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家电下乡限价标准提高意味着什么?
2010-02-17高瑞霞
虽然家电下乡限价标准提高,但是补贴政策仍同于去年。由国家财政以直补方式按产品销售价格的13%给予补贴,补贴上限仍以2009年各类产品的最高限价为准。绝大部分地区13%的财政补贴中,由国家财政出80%,地方财政出20%,西藏、新疆等地13%的财政补贴全部由国家财政承担,由于财政补贴金有限,虽然调高了下乡产品的限价标准,但是补贴款暂时还按照2009年制定的标准进行,未来是否重新调整补贴标准将由财政部、商务部等研究决定。
据京华时报报道,2010年1月1日,家电厂商翘首以待的2010年家电下乡产品招标公告终于对外公布。
由财政部、商务部、工信部等联合发布了12类产品的全国家电下乡招标公告,宣告了2010年家电下乡招标工作正式展开。据悉,此次招标的12类下乡产品限价范围大幅提高,但购买补贴金依旧延续2009年的标准,以2009年最高限价的13%为上限。
12类下乡产品最高限价大幅提高,如彩电、手机的最高限价均翻倍至7000元、2000元,冰箱、空调等10类产品的最高限价均有25%-75%幅度的提高。
限价标准提高呼声已久
自2009年2月家电下乡政策实施以来,受到了社会各界相关人士的高度关注。但是,随着家电下乡进程的推进,也暴露出了越来越多的问题。
家电下乡政策中说明,家电下乡产品的中标价格是每个型号产品的最高限价,企业可以按中标价格销售,也可以根据成本变化及市场供求调低售价,但售价不能高于中标价格。
这个规定的出发点是好的。它限制了厂家随意修改家电价格现象的发生,但是,也挫伤了不少商家的积极性。比如,去年32英寸液晶电视缺席家电下乡引发业界诸多讨论,不少商家抱怨下乡电视根本无利润可赚,尤其是32英寸液晶电视若以1999元的价格售出必然赔本。
另外,去年家电下乡产品的最高限价在当前市场下是根本买不到的。比如,创维26英寸液晶电视的中标价是1950元,而同款彩电在市场上的售价在2500元左右。
实际上“家电下乡”产品大多是定制的,按照农村实际需求调整了相关配置。在液晶电视上,厂商考虑到农村的特殊需求,如宽电源、对信号源的超强接收能力、防雷、防爆、节能、操作简单等等,按需生产。当然某些不常用的功能可能会被省去。
不过,一些农民不满意“低价定制”的说法,认为下乡的液晶电视严重缩水,没在配置上做文章的家电也是那种积压多年,在主流市场上根本销售不出去的产品。具有一定购买能力的农民更是不满意这些低价产品,认为厂商在借“家电下乡”清理库存,要求在产品方面与主流市场看齐。
因此,不管是商家还是消费者都发出了提高限价的呼声。希望家电下乡的商品能够提高限价,增加类型,为农村市场提供多种购买选择,使不同购买力层次的消费者都能够得到满足。
限价标准提高的意义
家电下乡商品限价标准的提高符合市场发展需要,也更有利于“家电下乡”工作的开展。由于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购买能力不同,对下乡商品的需求和承受能力也会不同。因此,限价标准的提高只会使市场更加完善,满足不同消费群体的需求,并不会使农村市场混乱,损害农民的利益。
另外,三星、索尼、LG等在2009年家电下乡完全失意的外资品牌也开始将目光瞄准了这次的家电下乡招标。外资品牌参与竞争,不仅会给消费者带来更多地选择,而且外资品牌要想达到限价要求,必须放下高高在上的身价,把商品的整体价位下移。这样,不管是农村的消费者还是城区消费者都可从中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