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救灾救助要力戒“平均主义”
2010-02-16
中国民政 2010年12期
云南省宾川县民政局张银宇 段绍琴认为,在现阶段的民政救灾救助实际工作中,“你有、我有、大家有”的迂腐观念正在强势抬头,“关爱、互助、同情、友爱”的传统美德逐渐减弱,虽然民政救灾救助款物的平均发放客观上会减缓一些矛盾冲突,但民政救灾救助的款物是十分有限的,款物的过度分散使用实现不了救灾救助应急的目的,也达不到应有维护稳定的社会效果,而且会滋生对重灾灾民和特困群众漠不关心的情绪,导致社会财富再分配的严重失衡。为了让最困难、最需要的灾民群众充分享受到民政救灾救助工作带来的巨大实惠,真切地感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温暖与关怀,民政救灾救助工作要力戒平均主义,紧紧围绕“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的总体要求,始终牢固树立为民宗旨,增强为民意识,充分发挥民政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基础作用,认认真真察民情、实实在在帮民富、兢兢业业保民安、不折不扣保民生、确确实实促稳定,进一步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健全灾害应急救援体系,充分发挥民政工作在调节社会利益、促进社会公开、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社会矛盾、落实民生民权民利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使有限的民政救灾救济款物真正用在最困难、最需要的灾民群众身上,充分发挥其应有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