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看好房地产业
2010-02-17本刊评论员
本刊评论员
1980年4月2日,邓小平同志与当时中央主要负责同志谈话时指出:“城镇居民个人可以购买房屋,也可以自己盖。不但新房可以出售,老房子也可以出售。可以一次付款,也可以分期付款,10年、15年付清。”这个时刻,成为中国房改元年。1998年,我们又往前走了一步,当年7月中国政府宣布停止福利分房,一律改为商品化。什么是房改(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其内涵简单说来,就是让居民个人从住房基本免费,到按一定比例掏钱买房,最终的目标是实现住房商品化。如果从这一点看,中国的住房制度改革基本上是成功的,但随着房地产业的日益火爆,房价也越来越高,社会上不满的声音也越来越高。在今年“两会”,高房价成为最受关注的焦点问题,而房地产开发商则直接被置于社会舆论的审判台上。认真思考,眼下的住房问题不仅仅涉及房改,还与土地制度、社会保障制度、金融制度有着很大关系,要解决这个问题甚至还要考虑到财政制度、税收制度、收入分配制度和政府改革等多方面,不敢说是牵一发而动全身,也绝对是一项系统工程,不是一两个部门议议,出台一两个文件所能办到的。在这样复杂的背景下,如何看待中国房地产未来走势,我们的判断是“继续看好”。做出这样判断的前提是相信中国经济在未来10年、20年甚至更长时间始终处于“快行道”,如此快速城镇化将得以继续、居民可支配收入的不断提高和对改善性住房需求的增大,毫无疑问,房市对中国GDP增长的贡献度会日益提高,其支柱产业的地位也日益凸现,这是必然的。房地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越是重要,越是要保持谨慎的发展态度,如同国民经济中其他支柱产业一样,其发展速度和规模,并不是越快越好,规模越大越好。否则,日本和美国就不会发生危机了。如何把握“度”,需要更加系统的研究。《中国房地信息》杂志自1986年创刊以来,一直被业内各界所关心、支持,2010年杂志正式更名为《中国房地产业》,我们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杂志社全体同仁将本着新闻从业者的职业操守与道德,继续为中国房地产业的发展“鼓与呼”,同时,我们期望政府站在更高的层面,用更远的发展眼光制定适合中国发展的房地产业政策和制度,早日实现“居者有其屋”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