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安全教育之我见*
2010-03-21李宝桥
李宝桥
(湖南中医药大学,湖南长沙 410007)
高校安全教育之我见*
李宝桥
(湖南中医药大学,湖南长沙 410007)
近年来,高校安全教育工作得到了党和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前后出台了一系列的规定和准则,明确了高校在大学生安全教育管理中的权利和义务,推动了高校各级组织对大学生安全教育的管理工作。
然而,通过多年的工作实践,我们不难发现高校对大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尚有诸多不尽人意之处,大学生教育现状不容乐观。
一、高校大学生安全教育的现状
笔者对所在的高校及周边四所高校的教务、保卫、学生处及相关学生,就安全教育及安全状况进行了调查。
(一)安全教育的课程设置缺失
在所调查的院校中,大多数都是在新生入学的第一学期,仅由保卫部门以讲座的形式进行一次新生入学安全教育;由领导或教务部门进行一次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讲座;由军事教育教研室举办10多次国防军事教育讲座,而其中真正涉及到的安全教育就只有国防安全教育,显而易见,大学生安全教育的教学课程设置是严重缺失的。学生受到的安全教育难以得到保障。
(二)安全教育的内容不全
在所调查的高校中,笔者了解到其安全教育内容不全,涉及面狭窄,局限于消防、防盗、防骗、交通、人身等最基础的安全方面知识(因讲座的时间限制原因),而对其它内容如心理、文化、信息、网络等安全知识涉及甚少。
(三)安全教育的方式单调
安全教育有别于其他基础课的教育方式,需把理论教育与技能培养相结合,才能使学生感觉不枯燥、不乏味,容易掌握。调查发现,除一所高校时有通过案例图片展览和消防灭火演示外,用以提高大学生的安全意识与安全技能。
(四)安全教育技能缺失
安全教育的目的是防患于未然,减少灾害的损失,提高自身保护的能力。通过调查,我们不难发现大多数高校安全教育严重缺失安全技能的学习、训练环节。学生通过教师或专业人员现场指导,演示来掌握技能的是凤毛麟角,其余多数则是通过其他途径来学习技能。
二、高校进行安全教育的必要性
(一)依法治国、依法治校的需要
随着“依法治国、依法治校”对每个公民要求的不断提高,大学生的安全教育与安全管理已纳入社会法治轨道。在《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试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等法规中,都明确了高校对大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的权利和义务,规范了大学生的行为准则,为高校对大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与管理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二)保障高校和学生自身安全的需要
高校是为国家培养高级专业人才的地方,大学生在校学习需要有一个正常学习、生活和健康成长的环境,高校安全教育,对维护校园和公共安全,保护大学生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十分必要,同时大学生安全意识的提高和安全知识、安全技能的全面掌握,对帮助学生自身在遇到危险时成功自救、降低风险、减少损失能起到十分关键的作用。所以,高校安全教育对于高校和大学生来说是双赢的。
三、安全教育的主要途径的措施
根据上面提到的安全教育中出现的问题或不足,本人认为应从如下几点来完善安全教育工作。
(一)领导重视,体制健全
领导要切实提高对大学生教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始终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领导分管,教务处、学生处、保卫处,责任明确,分工合作,真正做到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制度上给予保障,教学计划、师资、教材、课时上给予保证,把安全教育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
(二)安全教育形式需多样化
安全知识教育应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安全知识有关课程,可有相关课程的任课老师,结合课程内容对学生实施安全教育,如:计算机网络安全知识在计算机课程中讲授。防火防盗知识在化学和物理课程中讲授。还可以通过各种形式开展安全教育,如开设专题讲座,利用图片、橱窗、自制专题宣传片和案例通告的形式,开展鲜活的宣传教育。注重大学生安全技能的训练,采用实战模拟等方式对学生进行临灾应急心理、防护技术的训练,提升应急能力。
(三)加强学生日常生活安全管理
其实在大学生日常生活中,都包含着许多安全知识问题,如学生宿舍内的用电、学生财产的保管、手机信息的真伪分辨、外出人身的安全、学生心理的健康、兼职求职自身的保护等,我们的管理部门保卫、后勤、宿管、学生处、年级辅导员,应各施其职,加强对学生日常生活的管理,时时督促和劝导教育,使大学生认知安全隐患的危害性,增强防患意识,在日常生活中培养良好的安全习惯,使学生安全渡过大学生活时期。
2010-04-09
李宝桥(1969-),男,广东中山人,助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