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协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品牌
2010-02-15齐卫平
□齐卫平
(华东师范大学政治学系,上海200241)
政治协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品牌
□齐卫平
(华东师范大学政治学系,上海200241)
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品牌。作为一种民主政治制度品牌,它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政治协商是中国特色的民主政治制度设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政治协商制度相辅相成,构成中国民主政治发展的基本模式;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国民主政治智慧的结晶;政治协商制度蕴涵着丰富的民主资源,展示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巨大空间。
政治协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品牌
政治协商是中国政治构架中独具特色的制度设计,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政治协商制度在探索中逐渐发展和成熟。如何从民主价值的层面揭示政治协商制度的重大意义,是改革开放以来理论界研究的一个热点话题。本文将政治协商制度视为品牌,旨在加深对其民主价值涵义和含量的认识,以期有助于消除一些模糊认识,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自觉性。
一、中国特色的民主政治制度设计
当代中国的政治协商制度是在1949年9月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基础上构建起来的。这次会议,与1945年底以重庆国共谈判为主的政治协商会议相比,有很多不同之处。最大的不同在于这次政治协商会议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缔造相连接,是民主形式制度化的创造性举措。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在中国政治架构中的角色定位,从一开始就十分明确,它不是权力机关,不具有政权的性质。代表国家政权的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这是执政的中国共产党早在民主革命时期的建国制度设计中就明确了的思路,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来不及召开的情况下,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作为政权的代表扮演了几年权力机关的角色。1954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便回归到自身的角色,侧重于国家重大政治问题的协商。
有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何还要保留政治协商的制度形式?1949年9月通过的《共同纲领》中关于国家政权问题是这样规定的:“国家最高政权机关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为人民民主统一的组织形式”,“在普选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以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就有关国家建设事业的根本大计及其他重要措施,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中央人民政府提出建议案。”[1]P3这表明,当时还是明确了政治协商的组织在代行国家权力的使命结束后还将继续存在。但从后来的情况看,对于政治协商会议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作用究竟是临时的还是长久的问题,思想上并没有形成统一的认识,对于国家政权重构中究竟是采取一党还是多党结构为合理,认识上也没有真正解决。从建国初期一直到50年代中期,经常有人提出民主党派可以解散的观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前后,也有不再保留政治协商的组织形式的主张。这两种观点是相联系的,因为如果政治协商会议制度不再保留的话,民主党派也就失去了政治舞台而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从1954年到1956年期间,中共领导人在一些讲话中对此作了明确。基本观点是:1.毛泽东认为在政党制度上,几个党比一个党好,“有意识地留下民主党派,让他们有发表意见的机会”。[2]P34-352.有了人民代表大会的权力机关,并不妨碍人民政协进行政治协商。“政协作为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组织仍将存在,今后还要继续发挥统一战线的作用。”[3]P2593.在政权结构上,不能搞“一国二公”,“政协的性质有别于国家权力机关”,政协“是党派性的”,政协的任务是协商国际问题,商量候选人名单,提意见,协调各民族、各党派、各人民团体和社会民主人士领导人员之间的关系,学习马列主义。[4]P384-3874.政协“不是一盘清水”,要团结各方面的人,“要吸收不同意见的人在一起,要善于和这些人一起协商,团结他们”。[3]P2625.共产党执政后“也还要其他党派来监督”,[3]P351“有监督比没有监督好”。[5]P273中共领导人的这些观点,明确肯定了政治协商会议继续存在下去的必要性,大体规定了政治协商会议的制度功能以及人民政协的工作职能。从中可以看到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关于政权组织架构和政治运行机制的基本思路。
关于新中国的政权组织架构和政治运行机制问题,中共早就有所思考。未夺取全国政权之前,中共已经有较长一段时间的局部执政经验。井冈山时期的苏维埃政府和延安时期的“三三制”政权的实践,奠定了共产党领导下开展政权建设的历史基础。在理论上,中共领导人也作过阐述。毛泽东指出:“有些人怀疑共产党得势之后,是否会学俄国那样,来一个无产阶级专政和一党制度。我们的答复是:几个民主阶级联盟的新民主主义国家,和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是有原则上的不同的”,“中国在整个新民主主义制度期间,不可能、因此就不应该是一个阶级专政和一党独占政府机构的制度”,它将是“区别于俄国制度的特殊形态”。[6]P1061-1062这是毛泽东在中共七大会议上说的话。当时革命形势还不明朗,也没有酝酿筹备政治协商会议来民主建国这一事,但关于革命胜利后国家政权组织架构和政治运行机制的思路已经十分清晰。
从政治设计上看,中共领导人在建国谋划上是十分清晰的,即中国决不可能仿照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政治制度,也不会完全照搬苏联社会主义国家的政治制度。虽然建国初期中共实行“一边倒”的政策,在意识形态、政治立场以及国际斗争中与苏联为伍,但政治设计上则保留着相对的独立性。这既是中共坚持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历史传统使然,也是尊重中国历史、适合特殊国情、从实际出发的具体体现。
政治协商制度在1954年之后经历了曲折的发展历程。20世纪50年代后期,随着党的“左”倾错误的滋长,政治协商制度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作用逐渐遭到削弱和破坏,十年“文革”时期的大动乱则使政治协商制度陷于瘫痪状态。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政治协商制度重新恢复起来。改革开放促使中国社会发生深刻转型,民主政治建设的推进为政治协商制度的生长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已经作为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写入宪法,并明确它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途径,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一种重要形式。这些规定突出了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特色。政治协商制度作为一种发扬民主的形式,在当今世界各国的政治运作中是独一无二的。因此,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这种“人无我有”的民主政治特色尤其值得重视。
二、中国特色的民主政治模式
人类历史进入近代社会以来,民主发展有两种比较典型的模式。一种是资产阶级民主模式,另一种是无产阶级民主模式。前者以美国、法国、英国为代表,后者以苏联为代表。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对峙,使这两种民主模式在体制结构、思想理念和功能选择上存在不少的差别。
撇开意识形态和社会制度的差异不谈,就民主形态而言,西方模式与苏联模式都是以选举民主为本体,以代议制为形式,类型上属于间接民主。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两者所不同的只是由阶级代表性决定的民主性质。在人类文明制度变迁史上,近代资产阶级创造的议会制度替代封建专制,推动着人类向文明迈进了一大步。这种以代议为特点的制度模式,解决了权力授受关系上的民主,但实际运作中民主的实现远没有因此而得到解决,因而历来的思想家们对议会制不乏诟病,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甚至用“清谈馆”之类的评论来讽刺西方的议会,极其尖锐地揭示了资产阶级民主模式的局限性。但是,马克思主义并没有笼统和绝对地否定议会所表现的选举民主。事实上,与间接民主相对应的直接民主虽然不失为更为理想的民主形态,但由于运作成本、操作技术以及其他条件的限制,它基本上只是一种理想化的追求,很难在实际的政治生活中实现。中国民主革命的先行者孙中山先生曾经提出“权能分立”理论,主张以人民享有“选举权、罢免权、复决权、创制权”来弥补间接民主的缺憾,实现直接民权。但那也只是充满理想化色彩的奢望,无法进行具体的操作。马克思主义强调无产阶级民主高于资产阶级民主,主要指的是享有民主权利的范围和阶级性的实质不同,由此当然也包括具体内容、组织方式以及民主涵义上的区别,至于民主形态和形式上则并没有提出超越议会制、选举民主之外的其他路径。
中国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苏联社会主义国家的民主制度为蓝本,结合中国实际建立起来的。这一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体现中国社会主义国家性质、能够保证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也是党在国家政权中充分发扬民主、贯彻群众路线的最好实现形式”。[7]P223人民当家作主的途径和形式多种多样,最根本、最重要的是掌握国家政权、行使国家权力。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各级人大代表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第二,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集体行使职权,集体决定问题,集中人民的共同意志,代表人民的根本利益;第三,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显然,这样的制度既不同于西方制度模式,也不同于苏联制度模式,是民主制度的伟大创造,“它植根于中华民族几千年来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广阔沃土,产生于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为争取民族独立和国家富强而进行的伟大实践”,[7]P231具有强大的生命力。
然而,我们在充分肯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民主优势的同时,又不可忽略这种以选举为核心特征的民主并未实现间接民主的突破,授权、代议、表决等元素构成的委托形式,在体现民主广泛性的同时又带有一定的局限性。政治协商制度可以说是一种弥补间接民主局限性的有效设计,它带有某些直接民主的形式效能。这项制度“能够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目标下把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多党合作有机结合起来,实现广泛参与和集中领导的统一、社会进步和国家稳定的统一、充满活力和富有效率的统一”。[8]P10从政治协商制度所涵盖的内容看,它的主要特点在于通过协商的方法实行民主,人民政协开展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其中政治协商是核心。这样的协商覆盖面广、包容性强、涉及面宽,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相比,具有其不可替代的民主价值。政治协商制度便于广泛反映社情民意,是广大人民群众有序政治参与的渠道。诚然,政治协商制度与行使国家权力无关,人民政协不是权力机构,但它的民主协商功能又不是完全与行使国家权力一点也没有关系。党中央在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规定中明确指出:“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就重大问题在决策前和决策执行中进行协商,是政治协商的重要原则”。[7]P675决策是国家权力行使的重要方面,从决策程序上强调政治协商的重要性,可以说是把政治协商制度具有参与国家权力的作用显示出来了。政治协商就是为决策者价值取向的选择输入公共利益的诉求,协商在决策之前和决策之中,就是寻求最广泛的公民参与并在决策中产生实际的效果。从政治诉求的民主表达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政治协商制度还是有不同的地方。作为权力机关,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各级政府在进行决策定夺时,选择的是众意,即大多数人的意志,并通过投票显示出来。而政治协商制度对决策的参与方式是反映民意,使各种诉求都能够得到充分的反映。“众意”和“民意”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众意的意思是它经过了筛选,其中少数意见被排除在外,民意的意思则不包含选择,不经过筛选,各种不同的诉求、意见、偏好都囊括在内。因此,政治协商允许并且提倡有“诤言”,有不同的声音。这样一种制度设计显然在民主体现上更具直接性,对间接民主的局限性是个弥补。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政治协商制度相辅相成,构成中国政治发展的“双途”,两条发扬民主的通道共同打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模式。党中央在揭示这两种政治制度的民主特点时,分别用了“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的表述,称它们为“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江泽民指出:“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力与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选举、投票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这是西方民主无可比拟的,也是他们所无法理解的。两种形式比一种形式好,更能真实地体现社会主义社会里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权利”。[9]P347实践表明,中国政治发展中的民主双途对于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不可或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政治协商制度不仅需要最大限度地发挥各自的作用,而且更需要加强互相支撑的合力作用的发挥。
三、中国特色的民主政治智慧
政治协商制度体现的民主形式,凝结着中华民族处置国家政治生活的聪明才智。江泽民指出:“这项制度,是中国人民长期奋斗的成果,也是中国人民政治经验和智慧的结晶”。[10]P144胡锦涛指出:“历史充分证明,人民政协这一中国特色政治组织和民主形式,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伟大创造,既顺应世界民主潮流,又体现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的政治智慧,具有强大生命力和远大前程,值得我们倍加珍惜、长期坚持”。[8]P15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开展民主建设的一笔宝贵财富,无论从“人无我有”的制度形式上看,还是从表达利益诉求和公民参与的效能上说,它都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品牌意义。
政治协商制度由历史因缘而诞生,由现实需要而延续,是在中国土生土长起来的民主制度。中国传统文化中富有处置政治生活的思想资源。中国共产党领导革命和建设的实践中形成的统一战线思想,显示了团结各种政治力量和协调各种政治关系的智慧。更需要强调的是,在社会发展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的社会进步中,政治协商制度已经融入了诸多符合世界现代民主的元素,例如,公民参与、利益表达、决策科学化和民主化、协商民主、政治监督、意见咨询、公开透明、知情权等等,这些体现民主现代化的元素都在我国政治协商制度的规范中得到反映。众所周知,中国是一个具有悠久历史的传统国家,但在世界民主政治发展轨道上,居于落后的位置。两千多年封建专制统治的事实曾经造成与西方近代民主政治的格格不入,而它所形成的思想传统、行为惯性甚至政治体制机制上的遗毒,更是束缚了民主政治发展的手脚。再加上中国这样一个地域广袤、人口众多、自然资源分布不均、政治发展水平悬殊很大的国家,民主建设的难度之大,可以说举世罕见。面临历史传统、地域环境、人口因素等各种困难,究竟采取何种方式来实现最广泛的民主?实行什么样的民主?民主的效能怎样得以最有效的发挥?这些问题在鸦片战争后中国的几届政权统治下,不仅没有得到解决,而且纷争不断,甚至诉之武力相向,在专制主义的严重摧残下,民主在中国难觅生长的一席之地。中国共产党领导民主革命取得胜利,不仅完成了国家统一和民族独立的大业,而且也完全改变了中国传统政治发展的格局,引领人民走上了现代民主的发展道路。政治协商制度的确立和发展,为人们提供了一个解读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路径。
人民当家作主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宗旨性理念,也是社会主义民主的核心价值取向。然而,技术上如何将这样的理念和取向落实到国家政治生活的处置中,则是一个需要探索的问题,需要有大智慧。社会主义制度虽然消灭了剥削,清除了阶级对立的根基,但是,人民具体利益差异和社会矛盾依然存在。1957年毛泽东提出一个极其重要的命题:人民内部矛盾大量存在,它将成为国内政治生活的主题。改革开放后,毛泽东提出的这个命题更加突出地显示了它的重要性。当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摆脱了传统模式的束缚而走上全新的道路探索后,社会发生的深刻变化推动着政治生活的改变,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一方面,政治体制开始逐渐进入改革轨道,人民的民主意识不断增强,政治诉求的愿望日益强烈。另一方面,随着经济体制、分配机制的变化,社会阶层、群体利益、生活方式以及价值取向呈多样化,人民内部矛盾的冲突诱因增多,爆发样式复杂。同时,社会转型中某些公共权力运用失范和扭曲的现象也加剧着社会政治关系的紧张。在这样的情况下,发扬民主显得尤为迫切。政治协商制度的优势正是在于它的民主形式能够与改革开放后中国社会的巨大变化相对接,在利益诉求和政治参与上满足社会变化的需要。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需要借鉴人类政治文明有益成果,但绝不照搬西方政治制度模式”。[8]P17这是党中央一贯的立场,也是民主政治建设不可更改的原则。改革开放前,受“左”倾思想的影响,我们在借鉴人类政治文明上总是自我设限,笼统和片面地否定西方政治制度和民主经验中的合理价值,一味加以反对和排斥,这是有害无益的。改革开放后这个思想误区被纠正过来了。但是,当我们开始承认必须在民主政治建设中吸取一切先进文明成果包括资本主义先进经验时,有人却放着自己门前的好东西不看,硬是将眼光关注在西方政治制度上,主张把它照搬过来替代中国的政治制度。这也是不可取的政治态度。
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国民主建设的一个好东西,它所蕴含的民主价值值得大大挖掘。这里,有一个看法需要提出来探讨。如上所述,党和国家已经将与政治协商制度相联系的民主形式概括为“协商民主”。而协商民主这个概念是上个世纪80年代首先在西方由一些学者提出来的。[11]国内理论界对这个概念的理解以及把它运用到中国政治制度和政治生活的认识上,有较多的分歧。有人认为,西方学者讲的协商民主与我们讲的根本就不是一回事,政治协商制度与协商民主完全不沾边。本文不赞成这样的看法。诚然,西方学者提出的协商民主概念有着其特定的学术传统和文化背景,同时也有着其特定的政治生态环境,因此,不能生搬硬套。但是,问题并不在于协商民主的概念是什么时间提出的,发明权在谁,而在于协商民主作为一种政治生活现象和处置政治关系的一种方式,它的精神实质是什么?它的价值功能是什么?毛泽东有句很精辟的话:“民主是商量办事”,[4]P387十分深刻地点出了协商与民主的关系。从这个意思去理解,我们完全可以将政治协商制度视为协商民主。而且值得自豪的是,在我国政治制度和政治生活中,这样一种通过协商使各种政治力量得到整合的民主形式,是从制度层面得到规范的。从一定意义上看,它超过了西方学者比较宽泛意义上的协商民主思想的水平。西方学者讨论协商民主,是对民主进行经验的研究,也是从实践中概括提炼的。我国政治协商制度的实践已经有60年的历史,为什么就不能从协商民主的角度去进行民主的经验研究呢?本文以为,可以把中国政治制度和政治生活中体现的协商民主划分为狭义的和广义的两种理解。狭义的理解就是指通过政治协商制度所体现的协商民主,这是一种国家制度层面的协商民主。作为我国政治制度构成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政治协商制度是国家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广义的理解就是指通过听证、恳谈等形式所体现的协商民主,这是一种社会层面上的民主协商。在中国,发展协商民主,需要国家和社会的互动,国家制度层面的协商民主需要有社会机制层面的协商民主做动力,社会层面的协商民主需要有国家制度层面的协商民主做榜样。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成功实践打造了现代化建设的品牌。“中国道路”、“中国模式”、“中国制造”、“中国力量”、“中国速度”等等的概念正在进入国内外一些研究者的视野,关于中国问题的研究已经引起世界上越来越多人的关注。我们相信,当人们在赞赏中国经济快速稳定发展的同时,也会将视线延伸到当代中国的政治发展。因为大家深知,经济发展的高效和持续离不开政治稳定和制度支撑的保障。不可想象,一个政治动荡、制度缺陷的国家,能够实现长时期的经济快速发展。现代社会的发展表明,政治制度对经济的促进效能集中体现在它的民主价值上。在大力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今天,政治建设也要树立品牌意识。政治协商是当代中国政治制度的品牌,精心培育,精心打造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任务。
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的民主资源
政治协商制度蕴涵的民主价值表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具有巨大空间。中共中央文件指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扩大各界人士有序的政治参与,拓宽社会利益表达渠道,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实现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7]P674政治协商制度之所以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具有重大意义,是基于它蕴涵着十分丰富的民主资源。
第一,政治协商制度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资源。作为历史形成的制度设计,在1949年创设之初,就赋予政治协商制度以发扬民主的时代涵义。通过吸纳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与政权、加强民主党派对执政党的监督以及共商国家大事等具体方式,形成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团结各政党、各民族以及各阶级阶层齐心协力为国家建设作贡献的民主政局,在共和国建设的历程上发挥了它的制度优势。1989年和2005年,中共中央先后两次制定了关于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文件,显示了这一制度在当代中国政治制度构架中的重要地位。这两个文件所作出的一系列规定,延续了政治协商制度原有的民主功能,并根据改革开放后中国社会的变化,使这一制度内涵的民主价值得到进一步的拓展和深化。例如,将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的新定位,政治协商制度体现新时期统一战线发展要求的新解释,强调政治协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的新思想,人民政协工作主题、形式、任务、职能等方面的新阐述,以及对政治协商制度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关联的新认识等等,都形成了系统的理论认知和实践措施,使政治协商制度很好地适应了改革开放后中国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从而成为当代中国民主政治建设中的突出亮点。
第二,政治协商制度是公民政治参与的有效机制。政治协商制度是实现人民民主的一个重要载体。“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的规定,为广大人民群众有序政治参与搭建了一条体制内的通道。在当代中国发扬民主,关键是要调动和保护公民政治参与的积极性,有没有畅通无阻的公民政治参与渠道,十分重要。执政党治国理政中,决策是否科学是否民主,取决于两个因素。一为决策者价值取向的选择范围,是个人意志或少数利益集团偏好,还是社会公共利益,这是决策机制呈专制形态还是民主形态的分水岭。二为决策过程的参与程度,公民能否无障碍地表达诉求,各种观点和意见是否得到充分反映,以及公民参与对决策能不能产生影响和在多大程度上产生影响,这是民主决策机制在程序上的必然要求和效能显示。政治协商制度作为一种民主资源,其价值就在于将公民政治参与的行为规范纳入秩序化的有效机制,保障人民民主得到广泛的发扬。
第三,政治协商制度是协调政治关系和综合利益诉求的宽阔平台。政治制度的主要功能就是协调各种政治关系,平衡各种差异导致的利益矛盾,以期实现政治稳定与社会和谐。当代中国政治制度由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构成一个完整的政治系统,这些政治制度都与协调政治关系和平衡利益矛盾相关。而政治协商制度涉及的关系面和利益点最为广泛。政治协商制度搭建的政党、团体、界别、阶层等代表活动的平台,可以说是社会各种关系和诉求的表现中心,也是社情民意的汇集场所。政治协商制度所协调的关系主要包括政党关系,阶级阶层关系和民族关系。如果说的更广一些,它还涉及协调行业关系、宗教关系,体现妇女权益、反映老中青的年龄层次差别要求等等。如此广泛的政治关系协调和利益诉求综合,决定了政治协商制度所内涵的民主价值的重要性。
第四,政治协商制度是政治智慧凝集和人才资源聚合的关系纽带。坚持和完善政治协商制度,目的就是要“把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上来,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7]P673人民政协是政治协商制度实践的工作载体,“人民政协人才荟萃、智力密集,能够为推动科学发展提供强大智力支持、奠定坚实群众基础”。[8]P17人民政协是一个大联合大团结的组织,团结和民主是人民政协工作的两大主题。人民政协所依托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团结社会各界、凝聚人心,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的实践机制。“它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包容性,有利于吸收各民族、各团体、各阶层、各方面人士参与国事。它实行民主协商、求同存异的工作原则,有利于广开言路、集思广益、尊重多数、照顾少数,促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它坚持把发扬民主与加强团结统一起来,有利于形成融洽和谐、生动活泼的局面”。[7]P339因此,坚持和完善政治协商制度,能够将全社会的政治智慧集中起来,使各方面人才资源的作用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
政治协商制度所凝聚的民主资源和民主价值值得大力挖掘。中国传统中的和合文化衍生出“团结就是力量”的协作理念,而中国共产党的先进性本质又决定其执政的民主路径,采取协商型而不是竞争型。政治协商制度60多年成长的历程,积淀了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丰富经验,大力促进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华民族以自己的智慧为人类政治文明作出贡献的重大任务。
[1]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册[Z].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
[2]毛泽东.毛泽东文集:第7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
[3]周恩来.周恩来统一战线文选[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4.
[4]毛泽东.毛泽东文集:第6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
[5]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6]毛泽东.毛泽东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7]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十六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Z].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6.
[8]胡锦涛.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9]江泽民.江泽民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专题摘编)[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2.
[10]江泽民.江泽民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
Political Consultation:a Brand of Socialist Democratic Political System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QI Wei-ping
(Department of Political Science,East China Normal University,Shanghai 200241,China)
Political consultation is a brand of socialist democratic political system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As a brand of democratic political system,it is embodied in the following four aspects:political consultation is a design of democratic political system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the people’s congress and the political consultation system shape the basic development model of Chinese democratic politics;political consultation is the product of Chinese wisdom of democratic politics;and political consultation contains enriched democratic resources,exhibiting a great space for the development of socialist politics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political consultation;socialist democratic politics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institutional brand
D616
A
1674-0599(2010)03-0012-07
(责任编辑:王 舴)
2010-04-12
齐卫平(1953—),男,浙江慈溪人,华东师范大学政治学系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当代中国政治制度和政党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