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文化赏析:《二十四孝》
2010-03-01
啮指痛心
原文 周。曾参,字子舆,事母至孝。参尝采薪山中,家有客至。母无措,望参不还,乃啮其指。参忽心痛,负薪而归,跪问其故。母曰:“有急客至,吾啮指以悟汝尔。”
解读 曾参,字子舆,春秋时期鲁国人,孔子的得意弟子,世称“曾子”,以孝著称。少年时家贫,常入山打柴。一天,家里来了客人,母亲不知所措,就用牙咬自己的手指。曾参忽然觉得心疼,知道母亲在呼唤自己,便背着柴迅速返回家中,跪问缘故。母亲说:“有客人忽然到来,我咬手指盼你回来。”曾参于是接见客人,以礼相待。曾参学识渊博,曾提出“吾日三省吾身”(《论语·学而》)的修养方法,相传他著有《大学》、《孝经》等儒家经典,后世尊他为“宗圣”。
有诗颂曰:
母指才方啮,儿心痛不禁。
负薪归未晚,骨肉至情深。
芦衣顺母
原文 周。闵损,字子骞,早丧母。父娶后母,生二子,衣以棉絮;妒损,衣以芦花。父令损御车,体寒,失镇。父查知故,欲出后母。损曰:“母在一子寒,母去三子单。”母闻,悔改。
解读 闵损,字子骞,春秋时期鲁国人,孔子的弟子,在孔门中以德行与颜渊并称。孔子曾赞扬他说:“孝哉,闵子骞!”(《论语·先进》)。他生母早死,父亲娶了后妻,又生了两个儿子。继母经常虐待他,冬天,两个弟弟穿着用棉花做的冬衣,却给他穿用芦花做的“棉衣”。一天,父亲出门,闵损牵车时因寒冷打战,将绳子掉落地上,遭到父亲的斥责和鞭打,芦花随着打破的衣缝飞了出来,父亲方知闵损受到虐待。父亲返回家,要休逐后妻。闵损跪求父亲饶恕继母,说:“留下母亲只是我一个人受冷,休了母亲三个孩子都要挨冻。”父亲十分感动,就依了他。继母听说,悔恨知错,从此对待他如亲子。
有诗颂曰:
闵氏有贤郎,何曾怨晚娘?
尊前贤母在,三子免风霜。
亲尝汤药
原文 前汉文帝,名恒,高祖第三子,初封代王。生母薄太后,帝奉养无怠。母常病,三年,帝目不交睫,衣不解带,汤药非口亲尝弗进。仁孝闻天下。
解读 汉文帝刘恒,汉高祖第三子,为薄太后所生。高后八年(公元前179年)即帝位。他以仁孝之名,闻于天下,侍奉母亲从不懈怠。母亲卧病三年,他常常目不交睫,衣不解带;母亲所服的汤药,他亲口尝过后才放心让母亲服用。他在位24年,重德治,兴礼仪,注意发展农业,使西汉社会稳定,人丁兴旺,经济得到恢复和发展,他与汉景帝的统治时期被誉为“文景之治”。
有诗颂曰:
仁孝临天下,巍巍冠百王。
莫庭事贤母,汤药必亲尝。
拾葚异器
原文 汉蔡顺,少孤,事母至孝。遭王莽乱,岁荒不给,拾桑葚,以异器盛之。赤眉贼见而问之。顺曰:“黑者奉母,赤者自食。”贼悯其孝,以白米二斗牛蹄一只与之。
解读 蔡顺,汉代汝南(今属河南)人,少年丧父,事母甚孝。当时正值王莽之乱,又遇饥荒,柴米昂贵,蔡顺只得拾桑葚供母子充饥。一天,偶遇赤眉军,赤眉军士兵问道:“为什么把红色的桑葚和黑色的桑葚分开装在两个篓子里?”蔡顺回答说:“黑色的桑葚供老母食用,红色的桑葚留给自己吃。”赤眉军怜悯他的孝心,送给他二斗白米,牛蹄一只,以示敬意。
有诗颂曰:
黑葚奉萱闱(指母亲),啼饥泪满衣。
赤眉知孝顺,牛米赠君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