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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复苏背景下拓展我国农村消费市场的金融思考

2010-02-16龚晓菊

中国流通经济 2010年7期
关键词:农村信用农村金融贷款

龚晓菊

全球金融危机爆发以来,我国看到了发展国内消费市场的重要性。一年多来,为应对金融危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我国着力扩大内需。最终消费对GDP的贡献率为52.5%,拉动GDP4.6个百分点。其中,农村消费功不可没,农村消费市场在扩大内需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家电下乡、增加收入等多项政策引导下,2009年农村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40210亿元,农村消费增幅自1986年以来首次超过城市。

我国农村人口众多,农村市场巨大,在经济复苏背景下,要想从根本上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进一步扩大内需,关键在于开拓农村消费市场,扩大农村消费需求。但长期以来,我国农村消费市场启而不动,一个重要原因便是面向农村消费市场的金融支持不足。现有农村金融发展水平制约了金融对农民消费需求的支持。本文试图从金融视角分析我国拓展农村消费市场的发展战略与对策。

一、农村消费现状

1.消费水平低,消费动力不足

首先,从城乡居民消费水平比来看,城乡居民消费差距一直存在,并未因农村居民收入的增加而改变。在2000~2008年的9年间,城乡居民消费水平比一直稳定在3.6~3.8之间,①农村消费水平低下的局面尚未得到根本改观。其次,从农村居民消费支出占最终消费支出比来看,近20年来,农村居民消费支出在社会最终消费支出中的比重不断下降,其中1990~2005年间占比下滑显著,16年间下降了22.6个百分点;2005年以来,由于各种增收政策不断出台和落实,农村居民收入有了较大提高,相应地提高了消费支出占比,但仍未扭转下滑趋势,农村消费水平依旧不高。

导致农村消费水平低下、消费动力不足的主要原因:一是收入水平限制了即期消费,到2009年底,城乡居民收入比为3.34;二是不确定性因素(包括医疗、养老、自然灾害、住房、教育等)影响了预期消费;三是传统观念(如“勤俭持家”、“量入为出”等)制约了总体消费;四是消费环境落后,如农产品等流通渠道不畅、农村市场不规范、产品质量没有保证等。

2.消费结构升级,但仍不合理

近20年来,我国农村居民消费结构出现新特征,即由生存型向发展型、享受型过渡。[1]与1990年相比,2008年农村居民消费支出构成中,食品、衣着支出占比分别下降了15.13和1.98个百分点,而医疗保健、文化娱乐用品及服务、交通、通信等支出有了明显的提高,分别上升了3.47、3.22和8.4个百分点。

截至2008年底,在农村居民家庭平均每人生活消费支出构成中,衣、食、住占到了生活消费总支出的68%,其中食品支出占比最大,虽然较1990年下降了15.13个百分点,但仍然占到生活消费总支出的43.67%,因此,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一直居高不下,且高于城镇居民。交通、通信、文化娱乐用品及服务、医疗保健等发展型、享受型支出虽然有了一定的增长,但增幅不大,占生活消费支出的25.12%,分别比2000年和1990年增长了3.12、15.09个百分点。

3.消费倾向高,但差异明显

首先,从城乡来看,农村居民边际消费倾向高于城镇居民。[2]尽管总体而言,城乡居民边际消费倾向都呈下降趋势,但农村居民边际消费倾向高于同期的城镇居民。这也进一步表明,扩大消费、启动内需的关键在农村、在农民。其次,从收入水平来看,低收入群体边际消费倾向高于高收入群体。总体来看,农村居民边际消费倾向与其收入呈反向关系,收入水平相对越低,边际消费倾向相对越高。因此,这说明扩大农村消费的重点对象是农村中低收入户。

此外,我国农村消费还存在明显差异。首先,从区域来看,伴随着我国经济发展的区域差异,农村居民消费因地区而不同。东部地区农村居民纯收入相对较高,因而生活消费支出也较高,中部地区次之,西部地区最低,并且收入水平越低的地区,农民生活消费支出在纯收入中的占比相对越高。其次,从收入层次来看,不同收入层次的农村居民消费水平不同。按2009年农村贫困标准1196元测算,年末农村贫困人口为3597万人,占农村人口的5.05%。该部分贫困人口以及其他低收入人口,相对于中高收入层次的居民而言,入不敷出,消费的主要目的是解决温饱问题,中等收入居民收支基本平衡并稍有结余,而高收入层次居民在除去生活支出外仍有较大剩余。

4.消费潜力大,但对GDP实际贡献不大

截至2009年末,农村人口占我国总人口的53.4%,另外,2009年我国县及县以下消费品零售额40210亿元,增长15.7%,占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的32.08%,农村消费潜力巨大。另一方面,最终消费对GDP的贡献率虽呈上升态势,但实际对GDP的拉动不到5个百分点,而其中农村消费支出在最终消费支出中的占比却是一直下降的。

二、农村金融发展存在的问题

农村是落后地区,农业是弱质产业,农民是低收入群体,扩大农村消费的一个致命约束就是农村金融落后。[3]

1.对改善消费环境的投入不足,抑制了农民的消费需求

对农村交通、电信通信、水利等方面的金融支持不足,造成农村消费环境相对落后。农村消费市场的金融支撑乏力,农村消费信贷发展缓慢,阻碍了农民落后消费观念的转变,影响了对消费品特别是对劳务消费的需求,甚至一些边远山区和牧区的居民仍然只能接受有限的电视通信信号,降低了农民与电视、电话、电脑等商品的结合度,从而使农村消费市场的开拓面临着巨大的消费环境障碍。

2.农村信贷投资支持乏力,阻碍农业经济的发展

农村金融服务机构萎缩,其设施及服务落后。近年来,先后有农村营业网点撤并,弱化了对农村的金融服务,事实上形成了农村信用合作社“一农”支“三农”的局面,并且农村政策性金融功能缺位。2007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中国银行业农村金融服务分布图集》显示,全国30136个乡镇中,银行业网点平均不足3个,有3302个即11%的乡镇无任何银行业金融机构营业网点,有8231个即近30%的乡镇只有一家。作为支农主力军的农村信用合作社,目前只能办理传统的存款贷款业务,满足不了“三农”对金融服务的需求。由于抵押担保政策等诸多问题的困扰,农村信用合作社只针对信用评级通过的农户办理小额信用贷款,以满足农民的简单需求,而对于进行农产品开发、加工及大型项目需要投入的大额资金则难以给予信贷资金支持。此外,农村金融网点设置不合理,大多集中在经济较为发达的县城、城郊和中心城镇,而边远乡镇的农民却得不到有效的金融服务。

3.农村金融环境不完善,导致农民贷款困难

农村金融环境差是新农村建设中影响农村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问题。农村信贷的风险控制比较难,致使农民“贷款难”和信用社“放贷难”矛盾日益突出。而企业恶意逃废农村信用合作社债务,更严重恶化了农村信用环境和金融生态环境。另外,政府服务无法及时跟进、相关配套服务政策缺位,导致货币信贷政策孤立和有效供给不足,农村信贷资金供给跟不上消费需求发展。贷款“申报过严、手续过繁、时间过长、审批权过分集中”的现状给农村金融环境建设也增加了难度。[4]

4.农村消费信贷发展缓慢,不利于农民消费水平的提高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消费信贷得到了长足的发展,有效推动了城镇消费水平的提高。但城市和农村的消费信贷发展状况表现出明显的二元化特征,农村消费信贷市场发展缓慢。2007年,我国县及县以下农村地区的人均贷款额在5500元左右,而城市的人均贷款额则近4万元。当前,中国农村居民正面临着从以吃、穿为主要特征转向以用为主要特征的消费结构升级,并正在不断提高劳务消费特别是文化教育消费的比重,消费结构正在优化。因此,农村消费信贷需求十分旺盛,但是目前农民的消费支出主要还是来自于自己的纯收入,消费信贷等金融业务在农村没有得到很好的开展。

5.农村金融体系不够完善,无法满足农村的信贷消费需求

目前,我国农村金融体系还不够完善,农村消费信贷供给主体缺失严重。一方面,尽管相继出现了农村信用组织、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但这些机构只能提供小额的生产性贷款,满足不了农村的信贷消费需求。另一方面,乡镇的金融市场还没有形成有效竞争。分布在非县城所在地乡镇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主要是农村信用合作社或邮政储蓄机构,只设有一家银行网点的乡镇在全国约占30%,当地金融市场基本处于垄断经营状态。究其原因,主要是提供农村消费信贷动力不足,农民贷款需求与偿还能力不对称。在农村地区,虽然农民也有强烈的改善住房条件的信贷需求,但由于缺少抵押物,从而使信贷风险无法控制,而农业生产风险的不确定性和突发性也增加了农业消费信贷风险,降低了农村信用合作社开展消费信贷业务的动力。

三、制约农村消费的金融因素

1.正规金融机构萎缩

(1)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是商业性金融支农的主力军,业务涉及农业生产、农村消费、农产品流通等环节,在农村经济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自1994年4月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从中国农业银行分立以来,中国农业银行的涉农业务减少,特别是基层机构大量撤离农村阵地。从1995年到2008年,中国农业银行的机构网点数呈逐年下降态势,机构网点由67092个减少到24552个,14年间撤销机构42540个,导致农村金融出现“真空状态”。

(2)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作为政策性银行,主要任务是筹集农业政策性信贷资金,承担国家规定的农业政策性和经批准开办的涉农商业性金融业务,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但是农业发展银行实际发挥的作用极其有限。从其机构来看,只有总行、省级和地市级分行以及部分县级支行,相对于广大农村来说,其覆盖面过于狭小;从业务来看,业务范围也在逐步缩小。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从1997~2006年间,涉农贷款量并没有多大变化,10年间基本稳定在7000亿元左右。尽管从2003年以来贷款余额呈现出增加势头,但增幅十分有限。

综上所述,由于主要涉农金融机构中国农业银行基层机构的不断回撤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支农力度有限,农村金融供给不到位,难以适应农村金融需求,不仅弱化了农村金融服务,也限制了农村经济发展,制约了农村消费的扩张。

2.农村合作金融供给缺位

农村信用合作社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着主体性和基础性作用,特别是在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资金支持方面更是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在农村需要大量资金的情况下,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存贷款差额近年来却一直呈上升趋势。农村信用合作社在支农力度上虽然逐年加大,表现为贷款余额的不断增加,但另一方面,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存贷款差额也同样在逐年递增,导致农村金融供给不足,制约了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消费市场的开拓。

3.金融供求结构失衡

(1)金融需求方面。随着农村经济和农村企业的发展,不同收入水平的农户以及不同规模的企业对金融需求是旺盛的,并且需求的方式呈现出较大的差异。

(2)金融供给方面。当前,我国农村金融供给的主体主要有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金融机构。但金融资本的逐利本性所表现出的经济人特征从根本上制约了金融机构对农村的金融服务。从交易风险看,农民分散且素质相对较低,再加之农业的弱质性,使金融供给主体面临着较大的道德风险和市场风险。从交易成本看,仅以在乡镇增设储蓄所为例,除了职工的工资外,特殊的农村环境还将大大增加管理、营运和安全成本。从交易收益看,金融供给主体的涉农服务收益低。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无论是从产业还是从地区来看,涉农贷款的收益都是最低的。

从金融需求和金融供给两方面的分析可以看出,一方面农村存在金融需求,而且呈现出多样化、层次性特征,但单个需求规模小;另一方面,受风险、成本、收益的影响,金融供给不断萎缩,除政策因素外,涉农金融服务有限,农村金融供求失衡,受抑制的农村金融需求最终制约了农村消费市场的开拓和农村消费的启动。

4.农业金融服务不足

农业作为弱质产业,在发展中更加需要金融支持,尤其是农业贷款资金的大量注入。但实际情况是,从1996年以来,农业从金融机构获得的短期农业贷款占比一直不高,还不到6%,且波动性大、不稳定。有限的农业信贷不仅制约了农业、农村经济的发展,也不利于农民收入的增加和农村消费的扩大。

四、优化农村金融服务,拓展农村消费的对策

1.加快农村金融体制多元化改革

加快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建立完善的农村金融体系,克服目前农村金融制度的缺陷,不仅要有国家和地方政府独资和控股的金融机构、合作金融机构,还要大力发展民间中小金融机构,特别是应在经济落后、交通不便的地区发展和推广社区基金或社区性金融机构,建立互助性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实行农村金融机构所有制方面的多元化、多样化,使农村金融机构能很好地服务于“三农”,并可以有效地控制农村信贷风险,活跃农村消费市场。

2.发展农业政策性金融

农业政策性金融是国家为扶持农业这一基础产业而进行的一种特殊性资金融通行为。它具有政策性、优惠性、有偿性,其目的是为了贯彻国家针对农村的优惠金融政策而非营利,是政府进行资源配置的有效工具之一。农业政策性金融的贷款对象应是经营农业产业的组织或实体,彻底打破现行体制下只支持行业的局限,可以更好地发挥政策性金融兼有财政与金融功能的优势,更好地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首先,增加贷款种类。农业政策性金融业务不能局限于目前的农副产品收购贷款,应当优化信贷结构,不断增加直接的农业信贷投入。逐步把各种农业、林业贴息贷款纳入农业政策性银行的业务范围,大量增加农业综合开发、农林牧水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贷款规模。要采取多种形式对农业融通资金,如为农业提供担保,按一定的比例向农业项目进行投资等,以引导更多的社会资金向农业流动。其次,实行有差别的利率优惠政策。对农业和农村的贷款利率应有别于非农产业和城市,适当提高利率浮动水平,以贴息贷款为主要形式,减轻农业企业的利息支出。对于那些暂时仍需实行优惠利率贷款的地区,应在税收和利润分成上给予农村金融机构一定的优惠政策,以弥补因农业贷款风险加大所带来的利润损失。第三,扩大贷款范围。农业政策性银行应逐步收缩收购贷款,增大农业综合开发贷款、林业贷款等专项贷款计划,扩大开发贷款,从重点支持农业价格转向支持农业开发性贷款,把主要力量放在增强农业发展后劲上,把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办成真正的发展农业产业的银行。

3.大力发展农村信用合作社

加快农村信用合作社改革,在相对落后地区重建信用社合作机制,发达地区则可以探索商业化的运作模式。财政要对偏远、落后地区的农村信用合作社加大支持力度,给予一定的补贴,尝试免除营业税和所得税,继续扩大向农村信用合作社注资的规模,解决资金短缺问题。应根据当地情况全面推行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从实际出发,认真研究、分析农村资金需求状况,在确保信贷资金政策性、优惠性和有偿性的前提下,放宽贷款条件,从而满足农户多层次、全方位的金融需要。农村信用合作社要扩大支农再贷款,缓解农村信用合作社支农资金紧张的局面,平抑部分农村民间借贷行为,促进农村消费市场的健康发展。此外,农村信用合作社可以创新服务方式,为农民提供一些非营利性服务,如为农民提供农产品市场信息,指导农民发展生产,还可以创新针对农民的理财产品。

4.积极开展农村消费信贷

我国农村金融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农民消费的增加,但农村消费信贷是其中的重点,要改善支付、征信等农村消费环境,积极发展农村住房、汽车和教育消费品种。研究制定符合农村消费需求特点的消费信贷政策。

针对目前农村消费市场的现状,应大力推广以下几种消费信贷业务:(1)住房信贷。通过住房信贷,帮助农民改善居住条件。(2)车辆信贷。农民的购买力有限,但对生活和生产使用的小汽车、农用车、摩托车以及运输车辆和加工、收割等方面的农用机械有着强烈的消费需求。(3)家庭耐用消费品信贷。目前在农村,彩电、冰箱、洗衣机等大件家用电器需求仍然旺盛,但农民的购买力有限。(4)教育信贷。教育成本对农民来说相对较大,尤其是上大学的费用,对有些农民来讲更是天文数字。政府部门和村民自治组织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鼓励农民开展信贷消费,同时配套信贷消费方面的法规,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促进农村消费市场健康发展。

5.建立有效的农业信用担保体系

农业企业抵押担保能力较非农产业低,风险较大,银行对农业企业的金融支持必须承担更大的风险,因此可以通过设立信用担保基金,建立有效的农业信用担保体系来提高农业企业的担保能力,以保证担保机构的担保偿付能力。其基金来源以从金融资本市场中直接筹集为主进行多渠道筹集,其管理实行普通的投资基金运作方式,以保证担保资金的担保偿付能力。当然,还要建立包括农业法、农业金融法、农业信用保证法、农业保险法等法律以及支持农业信用保证体系运行的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等法规,保障农业信用保证体系的顺利运行。

*本文系教育部社科项目“新农村背景下中国金融业协调发展战略研究”(项目编号:07JHQ0052)、教育部社科项目“金融危机下我国产业转型的金融支持研究”(项目编号:09YJA790207)及产业结构调整和北京中小企业发展研究(项目编号:SM201010011003)、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首都流通业研究基地项目(项目编号:JD-2010-Y-02)的部分成果。

注释:

①本文数据除特别说明外,均来自《中国统计年鉴》和《中国金融年鉴》。

[1]蒋玉霞.开拓农村消费市场和消费信贷的对策 [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08(24):11-14.

[2]古炳鸿,李红岗,叶欢.我国城乡居民边际消费倾向变化及政策含义[J].金融研究,2009(3):199-206.

[3]张凯,李磊宁.农民消费需求与农村金融发展关系研究[J].中国农村观察,2006(3):16-22.

[4]胡方勇.完善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研究[J].金融与经济,2009(9):7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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