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夫 ”叙事中的罪与罚——论《杀夫》等五部小说
2010-02-17沈红芳
沈红芳
(河南大学文学院,河南开封475001)
“杀夫 ”叙事中的罪与罚
——论《杀夫》等五部小说
沈红芳
(河南大学文学院,河南开封475001)
李昂等女作家不约而同地创作出了五部“杀夫”题材的小说,揭示了中国传统的性别文化对女性身体和精神的禁锢与扼杀,在家庭中男性的复杂、病态心理给女性带来的伤害。女作家们通过不同的叙述方式,表达了她们对同一现象不同的思考,体现出不同的价值立场,亦可从中窥见社会变革中家庭婚姻两性关系所呈现的张力和女性生存的处境。
杀夫;暴力;性别文化
女性是家庭的主角,但是家庭之于女性并非全然是温馨幸福之所在。就女性所承担的职责与其所得到的报偿之间严重失衡来说,家庭毋宁说是建立在对女性的禁锢与剥夺之上的。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与国家的起源》中曾经指出,“个体婚制在历史上决不是作为男女之间的和好而出现的,更不是作为这种和好的最好形式而出现的。恰好相反,它是作为女性被男性奴役,作为整个史前时代所未有的两性冲突的宣告而出现的……个体婚制是一个伟大的历史进步,但同时,它是同奴隶制和私有财富一起,却开辟了一个一直持续到今天的时代。在这个时代中,任何进步同时也是相对的退步,一些人的幸福和发展是通过另一些人的痛苦和受压抑而实现的”①。因而,在那些男权意识非常浓厚的家庭里,女性主体意识的觉醒,对自身命运的掌握与承担,就要从反叛家庭开始。这种反叛在文本中得到表现,就形成了女作家们的“反家庭”叙述。“杀夫”作为对家庭反叛的一种极端形式,在李昂的《杀夫》、池莉的《云破处》、方方的《奔跑的火光》、严歌苓的《谁家有女初长成》、迟子建的《第三地晚餐》中都得到了不同形式的表现,这些小说中杀夫的女性,时代、身份迥异,性格、命运也各不相同,正说明两性之间的激烈对抗,绝非是个别女性的偶然因素造成的,从一个侧面揭示了这一问题的严重性与普遍性。本文拟从女性的生存困境、被杀的丈夫以及作家的叙述方式三个方面来探讨女作家们对这一问题的思考。
一、女性的生存困境
女人不是天生的,是被社会塑造成的,这句波伏娃的名言,放在这些因杀夫而获罪并受到惩罚的女性身上,也是很准确的。这五部小说中“杀夫”的女性,没有一个是天生凶残暴虐的,相反,她们无不是天性柔弱,只是受尽了丈夫的折磨并且找不到反抗的出路,不得已才愤而杀夫的,是夫逼妻反并引来杀身之祸的。除了《云破处》中曾善美没有受到惩罚之外,丈夫施暴—被杀与女性受虐—杀夫—受惩而死成为这几部小说的共同叙述模式。在这共同的叙述模式中,这些原本善良的女性们各有各的生存困境。
李昂的《杀夫》是最早的,也是影响最大的。小说中林市的身上强烈地折射着祥林嫂的影子,也强烈地体现了族权、神权、夫权对女性的全方位围剿。为了霸占房屋,叔叔将年幼的林市和母亲一起赶出了家门;及至发现林市母亲被一个军人强暴后,又动用封建族权将林市母亲毒打后处死。林市先是作为叔叔的家庭奴隶,食不果腹地承担着繁重的家务,然后被叔叔卖与屠户陈江水为妻,沦为陈的性奴隶,屡受强暴、毒打、饥饿以及精神虐待,其悲惨处境可以说达到了一个女性所能够承受的极限,最后在精神失常中杀死了陈江水,被判死刑。如果说鲁迅以祥林嫂无辜惨死街头深刻地揭示了地主阶级、封建礼教对劳动妇女的摧残和迫害,从而揭示了旧中国劳动妇女悲惨命运的社会根源,那么李昂在这篇小说中,通过林市杀夫揭示了“两性尖锐对峙的极限状态,而且还陈述了一个反传统秩序的颠覆状态”②。
如果说林市的生存是一种非人的处境,那么在其他几篇小说中,女性主人公都生活在当下社会主义法制健全的文明社会中,然而这并不能阻挡她们走向杀夫的宿命。方方的《奔跑的火光》以一个死囚的回忆的方式讲述了农村女青年英芝的人生悲剧。为了不再受制于公公婆婆,她渴望拥有自己的一间屋,过自己的生活,她为之付出了艰苦的劳动,却由于丈夫的懒惰与嗜賭、以公公为代表的传统乡土社会对女性的制约与打击而一次次受挫。她在命运的泥沼中越陷越深,最终只能以暴制暴,付出她年轻的生命。英芝的命运悲剧中最令人震撼的是她作为一个女性的孤立无援,无论是娘家人,还是派出所,都无法阻止丈夫贵清对她的疯狂殴打,最终只能以死亡而告终。
同样是一个年轻女性的死,严歌苓在《谁家有女初长成》中塑造的潘巧巧形象让人犹为心痛。因为渴望到深圳打工,她和同村的两个女孩子被人拐卖,她被卖给养路工大宏为妻。大宏性情敦厚,原本是个不错丈夫,潘巧巧也在走与留的犹豫中渐渐适应了这种生活,但是她不能接受二宏这个白痴对她的窥视与占有,以及大宏对这种占有的默许,因为从人贩子手中买她的钱是兄弟二人共同凑起来的,所以这兄弟二人像共享一件物品一样共享她的身体。这在当下的社会中是令人发指的。潘巧巧终于在抗争中杀死了兄弟二人,沦为一个亡命天涯的逃犯。“黄桷坪人从不为干干净净消失掉的女孩们担心”,这句简简单单的话暗示了一个大家心照不宣的命运漩涡,强调了女性被拐卖已经成了一股巨大的社会潜流,揭示了潘巧巧命运的普遍性,以及社会包括女孩们的父母对女性悲剧命运的漠视与麻木不仁。
在《第三地晚餐》中,陈师母命运多舛,曾经是厂花的她在事故中失去了一只胳膊,无奈中嫁给了一个性情暴虐的酒鬼,丈夫在多年后有了外遇,因为他“渴望一个女人能用健全的双臂拥抱他”。这在两个方面严重伤害了陈师母:对感情的伤害之外还有对于她作为一个残疾人的尊严的伤害。小说借记者的报道揭示说陈师母在生活中就是一只待宰的羔羊,在长期的受压抑后达到了忍耐的极限,最后愤而杀死了丈夫和他的情人。小说中关于陈师母在临死前象征性地日常劳作,是令人心酸的一笔:这种日常的操劳和对温馨家园不倦的守护正是陈师母内心深处永恒的渴望,而这最普通的愿望却因为她的猝死而永远成为无法实现的梦想。相形之下,《云破处》中的曾善美作为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城市女性,有自己的职业和幸福的家庭。然而她早年的不幸像一柄利剑,刺穿了这幸福生活的假象:与她生活多年的丈夫竟是杀死她父母的凶手。与林市、英芝、陈师母相比,虽然一样地遭受了暴力与性的伤害,但对于曾善美来说,她最不能饶恕金祥的毫无人性与死不悔改。杀人重罪的无可饶恕与投毒罪证的无可寻觅使得曾善美只能以恶制恶。因此在这一杀夫事件中,池莉赋予了曾善美几分正义的色彩,她既是受害者,也是正义的化身,因为是正义的,也就凭着她的机智逃脱了应有的惩罚。
在这几部小说中,女性在婚姻中的悲惨处境,不能不令人深思婚姻制度本身的弊端:婚姻作为一种亲属制度,建立在男人之间对女性的交换上,而“女人的交换通常是许多交换循环中的一环。通常还有其他物件和女人一样流通。女人沿着某个方向流通,牲畜、贝壳或草席向另一个方向移动”③。女性本身作为父权制文化中的第二性,加之婚姻缔结过程中女人与物的交换,这从两个方面强化了女性被物化的处境,巩固了男性的权力地位,使暴力成两性关系中的一个重要成分。“相互亲昵的人之间发生的暴力往往比生人之间的暴力更加残忍,更具有不可预测性”④。当暴力又与性、经济纠缠在一起,就使两性间可能会触及的矛盾几乎得到了全面揭示,而在家庭这一私密的空间内,女性很难得到有力的外援,只能听任男性的宰割,在很难找到别的出路的情况下,她们只有杀夫才能彻底摆脱这种悲惨的生存困境。
二、暴力的牺牲品
杀人偿命是法律的常规,所以,除了池莉的《云破处》外,其他几篇小说中杀夫的女性都受到了法律的严惩。女作家们既然要为这些杀夫的女子们鸣不平,就要揭示那些被杀的丈夫们的种种过失和缺陷,使他们的被杀正可谓咎有应得。这些男性身份各异,但其共同点都是作为丈夫对妻子无休止地实施暴力,最终招致妻子的反抗。他们既是家庭暴力的始作俑者,也最终成为家庭暴力的牺牲品。
《杀夫》中,陈江水可以说是代表了父权社会的邪恶典型,代表了男权社会可能加诸女性的各种限制,是一切父权、夫权、男权的象征。李昂并没有简单地把陈江水恶魔化,她通过陈江水与妓女金花、邻居阿罔官等人的交往写出了这个小人物可怜、可悲、人性化的另一面。但是惟独在婚姻中,他这样一个社会底层的男性将他在外部世界中受到的压抑与伤害悉数加倍地释放在妻子身上,最终引来杀身之祸。
《奔跑的火光》中,贵清的变化典型地体现了男性在传统性别文化的熏陶下,占有欲和权力欲迅速膨胀的过程。他迷恋英芝,初次殴打妻子后也有过悔意,但是在父亲对其婚姻的强烈干预下,他从情感的主体渐渐变成欲望的主体,英芝在他眼中就由爱恋的对象变成了欲望的对象和次一等的家庭奴隶,两人的关系也由平等的亲密关系变成了有等级差别的统治关系。他肆无忌惮地殴打妻子,心安理得地挥霍妻子挣来的钱,因为她的一切——她的情感和肉体,以及她挣来的和建造的一切——都是属于他的。他集中体现了父权制家庭中儿子身份的二重性,即面对父亲,他是一个没有长大的儿子,在家里无权也无势,处处惟父命是从;但是面对妻子,他却成了一个无法摆脱的魔鬼。他将英芝牢牢地笼罩在自己男性暴力的阴影下,最终将两个人的命运都推向死亡。
而《谁家有女初长成》中,大宏作为兄长,对弟弟悉心照顾。作为丈夫,对巧巧也不乏爱意。但是当这二者的利益相冲突时,他却毫无原则毫不犹豫地站在弟弟的立场上,又一次体现了“妻子如衣服,兄弟如手足”的传统腐朽的性别价值观念。大宏和二宏都是社会中的底层人物,毫无地位和优越感可言。他们对女性身体和情感的渴求这一愿望的合理性与他们实现这一愿望的手段的不正当性,买卖妇女的非法性与婚姻的合法性之间,形成一组强有力的悖论,把他们逼进了道德的死角,最终导致了潘巧巧只能铤而走险。
与大宏兄弟不同,《云破处》中的金祥则具备了社会主流男性形象的若干特点,然而他在公共空间中的忠厚正派与他在私人空间中的凶残歹毒判若两人。曾善美自曝往日家破人亡、自己屡遭姨父父子奸污的不幸,不仅没有激起金祥的同情心,反而使他丧心病狂地殴打、强暴曾善美,显示出这位男性“精英”骨子里陈腐的性别观及其人格的卑劣。特别是在几十年后,面对当年惨案的受害者,他没有丝毫愧疚,仍然做出一副道貌岸然的样子,企图由于没有证据而继续逍遥法外,在曾善美看来,真是死有余辜。
在《第三地晚餐》中,陈大柱又矮又丑,脾气暴躁,常对着老婆撒酒疯。两个轻微弱智的儿女暗示了婚姻中的酒后性暴力。小说通过陈大柱的葬礼上,女儿向其骨灰盒中吐痰的情节设置,表达了对这个无情无义、不负责任的卑劣男人毫不留情地鄙弃。
需要指出的是,在这五部小说中,对男性的表现,都有婚姻外的男性身份和婚姻内的丈夫身份的区别,而男性对不同社会性别角色的认同,呈现出迥然不同的性格特质。当他们作为邻居、同事、儿子或兄长时他们是理性的、谦卑的、忠厚的、温和的,当他们面对情人时,甚而也可以充满是激情和爱意的,但是唯独面对妻子时,他们才是唯我独尊和凶狠暴虐的。众多男性这种行为背后,其实有着更深层的性别文化因素。“他使用暴力,是为了维持 (或重建)自己的控制权,而且也是因为他相信男人有权支配女人。暴力与权力脱不了关系,男人使用暴力维持自己的支配地位。”⑤正是在这一男性集体无意识的支配下,他们释放出内心深处各种各样的恶魔性因子,引发了与女性的种种矛盾冲突。由于两性始终处在一个由性别、文化、经济、体力等多种因素织就的一个不平等的网络中,因此使两性矛盾很难得到合理而有效的缓解,更不用说彻底的解决,最后只能缠绕成命运与法律的死结。
三、作家的叙述方式
虽然这几篇“杀夫”叙事有一定的模式,但是由于作家的创作意图不同,作家在叙述过程中还是选择了不同的叙述方式,体现了不同的叙事立场。
在《杀夫》中,作家通过法律的宣判、新闻报道,以及民间话语 (主要是以阿罔官为代表),共同建构了一个强大的父权制文化的话语场,在不同层面上对女性生存真相进行误读与遮蔽。特别是阿罔官,她在小说中起到了三重作用:一是在女性群体中将林市边缘化,使林市成为一个失语的、孤立无援的个体;二是像《祝福》中的柳妈一样从神灵的角度给林市以精神上的威压与恫吓;三是在林市命运的解说中,将林市妖魔化,遮蔽了以林市为代表的女性悲惨命运的真相。小说同时也通过阿罔官揭示出女性群体内部的分裂,女性也可能成为父权制的同谋,成为压抑、伤害女性的帮凶。相形之下,小说通过全知视角对林市命运的客观再现,却以一种更有力的方式揭示了女性生存的真相与失语的处境。同时,小说模糊了故事发生的具体时间,使林市的命运有了普泛性,将对女性命运的追问放在了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尽管李昂从报纸上获取的小说素材是林市的原型詹周氏“被判了死刑,但未到枪毙日,抗战胜利了,詹周氏也不知去向”⑥。但是,李昂没有采用真实事件的结局,而是指出林市已经游街收押,等候执行死刑。这种悬而未决的状态使林市的命运有了更多的开放性,体现了作家对林市的无限同情与对法律的尊重。
相反,《云破处》中有着非常具体的时间、空间的叙述,使曾善美杀夫成为一个非常偶然的个案,然而在这个极为特殊的事件中,以金祥为代表的男性在革命、性别两个方面的集体无意识得到了深刻的揭示,即“男人就是暴力,如果要维持一种以暴力为基础划分等级的制度,那就必定需要暴力”⑦。因此,无论是他投毒杀人,还是对妻子的强暴、殴打、辱骂,在他看来都能够得到合理化。这样一个隐藏在私密空间中的个案,却恰恰像一道闪电,划破了人们潜意识深处的阴暗,彰显了人性深处深不可测的幽暗大陆。小说竭力强调金祥的死有余辜,使曾善美成为这五部小说中唯一一个谋杀了丈夫却逍遥法外的人。但是就情节设置来看,终究显得有些牵强附会,体现了作家的价值判断混乱。就其生命价值来看,两个人应该是平等的,并不能因为金祥是凶手而曾善美是受害者就有高下之分,所以,即使金祥应该受到严惩,也并不意味着曾善美就能够杀人无罪。小说最后,曾善美的逍遥法外恰恰使她陷入了经不起道德和法律追问的处境。
《奔跑的火光》采用了第三人称限知视角的反映者,使情节紧紧围绕着英芝的命运走向而展开。对于英芝这样一个纵火焚夫的乡村女子来说,“如果授予主人公以反映自己的故事的权利,便能保证读者的同情”⑧。然而英芝本身是一个有问题的叙述者。作为一个认罪伏法的死囚,她的讲述应该是可信的,但是她又是一个有着严重缺损意识的反映者,这体现在三个方面。首先,通过一个“哀莫大于心死”的反映者,小说的叙述是冷漠的,这通过父亲对她的辱骂及其孤独的死得以体现,这种冷漠性在一定程度上使故事的叙述在道德和情感上远离了英芝,限制了读者英芝的同情;其次,英芝在性别价值观念上是有一定缺陷的,她在贫穷、传统的乡村长大,在社会化的过程中不断经受这种男尊女卑的性别文化的浸染,她只是由于自己的切身处境才来自发地反抗传统性别文化,本身并不具有多少自觉的性别反抗意识。所以,小说通过她的限知视角地讲述她自己的故事,就无法更多地揭示出英芝悲剧的普泛性及其所承受的家庭暴力的不合理性;最后,英芝长期遭受丈夫的家庭暴力,女性的自尊心和信心都被侵蚀了,导致其渐渐相信了丈夫的谴责,相信她命该受到丈夫的虐待,读者也会受其叙述的影响而渐渐认同她的感受和判断。这些都降低了小说的艺术感染力,也降低了小说的现实批判力度。
与此不同的是,严歌苓在《谁家有女初长成》中把潘巧巧设置成被拐卖的女性对自身不堪忍受的命运的反抗,从而强调了女性的无辜,批判了整个社会对这些鲜活的年轻女性的非人处境的麻木不仁。严歌苓的高明之处在于,让潘巧巧不期然之间在一个偏僻的军营现身,并在这里奏响了她生命中最华美的乐章。这乐章的嘎然而止处,沉痛地揭示了法理与柔情的残酷较量,女性命运的无奈与无辜。小说中设置了潘巧巧在军营中频频掀起一波又一波狂欢的浪潮,而这种狂欢在巧巧即将被处决的悲剧性前提下细细地写来,更加具有一种别样的残酷。小回子在泪眼朦胧中对巧巧的怀念,也让读者无不为巧巧的悲剧命运流下同情的泪水。尽管此前士兵们已经为她妥善安排好了逃亡路线,但是作家还是让兵站站长金鉴在最后一刻举报了她。这显示出严歌苓对人间正义毫不含糊地坚持。在这一点上,正好和池莉的《云破处》形成鲜明对比。
迟子建在《第三地晚餐》中,陈师母杀夫只是整个小说中的一小部分,但是却与主人公陈青的婚姻故事有着相近的内涵,即性的背叛以及由此带来的感情上的伤害是两性关系的杀手,小说中,陈师母的死为陈青提供了与丈夫和好的契机,这意味着妥善解决两性冲突的一种可能性。然而与陈青夫妇的和好相比,没有被展开的陈师母杀夫却恰恰像只露出一角的冰山一样,蕴含着更大的艺术空间。
如果说李昂的《杀夫》以极其凌厉的姿态宣告了女性对男性中心社会的反抗,那么,此后同样生于1950年代的方方、池莉、严歌苓都加入到了这个“杀夫”叙事的行列中,这些作品的一个共同特点就是“‘寻找’并‘展示’男权家庭本身的缝隙,从而从家庭内部解构了男权家庭存在的合理性,并在传统内部否定了男权家庭”⑨。共同表达了对于父权制社会摊派给女性的归属和命运的质疑和否定。迟子建的《第三地晚餐》没有上述四篇小说那样强烈的社会批判意义,无论是陈师母杀夫还是陈青与丈夫的和解,都更多地是在个人的意义上展开的。这既体现了五六十年代出生的女作家们思考问题的不同角度,也与迟子建一向温婉、优美的叙事追求有关。
在这五部小说中,生无以为生,逃也无处可逃,是女主人公们共同的处境,在这个意义上,这几篇杀夫题材的小说已经远远超出了英美女作家笔下“反家庭”小说的意义,揭示了中国传统的性别文化对女性身体和精神的禁锢与扼杀,揭示了在家庭中男性的复杂、病态心理给女性带来的伤害。在家庭这一私密空间内,由对女性身体的禁锢引发的对女性精神的扼杀,为道德所忽视,为法律所无视,然而当女性以杀夫进行反抗时,才最终成为道德谴责与法律严惩的牺牲品,从另一个角度变相地肯定了始作俑者的男性暴力的合理性,说明“不仅许多人仍然认为虐待妻子是正常的、可以接受的,而且我们的社会用男性统治的价值结构和经济体系在支持着虐待妻子”⑩。这五部“杀夫”叙事的文本共同揭示出女性的悲剧命运并不因社会的解放、经济的发达、法制的健全就能够幸免,结束家庭暴力的方法只有改变我们的社会结构。与日新月异的社会变革相比,一代代人成长于其中、又一代代人沿袭下去的传统性别文化有着巨大的滞后性。父权制家庭对于女性角色的传统禁锢与不断走向文明的现代社会提供给女性的新角色、新意识之间不断产生越来越难以调和的冲突,因此,一场具有深远意义的性别观念的变革已经是势不可挡,它要解放的不只是那些生活在社会的边缘处命运悲惨的妇女,它必将从根本上改变父权制社会对女性进行压抑、束缚、剥夺的家庭观念,最终建立真正平等和谐自由的家庭关系。
注释
①恩格斯:《家庭、私有制与国家的起源》,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 66页。②樊洛平:《当代台湾女性小说史论》,河南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327页。③王政、杜芳琴主编《社会性别研究选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8年,第39页。④[美 ]苏珊·福活德、约翰·托瑞斯:《恨女人的男人们和爱他们的女人们》,朱维举译,北方文艺出版社,1999年,第45页。⑤[英 ]亚当·朱克思:《扭曲的心理——为何男人憎恨女人》,吴庶任译,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97年,第271页。⑥文牛:《李昂谈 <杀夫 >及性描写》,《世界华文文学论坛》2002年第2期。⑦[美 ]理安·艾斯勒:《圣杯与剑——我们的历史,我们的历史》,程志民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3年,第166页。⑧[美 ]W·C·布斯:《小说修辞学》,华明等译,北京大学出版社,1987年,第313页。⑨陈晓兰:《女性主义文学批评与文学诠释》,敦煌文艺出版社,1999年,第173页。⑩[美 ]玛丽·克劳福德、罗达·昂格尔:《妇女与性别——一本女性主义心理学著作》,许敏敏等译,中华书局,2009年,第 860页。
I206.7
A
1003—0751(2010)06—0225—04
2010—03—29
沈红芳,女,河南大学文学院副教授,文学博士。
责任编辑:凯 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