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先进文化建设与网民自律意识培育
2010-02-17王中军曾长秋
王中军 曾长秋
(中南大学政治学院,湖南长沙 410083)
网络先进文化建设与网民自律意识培育
王中军 曾长秋
(中南大学政治学院,湖南长沙 410083)
网民自律意识培育是建设网络先进文化的客观需要,是净化网络环境的有效途径,“慎独”是建设网络先进文化的最高境界。有效地促进网络先进文化建设,强化网民自律意识培育,必须根据网民自律意识培育的客观规律办事,坚持网民自律意识培育的基本机制的协同 (即主体能动决定机制、道德价值选择机制以及外部因素推动机制),推行有效的实施对策 (人性化关怀、网络文明教育和制度化管理)。
网络文明;网络文化;自律意识培育;探析
一、网络文化与网民自律意识培育的内涵
网络技术的兴起与应用普及,引发的社会和道德问题日趋明显,严重制约了我国先进文化的建设。网络文化是指以信息化与数字化为本质,基于计算机技术和通讯技术融合为物质基础而产生的以网上生活为核心内容的一种具有新质的社会文化生活现象,是一种依托于多媒体技术的现代化层面文化。网络文明建设是发展社会主义先进网络文化的必然要求,网民的自律意识培育又是虚拟环境中建设网络文明的核心要素所在。在虚拟的网络社会中,尽管一些法律和规定相继出台,但网络文明和网络先进文化的建设任务仍显得十分繁重。自律是实现他律的基础和归宿,是网络道德规范的最高境界,加强网民自律意识培育是当前网络先进文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加强网络文化和网络文明建设中网民的自律意识培育已经成为摆在各级政府、社会及专家学者面前的重大研究课题。
网络先进文化是倡导优秀网络文化,促进网络和谐稳定,网络运转协调有序、建设网络文明的重要体现。网民自律意识培育,就是指通过采取具体的措施规范和引导网民,使网民深刻理解、充分认同、自觉遵守并积极践行网络行为规范和网络文明行为准则,这是一个思想认知与情感认同、道德习惯与道德意志、外在约束与内在自觉相结合、相促进、相统一的实践过程。二者都是网络德育范畴,网络先进文化是网络文明的基础,网络文明建设可以引领网络先进文化建设。
二、自律意识培育是网络先进文化建设的客观需要
1.自律意识培育是弘扬网络高雅文化的内在要求
由于网络的虚拟性、自由性等特点,有效控制网络“低俗、媚俗和庸俗”之风实属不易,仅靠现实的法律、制度等外在的他律难以适应网络虚拟社会的发展要求,网民将外在的约束内化为自觉的行为,则是抵制网络低俗,弘扬网络高雅,建设网络先进文化的必由之路。
自律来自一种发自内心的信仰,是网络社会的基本价值观念,任何他律转化为社会成员内心的自律才能发挥最佳效能。达到自律境界要靠平时的道德培育,提倡网络文明,灌输法制概念。网民只有牢固树立强烈的自律道德意识,在网络虚拟环境中才能谨慎、冷静地看待问题,客观地表达自己的意见,自觉地遵守网络文明的行为公约,规范自身的网络行为,才能营造和谐文明、先进文化的网络环境。
2.自律意识培育是净化网络环境的有效途径
网络先进文化的建设必须营造文明、健康的网络环境。尼葛洛庞帝在《数字化生存》一中描述了一个实验:一个大礼堂中有千余人,实验者要求大家开始鼓掌,起初杂乱无章的掌声却很快节奏一致。互联网世界也是如此,它有一套自我调节机制,网络社会成员的合作趋势自发地产生趋同性,而自律的实质就是增强网民的道德素养,进一步促使网络环境的自我净化。网络环境的优化,也可促使网民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如果文明、理性的声音占据了网络主流,网络文明和先进网络文化建设得以加强,那么那些惯于使用黄色图像和语言暴力者也就会自动退场或者改变其行为方式。这样,网络中低俗的内容和网络主体的不良行为,在虚拟环境中就难以生成或得以规避。
3.“慎独”是建设网络先进文化的最高境界
人的网络行为是社会实践活动的一部分,与其他社会行为是统一的。网络道德的建立和发展,应在立足于现实社会道德的基础上,运用传统道德的一般原则,并在网络活动的实践中形成现实合理的新规范,形成统一的信息社会道德体系。网上道德的非强制性,要求网民做到“慎独”。所谓“慎独”,是说人在没有社会组织或其他人监督的情况下,仍能保持清醒的自我约束,坚守符合社会规范的道德信念,自觉地按正确的伦理准则行事,其基础是人的良知。慎独是一种道德境界,是对良知的自我保护。切实做到慎独,努力提高自身的自律能力,既是网民自己的事情,也是网络文明道德建设的重点之一。
三、网民自律意识培育的三种基本机制
促进网络先进文化建设,强化网民自律意识培育,必须根据网民自律意识培育的客观规律办事,建立网民自律意识培育的三个基本机制。坚持三个基本机制的协同,即主体能动决定机制、道德价值选择机制以及外部因素推动机制。其中主体能动决定是根基,道德价值选择是核心,外部因素推动是借力。
1.主体能动决定机制是网民自律意识培育的根基
在网络文明建设具体实践中,最为核心的问题是人类的文明。要不断提升网民的综合素质和自律意识培育意识,引入网络先进文化建设中的网民自律意识培育,必须导入主体能动决定机制。这种机制的内涵是注重网民在网络行为系统中的主体地位,通过网络行为主体主观能动性的发挥和意志自律来决定自己的网络行为。所以,网络行为主体的能动决定机制是网民自律意识培育机制体系中的根基。
主体能动决定机制取决于网络主体地位,它包括网络活动主体、网络活动客体和网络活动媒体三个部分,三者均处于相应的环境之中。在网络行为系统的组成要素中,它们之间又存在着相互作用的关系。网络行为主体的思想道德价值取向决定着网络行为客体形态和内容的选择,当然不同的网络行为客体形态和内容又吸引不同的网络行为主体的参与。在不同的网络行为媒体平台上,也聚集着有区别的网络行为主体和网络行为客体。同时,网络行为系统的运行,又存在于一定的环境影响之中,不同的社会环境下的网络行为是有所差别的。还必须充分发挥网民的主观能动性,强化网民的自律意识培育,这对网络文明建设中的主体自律意识培育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
2.道德价值选择机制是网民自律意识培育核心
马克思、恩格斯指出:“道德的基础是人类精神的自律。”但他们对自由自律的完整理解并不仅仅限于形式,还涉及到丰富的、现实的内容。网民的文明自律,与他们的道德价值观和对道德价值的抉择密切相关。道德价值,是哲学中的一个概念,概括地说,道德价值就是善的价值,是高尚的道德行为、优秀的道德质量和崇高的道德理想所产生的一种精神价值。道德价值观是人的价值观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价值观在对待道德问题上的应用。网民的自律意识培育,理想和信念具有重要的抉择作用。列宁说:“正确的信念,只有人们用来指导自己的实践活动才能发挥作用。”马克思说过:“思想根本不能实现什么东西。为了实现思想,就要有使用实践力量的人。”所以,道德价值的正确取向,可以促使网民在虚拟、自由的网络世界里也能做到精神和仁义等伦理道德方面的自律。
3.外部因素推动机制是网民自律意识培育的借力
自由是网络的天性,是否对网络主体行为的自由加以限制,更好地规制网络社会和网络道德问题,关键在于加强网络主体的自律意识和自律能力的培育。但是,处在成长阶段的学生网民往往习惯“透支”学校与社会赋予的自由,“出格”行为时有发生。因此,外部对网民进行约束是十分必要的。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外部因素对网民的约束实际上也是对网民自律意识培育的一种推力机制。这种机制是基于事物发展的内因与外因的辨证关系,注重网络宣传、思政教育、心理辅助、网络监管、制度约束等多元外部影响因素的促进作用来推动网民自律意识和能力的培育,是网民自律意识培育机制体系中的有效保证。
四、网民自律意识培育的三个实施对策
网民的网络行为失范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关键取决于网民自身的综合素质高低和自律意识与能力的培育。因此,网络先进文化建设的三个实施对策就是人性化关怀、网络文明教育和制度化管理。
1.网络文化自律意识培育的人性化关怀
人性化关怀就是“以人为本”,即坚持人的自然属性、社会属性和精神属性,把人的发展作为唯物史观的出发点与归宿,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马克思主义认为,人不仅是自然存在物,更重要的是,人也是社会存在物,具有社会属性。孤立的、同社会隔绝的人是不存在的。人还是有意识的存在物,具有精神属性,有理性,有意识。网络文明建设的能动体是人,是一种以人为本的社会实践活动,他们的思想、行为的形成与发展变化,都必然受到人性这一深层因素的潜在制约。所以,网络文明建设中网民自律意识培育的根本对策是从人性关怀理念出发,选择正确的人性化关怀路径,同时注意对网络教育负面影响的消除。
一是基于人的本质特性实践人性关怀。马克思在全面深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人的本质的科学内涵。即人的一般本质是劳动,人的社会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还有人的需要即为人的本质。建设网络文明需要培育网民自律,而网民自律意识培育必须依据人的本质特性,牢固树立人本关怀的思想,即依据人的生物性、社会性和实践主体性对网民进行人性关怀,培育网民自律,建设网络文明。
二是基于网络道德重构实践人性关怀。美国思想家史提夫·可兹认为:“互联网带来的信息革命本质上不是单纯的‘科技’进步事件,而是一种社会政治文明现象,是‘人’本身的问题。”网络技术的发明者、网络活动的操纵者和使用者始终是人,网络环境中所反映出来的任何问题,最终还是人类自己本身的问题。不能因为网络存在负面影响而一味地禁止人们上网,而应加以正确的引导,重构网络道德。
三是基于净化网络环境实践人性关怀。环境是思想意识形成的必要条件,任何思想意识都在一定的环境影响下形成的,网络文明建设也不例外。人类文明环境是思想政治教育所面对的环绕在教育对象周围并对其产生影响的客观现实,网络文明环境是环绕在网民周围并对其产生影响的客观现实,与现实环境相比,网络环境有自身的特征和发展规律,其特殊性在于:虚拟性、开放性、导向性、交互性、趣味性、预见性、超时空性等。
2.网络文化自律意识培育的教育架构
网络文明教育作为网络德育重要内容,是建设先进网络文化的重要因素,对网民个体素养教育,增强自律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从伦理和德育角度看,只有当“善”真正成为一种内在尺度的时候,人们才更自觉地去追求它,遵守它。善的养成,可以自化,更需要教化。因此,在进行网民自律意识培育时,需要通过教化的力量来强化网民的自律意识和自律能力。在具体实施路径上则是架构适应网民自律意识培育需要的网络文明教育的理念、范畴及其实施范式。网民自律意识培育的教育架构是网民自律意识培育的核心对策。
首先,网络文明教育是提高网民自律意识和能力的必要基础。在网络技术发展迅速的今天,人们的综合素质的范畴得到了有效拓展和延伸,即网络素养的提升显得尤为重要。自律意识和自律能力是人们网络素养的核心要素所在,是规范网民网络行为的有效法宝之一。开展网络文明教育实质上是对人的全方位网络虚拟世界的文明素质教育。
其次,网民内化提升自律需要网络文明教育。网民的行为文明与否关键取决于人自己的思想支配,网民的思想认识是否严格遵守网络文明行为准则关键是人本身的内化修养。开展网络文明教育是虚拟世界道德文明教育的有效方式,有利于增强网民的自律意识和能力。
再次,和谐文明网络社会构建需要网络文明教育来强化网民自律。和谐网络社会是构建和谐现实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倡导文明教育的缘由。建设和谐网络社会首先要规范网民的网络行为,培育高尚、守法、文明的网络行为,需要大力开展网络文明教育,普及网络基本技术,打击网络犯罪,整治网络“三俗”,倡导网民“慎独”,恪守良好网德。网络文明教育的主要内容是网络道德文明教育、网络法制文明教育、网络生态文明教育、网络交往文明教育、网络精神健康与心理教育、网络政治文明教育。主要的实施范式是网络文明的自主教育、网络文明的期望教育、网络文明的原生态德育。
3.网络文化自律意识培育的制度化管理
网络文明建设中的网民自律意识培育,主要是一种基于网络虚拟环境进行的思想品德自主教育的实践过程。但是,在开放、自由的虚拟世界中,由于各种不良信息和利益的诱惑,人性的缺点可能会表现出来。当网民的自律意识和自律能力不足以抵挡不良影响时,网络管理制度则具有警示与约束的功能。因此,进行网络文明建设中网民自律意识培育的制度化是有必要的。网络文明自律意识培育的制度管理,一是需要网络文化建设的基础管理,建立自律意识培育组织机构、网络技术研发与运用、绿色网络建设,二是在加强基础管理的基础之上,开展网络文明自律意识培育的监督与评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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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碧 桐
G206.2
A
1003—0751(2010)06—0256—03
2010—10—15
王中军,中南大学政治学院博士生,永州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党委办公室主任。
曾长秋,中南大学政治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湖南省网络德育研究基地首席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