理制度的重大创新,是我国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的基础。村民自治不仅会推动社会民主,提升社会权力,从根本上改善国家与社会的关系,而且还将通过不断实践与创新,理顺体制内部关系,走出一条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新路。村民自治作为农村社会管理体制的一次创新,是中国社会制度变迁史上的大事。它在实践上却可以在发展社会民主、理顺政治组织关系、转变权力运行机制等方面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提供重要经验,是国家民主政治政权建设的基础工程,也是由中国政治的民本思想向以民为主转进的实践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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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汉·刘安.淮南鸿烈集解·汜论训:卷十三[M].北京:中华书局, 198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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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牟宗三.政道与治道[M].南宁: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6: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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