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模式演进的经济社会学分析
2010-03-08肖卫东
肖卫东
(1.中国社会科学院 研究生院,北京 100102;2.山东师范大学 管理与经济学院,济南 250014)
一、经济社会学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在一国或地区的发展中,经济与社会的关系一直备受关注,而经济社会学重点关注经济与社会的关系,着眼于社会学视角下的经济与社会发展,对经济和社会相互关系以及经济运行过程中经济因素和非经济因素相互作用进行系统和客观的研究[1]。经济社会学的社会系统理论告诉我们,经济社会系统由不同民族、家庭、组织和个人组成,涉及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等多个维度,且各维度又具有结构性的有机系统,这些系统维度及其结构之间互为因果、互相补充、互相转化。同时,经济社会系统又是一个不断与自然界进行物质、能量和信息交换的开放系统,一个内部结构不断调整以适应环境变化的动态系统[2]。因而,当经济社会系统存在着多种因素(包括维度和结构)和多种相互作用而系统功能又有特定目标和要求时,我们就必须把不同质的因素和不同类型的相互作用协调统一起来,满足某一指定的功能,实现经济社会系统的特定目标和要求,这便是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问题。我们只有促使经济社会系统的各维度及其结构紧密联系,互相协调,整个经济社会才能始终保持协调有序和谐的状态。
在经济社会学理论的四个研究途径(建构主义、功利主义、结构功能主义和批判结构主义)中,以社会系统理论为表现形式的结构功能主义和社会均衡理论就体现了经济社会整体、均衡、协调和和谐发展的重要观点[3]。孔德认为,理性秩序是经济社会协调和谐发展的基础(孔德,1830—1842);斯宾塞认为,协调与一致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内容(斯宾塞,1873);迪尔凯姆强调社会的一致性和结构的整合性(迪尔凯姆,1895);帕森斯的“AGIL(适应、目标达成、整合、维模)”模式,在经济、政体、社区共同体、价值系统四个子系统协调一致地充分发挥各自功能的前提下,整个社会就能均衡、协调、和谐地运转(帕森斯,1956,1984,1989);默顿把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作为自己研究的理论目标,并在该目标指引下提出了与经济社会协调和谐发展的越轨理论、功能一体性理论、社会均衡理论(默顿,1949,1957);帕累托把社会看作自身维系动态均衡的系统,社会变迁是原有平衡的破坏复又逐渐恢复平衡的过程(帕累托,1916);在卢曼看来,社会系统是一种在一个封闭循环的过程中不断地由沟通制造出沟通的自我制造的系统,它既具有(操作上的)封闭性、又具有(对于环境的)开放性的特点,除了“系统整合”和“社会整合”两种类型以外,“整合”还应该包括社会的生态整合,即自然环境问题对现代社会的挑战(卢曼,1986、1997、2001)。可见,经济社会均衡、协调和和谐发展是经济社会学的一个基本观点,经济社会学研究的一个重要目的和归宿点是为了促进经济社会的均衡、协调和和谐发展,因为经济与社会的良性互动和协调发展符合人的根本利益和根本目的。
可见,经济社会学的社会系统理论和社会均衡理论为我们研究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及其目标模式提供了一个有益和独特视角。经济社会是整体社会中的两个子系统,在现实社会中,经济社会系统总是处于交互作用和发展变迁中的,并且总是从一种均衡状态过渡到另一种均衡状态。经济社会均衡发展研究,就是要揭示经济社会发展如何由一种均衡向另一种均衡过渡和演进。目标是发展模式的核心,任何经济社会发展模式的选择和运用都是由其内在的目标体系先导和控制的,因此,创新经济社会发展模式的一个关键内容就是对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进行优化选择和科学定位,因为它是经济社会发展的观念模型和行动指南,对于经济社会发展的进程影响深远。迄今为止的人类现代化格局与处境,在很大程度上就根源于人类对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模式的不同选择。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目标模式是指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层次、目标内容、目标方法和目标价值的统一体,同时也是由诸多要素(发展主体、发展环境、发展手段和发展目标)构成的一个有机整体(肖卫东,2009)[4]46-48。
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并不是一个静态的概念,而是随着人类历史进程的不断推进而变化。在现代世界范围内,发展目标理论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即以单一增长为目标的发展阶段、注重经济社会综合发展阶段和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阶段。观察分析中国,其发展目标的演进也大致经历了这样一个过程。1949年以来,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模式的演进经历了四个阶段,形成了各具特色而又相互联系的目标模式,即:1949—1978年以政治为中心的经济社会非均衡发展目标模式,1979—1994年的以经济增长为中心的经济社会非均衡发展目标模式,1995—2002年的以经济增长为中心兼顾社会增长的经济社会非均衡发展目标模式,2003年至今的以人为本的经济社会均衡发展目标模式。从党和政府的纲领性文件和报告以及实际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模式中,可以抽象出这四个阶段各自对应的目标模式的基本内容(见表1)。
表1 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模式的演进
二、1949—1978年:以政治为中心的经济社会非均衡发展目标模式
在改革开放前的30年(1950—1978年)中,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始终处于一种不稳定状态。在发展目标上,提出了“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目标组合,将原本不属于同一时空序列的“社会主义”和“现代化”有机地结合了起来,为社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但在实施过程中客观上选择的是经济社会交替优先增长。
具体来说,在1950年到1956年期间,中国采取的是社会发展优先的方针。在这一时期中,通过全国范围内的政权建设、“三大改造”,基本上完成了对旧的政治制度和旧的经济体制的改造,建立了新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和一批国家工业化所必需的基础工业。新秩序的建立促进了工农业和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同时,通过建立按劳分配制度和更为公平的收入分配结构,改善了大多数人民群众的生活。可见,建立社会主义政治和经济新秩序以及努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成为这一时期国家较为明确的目标选择。
1956年9月党的“八大”提出将发展目标转变到发展社会生产力,实现国家工业化,逐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的轨道上来[5]67。1964年12月,周恩来总理在“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里提出了在20世纪实现四个现代化(农业现代化、工业现代化、国防现代化、科学技术现代化)的目标[5]109。这一目标转换在选择上是基本正确的,问题是在以后的发展进程中,实际上又偏离这一发展目标,把追求经济的高速增长作为压倒一切的目标。1956年开始的“超英赶美”和1958年发动的“大跃进”把追求经济增长速度放到了难以想象的地位。“超英赶美”和“大跃进”虽然很快得到纠正,但以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片面追求经济增长速度的目标取向一直没有改变,结果,满足人民物质文化需要的发展目标被忽视了。事实上,在这一时期中,由于侧重强调“社会主义+现代化”构架中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部分,以致在实际操作中“继续革命”是贯穿整个经济社会发展过程的中心目标。从1957年的“反右运动” 、1959年的“反右倾” 运动、20世纪60年代初期开展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五反(反贪污盗窃、反投机倒把、反铺张浪费、反分散主义、反官僚主义)运动”到1966年开始的“文化大革命”,越来越忽视经济建设,越来越关注阶级斗争,最终发展到形成了“以阶级斗争为纲”的经济社会发展基本路线。这种非理性政治革命的选择实际上偏离了经济社会真正的发展目标,造成了生产力的巨大破坏和经济水平的倒退,社会结构功能严重失调,发展陷入停滞甚至倒退状态。
直到1976年粉碎“四人帮”以后,“文化大革命”的政治目标才得以终结,国家的发展目标重新转变到追求经济增长的轨道上来。但由于急切试图以国民经济新跃进的方式实现以往诸多的经济规划和目标,以致出现了新一轮的“洋跃进(1977—1978年)”。虽然“洋跃进”仅仅开了一个头便草草收场,但也造成了严重的产业结构失衡和经济效益低下,而给国民经济带来更加严重的问题。
从上分析可知,改革开放前的30年中国选择的是一种“以政治为中心的经济社会非均衡增长模式”。
三、1978—1994年:以经济增长为中心的经济社会非均衡发展目标模式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满足人民生活基本需要为主要目标”的发展战略,“四个现代化”建设被真正提上日程,并被邓小平视为一场新的革命[5]237。邓小平还提出:“要允许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通过合法经营、勤劳致富先富起来,然后实现共同富裕[6]158。”这表明在经济社会发展的格局上,非均衡发展的目标和理念开始形成。“十一届三中全会”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模式演变过程中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此次会议通过了改革开放的决定,奏起改革的号响,开启了对外开放的大门,改变了以往在发展上过于强调自力更生的做法,同时也为非平衡发展观的实施提供了政策准备与支持。
1979年7月,国务院批准广东、福建两省《关于对外经济活动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的两个报告;1980年6月,国务院正式决定在深圳、珠海、汕头和厦门设立经济特区,非均衡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模式和理念进一步明确和具体化,尤其是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上。针对改革开放前30年中强调“跃进式”发展方式的倾向,1981年6月,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指出:要有步骤分阶段地实现现代化的目标,即经济社会的发展应采取“分步走”的方式[5]458。于是,1982年党的“十二大”为了逐步实现“四个现代化”提出了“两步走”的战略部署。此后,为了使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和步骤更加清晰,在前述“两步走”战略部署的基础上又提出了“三步走”的战略目标和战略步骤。1987年4月,邓小平在会见外宾的谈话中第一次明晰地勾画了“三步走”的设想。这说明,我国改变了过去片面追求经济增长速度的发展目标,转为追求以效益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为导向的经济增长。与此同时,党和政府也开始意识到经济、社会均衡协调发展的必要性。1982年12月,“全国人大五届五次会议”正式把第六个“五年计划”改名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进了“社会发展”的一些指标,拓展了“五年计划”的内涵,从主要是发展国民经济扩充为侧重经济和社会发展。1984年10月,“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经济体制改革全面展开,改革的重点从农村推向以城市为重点的整个国民经济[5]284。第七个“五年计划”中进而专设了“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内容。
从理论上说,发展计划的改进,体现了发展目标由单一追求经济增长向追求经济社会综合整体发展的转变,但是在实际上,这种目标转换的实现程度还受到众多发展主体的主观认识、具体的社会发展计划的落实程度和具体的发展政策的影响。由于各级政府对社会发展缺乏认识和热忱,社会发展计划未必能够像经济发展计划那样得到严格的执行,加上许多经济改革措施与社会发展目标存在矛盾,因此,社会发展在改革过程中并未得到足够的重视,甚至在某些方面根本就没有引起重视。同时在实践中也出现了一些错误的思想和认识。人们一度把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战略方针理解为单纯追求经济增长的片面发展战略,把“中心”误解为“唯一”,把“发展是硬道理”理解为经济增长是硬道理,把整个现代化的综合系统发展过程看作仅仅是经济增长的过程,并且对经济增长的理解也仅仅停留在经济的粗放增长阶段,即扩大规模、增加数量、加快速度的外延式传统发展模式上,不重视资源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等等。
因此,可以说我们在实践中选择的是经济优先增长的目标,选择的是以“经济增长为导向的经济社会非均衡发展目标模式”。首先,在这个阶段中,由于经济处于振兴起步时期,人民生活贫困,人们更关心的是收入增加、物质财富的充足,经济增长被放在优先考虑的位置。邓小平经常说:“就我们国家来讲,首先要摆脱贫穷”,“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发展太慢也不是社会主义”,所以,“在社会主义国家里,一个真正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在执政以后,一定要致力于发展生产力,并在这个基础上逐步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其次,1992年党的“十四大”通过了《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若干决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起步和建设,更进一步强化了社会对经济效益的追求,并形成了社会普遍认同的价值要求。再次,1992年邓小平的“南方讲话”明确了经济社会非均衡发展的一个基本原则:发展是硬道理,要通过改革开放推进经济发展,也要通过区域上的非均衡布局和动态上的波浪式推进加快经济发展,这就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问题。最后,以单纯的经济发展和追求高速的经济增长作为政府绩效评估指标的“压力型体制”(荣敬本,1997)[7]45-49的形成也是这种目标模式选择的一个重要因素。压力型体制是1978年以后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背景和转轨的制度环境下的必然产物,是地方政府为了加快本地经济建设,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命令任务而建构起来的一套把行政命令与物质刺激结合起来的机制组合。在压力型体制中,上级政府机关制定出各项经济发展目标,并加以具体化和数字化,再以指标和任务的形式分派给下级单位,并且以这些指标、任务的完成情况作为评价、考核下级机关及下级官员工作绩效的主要依据。说到底,“压力型体制”实际上还是一种计划经济的体制,不过是以数字代替计划而已。在这样一种赶超式的压力型体制下,经济增长的压力非常巨大。各级地方官员无论是从地方公共利益出发,还是从个人政治前途着想,都会优先考虑经济利益和经济增长,而不是社会利益和社会增长,更不可能是环境利益和人的发展。因为,经济利益比环境利益更直接、也更为明显。社会和环境的改善不是一朝一夕就能解决的问题,其效果通常需要一个较长的时期才能显示出来,而地方政府官员的任期又是不确定的、相对较短,在这种情况下,追求经济利益而忽视社会利益无疑成为地方政府的“理性”选择。
基于以上原因,“以经济增长为中心的经济社会非均衡发展”就成为这一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模式的基本特征。这种目标模式是对“以政治为中心的经济社会非均衡发展目标模式”的一种否定,它强调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动摇,“离开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就会有丧失物质基础的危险。其他一切任务都要服从这个中心,围绕这个中心,决不能干扰它,冲击它。”[6]467
显然,这种目标模式有助于启动经济发展,促进经济的高速增长。事实上,这种目标模式也促进了国内生产总值和财政收入以及城乡居民家庭人均收入的持续增长,使先发展起来的地区,起到良好的经济辐射和带动效应,提高了国家经济发展的总体水平。但因其在本质上还是一种不均衡的目标模式,在经济起步和发展初期解决了社会渴望经济发展的主要矛盾,但却使位于次要地位的隐性矛盾在量上剧增,成为显性的与主要矛盾相对立的矛盾群,这就加剧了社会结构性的失调和社会阶层的分化,影响了中国经济、社会的整体水平的提高。例如,过分突出经济效率,而社会公平、社会正义等社会价值观念失衡;社会事业发展跟不上经济发展,社会结构调整滞后于经济结构调整,社会管理水平不适应经济发展要求,社会领域改革落后于经济领域改革,促发了大量的官僚作风、腐败寻租、社会风气败坏等突出社会性问题。
四、1995—2002年:以经济增长为中心兼顾社会增长的经济社会非均衡发展目标模式
在改革开放之初,选择经济增长优先的目标,追求经济的快速发展以解决迫在眉睫的贫困问题有其历史的合理性与必然性,但是这种合理性是有时间限定的,如果继续忽视社会增长,致使社会发展相对滞后加剧,那么社会方面的欠发展就会在较长时间内损害经济的持续发展,以经济增长为目标导向的经济社会非均衡发展模式的合理性就会在时间的侵蚀下变成非合理性。因此,在经过了十多年的经济高速增长,国民经济已奠定了一定的基础,同时由于经济社会发展失衡出现一系列问题的情况下,改换发展的指导思路,拿出更多的精力关注经济以外的其他社会系统,追求更高层次的增长和发展,就成为一个合乎逻辑的选择。1995年9月,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规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就突出强调了要把经济社会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放在重要战略地位,要十分重视并妥善解决人口、资源、环境问题,要实现经济社会相互协调发展,并提出了“保持社会稳定、推动社会进步、积极促进社会公正、安全、文明、健康发展”的社会发展总要求[8]10,这是中央以往的中长期规划或建议中从来没有过的。1996年3月在全国人大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中,中国政府又明确指出,“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共同进步,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是此后十五年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必须贯彻的九条重要指导方针之一,同时把可持续发展与科学兴国并列为国家基本战略,并提出了要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从注重经济数量扩张转向注重质量效益提高,从以粗放型增长为主转向以集约型增长为主[8]59。1997年9月,党的“十五大”报告进一步指出:要将我们的事业全面推向21世纪,就要“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经济体制改革要有新的突破,政治体制改革要继续深入,精神文明建设要切实加强,各个方面相互配合,实现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9]71999年9月,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这标志着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从非均衡转向区域协调发展,关系到东西部协调发展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9]94。这表明,建设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指导思路进入了经济社会综合发展和可持续发展阶段,一种新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正在确立。2000年“十五届五中全会”把社会进步提到了突出重要的位置,强调要以发展为主题、结构调整为主线、改革开放与科技进步为动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为出发点,全面推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江泽民在2001年的“七一”讲话中提出社会主义必须追求人的全面发展,必须实现人的全面发展,这就超越了单纯追求物质层面发展的窠臼,强调人的全面发展[9]356。
这些都表明,党和政府已经把经济社会的相互协调发展真正提上议事日程了,经济社会的发展是多方面的,需要各方面的综合平衡。从长期看,社会发展应该与经济发展取得均衡,两者之间只有逐步达到一种基本的均衡,才能使发展达到整体满足的程度。从中我们可看出,在经济社会发展目标选择上,已逐步由以经济增长为中心、以经济发展为优先的“异步发展”向经济社会发展相互支持和相互配合的“同步发展”推进;在手段选择上,逐步由单一经济增长取向的结构变动向以经济社会整体增长最优为取向的结构变动转变(肖卫东,2009)[4]46-48。整体增长最优的结构变动是实现经济社会同步发展的机制性条件和根本保证。
但事实上和实践上,由于还存在一些错误思想和认识、改革开始进入深水区、压力型体制的继续存在、国内外形势的急剧变化、改革措施与发展目标存在矛盾等因素,使得纲领性文件和党的报告的美好目标、执行者口头上的政治行为与现实的具体执政行为、居民的殷切预期之间存在着“严重脱节”。 在实际的实践中,虽然启动了诸多的社会政策,以期能使社会发展能得到长足进步,经济增长与社会增长能相互支持和配合实现同步发展,如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的“农村圈地运动”、“国营中小企业改制运动”、“城市拆迁运动”,1985年开始的医疗体制改革向“医疗市场化”进军,1999年开始卖公立医院的产权改革,1994年开始的高校收费改革,1998年开始的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但我们看到的实际结果却是,“医疗改革使越来越多的看不起病”,“教育改革使越来越多的人上不起学”,“住房制度货币化改革使越来越多的人买不起房”的严重社会问题,出现了居民生活中的“三大难(看病难、上学难、买房难)”。同时,在1978年—1994年不惜一切代价追求GDP高速增长所带来的一系列严重的社会问题,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凸显出来。
因此,我们认为,这一时期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模式仍是一种非均衡的模式,只不过是从以经济增长为中心,转向了以经济增长为中心兼顾社会增长的非均衡发展,实践中并没有做到经济增长和社会增长的同步实现,经济社会相互支持和相互配合的同步发展亦未实现。可见,这一时期选择的是以经济增长为中心兼顾社会增长的经济社会非均衡发展目标模式。
首先,“经济增长=经济发展”“经济发展=经济社会发展”的错误思想和认识根深蒂固,片面将“发展”理解为人的物质财富的增加、国家财富的增长,较少关注人以及人的自由、道德、健康、安全等非物质层面的发展以及社会公平、正义与秩序的构建。以致出现了将“发展”等同于“经济发展”、将“经济发展”等同于“经济增长”、将“经济增长”等同于“GDP”,将“GDP”等同于“增长”,将“增长”等同于“政绩”的错误做法。这也是我们仍能在各地各级政府的实践中看到“粗放式增长”影子的原因。一些领导已经很习惯于“粗放式增长”的模式了,他们信仰、执行的就是“GDP万岁”,他们要的是通过把GDP搞上去而产出的“政绩”,并由政绩而获得的“发言权”、“话语权”。
其次,经济改革措施与社会发展目标存在矛盾,指向分配公平的调整与政府所赖以生存的经济增长目标严重不相容等因素是选择该目标模式的一个重要原因。通过仔细分析和科学解读,我们发现,在各地各级政府的一级战略目标中,仍是改革、发展、稳定并列,没有公平的位置,公平只是从属于发展和稳定的次级目标,并认为20多年来改革的最大成果是经济持续高速增长,贫富分化只是其副产品。这样一种目标排序和认识,很容易导致当公平与其他“更重要”目标相冲突时被牺牲掉,从而使种种社会政策措施流于形式,效用大打折扣。
再次,通过对改革开放以来各级政府官员的需要进行分析,我们发现,他们的最基本需要仍然是经济增长或经济发展,不但促进改革的顺利推行依赖于经济增长,维持当前稳定需要经济增长,但凡政府欲有所作为,也必须建立在经济增长的基础之上。所以,在经济增长为中心的目标模式下,一旦对贫富分化进行调整,原来的过程就会逆转。正是由于指向分配公平的调整与政府所赖以生存的经济增长目标严重不相容,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设置的长期失衡的自我设定,政府才会对调整含糊其词、一拖再拖,不敢直面根本性调整;只有当不公平在局部造成不稳定效应时,才会出台一些治标之方,但当这些治标之方一旦损及既得利益,也很容易被利益集团以“经济增长或经济发展”的正当名义抵挡回去。
最后,社会改革滞后,政策制定和实施偏离的程度进一步加大。在改革开放的初期,改革主要在经济领域进行,进入到了20世纪90年代中期,由于目标设置长期失衡的使然,改革仍然主要在经济领域进行,社会改革只有在被认为是经济改革的某种配套时才受到应有的重视。而且即使是在经济改革中,由于打擦边球、变通、打左灯向右转等成为推进改革的重要方式,使得诸多出发点良好且设计相对周密的改革措施在实践中被扭曲从而走样变形,政策制定和偏离的程度进一步加大。
五、2003年至今:以人为本的经济社会均衡发展目标模式
由于实现第三步战略目标的时间跨度比较大(约50年),2002年党的“十六大”确定21世纪头20年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阶段,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目标:要在本世纪头二十年,集中力量,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使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10](26)。这是一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社会、政治、文化全面发展的目标,是与推进现代化相统一的目标。2003年中国人均GDP达1 087美元,首次突破1 000美元大关,这是一个非常的台阶,因为这对于中国而言,可能是一个发展的黄金时期,也可能是一个矛盾凸显的时期。从世界各国经验来看,当一个社会人均GDP处于1 000~3 000美元的时候,正是这个社会的经济变化最剧烈的时期,也是各种经济矛盾、社会矛盾、内外矛盾非常突出而且容易激化的时期。无独有偶,2003年就先后发生了三个重大事件:非典(SARS)疫情、孙志刚人权案[注]2003年3月17日,就职于广州一服装公司的27岁大学毕业生孙志刚逛街时因“未携带身份证件”,被广州市黄村派出所带回讯问,3月18日以“三无人员”身份被转送到市收容遣送中转站,在收容站内被毒打致死。事件披露后,引起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响。、北京信访潮[注]据2003年的报道,“仅从今年7月1日到8月20日短短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到北京市委门前上访的就达1.9万人次,群体上访达347批;到中纪委门前上访的人员达1万多人次,群体上访453批,平均每天达100多人,最多一天达到152人,创改革开放以来的历史新高”。摘自胡奎、姜抒:《2003中国遭遇信访洪峰,新领导人面临非常考验》,《瞭望东方周刊》2003年12月8日。。如此众多的问题与事件集中爆发在“十六大”刚刚宣布中国实现总体小康社会的目标、人均GDP达到1000美元之时,这印证了西方理论界的经验判断,也反映了我们必须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模式进行新的系统反思。
实际上,在“十六大”报告酝酿的前后,中央和政府对原有的发展目标和方式也有一个判断,就是这个目标和方式要逐步调整,并认识到这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但没有想到这么快。“非典”本是自然和社会中出现的流行病,不足为奇,但在一些中心城市快速传播发展成难以控制的病灾,甚至有蔓延全国的趋势,则不得不引起人们对社会公共卫生安全防范体系严重缺失的深层思考;“孙志刚事件”由一件普通刑事案迅速升温至国内法律界对人权问题的制度性考问,不仅直接导致国务院废除执行了多年的“外来人员收容制度”,而且引发了人们对体制改革依然存在的众多制度性缺失的深层的思索;而建国以来最大的信访潮涌现,直接反映出社会改革和利益调整中客观存在的种种“不和谐、不协调”因素。这表明我们对社会发展的重视不够,社会发展步伐相对经济发展是滞后的,而事实上这二者之间的关系必须协调、和谐。在这种情况下,社会发展问题就带有全局性了,因为它反过来会影响经济的发展。
这表明,中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应真正进入到综合配套、整体推进、全面发展的攻坚阶段,中国正处于经济转轨和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新的党中央领导集体,高瞻远瞩、审时度势,在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和现代化进程中提出了新的发展观和发展目标体系。2003年10月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即科学发展观。它是在中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背景下,根据中国实际和改革开放的实践提出来的,切合当代世界发展趋势的一种新的发展观。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2003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其中就鲜明提出了“五个统筹”的重要思想和路径目标[11]。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使社会更加和谐”要求,2006年10月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2020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美好目标[12]。党的“十七大”报告科学分析中国全面参与经济全球化的新机遇和新挑战,全面认识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深刻把握中国发展面临的新课题新矛盾,把握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趋势和规律,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各个方面,更加全面地提出了新的更高的目标和要求[13]。2007年,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实现未来经济发展目标,关键要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方面取得重大进展,这是关系国民经济全局紧迫而重大的战略任务”。确保2020年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要“增强发展的协调性,努力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转变发展方式取得重大进展,在优化结构、提高效益、降低消耗、保护环境的基础上,实现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到2020年比2000年翻两番”。同时,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还第一次提出了生态文明的要求,明确指出:“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通过对这些新思想、新观念、新目标的深入研究分析,发现其中蕴透着一套完整的、科学的发展目标体系。
(一)发展目标层次:系统发展,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而且还必须是科学发展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科学发展观,这是关于发展的本质、目的、内涵和要求的总体看法和根本观点。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内容和层次目标,我们的所有决策、体制安排、机制形成,都要围绕发展,而且是科学发展。我们应当看到,在现代经济社会中,发展是决定一切的,任何社会经济目标的设定,都应该服从发展这个根本目标。改革开放30年的实践及其成就也表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首先需要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必须依靠发展;国家安定和民族振兴,根本在于发展。2008年抗冰救灾和抗震救灾的实践以及2008年9月以来的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实践再一次告诉我们,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只有发展才能为我们应对各种困难和风险打下坚实物质基础。同时,经过30年的改革开放,“发展是硬道理”已成为共识,但在新世纪新阶段,由于发展的新背景、高起点,发展的任务内容也发生了变化,因而发展的难度大大增大了。因此,科学发展观的发展必须是科学发展。
(二)发展的价值目标:以人为本,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
以人为本概念的提出和发展实践在中国经历了一段很长的时期,一直到2003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以人为本的思想最终得到了系统、全面、成熟的诠释,并作为科学发展观的价值目标取向上升到了国家发展战略的层面。科学发展观指出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应强调“以人为本”,这是科学发展观蕴涵的发展目标的核心,就是所有的发展,最终要落实到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这个价值层次上来;所有的发展都是为人而发展,发展的真正目的是为了人民获得实实在在的切实利益,GDP的增长、社会的变迁都要有助于人民的利益在更深层次上的增进与福祉在更广范围内的获得。
表2 科学发展观对可持续发展观的发展完善
表3 科学发展观的可持续发展系统内涵及其目标
(三)发展的原则目标: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如前经济社会学所述,经济社会的发展是一个系统的发展过程,是一项全面的、协调的、可持续的系统工程;经济社会的发展不能是片面的、不协调的、不可持续的。发展的关键在于全面、协调,只有全面才能协调,只有协调才有健康,才能持久。全面协调可持续,是科学发展观目标体系的原则层次,也是现实的重大问题。
1.发展必须是全面的发展,这是科学发展目标体系的“全面度”目标。从科学发展观系统的整体性出发,科学发展就是经济、政治、文化、生态的全面发展。科学发展就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谋求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概括来说,所谓全面发展,就是包括物质文明建设、政治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四位一体”的整体发展、同步发展目标模式,从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
2.发展必须是协调的发展,这是科学发展目标体系的“协调度”目标。党的会议中所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五个统筹”的重要思想等新目标、新要求、新观念、新表述、新理念都在表达着同一个意思,那就是中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必须是协调的发展,协调发展是今后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指标和重要目标。这也表明,中国科学发展观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模式已着眼于经济社会系统整体的互利互动和协调一致,全面兼顾系统构成的各个要素、结构、功能、环境,并从它们的相互协调关系中把握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特征和规律,使人与自然、经济、社会能有序循环;正在以一种关联思维来考察复杂的经济社会系统,突出系统内部诸要素、系统内部各结构、系统与系统、系统与环境的相互衔接、相互协同、相互和谐,并将这种关联思维纳入到经济社会系统发展的整体中去认识并实践,从整体上去全面推进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和进步,从而形成结构合理、功能完备、速度相宜、社会公平、均衡和谐的经济社会发展形态。
3.发展必须是可持续的发展,这是科学发展目标体系的“持续度”目标。通过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我们把可持续发展提升到一个更新的理论层面加以阐述,并以此为内容成为指导中国未来实行可持续发展、实现现代化的纲领。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是结合中国国情的基础上,对可持续发展观的完整归纳、全面阐述和发展完善(见表2),具有更加科学的内涵,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要求坚持以人为本,以人为主体,从人与自然、人与经济社会、人与人、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四者全面和谐协调发展的角度,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它包括生态环境的持续发展、经济的持续发展、社会的持续发展、人的持续发展四方面的内容及其目标(见表3)。
(四)发展的方法目标:统筹兼顾
如前所述,中国科学发展观的经济社会均衡发展目标模式中,经济社会的发展是以人为本的全面发展、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分别从全面度、协调度和持续度来科学界定经济社会均衡发展的目标模式。这是一个科学的目标模式,所以也就应该用科学的方法来把全面发展中的各要素、协调发展中的各结构、可持续发展中的各时序有机统一起来,以避免各方面的失调和失衡,而要做到全面度、协调度和持续度的有机统一,最根本的科学方法就是统筹兼顾。党的“十六大”以来所提出的“五个统筹”等思想,其中就蕴涵着统筹兼顾的科学方法。这些方面的统筹,拓展了统筹兼顾的内涵、对象和范围,体现了我们对社会主义建设统筹发展规律认识的深化,从而成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根本切入点和重要现实路径。
科学发展观的经济社会均衡发展目标模式中的各系统、各要素、各结构是一个有紧密内在联系的整体,是一种动态均衡的目标模式。全面是讲发展的内容,是从发展的广度和静态上审视的;协调是指发展的各部分内容的关系,是从动态上着眼的,在运动中实现平衡,进而保证全面发展;可持续是讲发展时间的前后继起性,它保证全面发展的各部分内容发展的持久性、连续性。这样就揭示了如下的发展运动过程:发展是以人为本,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这一发展的各部分内容在运动中协调,达到新的平衡,通过统筹兼顾保证全面协调在时间上的连续性,并不断走向新的更高的阶段。这种目标模式全面体现了经济社会学理论中系统观、时空观、进程观的有机统一。可见,这是一个以新的内涵科学地定位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提出了一种新的科学的动态的“以人为本、全面的协调的可持续发展,统筹兼顾”经济社会均衡发展目标模式(见图1),对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模式进行了重大创新和发展。
图1 科学发展观的经济社会均衡发展模式
[参考文献]
[1] 朱国宏,桂勇.经济社会学导论[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55.
[2] 汪和建.现代经济社会学[M].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1993:15-18,299-240.
[3] 朱国宏.经济社会学(2版)[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3:31-86.
[4] 肖卫东.中国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模式的基本要素及其变项选择[J].理论学刊,2009(3).
[5]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4、7册)[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
[6] 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2、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3、1993.
[7] 荣敬本,等.县乡两级的政治体制改革 如何建立民主的合作新体制[J].新华文摘,1997(12).
[8] 陈锦华.学习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6.
[9] 江泽民.江泽民文选(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
[10] 江泽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
[11] 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N].光明日报,2003-10-22(2).
[12] 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N].光明日报,2006-10-19(2).
[13] 胡锦涛.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