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合同、索赔和风险管理
2010-04-03郑一峰
郑一峰
(上海斯美科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上海200092)
0 前言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中国的建筑业也是面临着大好的发展机遇。建筑业无疑是一个大市场,我国每年在建设上投入的资金在GDP中占有相当的比重,这从我国建筑业3 000万的从业人员的规模来看就可见一斑。中国正在进一步融入全球经济之中,很多行业正逐渐地适应这一形势,建筑业也是如此。国外的企业可以进来,国内有实力的可以走出去;以前不重管理,现在应该将其放到一个重要的位置;旧的管理方式可能已经不再适用或不再高效,那就应该大胆地改革、舍弃,学习先进的东西。有一句话叫做“济世兴邦,管理先行”,可见管理的作用已被提到了一个非常高的高度。建筑工程中的项目管理的作用也是不言而喻的,这无论对业主还是承包商都一样。就拿承包商而言,管理得好坏直接关系到它能不能赚到钱,以维持企业生存;能不能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从而为以后的发展铺平道路。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也是一门复杂的学问,因为它涉及到众多不同的课题。不同的课题的主、客体,内容以及其中的关系纷繁复杂,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面对现在的市场状况,必须实施多元化的战略,即依托监理,发展项目管理、造价咨询、工程咨询等相关业务,为企业发展提供新契机。2009年,笔者通过蛟河天岗石材产业区道路及其管网等基础设施BT项目、抚松人参产业园基础设施BT等建设项目的实践,不断积累了一些项目管理经验,下面,仅选取其中的合同管理、索赔处理和风险防范的问题,借鉴美国PMP和中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中的一些要求,谈一些管窥之见。
1 合同管理
工程建设活动是一种涉及面广、内容复杂的综合性活动。承包商为了自身的利益,就免不了要与形形色色的法人签订各种合同书,有承包商与业主的,与供货商的,还有与分包商的。签订合同书在现时的法制环境下既是出于对自身利益的考虑,同时也是对自己的一种约束。合同提供了一种行为准则,既对各方的行为进行督促,同时也为一旦出现违约行为准备了书面的依据,减少不必要的纠纷。隐患险于明火,合同对可能事态做出预测,更可规避某些不该发生的情况,减少损失。所以,对任何人,在观念上就应该树立一种以合同为依据的观念。
承包商与业主的目的虽然不同,但是都是为了最大程度地实现自己的利益。也许双方的利益有所抵触,而签订合同便是为了协调两者的利益。抓好以下环节是合同管理的关键所在。
1.1 施工合同的签订
好的开端是成功的一半。在签订合同之前,首先要与业主进行谈判。谈判应该本着诚意的原则、朝着争取签订合同的方向发展,所以有必要注意一下谈判的规则或者是尺度。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权利和义务对等原则。有句话叫做“不卑不亢”,苛刻的、单方面的约束性条款应该尽量抵制。谈判的目的,一是为了中标,二是为了争取合理的价格,三是为了争取改善合同条款。前者和后两者是互相牵制的,所以在确保前者的情况下,要最大限度地去实现后两者,因为亏本的工程如果不是特殊的原因,一般是不会去做的。在双方签订合同之前还必须进行的一步工作是合同审查。合同一旦签订,便作为一种法律的依据,是无法单方面加以修改的。“亡羊补牢,为时已晚”。所以为了减少风险,这一环节必须加以重视。业主草拟合同时,其中可能会有不少遗漏、含混不清、矛盾之处,有时业主还会故意设下圈套,这些都对承包商极为不利。审查过程中依据美国PMP中项目采购管理中适当的工具和技术,如合同谈判、专家判断、卖方评级系统和建议书评估技术等对条款仔细研究、认真分析,查出其中的疏漏不周之处,将各自的权利义务事先明确,更有利于合同双方合作愉快。同时依据《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在订立施工合同的谈判中,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结合合同实施中可能发生的各种情况进行周密、充分的准备,按照"缔约过失责任原则"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1.2 施工合同的履行
项目经理部必须履行施工合同,并应在施工合同履行前对合同内容、风险、重点或关键性问题做出特别说明和提示,向各职能部门人员交底,落实根据施工合同确定的目标,依据施工合同指导工程实施和项目管理工作。项目经理部在施工合同履行期间,应注意收集、记录对方当事人违约事实的证据,作为索赔的依据。在此过程中,业主、监理工程师和承包商都有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职责。作为承包商,明确职责,遵照合同,接受监理师指示,是与业主等保持良好合作关系,确保工程顺利完成的保证。施工开始时,合同文本基本都已签订,承包商必须严格遵照执行。除合同规定的外,对承包商而言,还有以下几条强制性义务:(1)执行监理师指令;(2)接受工程变更;(3)严格执行合同中有关期限的规定;(4)必须信守价格义务。这几条可以说是信守合同的一个大前提。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符合双方约定的条款应该坚决执行,对于超出合同的要求也有按照相关法规协商解决。
根据一些国际项目管理公司的经验,合同管理的优化比技术优化更为重要,技术优化可以使工程增加利润,但最多不超过3%~5%,而合同管理得好,却能使利润增加10%~20%。当代合同管理的效果说明,没有有效的合同管理做保证,就没有好的承包效果。
2 索赔处理
首先,必须对索赔要有一个正确的认识。索赔,并不是一方对另一方的不友好或惩罚行为,并不是某种矛盾的体现,而是承包商在由于合同对方的原因或合同双方不可控制的原因而遭受损失时,向对方提出的补偿要求。索赔虽然在各个工程中一般都会出现,但具体情况却无法完全预见。如果可以预测,那合同双方应该协同努力,减少损失发生的可能,因为索赔一旦发生,就必然意味着至少一方要遭受损失。有时,索赔会导致分歧和纠纷,这不利于今后各方的合作。由此可见,索赔有时不可避免,但绝不是目的,只是解决问题的一个途径,是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为减少本方损失而提出的正当要求。当然,也有这样一个例子:某国外建筑商以预期利润为负的报价承包了我国的某个大型工程,在施工过程中,该国外建筑商狠抓索赔管理,利用一切可能的机会进行索赔,最后圆满完成工程,并取得了可观的经济效益。对这种经营方式,人们也不能指责什么,不过该建筑商确实是利用了索赔条款。现在市场竞争激烈,承包商不得不以低报价赢得中标机会,但是,企图以低报价中标,而缺乏其他方面的务实管理,最后想以索赔作为赢利手段的做法一般不大可行。索赔必须合理合法,合情合理,让被索方心服口服。
产生索赔事件的原因一般有以下十种:
(1)施工延期引起索赔。这里指的施工延期是指由于非承包商的各种原因而造成工程的进度推迟,施工不能按原计划时间进行。
(2)恶劣的现场自然条件引起的索赔。
(3)合同的变更引起的索赔。
(4)合同矛盾和缺陷引起索赔。
(5)风险分担不均引起索赔。
(6)业主和指定分包商违约造成的索赔。
(7)由监理工程师的指令而引起的索赔。
(8)其他承包商干扰及第三方原因引起的索赔。
(9)由于工程项目所在国政策和法律变更引起的索赔。
(10)由于货币及汇率变化而引起的索赔。
由以上原因可以看出,索赔不是由于承包商的过失造成的。索赔产生后各方都应抱着善意、诚意的态度去协商、解决。从承包商角度来看,工程索赔是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主动的、正常的经营管理行为。作为承包商,首要的是要有良好的索赔心态,其次是培养索赔意识,树立索赔观念,把握和考虑正确的索赔时机,学习索赔的基本方法和知识,逐步提高索赔的能力。
3 风险防范
项目风险管理包括项目风险管理规划、风险识别、分析、应对和监控的过程。项目风险管理的目标在于增加积极事件的概率和影响,降低项目消极事件的概率和影响,通过风险的定性、定量分析,制订风险应对规划,并实时监控、不断跟踪,确保对项目的不利影响程度减至最小。
在承包建筑工程时承包商肯定会面临各种各样的风险,有的风险可以回避,有的可以控制,有的必须迎头而上。风险和利润是并存的,通常只有风险大的项目才能有较高的赢利机会,风险也是对管理者的挑战。风险控制能获得非常高的经济效果,同时它有助于竞争能力的提高,素质和管理水平的提高。所以,对待风险也必须树立正确的观念和态度。
风险有如下几个特点:(1)多样性;(2)在整个项目生命期中都存在;(3)风险的影响通常是全局性的;(4)风险同时还具有一定的规律性。由此可以看出,风险几乎是无时不在,无处不在的。风险管理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会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经济效益,甚至事关企业的存亡。但风险也并不是毫无规律的。
风险的产生一般有以下几种原因:
(1)政治风险;
(2)经济风险;
(3)法律风险;
(4)自然条件风险;
(5)社会风险。
风险是客观存在的,但并非是不可防范的,关键是人们是否可以意识到,从而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应对。任何人对自己应承担的风险应有准备和对策,这应作为计划的一部分。不同的人对风险有不同的看法,对策也就不同。但是归纳起来,有以下两种最基本的方法。
3.1 风险控制的方法
这种措施是基于风险的可测性,从而对风险加以改变。细分又有以下几点。
3.1.1 风险回避
风险回避主要是中断风险源,使其不致发生或遏制其发展。风险回避不失为一种较为稳妥的方法,但也不可否认这也是一种消极的防范手段。回避风险也会丧失一些好的机会。
3.1.2 损失控制
损失控制是指要减少损失方法的机会或降低损失的严重性,设法使损失最小化,包括预防损失和减少损失两方面的工作。控制损失应采取主动的态度,以预防为主,防控结合。
3.1.3 风险分离
风险分离是指将各风险单位分离间隔,以避免发生连锁反应或互相牵连。这种处理可以将风险局限在一定的范围内,从而达到减少损失的目的。
3.1.4 风险分散
风险分散与风险分离是不一样的。风险分散是指通过增加风险单位以减轻总体风险的压力,达到共同分摊集体风险的目的。
3.1.5 风险转移
风险转移是风险控制的另一种手段。经营实践中一些风险无法通过上述手段进行有效控制,经营者只好采取转移手段以保护自己,但是风险转移并非损失转嫁。
风险转移的手段常有工程承包中的分包、技术转让或财产出租等形式。
3.2 财务措施
采用财务措施即经济手段来处理确实会发生的损失,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3.2.1 风险的财务转移
所谓风险的财务转移,系指风险转移人寻求用外来资金补偿确实会发生的风险,包括保险的风险财务转移和非保险的财务转移。
3.2.2 风险自留
风险自留顾名思义是将风险留给自己承担,不予转移。
3.2.3 风险准备金
风险准备金是从财务的角度为风险做准备,在计划(和合同报价)中另外增加一笔费用。
当然还是那句话,高风险高收益,风险准备金高,中标的可能性就会减小。
3.2.4 自我保险
自我保险系指企业内部建立保险机制和保险机构,通过这种保险机制或由这种保险机构承担企业的各种风险。
4 结语
在了解了合同管理、索赔处理和风险防范的重要性和措施之后,人们会有什么总的想法呢?有人说市场竞争就该你死我活,就应该心黑手辣。这种想法是不妥的。为人处世是一辈子的,工程除非你做了一个就不做了,树立一个诚实讲信用的形象还是很重要的。如在签订合同时就该本着互相信任、开诚布公的态度,有什么话事先讲出来,写进合同里去,做到有据可查,有法可依。这有助于减少纠纷的发生,增进友谊。利用合同陷阱对他人进行欺诈的行为是极为不道德的。索赔是为维护自身的应得利益,但恶意的、无理的索赔是既无可能也不明智的。在风险防范上,也可以检查一下个人的商业道德。如果明知一个工程已无赢利可能,而在他人不知情的情况下给予分包,将损失转嫁给他人,这就是惟利是图、不顾他人死活的行为。
所以,在这样一个经济环境下,竞争的激烈性固然是一个方面。但是不要忘了人与人之间的道德、信用还是不能丢掉的。随着国外观念的引入,信用,这一市场的重要法则也将越来越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