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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探究伟大转折历史轨迹的信史——读朱佳木《我所知道的十一届三中全会》

2010-02-15宋月红

中共党史研究 2010年8期
关键词:十一届三中全会胡乔木陈云

宋月红

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历史,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改革开放,而发生具有深远意义的伟大转折。①《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人民日报》1981年 7月 1日。据此,学术理论界将新中国的历史大体划分为改革开放前和改革开放后两个时期。把握这两个时期的历史关系,既要把新中国的历史作为一个有机整体,探求其历史发展的连续性和统一性,又要深刻揭示前一时期转向后一时期的内在机理,并回答这一转折是必然的还是偶然的,以及其历史推动力何在等,集中到一点就是要科学认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是怎样召开的、改革开放又是如何发生的等重大历史问题。

在党史和国史研究中,关于十一届三中全会和改革开放的研究著述已很丰富,研究也在不断深入。特别是纪念改革开放 30周年、新中国成立 60周年,把改革开放历史新时期放在新中国成立以来的整个历史进程中加以考察,更加彰显其转折的历史意义与方位。其中,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的亲历者所作的回忆与研究,以鲜活的史料和深邃的史识,丰富和深化了人们关于历史转向改革开放新时期的具体进程的认知。朱佳木自 1977年开始任中国社会科学院院长、国务院研究室主任胡乔木秘书之职,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及其之前中央工作会议召开的日子里,近距离接触、经历了全会前后的一些高层决策和思想认识变化发展的重大事件与具体过程,并较早开始研究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历史。其积近 30年思考与研究之功所著的《我所知道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于 2008年纪念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 30周年之际,由当代中国出版社出版,受到读者好评,并于 2009年纪念新中国成立 60周年之际第二次印刷,同时被选为2009年度中央国家机关 “强素质,作表率”读书活动第二批推荐图书之一。作者在书中围绕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的历史背景、会议进程及其成果,特别是以其切身经历和所见所闻,探寻历史发展的脉络,澄清历史问题的是非,具体地历史地揭示了改革开放这一伟大转折之所以发生的历史必然性、之所以是这样的转折而非别样转折的历史规定性。

一、关于十一届三中全会实现全党工作重点转移的思想基础

作者通观新中国历史,考察了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在成为全国执政党后的工作重点转移问题,指出十一届三中全会决策全党工作重点转移,是历史发展的必然。他认为,在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抗美援朝结束后,直到 1962年党的八届十中全会之前,尽管中间发生过反右派斗争扩大化和“大跃进”那样的错误,经济建设作为党的工作重点,“在中央领导包括毛泽东同志的头脑中,始终没有出现过动摇”。此后党的工作重点逐渐转移到阶级斗争上,直至发生 “文化大革命”。其间也曾有过重新把经济建设作为党的工作重点的努力,如邓小平于 1975年主持工作,大抓全面整顿,提出“以三项指示为纲”,其核心是毛泽东讲的 “要把国民经济搞上去”,其实质是要以经济建设代替当时的 “以阶级斗争为纲”。粉碎“四人帮”后,1976年 10月 16日,李先念征求陈云对今后工作的意见。对此,陈云经过同王震、姚依林商议,提出 “要大力抓生产,使国民经济能够较快恢复和发展”。作者认为,党在执政后的工作重点是经济建设,这个思想 “在邓小平、陈云等老一代革命家的头脑里是一贯的,没有疑问的”。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前,邓小平在 1978年考察东北时发表的谈话和代表中央向工会 “九大”所作的致词中,不失时机地提出了结束揭批“四人帮”运动,实现全党工作重点转移的问题。华国锋代表中央政治局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前的中央工作会议第一次全体会上要求,首先讨论全党工作着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上来的问题,实际上也是邓小平的建议。同时,作者结合自己的亲历,以中国社会科学院在胡乔木等的领导下实现工作重点转移到科研业务上来的实际情况为例证,作了具体分析,认为三中全会宣布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是从 1975年开始就在党内反复酝酿,并且在粉碎‘四人帮’之后时机逐渐成熟的决策”,绝非三中全会的临时动议,心血来潮,也非突如其来和急转弯,“而是反映了全党全国人民的愿望,反映了下面的实际情况”。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中的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有着深厚的历史、思想与实践基础。

作者洞察当时党内的思想实际,剖析了在关于党的工作重点转移问题上存在的是根据形势需要而进行转移还是实现根本性转移,即这一转移是工作安排性质的还是路线性质的不同认识。作者指出,当时华国锋所说的转移是“要在新时期总路线和总任务的指引下”,是国内国际形势需要的转移,“根本原因在于没有从‘以阶级斗争为纲’的禁锢中解放出来”。这与邓小平提出的转移,在含义上是不同的。作者在回忆当时胡乔木对于这一转移性质问题的认识时说,中央工作会议进入小组讨论后的 11月12日,胡乔木对他说,无产阶级在夺取政权以后,就要把工作重点转到经济建设上。胡乔木指出:“这次转移是根本性的转移,而不是通常意义上的转移。”“除了发生战争,今后一定要把生产斗争和技术革命作为中心,不能有其他的中心。只要我们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和敌我矛盾,国内的阶级斗争也不会威胁社会主义建设的中心地位。”①朱佳木:《我所知道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当代中国出版社,2008年,第 25页。这一认识作为重要思想成果载入了十一届三中全会公报,从而在实际上否认了“以阶级斗争为纲”。党的第二个历史决议指出,十一届三中全会果断地停止使用 “以阶级斗争为纲”,作出了把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战略决策。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不久,胡乔木在中宣部作了题为《关于社会主义时期阶级斗争的一些提法问题》的讲话。他指出:“‘以阶级斗争为纲’……这个提法,要看在什么意义上、在什么范围内讲才有意义。不讲清楚就会引起思想上和实际工作中的混乱。人们会认为,只要还有残余形态的阶级斗争,这种斗争就还是社会前进的动力,这样势必造成阶级斗争的人为的扩大化。”他强调:“这是牵涉到历史唯物主义的根本问题,一定要给予科学的解释。”“在这个问题上的混乱,现在不能再继续下去了。”②《胡乔木文集》第 2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435~436页。对此,作者认为,胡乔木的这一讲话实际上指出在无产阶级取得政权的情况下,再讲 “以阶级斗争为纲”,从理论上说是错误的,从实践上说是有害的,今后不应当再讲了。作者还以邓小平在 1979年 3月理论工作务虚会上所作的《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阐述了三中全会在解决这一问题上的历史地位。邓小平指出,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问题,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提出的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的提法比较好。“至于什么是目前时期的主要矛盾,也就是目前时期全党和全国人民所必须解决的主要问题或中心任务,由于三中全会决定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方面来,实际上已经解决了。”他还说,社会主义社会中的阶级斗争是客观存在的,“目前和今后的阶级斗争,显然不同于过去历史上阶级社会的阶级斗争,这也是客观的事实,我们不能否认,否认了也要犯严重的错误”。①《邓小平文选》第 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182页。作者指出,这实际上分析了“以阶级斗争为纲”提法的错误性,从根本上给予了否定,为党的工作重点转移进一步提供了科学的理论根据,统一了思想。

二、关于十一届三中全会决策经济体制改革的认识来源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指出,实现四个现代化,要求大幅度地提高生产力,也就必然要求多方面地改变同生产力发展不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改变一切不适应的管理方式、活动方式和思想方式。作者在书中通过对三中全会前关于市场调节问题上的思想发展和在按劳分配问题上的理论与政策探索的阐述,从经济体制改革的理论问题入手,深入剖析了三中全会关于经济体制改革论述的认识来源,揭示了经济体制改革的历史必然性。

在新中国探索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程中,正确认识和处理计划与市场的关系问题,是一个鲜明的主题。作者考察党在这一问题上的认识发展轨迹,指出三中全会之前已经开始酝酿市场调节问题,并提出了 “市场经济”的概念。作者一方面认为,这一概念首先是由李先念在 1978年国务院务虚会上讲了“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口号而公开提出的。但这一口号不仅脱胎于陈云的观点,而且本身就是陈云提出的。作者除了分析三中全会前后陈云与李先念等同志在关于计划与市场关系问题上的思想联系,并分析了 “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相结合”提出的来龙去脉,认为这是陈云“继 20世纪 50年代中期通过总结对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的经验教训,提出 ‘三为主、三为辅’构想之后,又在 ‘文化大革命’期间通过通读《马克思恩格斯选集》和《列宁全集》第 23卷至第 33卷,深入思考社会主义经呼声已经强烈到了何种程度,对经济体制改革的实际研究已经深入到了何种程度”,三中全会公报中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论述,“不是突如其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认识不断深化、社会条件趋于成熟,经济体制改革适应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而成为历史发展的必然。

三、关于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形成的组织基础

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始形成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其中,作者就天安门事件平反问题,回顾了会议期间所亲历的为这一事件平反的进程,讲述了自己当时随这一进程的推进而作出的认识与判断。11月 15日,《北京日报》在头版头条位置刊登了北京市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的报道。会议认为,1976年清明节,广大群众到天安门广场悼念周总理,完全是革命的行动。第二天,《人民日报》刊登新华社通稿,标题为《天安门事件完全是革命行动》。11月 25日,中央政治局常委听取北京市和团中央负责人汇报天安门事件平反后群众的反应等情况。据作者回忆,11月 26日晚,北京市委第一书记林乎加到胡乔木处,请他去谈对中央领导人关于天安门事件讲话精神的传达问题,经胡乔木帮助,北京市委形成了一个中央政治局常委指示记录要点。胡乔木事后对作者讲了要点的大意,说里面主要是邓小平的话。作者当时据此判断,中央工作的主导权已经发生转移,实际上的主要负责人已经逐渐变成了邓小平同志。12月 13日,邓小平在中央工作会议上发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的讲话。这一讲话实际上是十一届三中全会的主题报告,是“开辟新时期新道路、开创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理论的宣言书”②江泽民:《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人民日报》1997年 9月 22日。。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和邓小平理论,由此开始形成。

一批重大冤假错案的平反问题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前的中央工作会议上提出并得到了集中解决。作者认为,这并非突如其来,而是有着前因后果和从量变到质变的历史过程。对此,作者回忆国务院研究室在粉碎 “四人帮”后由要求撤销到保留下来的经过,特别是具体谈到了陈云在粉碎“四人帮”后为平反冤假错案所做的工作,指出陈云在 1977年 3月的中央工作会议上就提出了为天安门事件平反和为邓小平恢复工作的问题,虽然中间有曲折,却直接促成了十届三中全会恢复邓小平的领导职务,“揭开了拨乱反正的真正序幕”,也保证了邓小平有条件用一年多时间,从思想、舆论和组织上为马克思主义路线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上的胜利作好了准备。

平反冤假错案的工作在中央工作会议前尽管进展缓慢,但一大批在 “文化大革命”中被打倒的老干部得以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就走上了领导岗位。作者指出,这是十一届三中全会前中央工作会议的代表成分发生有利于党内正确力量的变化,党的马克思主义路线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上重新确立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1978年 11月 12日,陈云在中央工作会议东北组所作《坚持有错必纠的方针》的发言中指出,对有些遗留问题,影响大或者涉及面很广的问题,需要中央考虑和作出决定,并列举了 “薄一波等六十一人所谓叛徒集团案”和 “天安门事件”等六大问题①《陈云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 232~234页。,在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导致中央工作会议议题中途发生违反主持人意愿的改变。作者认为,陈云的这一发言,“打乱了错误领导的阵脚,起到了扭转会议方向的关键性作用”。会议开始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四、关于十一届三中全会对马克思主义思想路线的重新确立

实事求是思想路线是经过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而重新确立的。这场讨论是一场坚持唯物主义、促进全党和全国人民解放思想,端正思想路线,具有深远历史意义的大讨论。开展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是因为当时有违反实践论的“两个凡是”的方针。作者认为,最早对济问题而获得的重要收获”。作者另一方面指出,当时的“市场经济”概念的含义与 “市场调节”是相同的。对于一些学者根据邓小平1979年 11月同美国《不列颠百科全书》副总编吉布尼谈话中提出“社会主义为什么不可以搞市场经济”进而认为他那时就提出要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一说,作者认为,搞清楚当时的历史背景,完整地理解邓小平的谈话内容,就能清楚地认识到邓小平那时所说的“市场经济”是“计划经济下的市场调节”。党的十四大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立为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在后来邓小平关于计划与市场问题的思想发展基础之上的。

按劳分配问题也是实行经济体制改革需要解决的一个基本理论问题。当时关于按劳分配问题的争论,是与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争论同时进行的。作者指出,在这一问题上的争论,邓小平在没有正式恢复工作之前就开始关注,国务院研究室在邓小平的直接支持和指导下,以特约评论员的名义在 1978年 5月 5日《人民日报》上发表了《贯彻执行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原则》。这篇文章的发表比在《光明日报》发表的带有姊妹篇性质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还早了 6天。在这篇文章写作过程中,邓小平曾说:“我们一定要坚持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原则。按劳分配就是按劳动的数量和质量进行分配。”“处理分配问题如果主要不是看劳动,而是看政治,那就不是按劳分配,而是按政分配了。”“只能是按劳,不能是按政,也不能是按资格。”②《邓小平文选》第 2卷,第 101~102页。关于按劳分配问题的争论,比较早地得到了解决。

为说明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酝酿程度,作者还讲述了自己亲身经历的胡乔木撰写和发表《按照经济规律办事,加快实现四个现代化》③《人民日报》1978年 10月 6日。的前前后后,阐述了其主要内容,依此说明 “党内要求经济体制改革的“两个凡是”提出批评的是邓小平。在 1977年2月 7日 “两报一刊”社论提出这一方针后不久,邓小平就指出,“两个凡是”方针不行,应当把毛泽东思想当做体系来看待。为了呼应邓小平,陈云在纪念毛泽东逝世一周年之际,在1977年 9月 28日《人民日报》上发表了《坚持实事求是的革命作风》的文章,指出:“实事求是,这不是一个普通的作风问题,这是马克思主义唯物主义的根本思想路线问题。”①《陈云论党的建设》,中央文献出版社,1995年,第226页。作者认为,这篇文章主要是针对 “两个凡是”的。随之,理论界发起和广泛、深入地开展了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

当时的红旗杂志社曾撰写《重温〈实践论〉》,主旨在批驳实践是检验真理唯一标准。作者回忆说,当时他拿到一份《重温〈实践论〉》清样,交给了社会科学院哲学所的同志,请他们提些意见。之后,哲学所 “以所党支部的名义写了六条意见,退给了我。我交给了叶选基,叶选基通过叶帅秘书交给了叶帅。后来,我听叶选基说,叶帅看了这份材料后,在政治局常委会上提出,现在理论界对真理标准的问题有不同意见,是否也像国务院开务虚会那样,开个理论务虚会”。这篇文章后来没有刊登。邓小平说:“如果登的话,索性讲清楚;不登的话,真理标准的讨论差不多了。”②朱佳木:《我所知道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第65页。

作者还根据切身经历和胡乔木的思想特点,阐明了胡乔木对于真理标准问题讨论的立场。胡乔木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前任中国社会科学院院长和国务院研究室主任,在三中全会上被增补为中央委员,在其后不久召开的政治局会议上被任命为中央副秘书长兼毛泽东主席著作编委会办公室主任。胡乔木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和全会上发挥了应有作用。然而,在胡乔木与真理标准问题讨论的关系问题上,则有所谓胡乔木反对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之说,其依据有两点:一是胡乔木在 1978年 6月 20日到胡耀邦家中说,这场争论是党校挑起的,他不同意争论下去;二是胡乔木在一个干部大会上讲话说中央在真理标准问题上是一致的,谁说中央内部有不同意见,谁就是分裂党中央。③朱佳木:《我所知道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第61页。对此,作者以对历史高度负责任的态度和实事求是的精神,在书中就上述依据进行了剖析。他说,对于前者,“我不知道,事后也没听说过”;对于后者,“我不在场,但知道确有其事”。他就后者作了具体分析,指出胡乔木当时对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确实有一个“坚持原则,坚持平稳”的意见,并提出和回答了这个意见“对不对”和“属于什么性质”的问题。作者并非因为自己是胡乔木的秘书而偏袒他,而是以自己当时的思想认识给予了分析。他说:“那次会我没去,但会后很快就接到了一位同志打来的电话,对他这个话表示强烈不满,我听后也感到迷惑不解。我把意见向他反映后,他解释说,这是针对前几天有人在公开场合说中央领导在真理标准问题上有不同意见而讲的。但我觉得,即便如此,话也不该那么讲,因为广大群众并不清楚内幕,很容易误会这是针对反对 ‘两个凡是’的同志。”作者将此与胡乔木的工作方式与作风结合起来,揭示了胡乔木讲话的出发点和真实用意,指出胡乔木一向注意维护中央领导团结形象,“并不是也不可能是反对真理标准问题讨论的,而只是主张讲究讨论的方法”。“对有组织地恰当地讨论这个问题,他不仅不反对,而且一直是积极参与的。”为此,作者还将胡乔木对于真理标准问题讨论的态度,放到其思想发展的整体中去考察,列举了胡乔木 1977年 9月提供意见并亲自修改的陈云《坚持实事求是的革命作风》,起草邓小平 1978年 6月 2日在全军政治工作会议上那篇精辟阐述毛主席关于实事求是光辉思想的讲话稿等事实。1978年 9月 13日,胡乔木在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会议预备会上就真理标准问题讨论指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样的一个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而且是毛主席特别着重宣传和反复宣传过的基本原理,竟然会成为问题,这个事实本身,就说明进行这场讨论是多么及时,多么中肯,多么必要。宣传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都成为问题,难道还不要大声疾呼吗?”①朱佳木:《我所知道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第 63页。作者认为,胡乔木所讲的这段话,“既带有澄清前一时期理论界对他的态度有所误会的成分,也带有对真理标准讨论问题正式表态的意思。”同时,作者以类比的方法,通过邓小平当时在这一问题上所说的这样的问题 “得慢慢来,可以告一段落”的分析,进一步回答了对胡乔木的质疑与误解。作者认为:“如果说胡乔木同志当时一度主张把讨论的调子降一降,或者暂时停止一下,这些意见不一定对,但绝不是什么反对讨论,更不是反对实践是检验真理唯一标准的提法,而是出于维护中央团结形象的一种考虑,属于领导内部研究怎样做对工作更有利的性质,是完全正常的,应当允许的。”胡乔木在三中全会前的中央工作会议小组会上发言中要求在会议结束时对真理标准问题讨论作一个结论,也证实了这一点。他说:“对这个问题谈一下,对于统一全党思想,巩固安定团结,澄清国内外各种猜测和不正确的传说,将有很大好处。”事实正是如此,在中央工作会议闭幕时,华国锋表了态,邓小平作了讲话。由胡乔木主持起草的三中全会公报指出,会议高度评价了关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问题的讨论,认为这对于促进全党同志和全国人民解放思想,端正思想路线,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事实说明,根本不存在所谓胡乔木反对真理标准问题讨论。作者以时任胡乔木秘书所切身经历的历史事实,无可辩驳地给予了澄清与回答,还历史以本来面貌。

以上表明,该书探源求真,史论结合,回忆与研究融合,探究新中国历史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发生伟大转折的思想基础、认识来源和组织基础,以及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重新确立。揭示了这一转折的历史必然性,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

不仅如此,该书还具有方法论意义。

(一)在史料学上,将反映国家政治活动的史料与表现社会大众生活的素材相糅合。作者运用马克思主义口述史学和历史文献研究,以对史实的原始记录作文献的补充,以所见所闻所历对史实真伪进行缜密考证。回忆以会议为主的国家政治活动,兼顾会议发生、发展的社会背景,既有工作关系上的,也有人际关系上的;既有宏观描述,也有微观例证,从而多层次、多角度地展现了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历史面貌。

(二)在史论结合上,将历史本体论与认识论有机统一起来。作者以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的历史必然性为认识的出发点,以全会前的党情、国情、社情和会情为认识依据,同时结合三中全会以来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和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理论、基本经验的不断丰富与发展,把科学总结改革开放的历史经验作为认识的落脚点,既有对历史本来面貌的还原,又有对历史经验教训的深邃认识,既有对历史发展主流的激情颂扬,又有对不实之辞和错误言论的批驳。同时,作者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及其此前的中央工作会议与“为三中全会做了准备”的徘徊中前进的两年,乃至与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经济管理体制、党的工作重点转移以及 “文化大革命”相联系,也与三中全会后的历史发展相结合,坚持了历史发展的阶段性与连续性的统一,揭示了新中国历史发展的内在联系。由于三中全会与此前的中央工作会议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实际上变成了确认工作会议成果和充实中央领导机构的会”,作者不仅没有特别地将三中全会与中央工作会议分别开来阐述,而且将两个会议合在一起,作为一个整体。该书称得上是一部研究十一届三中全会和改革开放前后,也即新中国历史上伟大转折的信史。

作者以第一人称对十一届三中全会进行回忆与研究,形成了该书的一大特点。但也正由于此,作者在一些问题上运用史料不免局限于“我所知道的”,分析阐述也未能更充分地展开。但瑕不掩瑜,该书不失为兼具史料价值、重要理论和现实意义的史学力作,并为写出有亲历特色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史”奠定了坚实的史料与研究基础。

(本文作者 当代中国研究所研究员北京 10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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