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白两次流放夜郎考论
2010-03-20李利民
李利民
(武汉工程大学外语学院,湖北 武汉 430205)
0 引 言
李白流放夜郎的情形,聚讼纷纭,已经成为文学史上的公案。这或许暗示我们:我们对李白流放夜郎之事一直存在一个很大的误断,以为他只有1次流放夜郎的经历;而实际上,李白很可能遭受过2次流放夜郎的经历,第1次在至德二载(757)到乾元元年(758)春,第2次在乾元元年秋到乾元二年(759)春。
1 历史记载从根本上显示出可能性
《新唐书》李白传载:“有诏长流放夜郎。会赦还浔阳,坐事下狱。时宋若思将吴兵三千赴河南,道浔阳,释囚辟为参谋,未几辞职。[1]”指出李白流放夜郎赦还后,又一次在浔阳坐事下狱,而且这次是宋若思为之释囚。对于这段记载,曾巩第一个提出反对。他在《李太白文集后序》中说:“新书又称白流夜郎还浔阳,坐事下狱,宋若思释之者,皆不合于白之自叙。”认为《新唐书》有关李白二次坐事下狱的记载不合事实。他自己对李白的人生经历进行了一番考述,其中对于李白坐事下狱的事是这样叙述的:“永王璘节度东南,白时卧庐山,璘迫致之。璘军败丹阳,白奔亡至宿松,坐系浔阳狱。宣抚大使崔涣与御史中丞若思验治白,以为罪薄宜贳,而若思军赴河南,遂释白囚,使谋其军事。上书肃宗,荐白才可用,不报。是时白年五十有七矣。乾元元年,终以污璘事长流夜郎,遂泛洞庭,上峡江,至巫山。以赦得释,憩岳阳、江夏。……其始终所更涉如此。此白之诗书所自叙可考者也。[2]”认为李白只有一次坐事下狱的经历,即从璘系囚,以此来否定《新唐书》认为李白二次坐事下狱的说法。应该说,《新唐书》李白传和曾巩序在厘清李白生平方面都作出了很大的贡献。当时人们对于李白的生平,主要是进行评价性或传奇性叙述,无论是“四碑”“旧唐书传”,还是李阳冰、魏颢“序言”,都是如此。而新书传主要进行了客观性叙述,具有较强的客观性,因此,曾巩如果缺乏力证,就不能轻易否定新唐书的观点。曾巩强调,他是通过考次李白作品先后得出结论的。而事实上,我们可以从李白的作品中发现不少可以证明《新唐书》二次坐事下狱观点的信息,而且具体表现为二流夜郎。如曾氏说“(白)坐系浔阳狱。宣抚大使崔涣与御史中丞若思验治白。”就在关键细节上忽略了李白的作品。李白《为宋中丞自荐表》云:“(白)遇永王东巡胁行,中道奔走,却至彭泽,具已陈首。前后经宣慰大使崔涣及臣推覆清雪,寻经奏闻。”这里“前后”二字,表明李白两次分别得到崔、宋二人的援手,暗示着曾经两次下狱。然而曾氏则解释为李白一次下狱,先后经崔、宋二人之手,才以“罪薄宜贳”基本结案。
还有一则材料值得注意。早在《新唐书》之前的唐光启年间,孟棨的《本事诗》就有这样的记载:“(李白)以永王招礼,累谪于夜郎。及放还,卒于宣城。杜所赠二十韵,备述其事。读其文,尽得其故迹。[3]”这里要注意两点:其一,“累贬于夜郎”,讲解为不止一次流放夜郎,是一种颇通顺的解释;其二,被孟棨所推崇和用以印证自己观点的这首杜诗叙写的相关“诗史”是怎样的呢?我们将有关诗句录在这里:“五岭炎蒸地,三危放逐臣。几年遭鵩鸟,独泣向麒麟。苏武元还汉,黄公岂事秦。楚筵辞醴日,梁狱上书辰。已用当时法,谁将此议陈?”(杜甫《寄李十二白二十韵》),前四句述李白首流夜郎事,中四句替李白伸冤辩污,后二句质疑当局说:既然已经依法受到过长流夜郎的处罚,又是谁翻起这桩旧案呢?可见,杜甫的诗句刚好印证了孟棨“累谪于夜郎”的看法。时贤多将杜诗后二句解释为:既然经人援救脱囚,又是谁动议起长流夜郎之事呢?这种解释显然不妥。史籍已载明:李白从璘当诛,经人援救,免死,改判长流夜郎。于法于情,这都是很自然的事情,谁也不能奢望此时的李白免死之后就万事大吉。将此诗句解释为杜甫对合法合情的判决的质疑,是讲不通的;况且经人援救免死,是人情的作用,不是法律的作用,杜甫怎么会叙之为“已用当时法”呢。可见,“已用当时法”当是指已经流放过夜郎的处罚。
2 二流夜郎表现为不同的往返时间
李白二流夜郎,其往返有着不同的时间标识。
李白第1次流放夜郎的时间始于至德二载春天。永王李璘逃到大庾岭败亡在至德二载二月二十,逆推李白下浔阳狱当在同月初。李白不久就流放夜郎。他路过武昌和江夏写诗云:“鸟去天路长,人愁春光短。”(《流夜郎至西塞驿寄裴隐》)“烟开兰叶香风暖,岸夹桃花锦浪生。迁客此时徒极目,长洲孤月向谁明。”(《鹦鹉洲》)时属春天。他在江夏作诗《与史郎中钦听黄鹤楼上吹笛》云:“一为迁客去长沙,西望长安不见家。黄鹤楼中吹玉笛,江城五月落梅花。”可见在江夏盘桓至五月。
而李白第2次流放夜郎的首途时间在乾元元年秋天。他被宋若思脱囚、参谋其军幕,作诗《中丞宋公以吴兵三千赴河南军次浔阳脱余之囚参谋幕府因赠之》、《陪宋中丞武昌夜饮怀古》。前诗“脱囚”一说,决不能用在首流夜郎之前。上面已经说过,李白从璘当诛,首次经人援救,免死改流夜郎,不得云“脱囚”。到了乾元元年,朝廷对待反叛之徒已经比较宽大了,六月,“敕两京陷贼官,三司推究未毕者皆释之。[4]”故此次李白累于旧案再下狱,不至当诛,经宋若思挽救,方有“脱囚”的可能。后诗云“庾公爱秋月”,知在秋天。不久再流夜郎,行至江夏、汉阳一带,作诗《泛沔州城南郎官湖》,其序云:“乾元岁秋八月,白迁于夜郎,沔州牧杜公,汉阳宰王公觞于江城南湖,乐天下之再平也。”可见,李白再流夜郎行至江夏一带在乾元元年八月。同时有诗《张相公出镇荆州,寻除太子詹事,余时流夜郎,行至江夏,与张公去千里,公因太府丞王昔使车寄罗衣二事及五月五日赠余诗,余答以此诗》。按:张镐出镇荆州,寻除太子詹事在乾元元年五月,王昔使车由长安至江夏约在八月。
由此看来,李白两次流放夜郎过江夏的时间明显是不同的。目前学界将两次并为一次,将第1次混入第2次,于是就出现李白在江夏由春到秋逗留至少半年以上的怪现象,这在法律上是讲不过去的。虽然大唐法律规定流人有些特殊时间是不计入程限,如请粮,(见《唐律疏议》“名例二十五”)但仅仅在江夏就盘桓半年以上的时间,是肯定超出这种解释的。
其次看看两次赦还的时间。第1次是在乾元元年春。当时李白作诗《流夜郎半道承恩放还,兼欣克复之美书怀示息秀才》云:“去国愁夜郎,投身窜荒谷。半道雪屯蒙,旷如鸟出笼。遥欣克复美,光武安可同。天子巡剑阁,储皇守扶风。扬袂正北辰,开襟揽群雄。胡兵出月窟,雷破关之东。左扫因右拂,旋收洛阳宫。回舆入咸京,席卷六合通。叱咤开帝业,手成天地功。大驾还长安,两日忽再中。一朝让宝位,剑玺传无穷。”“克复之美”指收复两京之事,本诗记述玄宗幸蜀、肃宗抗战、两京光复、玄肃还京、禅传宝玺。所纪为乱起到至德二载十二月之间的时事。李白赦还途中“欣克复之美”,故知赦还去此不远。时贤都将此诗系于乾元二年赦还途中,那时收复两京已届第3个年头,还哪里是什么新闻,况且那时九节度大军刚刚大溃,洛阳危殆,还哪里有什么“欣克复之美”的感受。同时,笔者将首次赦还的时间定在乾元元年春,因为李白受的赦令是本年二月的那一次。李白上年(757)首流夜郎后,当年十二月有一次大赦,却未能惠及于他。《旧唐书》肃宗本纪[5]及《通鉴》卷二百二十[4]载:至德二载十二月戊午(十五日),上御丹凤楼,赦天下,惟与安禄山同反及李林甫、王鉷、杨国忠子孙不在免列;赐酺五日。按:当时肃宗方入长安,正以破旧立新为要务。此次大赦所不免者,禄山之徒是反叛者,李、王、杨皆为以往危及自身太子地位者。赦书未明言李璘之徒,理应不在被赦之列。因为这次赦令是在举国欢庆二京光复的日子里颁布的,离居夜郎、未被赦免的李白当然感到分外失落,写有《放后遇恩不沾》、《流夜郎闻酺不预》二诗表达憾恨。直到本年(758)二月大赦,李白才得以沾恩。《旧唐书》肃宗纪载:“(乾元元年二月)丁未(初五),(肃宗)御明凤门,大赦天下,改至德三载为乾元元年。[5]”笔者将李白沾恩定在这次大赦,有一个重要的背景依据:至德二载十二月,肃宗朝在处理反叛之事方面起了很大的争论。从严派的崔器、吕諲主张准律皆处死,肃宗认为很痛快。但从宽派的李岘认为大乱歘起,两京陷贼,天子播迁,人自逃生本属自然;加之反叛者中有皇亲和勋旧,若宽之,足开自新之路;若尽诛,则坚其附贼之心。肃宗只得倾向于李岘,以六等定罪处理此事,只将陈希烈等罪行最重的两等人诛杀。这种处理还是很快在贼营中起了消极效验,唐群臣从安庆绪在邺者,本来都痛心失身,欲悔过自新,听到陈希烈等人被杀后,都不再有悔恨之心。肃宗因此“甚悔之”[4]。此后肃宗朝对待这些政治犯就更加宽松了。因此,笔者将李白第1次沾恩定在此后的乾元元年二月大赦。
李白首次赦还时间还有一首诗可作旁证。李白有《上皇西行南京歌十首》,时贤断此组诗为李白流放夜郎前在皖南赣北一带作,而笔者则断为首流夜郎赦归途中在四川作。理由有2:一方面,李白这组诗运用的宏观性动词和方位词都表示它的创作地在四川,如“胡尘轻拂建章台,圣主西巡蜀道来。”(其一)“草树云山如锦绣,秦川得及此间无?”(其二)“四海此中朝圣主,峨眉山上列仙庭。”(其七)“万国烟花随玉辇,西来添作锦江春。”(其九)其中的“西来”、“此间”、“此中”,暗示出李白此时正在四川。另一方面,肃宗朝以成都为南京在至德二载十二月十五日(《资治通鉴》卷二百二十),李白赦归在次年二月,时间上是衔接的。李白身经四川,听到成都升格为南京,心中涌动着对玄宗的依恋,写下这组诗,是合乎情理的。
而李白第2次赦还在乾元二年三月。《新唐书》卷六肃宗纪载:“(乾元二年三月丁亥)以旱降死罪,流以下原之。[1]”李白以此得赦。过江夏时作诗《经乱离后天恩流夜郎忆旧游书怀赠江夏韦太守良宰》云:“传闻赦书至,却放夜郎回。……桀犬尚吠尧,匈奴笑千秋。中夜四五叹,常为大国忧。旌旆夹两山,黄河当中流。连鸡不得进,饮马空夷犹。安得羿善射,一箭落旌头。”所写时事为苗晋卿、王屿并罢政事及九节度使兵困相州之事,都发生在乾元二年三月。
由以上可以看出,李白作品中表现出两次不同的往返夜郎的时间,这些时间标识,有的由作品直接写明,有的以时事作重要参照,具有很强的客观性。
3 二流夜郎结交的关键人物不同
《流夜郎至江夏陪长史叔及薛明府宴兴德寺南阁》是李白首流夜郎途经江夏时所作,归途又作《江夏使君叔席上赠史郎中》,其中“江夏长史叔”与“江夏使君叔”应为同一人,李白去时,他是长史,不久迁升为刺史。又,当时与这位江夏官长交游的还有一位史郎中钦,李白首赴夜郎时,写下了《与史郎中钦听黄鹤楼上吹笛》。赦归途中,与之再见云:“昔放三湘去,今还万死馀。仙郎久为别,客舍问何如。……多惭华省贵,不以逐臣疏。”(《江夏使君叔席上赠史郎中》)李白往返夜郎途经江夏都与这位史郎中游处过,这也旁证了这位“江夏长史叔”与“江夏使君叔”应为同一人。因为学界将这次首流夜郎的经历混入第2次,就觉得这位李使君与第2次流放夜郎所结交的韦使君冲突了,于是詹鍈先生就认为“此诗题中之使君叔疑是长史叔之误。[6]”瞿蜕园、朱金城先生认为“长史即太守之贰,职位不轻,疑亦可称使君。[7]”二说均太牵强。安旗先生认为这位李使君当是韦良宰秩满后来江夏接替的同官,并将此诗编在李白第2次流放夜郎赦归的翌年即上元元年(760)[8]。按:安旗先生的这一观点难以与此诗中的情景契合。“昔放三湘去,今还万死馀。仙郎久为别,客舍问何如。”这分明是刚刚赦还时故人之间的寒暄。李白既然已于上年夏秋在江夏与韦良宰交游日久,则应该与故人史郎中多有过从,现在再次回游江夏,必不会写出这样的诗句。可见,这位江夏太守李某,不应该是接替韦良宰的同官,而是李白第1次流放夜郎所结交的江夏太守。
然而,李白第2次流放夜郎往返途中所结交的江夏太守是韦良宰。李白有诗《经乱离后天恩流夜郎忆旧游书怀赠江夏韦太守良宰》云:“空名适自误,迫胁上楼船。徒赐五百金,弃之若浮烟。辞官不受赏,翻谪夜郎天。……良牧称神明,深仁恤交道。一忝青云客,三登黄鹤楼。……樊山霸气尽,寥落天地秋。”当时李白第2次赦还江夏,与韦太守交游,回忆起上年(758)秋天赴夜郎途经江夏时与韦良宰三登黄鹤楼等游处之事。这清楚地显示此次李白往返夜郎经江夏时结交的刺史都是韦良宰。按:有关韦良宰守江夏的背景,李白《天长节使鄂州刺史韦公德政碑并序》有所交待,其文曰:“(永王)利剑承喉以胁从,壮心坚守而不动。……帝召岐下,深嘉直诚。移镇夏口。”表明韦良宰是因为不从永王璘的叛逆而拜鄂州刺史(即江夏太守)的。但是,按诸当时实际情况,他被任命为鄂州刺史时当去永王事件较久。永王败亡于至德二载二月二十,时任房州刺史的韦良宰不屈从永王威逼的节操上达天听,肃宗派使者南来宣召,良宰北抵扶风,觐见肃宗,最后南下履职,其间仅仅往返时日就须半年以上,再计入一些行政时间耗损,则良宰刺鄂州的时间很可能在翌年(即乾元元年)。这一推理也得到该《序》的印证。序文纪述鄂州刺史韦良宰的政绩时云:“慎厥职,康乃人。减兵归农,除害息暴。大水灭郭,洪霖注川。人见忧于鱼鳖,岸不辨于牛马。……无何,中使衔命遍祈名山,广征牲牢,骤欲致祭。公又盱衡而称曰:‘今主上明圣,怀于百灵。此淫昏之鬼,不载祀典,若烦国礼,是荒巫风。’”这里有三条背景线索要关注:其一是“减兵归农”。减兵之举,应该是在至德二载末朝廷庆贺两京收复以后慢慢出现的做法,因此“减兵归农”之举当在翌年(乾元元年)。其二是除水患。江夏水患通常发生在五、六月份,刚才我们已经知道,至德二载五、六月份,韦良宰可能正在准备从房州启程到扶风去觐见肃宗,根本谈不到在江夏履职,因此除水患应该发生在乾元元年五、六月。其三是斥淫祀。这件事《通鉴》二百二十卷有明确的记载:“(乾元元年)六月已酉,立太一坛于南郊之东,从王屿之请也。上尝不豫,卜云山川为祟,屿请遣中使与女巫乘驿分祷天下名山大川。巫恃势,所过烦扰州县。[8]”所以韦良宰对中使进行一番指斥。这更见出韦良宰是在乾元元年到江夏履职的。可见,李白在至德二载首流夜郎过江夏时不可能与这位韦良宰交游,他们的交游是在乾元一、二年再流夜郎的往返途中。
4 两赴夜郎选择了不同的路线
当时从长江中下游地区去往夜郎一带有两条常走的路线。一条溯江而上,自巴符关南折,入赤水,到夜郎;一条是下洞庭,溯沅水,经武陵、辰州、锦州、思州、费州、夷州、播州,向北抵达夜郎。
李白首赴夜郎当是由湘入黔。他有诗《门有车马客行》云:“呼儿扫中堂,坐客论悲辛。对酒两不饮,停觞泪盈巾。叹我万里游,飘摇三十春。……廓落无所合,流离湘水滨。北风扬胡沙,埋翳周与秦。大运且如此,苍穹宁匪仁?恻怆竟何道?存亡任大钧。”这里有3点信息应予关注:其一“流离湘水滨”,表明李白深入洞庭南域,不像是取道长江西上的行迹;其二“北风扬胡沙,埋翳周与秦。”表明时间在安史之乱爆发以后,两京尚未光复之前;其三“呼儿扫中堂”表明李白的孩子随送在侧。综合这3点可以推知,这首诗是李白在至德二载首流夜郎时取道洞庭五溪入黔的途中所作,他的孩子也随送至此。他的孩子与他分别后应该回到了豫章。如果像有些学者那样,将此诗系于流放的归途,李白与他的孩子是无缘在洞庭一带会面的,而且那时两京早已光复。至于“叹我万里游,飘摇三十春”,李白自开元十三年出川至此时已届三十三年,这里是举其成数三十;如果将此诗的作时越往后移,则离此句的意思就越远。所以将这首诗视为李白首流夜郎时由湘入黔的雪泥鸿爪是合情合理的。
其次,李白首次赦归途中有诗《江夏使君叔席上赠史郎中》云:“昔放三湘去,今还万死馀。”这里的“昔放三湘去”回忆的正是流放夜郎途中在湘西一带的经历。
复次,李白居夜郎时有诗《南流夜郎寄内》云:“夜郎天外怨离居,明月楼中音信疏。北雁春归看欲尽,南来不得豫章书。”如果认为李白只流放夜郎一次,而且走的线路是溯江西上,经巴符关南下夜郎,以这种看法解释这首诗,则抵牾难通。既是春雁,则知“南来”的意思是自南而来。李白僻居夜郎,如果北望来时之路,雁当自北而来,这显然与春雁“南来”相矛盾。按:贵州史学家王燕玉先生《辨李白长流夜郎的时地》一文认为李白由湘入黔的路线是:过洞庭,溯沅水,经武陵、辰州、锦州、思州、费州、夷州、播州,向北抵达夜郎。如果依照王先生描述的具体路线,则此诗可得通畅的解释,即北国大雁春天北归,正自播州而来,却终不传豫章家书。
综合三点,可以看到李白这次流放夜郎所取的路线是由湘入黔。
而李白第2次赴夜郎的路线是溯江西上。他有诗《江夏赠韦南陵冰》云:“君为张掖近酒泉,我窜三巴九千里。”郁贤皓先生断此诗为乾元二年李白流放夜郎赦返江夏所作[9],甚是。诗句明确追示他此去夜郎所不同于首次的路线:溯江西上至东川(即三巴)一带,继而南折夜郎。“我去黄牛峡,遥愁白帝猿。”(《留别龚处士》)“三朝上黄牛,三暮行太迟。三朝又三暮,不觉鬓成丝。”(《上三峡》)这些诗句正是他在三峡一带历尽艰险的具体写照。“夜郎万里道,西上令人老。”(《经乱离后天恩流夜郎忆旧游书怀赠江夏韦太守良宰》)则是对这种艰难感受的总体追忆。
又,李白有诗《窜夜郎于乌江留别宗十六璟》云:
适遭云罗解,翻谪夜郎悲。拙妻莫邪剑,及此二龙随。惭君湍波苦,千里远从之。白帝晓猿断,黄牛过客迟。遥瞻明月峡,西去益相思。
学人多定此诗为李白流放夜郎自寻阳首途时作,认定乌江为寻阳九江。这样一来,诗脉难通。李白由宿松押至寻阳狱,启程往夜郎,宗氏姊弟前来送行,白以诗留别,则安得谓之“随”、“千里远从之”?又,所写地名方位由“白帝”到东边的“黄牛”,又跳到“白帝”西边的“明月峡”,何至颠乱若此?再说,由眼前寻阳的乌江之滨,扯到白帝城、明月峡去了,也很不自然;他若想预先抒发路途之遥远艰难,何不干脆联想到以崎岖艰险著称的夜郎道呢?再说,寻阳为李白常游之地,他从未将九江称作乌江的。如果换一个角度看这首诗,即李白是在长流夜郎途中行至现在的四川涪陵附近的乌江入长江口时所作,则诗意豁然贯通。按照唐律,宗氏必须随同李白长流。我们可以推想一种情形:宗氏随李白长流,非亲人所忍见,虽欲变通行事,仓促之间未必来得及,只得先随李白上路,等待变通的处理;宗璟也远相伴送;行至四川乌江口时,宗夫人接到了变通处理的消息,宗璟便陪其姊踏上归程,李白以此诗留别二人;他回首二人归程,想象他们离开自己后一路上由西往东之留恋行迟,故云“白帝晓猿断,黄牛过客迟”;他前瞻自己进一步西进的明月峡,料定自己将对二人的思念会越发深切,故云“遥瞻明月峡,西去益相思”。同时,根据“适遭云罗解,翻谪夜郎悲”也可以断定此诗为再谪夜郎时作。理由已在上文申述过。李白经人解救得以免死,绝不是免罪,而是待罪,不得谓之“云罗解”。诗句的意思应该是说自己刚刚流放夜郎赦归,没曾想再贬夜郎,真令人悲不自胜。可见,这首诗是李白再流夜郎时行至涪陵乌江口所作,是李白再流夜郎取道长江的一个力证。
5 结 语
综上所述,李白两次流放夜郎既有一定的史料记载依据,又在行程的时间、所取的路线、所结交的人物等方面表现出明确的标识。李白两次流放夜郎应该是曾经发生过的历史事实。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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