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讯PK 360 忽视用户的恶性竞争
2010-03-07李萌
文 李萌
腾讯PK 360 忽视用户的恶性竞争
文 李萌
任何恶性竞争都会引起“民愤”,此事件的双方不仅损害了用户的利益,最终也会让他们自己名誉受损。
原本是正常的商业竞争,但腾讯和360都表示,无法容忍对方忽视用户的感受,最终导致大战爆发,且一发不可收拾。在腾讯与360的PK战争中,有人说,是腾讯将自己推向了尴尬的境地;也有人说,是360推出的“扣扣保镖”惹怒了腾讯,自食恶果。当然,还有无数种或批判腾讯或批判360的说法,在此我们不一一列举,但所有这些议论都能说明一个问题,那就是在互联网领域,服务和口碑才是一个公司或企业重要的竞争筹码,用户有自己的话语权和自由权,任何恶性竞争都会引起“民愤”,此事件的双方不仅损害了用户的利益,最终也会让他们自己名誉受损。
恶性竞争 危害用户
11月3日晚,腾讯在网络上通告全国,禁止QQ用户使用奇虎360。中国多数安装有360杀毒软件的腾讯QQ用户被腾讯公司强迫下线,而且强迫用户卸载360,安装腾讯杀毒。先不说腾讯此做法对网络用户造成的损失难以估算。至少,这让那些依赖于QQ进行信息交流的用户在瞬间变得茫然不知所措。与其说这是腾讯向360施压,倒不如说是向QQ电脑用户施压:“有他没我,有我没他!腾讯与360势不两立!”,随即,互联网上的各种论坛各种群里,都充满着用户对腾讯做法的不满和指责。
11月4日早,很多朋友在msn上问我的第一句话便是“你卸载哪个?”可见,腾讯和360的PK大战给用户们带来了同样的困扰,身为用户的我们,本应享有充分自由权,本应做的是任意多选题,但现在却不得不面对这种二选一的强迫性选择题,我们到底该怎么办?
对于任何互联网公司或企业来说,它们生存和发展所依赖的不仅仅是自己研发的先进的产品和软件,还包括广大的用户,没有用户对自己产品的使用和支持,公司不可能在市场上站稳脚步,也不可能有进一步的发展。用户是消费者,企业是商家,企业之间的任何竞争都该建立在尊重用户的基础上,并且要以不损害用户利益为前提,只有这样,企业才能有良好信誉,才能健康发展,用户也才能给予企业更多的支持。
专家警示 尊重用户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对于360推出的QQ外挂软件“扣扣保镖”,重庆大学法学院教授网络信息法领域专家齐爱民有自己的看法,他认为,该软件在四个方面存在侵权嫌疑。“第一,360非法干涉腾讯公司的产品运行;第二,360恶意攻击腾讯,诋毁腾讯商誉,属于侵权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第三,360‘扣扣保镖’谐音‘QQ’,淡化腾讯公司‘QQ’商标;第四,360扣扣保镖常见问题Q&A也侵害了腾讯的权益。”
另外,也有电信业内相关专家在接受《互联网天地》记者的采访时表示,此次腾讯与360的混战从开始至今已经变得愈加复杂,对广大的社会公众,特别是那些使用腾讯或360的网民来说,他们对此事非常糊涂非常困惑,不知道腾讯和360到底谁代表正义谁代表邪恶,这一事件也变得愈发混乱。从政府收集到的双方的证据资料及调查所要进行的程序来看,此事其实比我们想象的要复杂很多。所以我们无法轻易判断孰是孰非,无论是协会的调解还是政府的介入,对此事件的调查还需要一个漫长过程。
目前事态并没有平息的趋势,如果两家企业还不断将此事的影响扩大,导致政府更加强烈的监管的可能性就更大,未来公开处罚的力度也可能更强。
腾讯和360在互联网领域都拥有庞大的用户群,这两家企业对互联网行业秩序及稳定性的影响具有代表意义。如果他们都放任自己的行为,都觉得自己受委屈,导致事态不断扩大,便会给整个互联网行业造成很大的伤害,也会严重地打击网民对互联网行业的信心,而这些也是导致监管部门介入的原因之一。事实上,不仅仅是工信部,包括公安部、国家安全部、中宣部等在内的众多中央政府部门都已介入此事,因此距离此事的尘埃落定恐怕还需要很长一段时间。
截止到记者发稿时,腾讯董事局主席马化腾与360董事长周鸿均对外表示向用户致歉,与此同时,双方软件在兼容性方面的对抗也有所缓解,两家软件并未出现规模性不兼容的情况,看来,事件的平息已指日可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