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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青少年阳光体育运动开展现状与分析

2010-03-23马春林

华东交通大学学报 2010年2期
关键词:江西省体育运动课外

马春林

(华东交通大学体育学院,南昌江西330013)

2007年4 月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联合发起“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计划,并要求:“用3年时间,使85%以上的学校能全面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使85%以上的学生能做到每天锻炼一小时,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及格等级以上,掌握至少两项日常锻炼的体育技能,形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切实提高体质健康水平”[1]。为了切实推进江西省青少年阳光体育运动的广泛开展,吸引广大青少年学生走向操场,走进大自然,走到阳光下,积极参加体育锻炼,2007年5月22日,江西省“青少年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在南昌全面启动。

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学校是主要阵地,也是青少年参加阳光体育运动的主要场所[2]。为此,在全国阳光体育运动全面启动一年后,笔者依据三部委对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的相关要求,对江西省部分大、中、小学学校进行了问卷及实地走访调查,希望了解和掌握目前江西省青少年阳光体育运动开展的现状,从中发现存在的问题,为有关决策部门提供一些可靠的参考依据,为更好、更有效地实现阳光体育的目标服务。

1 研究对象与方法

1.1 研究对象

本文随机调查了江西省5个行政区学校的4所普通高校、12所普通完全中学、13所小学,年龄在12~25岁1 200名青少年学生(其中男生660人,女生540人)作为主要研究对象。

1.2 研究方法

文献资料法、问卷调查法、专家访问法、数理统计法。

2 结果与分析

2.1 江西省青少年参加阳光体育运动的认知态度

自2007年“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启动以来,中央和地方各类媒体都进行了广泛的宣传报道。江西省教育厅、体育局、共青团委也积极通过多种渠道,在校园、社区、街道等区域进行了积极地、广泛地宣传,并且组织了“我与奥运同行”冬季长跑等各类体育活动来营造阳光体育运动的社会氛围。

本文通过对1 200名青少年问卷调查发现,有89%青少年对全国阳光体育运动的开展内容基本了解,并且有93%的学生认为,开展阳光体育运动是“非常有必要”的。由此表明,江西省有关教育部门对阳光体育运动的努力宣传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得到了大多数青少年的认同和肯定。但是调查中也发现:江西省青少年对阳光体育运动开展的认知态度呈现出由高年龄段向低年龄段递减的趋向(大学生85%;中学生67%;小学生52%);南昌、九江等经济较发达地区青少年对阳光体育运动认知程度较高(平均认知程度83%);而地处乡镇、农村中小学学生平均认知较低为65%。分析原因认为:高年龄段青少年较为关注自己的身体素质、体形等状况;经济较发达地区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社会关注程度较高,青少年体育运动氛围较好,阳光体育相关知识获得信息渠道较多。因此,青少年能够获得较多的信息和正确引导。

2.2 江西省青少年参加阳光体育运动的基本物质情况与分析

2.2.1 江西省各类学校场地、器械设备经费投入情况

加大对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器械设备以及体育师资的经费投入,对于改善学校体育教学的物质环境,丰富学校文化体育活动,推动阳光体育运动的开展有着重要的作用[3]。

本课题所调查的29所各类学校人均占有场地面积为2.57m2,人均投入体育经费为2.64元。由表1可以看出:江西省普通高校人均占有场地面积仅为4.1m2/人(教育部规定普通高等学校体育场馆面积基本标准为5.0m2/人),而普通中小学人均场地面积则更低,分别为:普通中学2.7m2/人,小学0.93m2/人。而江西省各类学校体育器械不足的现象比较普遍,其中13所小学体育器械平均达标率仅为34%。调查还发现:学校配备器材当中,田径类器材相对齐全,能够配备有一定数量的篮、排、足球,但是小球类(如羽毛球、乒乓球)器械配备严重不足。而且,体育器材、设施破损现象较为普遍,部分还存在有安全隐患。其主要原因就是体育经费投入不足,这也是困扰江西省学校体育工作的主要难题之一。如表1所示,江西省各类学校体育经费投入人均水平均处在5元/人以下,低于全国8元/人的平均水平。尽管近年来江西省政府部门加大了教育经费的投入(2008年经费投入336亿元),但是,江西省教育物质基础总体薄弱,投入仍满足不了实际的需求,而对于体育经费的投入更是有限。

表1 江西省各类学校场地、经费、体育师资等情况统计表

2.2.2 江西省各类学校体育师资基本情况

作为阳光体育运动实施的主要组织者,体育教师数量的缺乏,对阳光体育运动的积极开展将会产生一些不良的影响。从表1中我们可以看出,江西省各类学校体育师资配备平均达标率为55%,中小学体育师资达标率分别为56%,34%,说明各类学校体育师资还存在着较大的缺口,尤其部分经济落后地区的小学存在有无专业体育教师的问题。另外,阳光体育运动倡导体育教师能够融入学生群体,参与学生活动,发挥引导作用,带动学生共同参与阳光体育运动。但是,调查发现中小学体育教师老龄化现象严重(如图1所示)36岁以上的体育教师占到57%。分析原因认为:长期以来,中小学阶段体育教师工作强度较大、待遇低,拖欠工资现象时有发生,致使青年教师流失严重,尤其农村中小学师资流失问题突出。尽管江西省政府设立专项资金,对艰苦边远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发放特殊津贴,提高工资待遇。但是从根本上解决体育师资流失问题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农村教师的工资水平,确保不拖欠工资。

图1 江西省中小学校体育师资年龄构成图

2.3 江西省青少年参加阳光体育运动基本情况与分析

2.3.1 青少年参加阳光体育运动活动次数、时间、体育技能掌握情况

阳光体育运动要求:“青少年每天至少锻炼1小时,至少掌握2项日常锻炼的体育技能”[1]。由表2可以看出,江西省青少年参加阳光体育运动锻炼的每周活动次数主要为3~5次,接近于50%的比例。然而每周锻炼能够达到6次以上的各阶段青少年平均只有12.7%,中学生只有6%。且锻炼活动大多持续时间在60分钟以内。由此说明,在阳光体育运动开展一年以来,实现青少年每天能够至少锻炼1小时要求的还有较大的差距。尤其需要提高处于中学阶段的青少年和各类学校的女学生参加阳光体育运动的活动次数和活动时间。而从江西省青少年掌握体育技能情况调查来看,平均有70%左右的青少年没有达到掌握两项体育技能的基本要求;其中有63%的小学生不掌握任何体育技能。分析原因认为:中小学生课业较重,课外无暇锻炼;高校大学生虽然学业负担较轻,但是大学丰富、多元的校园生活,很难使得大学生们能够坚持每天进行1小时锻炼。而小学阶段大部分青少年不曾掌握1项体育技能的现象反映出,目前江西省小学体育教育工作尚有诸多急待解决的问题,例如场地、师资、经费等。

表2 江西省大、中、小学学生活动次数、强度、体育技能掌握情况统计表

2.3.2 青少年参加阳光体育运动的主要途径及基本情况

据调查,江西省青少年参加阳光体育运动的主要途径是参加学校“两操一课”和课外体育锻炼。因此,开展学校体育教学和课外锻炼是增强青少年体质,实施阳光体育运动计划的重要途径。因而,确保学校体育课的开足率,并有效地组织体育教学,积极组织课外体育锻炼,是实施阳光体育运动的基础。

调查发现,江西省各类学校能够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基本保证开足体育课,但是,在对体育课教学组织形式的调查中发现(如表3):部分学校体育教学成放任状态,较少组织教学活动,尤其中小学体育课教学问题比较突出。分析原因认为:一方面是受学校体育场地、器材待方面限制,学校体育正常教学无法展开造成的;另一方面就是部分学校长期轻视体育教育,放松体育课要求,从而影响了体育教师工作积极性,造成教师上课不负责任现象普遍存在。因此,相关学校应切实的开展阳光体育运动,改善体育教学环境,加强对体育课的监督,保证正常教学的开展。

表3 江西省学校体育课、课外锻炼组织基本情况表%

课外体育锻炼活动是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的重要组成部分。组织好课外体育活动,确保学生每天能够参加体育运动1小时,是实现阳光体育运动目标的根本保证。为此,本课题对江西省青少年课外体育锻炼的组织活动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发现:江西省青少年参加课外体育锻炼形式多样,主要为参加校内各种体育社团、俱乐部和参加业余训练,以及校外的各种体育培训班、健身馆等。但是,仍有相当比例的青少年未能加任何课外体育锻炼活动组织,调查其原因主要为:(1)学业负担太重;(2)学校无此方面的要求;(3)沉迷网络游戏。由此可见,减轻学生学业负担,加强课外体育锻炼组织尤为重要。

2.4 江西省各类学校阳光体育运动组织及制度建设情况

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3部门要求:各级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和共青团组织要成立相应的阳光体育运动领导组,各学校要成立以校长牵头的领导小组,并制定实施细则;建立能够保证青少年每天参加体育锻炼一个小时的制度;以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为基础,建立和完善标准的测试结果记录体系;建立“评优达标”评比表彰制度等。

在对江西省各类学校阳光体育运动相关制度建设相关情况的调查(表4所示)可以看出,江西省各类学校能够积极落实阳光体育运动的要求,成立阳光体育运动领导小组,建立阳光体育运动实施细则和活动方案及评比表彰等相关制度。然而,能够建立学生体质档案的中小学分别只有48%和31%。经调查其主要原因为中小学在校学生相对体育教师人数众多,又受场地、器械等限制,体质测试工作量较大,从而难以保证有质量的完成测试工作,建立真实有效地的学生体质档案。而这必将挫伤学生体育锻炼的积极性,使得评比表彰制度流于形式。因此,建设中小学学生体质档案工作,建立和完善相关奖励制度还需要付出更多的努力与当地政府部门的支持。

表4 江西省大、中、小学校阳光体育运动相关制度建设情况表%

3 结论与建议

3.1 结论

(1)江西省青少年对阳光体育运动开展具有较高的认知程度,有89%青少年对阳光体育运动的基本内容有所了解,并且有93%的学生认为,开展阳光体育运动是“非常有必要”的。

(2)江西省青少年参加阳光体育运动锻炼的每周活动次数主要为3~5次,接近于50%的比例。然而每周锻炼能够达到6次以上的各阶段青少年平均只有12.7%,中学生只有6%。且锻炼活动大多持续时间在60分钟以内。

(3)体育场馆设施、器械设备、经费投入以及师资等等都是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增强学生体质,丰富学校文化活动的物质基础,对于学校体育教学、青少年课外锻炼有着重要的作用。而江西省各类学校人场地占有面积少,体育器械不足的现象比较普遍,学校体育经费投入人均水平均处在5元/人以下,低于全国8元/人的平均水平。另外,在中小学校体育师资还存在着较大的缺口,农村中小学师资流失问题严重。

(4)江西省各类学校体育课教学能够正常开展,但是部分中小学体育课挤占现象较为普遍,部分学校缺乏对体育课教学的监督,缺乏对学生课外锻炼的有效组织,相关激励、评价等制度不健全,使得学生成自由放任状态。

3.2 建议

(1)江西省青少年参加课外体育锻炼形式多样,但是仍有相当比例的青少年未能参加任何课外体育锻炼活动组织。课外体育锻炼活动是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的重要组成部分。组织好课外体育活动,确保学生每天能够参加体育运动1小时,是实现阳光体育运动目标的根本保证。

(2)各教育部门、体育行政单位加大宣传阳光体育运动的力度,建立建全阳光体育运动的相关激励制度和评价制度;加大体育经费投入,改善学校体育教学的物质条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体育课时的规定,开足体育课;深化体育教学改革,认真组织实施“全国中小学生课外文体活动工程”,大力推行大课间体育活动,积极创建青少年快乐体育园地。

(3)推动校园体育文化建设,依托开展阳光体育运动所形成的特殊文化氛围,构建校园阳光体育文化,探索并建立适合本地、本校开展的阳光体育运动长效机制,确保阳光体育运动的持续性,从而促进青少年参加阳光体育运动锻炼效果的长效持久。

[1] 王海政.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关于启动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通知[EB/OL].http://www.jyb.cn/jyzl/jyzl/jyzc/jcjy/tyws/t20070426-80660.htm,2007-04-26/2009-06-15.

[2] 罗振宇.关于在学校中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的理性思考[J].体育科技文献通报,2007,15(11):44-45.

[3] 俞世军,陈冀杭.杭州市中学生阳光体育活动状况的调查分析[J].辽宁体育科技,2008,30(1):82-84.

[4] 邓一平.从阳光体育的内涵与特征审视体育教育专业的改革[J].成都体育学院学报,2008,34(9):92-94.

[5] 毛晓荣.“阳光体育运动”背景下的高校体育理论课教学改革[J].武汉体育学院学报,2008,42(5):97-100.

[6] 林杰.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EB/OL].http://www.jxedu.gov.cn/zwgk/xbzxzj/bzjzxb/2009/05/37565.html,2009-05-19/2009-08-15.

[7] 薛京,刘桥斌.专家解读:青少年每天锻炼一个小时“刚刚好”[EB/OL].http:/www.jyb.cn/xwzx/jcjy/tyws/t20070529-87052.htm,2007-05-29/2009-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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