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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认识兴趣”到“交往理性”
----哈贝马斯对历史唯物主义规范基础的重建

2010-04-03张雯雯

关键词:哈贝马斯理性哲学

张雯雯

(中山大学哲学系,广东广州 510275)

理查德·沃林曾指出:“关于批判理论之可行规范基础的问题一直居于有关法兰克福学派遗产之当代争论的中心位置。”[1]61作为法兰克福学派第二代最主要的理论家,哈贝马斯对于这一问题的研究极具代表性,从《认识与兴趣》中对认识论基础进行重构的尝试,到《重建历史唯物主义》中对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的重建,再到其交往行为理论的建构,这一系列的研究体现了哈贝马斯对规范基础问题的重视,因为在他看来无论是马克思还是法兰克福学派第一代理论家在这一问题上都是模糊不清的。

一、 以“认识兴趣”建构认识论基础的尝试

在哈贝马斯看来,建立在主体意识哲学基础上的反思已经不能体现批判理论的规范内容。“从卢卡奇到阿多诺对韦伯合理化理论的接受当中,可以清楚地看出,社会合理化始终被认为是意识的物化。但由此而导致的悖论又说明,用意识哲学的抽象概念并不能妥善处理这个主题。”[2]381卢卡奇开创的物化批判只是显示了理性已经变成了工具理性,不能为批判理论提供合理的基础。哈贝马斯认为:“最能反映现代意识地位的不是自我持存和自我意识的同一性,而是资产阶级社会哲学和历史哲学所表达出来的关系”[2]380,也就是成员通过相互理解和行为实践不断达到自由的那种社会生活关系。哈贝马斯认为霍克海默和阿多诺的晚期批判理论没有根据现代哲学的发展来对批判理论的基础进行更新,而是一味地沿着黑格尔的理性概念道路走,“从黑格尔那里衍化而来的总体性概念、有关真理和理论的思想究竟是否给充满实证要求的社会理论提供了过分沉重的抵押”[3]145。他认为:“批判理论不需要借助方法论术语来证明它的可信度,它需要一个实质性的基础,并把自己从意识哲学的概念框架所产生出的‘瓶颈’中引导出来。”[3]145可见在他看来批判理论的规范基础必须超越“宗教—形而上学”的模式,摆脱工具理性批判的困境,满足现代哲学、道德和审美的有效性要求,澄清社会合理性的理想。

可以说哈贝马斯对规范基础的建构经历了一个自我修正的过程。他认为批判理论要想系统地展现理性的合理规范,就须要寻找非历史的理性基础。《认识与兴趣》就体现了他的这一理论旨趣。在这本被认为是专门论述认识论的专著中他提出批判理论的基础是由“认识的兴趣”构成的[4]9。他要努力建构一种以自我反思为基础的、具有强烈社会性的批判的社会认识论[4]14。哈贝马斯认为:“人们对待掌握技术的态度,对待理解生活实践的态度以及对待摆脱自然束缚的态度,确定了人们的某些特殊观点;只有用这些特殊观点,我们才能理解现实本身。”而决定这些态度的就是人的“认识的兴趣”[5]130。并且人的认识兴趣决定了人的科学活动,而每一种科学活动又有它自己特殊的认识兴趣。他把认识的兴趣分为三种:技术的认识兴趣、实践的认识兴趣和解放的认识兴趣,这三种认识兴趣分别包含在经验—分析、历史—解释学和以批判为导向的科学观中[5]126。

技术的认识兴趣关注的主要是对对象化的现实进行的掌控:“使可有效地加以控制的活动有可能从信息上得到维护和扩大,并以这种兴趣来揭示现实。”[5]127对待自然的行为态度是它的认知取向,要建立技术上可以利用的认识,以达到对现实的改造,这是工具理性的体现。实践的认识兴趣主要关注的是主体间互动的实践关系,它主要是“维护和扩大可能的、指明行为方向的谅解的主体通性,并以这种兴趣来揭示现实。对内涵的理解按其结构来说,目标是行动者在流传下来的自我认识的框架内的可能的共识”[5]128。这种认识兴趣是要在互动中形成合理的共识和规范,这是交往合理性的体现。哈贝马斯认为,人类通过劳动和相互交往维持着社会本身的再生产,劳动维持着社会的物质再生产,相互交往维持着社会关系的再生产[4]199。但在现实交往中由于一些社会制度往往导致人与人关系的扭曲,因此,他认为仅仅有技术的认识和实践的认识是远远不够的。在人的物质生产和相互理解之外还存在着更高的兴趣,那就是人类解放的兴趣。他把“解放的认识兴趣”理解为一种“自我反思”的力量,它是“把主体从依附于对象化的力量中解放出来”[5]129,是在人与人之间建立一种没有统治的交往关系和取得一种普遍的、没有压制的共识[4]13。

哈贝马斯认为西方哲学在经历了文艺复兴之后,传统的宗教和形而上学的世界观已经趋于瓦解了,哲学须要为自己寻找一个新的规范基础,要让主体通过自由地运用理性来为社会确立新的规范。“我们必须把理性视为一切言和行的主体,在生产、生活、交往和思维活动中的根本原则和态度,没有这种根本原则和态度,一切都将陷入混乱,一切都将无法得到合理的解释。”[6]哈贝马斯在《认识与兴趣》中依托康德的理性先验批判的方法试图为人类认识奠定一个普遍的基础,努力克服意识形态批判方法的局限性。但这一方案遭到了很多人的攻击,很多人称哈贝马斯陷入了“认识论基础主义”的困境。吉登斯认为这本书存在着很大的缺陷,他认为“兴趣的认识”构成了“自我彰显理性”的社会基础,但批判理论不须要建立在认识论的基础上,这是走了一段弯路[7]。

哈贝马斯从准康德的视角出发建立了三种认识的先验框架,进行康德式的先验反思,这种自我反思模式是作为反思,对经验中显现出来的各种形态的意识进行批判性的扬弃。但这种自我反思在笔者看来并不具有普遍性,因为人类的自我异化是一种特定的历史现象,对它的批判不可能造福人类,成为人类的普遍利益。另外哈贝马斯混淆了两种批判,对技术认识和实践认识的研究是对已有认识的基本规范的重建,它相当于康德的先验批判,而对意识形态和自我异化的批判是历史批判,类似于黑格尔意义上的历史批判。这两者之间具有很大的差别[8]161。但在批判意识形态方面,哈贝马斯主张以劳动和相互作用的二元论来代替马克思的只从劳动这单一维度来解释自我反思性的社会理论。这也使他摆脱了传统认识论的主客体间的关系,为日后实现从重视劳动与相互作用的辩证联系到凸显语言沟通的重要作用的转变奠定了基础。

二、 从“认识兴趣”转向“交往理性”

在完成《认识与兴趣》之后,哈贝马斯着手建立他的以语言理解为核心的交往行为理论,在这一过程中开始了他重建历史唯物主义的设想。规范基础的重建就是在重建历史唯物主义背景下展开的。在《重建历史唯物主义》的导论中他就提出:“马克思的社会理论的规范基础从一开始就是不明确的。”[9]5哈贝马斯认为马克思对规范问题没有进行专门的讨论,因为“对马克思的实际研究目标来说,抓住并且从存在和意识上批判占统治地位的资产阶级理论的规范内容,即现代自然法的政治经济学规范内容就够了”[9]5。卢卡奇试图用无产阶级意识来弥补马克思理论的规范基础,但哈贝马斯认为卢卡奇犯了将哲学当成现实的错误。法兰克福学派第一代理论家对规范基础的处理是将理性看做工具理性,而对工具理性的批判使得批判得以可能的规范基础的理性内涵被彻底消解了。哈贝马斯为了摆脱以上困境提出了交往行为理论,首先,突出语言的重要性,发展普遍语用学,为交往行为理论提供规范性前提;其次,用交往范式代替劳动范式,突出社会交往的重要性;第三,在分析交往行为的背景下构建出交往理性概念。

“批判理论的规范----理论性基础必须到人类水平上的、有特色的、到处渗透着的生活中介那里去寻求,这就是语言。”[10]11在哈贝马斯看来,语言之所以能成为交往的可靠的规范基础就在于语言的事实性和规范性之间的张力。他认为,语言不仅在于“有所表达”,而且在于“有所行动”,语言具有一种“语内行动的约束力”,语言之所以能获得一种行动理论的意义,是因为它对不同行动者的行动计划都能进行协调。这样“以有效性主张为行为取向的行动者的虚拟假设,也对社会秩序之形成和维持具有了直接相关性”[11]21,因为这些秩序之成立就在于对规范性的有效性主张的承认,这样“内在于语言和语言使用之中的事实性和有效性之间的张力,又重新出现于社会化的、无论如何是通过交往而社会化的个体之间的整合方式之中”[11]21。由此语言规则便成为交往的规范前提。

哈贝马斯从劳动范式到交往范式的重建努力,在他看来避免了马克思理论客观主义的倾向,他批评马克思只注重生产领域内的学习过程,即“劳动”过程,而人类的学习还包括对“相互作用”具有决定意义的道德—实践知识,而交往行为确实推动了工具行为和战略行为领域内的变化[10]152,并且他认为这样的逻辑“有可能成为交往理论对历史唯物主义更新所作的贡献”[10]101。这样在哈贝马斯那里主体间的规范就是交往得以可能的普遍性前提条件,即普遍语用学。另外,哈贝马斯认为理性除了可以体现在目的和策略行为之中,还体现在主体间相互理解的交往行为中,这样一来理性本身就具有了合理性。摆脱了传统主体性哲学(意识哲学)的困境,转向了主体间向度,随之带来了一种具有交互性和社会性质的实践主体。理性也由此在现实生活中具有普遍的规范意义,在哈贝马斯看来就是立足于主体间语言交往之中的普遍语用学规则。

哈贝马斯认为,在理想的谈话情境下,通过合理规范地使用语言,人们之间可以达到相互理解,并在自愿、非强制性的情况下形成共识。只有满足了表达方式的“相互理解”、事实陈述的“真实”、主观意图的“真诚”和人际关系的“正当性”这些条件,交往行为的合理化才能实现。可见他是把理性建立在主体间的相互交往和社会的一致性基础上。由于共识所形成的“一致性”是在交谈与沟通、理解与商谈的基础上形成的,因此,它必定包含着个体性和差异性,包含着生活世界的丰富性和多元性,以此便消除了主体性哲学中对个体自由的压抑。同时,由于共识是在具有交往能力的个体之间,在非强迫的情况下形成的,它就从客观上达到了理性的“同一性”。这就确立了基于主体间性的“交往理性”概念。他认为:“这种交往理性概念的内涵最终可以还原为论证性话语在不受强制的前提下达成共识这样一种核心经验。其中,不同参与者克服掉了他们最初的那些纯粹主观的信念,同时,为了共同的合理信念而确立了主观世界的同一性和生活世界的主体间性。”[2]11

交往理性的根据就是哈贝马斯反复论证的三个有效性要求:即正确性,言语者“完成一个正确的言语行为,以便在言语者与听众之间建立起一种正当的人际关系”;真实性,言语者“提出一个真实的命题(以及恰当的现实条件),以便听众接受和分享言语者的知识”;真诚性,言语者“真诚地表达出意见、意图、情感、愿望等,以便听众相信言语者所说的一切”[2]293。他认为,只有交往行为才能把语言对客观世界的认知功能、在遵守社会规范中的协调功能以及在传达情感和展示自我中的表达功能统一起来,并把语言作为达到理解和共识的中介,从而提供理性的统一性。同时,也唯有通过语言交往,单独的人才能组合为社会。语言交往中既包含了理性分析的所有方面,又体现了这些方面的联系与统一,因而其合理性将更客观更全面,因此交往行为是更具合理性内涵的行为。从逻辑上说,交往理性将为不同领域的知识提供无比巨大的潜力,同时又防止了知识的分化,也就是说,交往理性将会使人类知识在一个最具合理性的轨道上发展。这就为哈贝马斯要建构的理论提供了很好的规范基础的保障。在哈贝马斯看来,一个社会或语言共同体的成员想要达到对客观事物的共同理解就必须按照交往理性的要求来做,进而协调他们的行动,在以客观世界为对象的生产活动中达成共识并取得成功,也只有这样,才能建立起大家认同一致的社会规范,维护“生活世界”的合理结构。

三、 对“交往理性”的评价与反思

在哈贝马斯看来,法兰克福学派第一代理论家对规范基础的论述仍拘泥于主体意识哲学的范式之中,即拘泥于由笛卡儿开创的依据个别主体来理解人类行为的哲学传统之中。哈贝马斯认为这种做法丧失了“主体间”维度,忽视了共同的语言范式,没有意识到交往行为的核心地位。他认为理性在失去了彼岸世界力量的支持后,只能从蕴涵在日常行为中的交往理性中寻求支持。社会批判不能仅仅停留在对工具理性的批判,而应转向对“达成共识的有效性要求”的建构性审视的批判。哈贝马斯把主体间的对话作为自己理论的基础,强调相互理解在人类行为协调中的作用,他认为交往理性是容纳型的理性(inclusive reason),包含了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容忍和接纳,这一理论在推动法兰克福学派发展的过程中具有积极意义。他一再强调“交往行为理论摆脱了传统意识哲学的困境,通过哲学的语言学转向,交往理性既为科学知识、道德规范和审美判断的合理证明提供了基础,又克服了康德哲学的认识论基础主义、先验主义和哲学绝对主义的局限性”[8]223。

哈贝马斯立足于普遍语用学建构的交往行为理论是对人类理性重建的尝试,这一尝试为我们澄清了社会批判的规范基础。但有很多学者认为哈贝马斯的这一理论有脱离社会现实的可能。后现代思想家批判的焦点就是哈贝马斯的理性、共识理论,认为哈贝马斯提供的是一种令人生疑的“元叙述”,所谓“共识真理”也只会造成“强制”或“压迫”。尽管哈贝马斯试图将交往行为理论建立在社会化过程中,但是生活世界的协调行为如果首先是作为“主体间”的同意来进行的,那么社会行为必然主要是“以意义为旨归”的,而不是“以目标为旨归”的,结果是“在那个领域里,以相互理解为旨归的活动理念恰好是一种虚假的规范”[1]87。这样看来,哈贝马斯的话语伦理学的确具有极端理性主义的乌托邦色彩。对于这一点,哈贝马斯本人也意识到了这种方法论的局限性,那就是“只致力于判决关于公正的形式先决条件,而不顾有关幸福或‘美好生活’的实际问题”[1]88。他也承认交往理性不是无身体的纯粹理性,其自身不能保证合理的共识的实现。尽管存在着与现实脱离的危险,但哈贝马斯提出的“系统整合”和“社会整合”可以说关注的就是主体和结构相互勾连的维度,通过“系统”与“生活世界”的互动,将个体的进化和社会的进化统一起来[12]。可以说在结合这两个维度方面仍然是有道德实践的意义的。他所提出的交往理性的方案把社会规范的制定问题放在话语的交流过程中,用对话中的恰当理由来证明社会规范的正当性。这种把理性的观念放在话语过程和理解过程中的思路,克服了实践理性所存在的问题[13]。如果联系到《认识与兴趣》中的准先验的认识论所遭受到的“基础主义”的指责,那么哈贝马斯的这一方法论的更新则避开了这种指责,他这种随着经验科学的发展进行更新的重构式的理论是非常重要的,它不像先验哲学那样可以永久地解决问题,它是可以犯错的(fallible),这点同经验科学相类似。

无论是针对批判理论所作出的思想转折,抑或是意图重建历史唯物主义,都显示出哈贝马斯从批判规范的角度转入建构规范的角度的思想理路。哈贝马斯借助交往理性为现代社会寻找规范基础,从某种程度上脱离了批判理论改变社会的宗旨。他致力于澄清理解的普遍性条件,以期在理解中达成共识,从而建构一种普遍性规范。也许在这个时代,我们的社会好像不再须要批判规范,而只须要重建规范,可以说哈贝马斯建构的交往行为理论就是对这样一种视角下的社会需要作出的一种理论应答,他重建历史唯物主义主要不是像马克思那样要批判传统资本主义社会的规范(当然,马克思亦有重建共产主义新规范的祈求),而是要重构现代资本主义社会的规范。由于现代社会的结构产生的人际间的疏离感,使得哈贝马斯用交往理性“规范基础”建构的社会理论面临着难以跨越的理论和现实之间的鸿沟,但无论是什么规范本身都是理想的,我们生活的社会也不能缺乏规范导向,在任何时候我们都不能抛弃这个美好的理想。

参考文献:

[1]理查德·沃林. 文化批评的观念----法兰克福学派、存在主义和后结构主义[M]. 张国清,译. 北京:商务印书馆, 2000.

[2]哈贝马斯. 行为合理性与社会合理性[M]∥哈贝马斯.交往行为理论:第1卷. 曹卫东,译. 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4.

[3]哈贝马斯. 现代性的地平线:哈贝马斯访谈录[M]. 李安东,段怀清,译. 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 1997.

[4]哈贝马斯. 认识与兴趣[M]. 郭官义,李黎,译. 上海:学林出版社, 1999.

[5]哈贝马斯. 作为“意识形态”的技术与科学[M]. 李黎,郭官义,译. 上海:学林出版社, 1999.

[6]章国锋. 哈贝马斯访谈录[J]. 外国文学评论, 2000(1):27-32.

[7]安东尼·吉登斯. 没有理性的革命?----论哈贝马斯的交往行为理论[J]. 田佑中,文军,译. 马克思主义与现实, 2002(2):48-55.

[8]汪行福. 走出时代的困境----哈贝马斯对现代性的反思[M]. 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2000.

[9]哈贝马斯. 重建历史唯物主义[M]. 郭官义,译. 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00.

[10]哈贝马斯. 交往与社会进化[M]. 张博树,译. 重庆:重庆出版社, 1990.

[11]哈贝马斯. 在事实与规范之间[M]. 童世骏,译. 上海:三联书店, 2003.

[12]张廷国,马金杰. 规范的重建和反思----从哈贝马斯到霍内特[J]. 求是学刊, 2008,35(2):30-34.

[13]王晓升. 从实践理性到交往理性----哈贝马斯的社会整合方案[J]. 云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8,7(6):2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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