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特女律师获准出庭
2010-02-22
环球时报 2010-02-22
本报特约记者 纪双城
沙特阿拉伯的司法部门宣布很快颁立新法,允许该国的女性律师出庭辩论,这在该国历史上是首次。
英国广播公司21日的报道说,沙特阿拉伯的司法部长穆罕默德·艾尔伊萨宣布,这项新法是该国领导人、国王阿卜杜拉着手改革该国法律体系的一项重要举措。伊萨说,这项新法预计在未来数天内就会被正式颁布。该国女性律师将被允许为一些涉及家庭纠纷的案件,包括离婚以及孩子抚养等出庭,为自己的当事人辩护。
一直以来,沙特阿拉伯的女性律师虽然身为律师,却不能和男性同行一样,她们不能出庭辩护,只能躲在男性同行们的身后,默默无闻。这项新法还允许女性律师在没有目击证人在场的情况下,完成对案件的辩护过程。沙特阿拉伯司法部门的官员奥萨马·阿尔·米达斯解释说,女性律师想要做这些工作的唯一前提就是出示她们的身份证。
由于文化习俗等原因,沙特阿拉伯的女性一直被要求远离与自己没有亲属关系的男性。他们不被允许在公开场合随便露面,不能自己单独开车,年龄在45岁以下的女性想要外出旅行还必须获得身边男性亲属的同意。至于受何种程度的教育,该国的妇女也不能随心所欲,而是需要男性监护人的许可。不过在最近几年,沙特阿拉伯对女性的约束有所放宽,例如允许女性在没有男性监护人陪伴的情况下,被允许在酒店留宿。另外,女性也被允许同男性一同在大学里接受高等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