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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村民生大改善的

2010-03-09卫如斯

决策与信息 2010年2期
关键词:民生农民工农民

文/卫如斯

新年伊始,胡锦涛总书记和温家宝总理分别深入河北和黑龙江农村、企业考察,并就下一步化解“三农”问题的关键点做出了重要指示。胡总书记提出要“确保农民收入不徘徊,确保农村发展好势头不逆转”;温总理提出,“缩小城乡收入差距,要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是提高和改善农民工的待遇,二是逐步提高务农人员的生活水平。”在去年底接受新华社专访时,温总理也曾就农村社会保障改革问题和改善农民工待遇问题进行过专门的阐释。这些主张是党和国家领导人在总结前一阶段应对危机,保增长、促民生工作已有经验基础上,对改善农村民生问题的深入思考与高度强化。

2009:改善农村民生大手笔

已过去的2009年,正如温家宝总理所说,是“惊心动魄的一年”。2008年冬天国际金融危机突袭我国,使大批外向型企业出口困难,进而导致汹涌的农民工返乡潮。面对这种困难,党中央、国务院及时果断采取对策,迅速出台了应对危机、扩大内需的十项举措,其中有关增加财政投入,开展结构性减税以及大幅度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的各项举措都使广大农民群众深受其益,并使2009年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再创佳绩。

促进农民增收主要包括稳定现有增收来源,拓展新的增收渠道两大方面,方法则主要包括巩固并不断提高农民自主增收能力,以及通过实施农业补贴等惠农政策实现农民增收减支这两个渠道。

2009年,我国各级政府通过继续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全面落实国家强农惠农政策,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特色农业和农产品加工业等多种途径,使广大农民从农业生产领域获得了稳定收入。同时,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背景下,党中央、国务院加大了各项补贴力度,提高了粮食最低收购价积极支农惠农。财政部数据显示,2009年中央财政预算安排“三农”支出高达7161.4亿元,比上年增加1205.9亿元,“三农”投入规模再创历史新高。其中,安排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四项补贴共1230.8亿元,比上年增长了19.4%。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进行,我国农业人口收入中的非农收入比重呈逐渐上扬之势。截至2008年底,我国农民工人数达到2.25亿,他们通过在二、三产业就业为农民人均纯收入持续增长提供了保障。全国各地还积极落实促进农民工就业政策,大力开展有组织的外出就业和就地就近就业,成效显著,据国家统计局统计,去年前三季度,全国跨地区就业的农民工总量达到1.52亿人,比2008年底增加了1157万人。就业岗位有了保障,农民工收入的稳定有了根基。

另一方面,2009年国家还加大了农村社会事业的支出,通过在教育、医疗、养老等基本生活方面制定政策,投入资金加以扶持,为广大农民减少了在这些方面的个人支出。此消彼长,使得农民可以将他们的纯收入和部分储蓄更多地用于私人投资或消费。此类帮助农民减支的惠农政策促进了农民增收。

据财政部统计数据,2009年中央财政安排用于农村医疗卫生、教育、社保、文化等社会事业发展方面的支出达到2693.2亿元。

在中央财政的支持下,我国提前一年实现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各项政策目标,全国近1.5亿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享受免除学杂费和免费教科书政策,中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约1120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获得了生活费补助。从2009年秋季学期起,国家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学生中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开始逐步免除学费。

为了改善农村困难群众生活条件,中央财政投入40亿元资金扩大了农村危房改造试点范围。从2009年下半年起,新农合报销最高限额达到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以上,50%的地区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

2009年9月,国务院发布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我国10%的县(市、区)开展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年满60周岁、符合相关条件的参保农民可以领取基本养老金。这是中央财政首次对农民的养老承担责任,虽然目前养老金的额度不高,但对中国农民而言,这一政策的意义堪与2006年取消农业税相提并论。

在种种举措的推动下,2009年我国农民人均纯收入首次突破5000元大关,同时农民收入已连续6年以超过6%的幅度增长,这是20多年来第一次。虽然与城镇人均收入水平和增幅相比,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增长力度仍有待进一步提高,但考虑到当前国际国内复杂的经济形势,取得这一进展无疑仍是非常喜人的。

农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农民工转移就业后生活视野的逐渐开阔,使得农村消费市场得以扩大,消费结构也日趋升级。2009年,国家推出了面向农村的一系列扩大内需政策,其中中央财政预算安排了320亿元实施“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以及汽车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在生产性消费方面,中央财政安排的农机具购置补贴增幅明显,总额从2008年的40亿元增长到2009年的130亿元,补贴种类也由9大类扩大到12大类,补贴范围覆盖到全国所有农牧业县。

“农机下乡”、“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一项项财政补贴既让农民得到了实惠,改善了生活条件,享受到现代生活的便利,又在客观上促使农村消费快速增长,切实拉动了内需。去年前11个月,农村社会消费品零售额达到3.6万亿元,同比增长15.7%,同期增幅比城市高出0.6个百分点,这也是我国农村消费增长速度首次超过城市。

此外,在中央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推出的4万亿元投资计划中,有相当比重用在了农村民生领域。计划实施一年来,我国有2000多万农民实现了饮水安全,20多万公里的路通了车,10万多公里线路有了电。这些农村基本生产生活条件的改善,无疑也达到了改善民生与“增内需,调结构”的双重效果。

但民生领域中收入分配不均、由传统户籍制度导致的农民工权益受损、城乡差距和地区差距不断拉大等问题仍然严重存在,它意味着有相当部分人尚不能充分分享改革与发展的成果。因此,在重视整体民生状况不断改善的同时,中央继续把工作的重点放在了农村领域。

2010:改善农村民生关键年

在发展农业农村经济,改善农村民生的年历上,2010年是一个有着特别重要意义的年份。这一年既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制订“十二五”规划的关键时期,既是农民人均纯收入突破5000元大关之后亟需再接再厉、稳中求进的一年,也是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仍未消退,国民经济发展与农民增收困难重重的一年。

▲安徽省歙县卫生院同志向农村孕产妇发放《相约孕妇真情永久》宣传单

▲广东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在高要市开展宣传咨询活动

▲农村交通改善促进经济发展

或许正是如此,提高农民收入、改善农村民生才成为了高层领导在今年元旦考察时的关注重点。同样是循着这一思路,去年底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在部署今年的农业农村工作时提出,要把改善农村民生作为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重要内容。工作重点包括大力推进农村公共事业发展,进一步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支持农村住房建设,加快农村电网改造升级等几个方面。

在此前提下,相关部委也都推出了具体举措。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表示,2010年城乡社会保障覆盖范围将继续扩大,并进一步加大农民工、劳动关系协调、争议调解仲裁和监察执法工作力度,同时还将推动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或居民社会保险。

在推动农村劳动力就业方面,人保部将在今年加快建立服务、培训、维权三位一体的农村劳动力输出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农民工进城务工和返乡创业的扶持政策,鼓励就地就近就业和返乡创业。财政部已于去年底会同人保部向各地预拨了2010年就业转向资金232亿元,用于支持各地做好就业工作。农业部将在今年通过以奖代补、以工代赈等方式,组织开展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农村建材业,增加农民的就业机会。通过创新阳光工程培训充分发挥中等专业学校和各类培训机构的作用,提高农民转移就业能力。推动改善农民工进城就业和返乡创业环境,促进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

今年1月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进行了第十八次集体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讲话中再次强调更加注重民生工作,特别是农村民生工作。注重改善农村民生,其根本目的在于提高农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实现这一目标的动力在于农业农村经济乃至整个国民经济的不断发展,另一方面,也需要国家继续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从政策和资金两个角度继续加强“三农”领域的投入,加速打破横亘在城乡之间的阻碍。

输血造血并举:改善农村民生新路子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在国内外各种制约条件错综复杂的情况下,要解决形成由来已久的“三农”问题,实现改善农村民生的目的,仍要坚持走“输血”与“造血”同步进行的路子。所谓“输血”是指党和国家通过实施各种强农惠农政策、下发财政资金的方式为“三农”发展提供外在推动力,“造血”是指通过教育培训、扶持合作等形式,不断增强农民自主致富的内在能力。“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农民问题,农民问题的关键是增收问题,只有“输血”、“造血”同步,外因、内因并举,才能建立起促进农民稳步增收的长效机制。

制约农民涉农收入水平的直接因素是农业经济发展状况。应当看到,在当前的“三农”领域中仍然存在着诸如农业基础设施薄弱、农业产业化程度不高,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未完全建立等一系列根本性问题,这些问题不解决,农民增收就缺乏可靠的根基。因此,下一阶段仍应在加大农村基础设施投入,加大农业科技投入,通过政策供给不断提高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等方面下功夫,以期为实现农业大生产创造新的条件。

要提高农民的非农收入,重点在于打破设置在城乡之间的藩篱。应当通过政策引导、税收优惠等举措,鼓励各类性质的资本进入农村领域,大力发展农村的二、三产业,同时要鼓励和支持农村能人自主创业,吸引外出务工农民回乡创业。对于进入到城镇打工的农民,要从因地制宜地深入探索户籍制度改革、不断革新社保政策等制度层面的改革入手,扭转和根除对农民的歧视态度,使得这些为城镇发展和繁荣做出了巨大贡献的国家公民在同工同酬、子女教育、社会保障等方面都得到应有的合理对待。

另一方面,应当更加重视农村社会事业建设,加大这一方面的投入力度,使公共财政的阳光更加全面地照耀农村大地。无庸讳言,在新中国成立之后的若干年中,受财力和其他客观条件所限,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欠账较多,由此导致了农村生活条件简陋艰苦,农民收入低下,进而也抑制了农民的消费欲望。

可以预计,在未来一个时期,我国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工作重点仍将集中在“人人享有基本公共服务”这一目标之上,力求使农村的公共服务水平逐渐向城市靠拢,但在客观上也只能暂时达到“低水平,宽覆盖”的效果。对于农村民生工作而言,基本公共服务的“宽覆盖”有着强烈的象征意义,即使暂时只能实现“低水平”,但仍将使广大农民体会到享受分配制度改革成果的喜悦,感受到自己作为国家公民的尊严与地位。这种民生改善的现实意义更多体现在心理上,但它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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