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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主政治现代化的60年进程

2010-02-15马蒙

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学报 2010年2期
关键词:民主现代化政治

马蒙

(中共中央党校,北京100091)

我国民主政治现代化的60年进程

马蒙

(中共中央党校,北京100091)

新中国成立以来的60年是中国现代化的60年,也是中国民主政治现代化的60年。中国民主政治现代化在这60年里经历了四个阶段:一是1949年—1978年中国民主政治现代化的开创、奠基阶段;二是1978年—1992年中国民主政治现代化的再探索阶段;三是1992年—2002年中国民主政治现代化的全面推进阶段;四是2003年—2009年中国民主政治现代化的科学发展阶段。

新中国成立60年;中国现代化;中国民主政治现代化

2009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这60年是中国现代化的60年,也是中国民主政治现代化的60年。中国民主政治现代化在这60年里经历了四个阶段。

一、1949年—1978年中国民主政治现代化的开创、奠基阶段

(一)1949年—1956年中国政治制度和民主政治制度确立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了,民主政治的现代化成为中国现代化的现实任务之一。1949年新中国成立前夕制定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是一部人民民主的建国纲领,具有新中国临时大宪章的意思,可以看成是中国民主政治现代化的起步。1952年,中央人民政府根据《共同纲领》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纲要》。1954年12月,全国政协二届一次会议讨论并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标志着人民政协职能的重大转变。1953年2月11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22次会议审议并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规定:“凡年满18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和种族、性别、出身、职业、宗教信仰、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所有男女选民都在平等的基础上参加选举。此

外,选举法还把间接选举和直接选举结合起来,创造了灵活多样、极富操作性的选举办法”。〔1〕(P24-25)全国开展了选举活动,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相继举行,这堪称社会主义中国民主政治现代化的标志性举措。1954年毛泽东同志亲自主持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宪法的起草,同年9月宪法通过。1954年的宪法,用根本大法的形式,把人民民主的基本原则和社会主义各项制度固定下来,使党和国家的政治生活有了最根本的法律依据,这是民主政治现代化的标志,也是我国政治现代化发展史上划时代的成就。随着1954年在普选的基础上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召开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有关法律的制定和施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为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且是唯一的立法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正式建立。1956年4月25日,毛泽东在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作了《论十大关系》的讲话,讲话中指出:“努力把党内外、国内国外的一切积极因素,直接的、间接的积极因素,全部调动起来,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强大的社会主义国家”。〔2〕(P288)这些论断充分体现了中国特色的民主政治现代化之路。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于1956年9月15日至27日在北京政协礼堂召开,总结了民主政治现代化的基本经验,进一步提出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方针政策。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带领全国人民创建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相继建立起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制度,基本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这就为中国的民主政治现代化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

(二)1957年—1966年民主政治现代化的曲折推进

1957年2月,毛泽东在最高国务会议第十一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讲话。这篇重要讲话提出了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矛盾以及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学说,把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作为社会主义国家民主政治生活的主题,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民主政治理论。1957年夏季开始的全党整风运动是中共八大以来加强执政党建设、探索社会主义民主现代化道路的继续,但是之后的一系列举措使中国的民主政治现代化道路出现了曲折,比如这一时期对国内主要矛盾的判断失误等就是曲折的表现。

(三)1966年—1978年民主政治现代化探索的失败

回顾文化大革命这段历史,我们会无比痛惜。但历史可以明志,邓小平同志经常从历史经验讲起,他说:“历史上成功的经验是宝贵财富,错误的经验、失败的经验也是宝贵财富。这样来制定方针政策,就能统一全党思想,达到新的团结。这样的基础是最可靠的”。〔3〕(P234-235)我们总结文化大革命这段历史可以得出以下结论:中国民主政治现代化的道路必须与中国国情相结合,凡是符合中国国情的探索都成功了,反之就都以失败而告终。

二、1978年—1992年中国民主政治现代化的再探索阶段

(一)1978年—1982年民主政治现代化再探索的启动

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在开启了中国现代化建设新道路的同时,也开启了中国民主政治现代化的新道路。1978年12月邓小平在中央工作会议闭幕会上作了题为《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的重要讲话,邓小平同志提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4〕(P146)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根据党的历史经验,恢复了党的民主集中制的传统。全会针对“文化大革命”及其以前党和国家政治生活遭到破坏的情况,指出:必须有充分的民主,才能做到正确的集中。全会讨论并着重提出了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和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的任务。至此,中国民主政治现代化再探索开始启动。1979年,邓小平发表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讲话,郑重提出:“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4〕(P168)

1979年召开的十一届四中全会强调在进行四个现代化建设的同时,还要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充分说明我国民主政治现代化事业与现代化事业全局息息相关。1980年2月召开的十一届五中全会提出,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和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保证群众有充分的权利和机会表达他们对国家大事的意见,对党政领导提出建议和进行批评,是我们党的坚定不移的方针。但是经验证明,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不是实现这个目标的好方法,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五条中关于公民“有运用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的权利”的规定予以取消,这是在中国民主政治现代化进程中得出的正确认识。1981年6月召开的十一届六中全会一致通过《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对前30年民主政治现代化的经验教训做了正确的总结,为未来民主政治现代化的探索打牢了政治基础。

这一历史时期虽然很短,却对新中国成立以来30年民主政治现代化进程的经验教训做了最系统全面的总结,为我国后来的民主政治现代化再探索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树立了正确的方向。

(二)1982年—1987年政治体制改革的探索阶段

中共十二大于1982年9月召开,这次大会对民主政治现代化与其他现代化之间的关系作了论述。大会决议指出:社会主义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都要靠继续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来保证和支持。同时又强调,社会主义民主的建设必须同社会主义法制的建设紧密地结合起来,使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化、法律化。新党章规定“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按照新党章的规定,选举产生新的中央委员会、中央顾问委员会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十二大的召开,标志着中国特色的民主政治现代化探索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1987年10月中共十二届七中全会召开,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政治体制改革总体设想》,决定将这个文件的主要内容写入中央委员会向党的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这也标志着以政治体制改革为蓝图的民主政治现代化探索稳步推进。

(三)1987年—1992年中国特色民主政治现代化总体布局的开始

中共十三大于1987年10月25日至11月1日在北京举行,可以看成是中国特色民主政治现代化总体布局的开始。十三大从实行党政分开、进一步下放权力、改革政府工作机构、改革干部人事制度、建立社会协商对话制度、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若干制度、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七个方面为全面推进中国民主政治现代化规划了蓝图,在中国民主政治现代化的进程中具有标志性意义,其对民主政治现代化的总体布局对今天仍有重大的指导意义。由于受国际国内政治风波的冲击,民主政治现代化的进程受到了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但历史总是在曲折中前进,中国民主政治现代化的进程并未因此中断。1989年6月十三届四中全会上,江泽民提出:民主和法制建设要抓紧进行。1991年7月,在中国共产党建党七十周年大会上江泽民同志又提出:“我们要进一步有领导有步骤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5〕(P1643)

三、1992年—2002年中国民主政治现代化的全面推进阶段

(一)1992年—1997年民主政治现代化全面推进的初级阶段

中共十四大于1992年10月在北京召开,大会对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14年的现代化实践做了基本总结。大会认为,14年来的实践,其实质和目标,是要从根本上改变束缚我国生产力发展的经济体制,同时相应地改革政治体制和其他方面的体制,以实现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大会也提出了“积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使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有一个较大的发展”的战略任务,这是中国特色民主政治现代化进程全面推进的信号灯。在这次大会上,提出了中国民主政治现代化的目标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重提了邓小平同志“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的论断,并且把法制和民主提到同样的高度。这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对中国民主政治现代化的认识越来越科学。这次大会又提出要进一步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任务,可谓高瞻远瞩,对今天我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建设有重要的理论指导意义和现实指导意义。

(二)1997年—2002年民主政治现代化的全面深入推进阶段

中共十五大于1997年9月在北京召开,江泽民同志在报告中开门见山地指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跨越世纪的发展,要求我们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前提下,继续推进政治体制改革,进一步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这次大会提出了民主政治现代化进程中的两个“第一次”。这次党的代表大会,第一次提出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的著名论断,这是对中国民主政治现代化进程的科学总结。同时,它还在我党的历史上第一次确立“法治”概念,明确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和任务,这在民主政治现代化进程中是一个重大突破性进展,也标志着我们党对中国民主政治现代化的探索进入了一个新阶段。这次大会还规定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政治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即健全民主制度、加强法制建设、推进机构改革、完善民主监督制度、维护安定团结,为以后的民主政治现代化做了深入布局。中共十五大以后,中国的民主政治现代化主要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为目标推进。1998年2月的十五届二中全会指出,要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积极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2000年10月十五届五中全会认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

中共十六大于2002年在北京召开,这次大会对1989年以来13年的现代化基本经验做了全面的总结。大会指出:我们党历来以实现和发展人民民主为己任,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坚定不移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有力地促进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在这次会议上提出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的论断,回答了在中国怎样进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现代化的重大历史课题,标志着我们党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现代化规律的认识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新高度。这也是以江泽民同志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对中国民主政治现代化作出的最重要的理论贡献。这次会议从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等九个方面对我国民主政治现代化的经验作了总结,给未来民主政治现代化指明了方向。这充分证明中国共产党对中国特色民主政治现代化的探索越来越成熟,道路越来越宽广,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对自己选择的中国特色民主政治现代化道路越来越自信。

从1997年十五大第一次把依法治国确认为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到2002年十六大报告提出要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再到2004年十六届四中全会第一次把依法执政确认为党执政的基本方式,既反映了我们党在领导和推进法治建设历程上的不断探索和深入思考,更反映了我们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治国执政方式的与时俱进和制度创新。

四、2003年—2009年中国民主政治现代化的科学发展阶段

十六大以来,伴随着中国各项现代化事业进入科学发展阶段,中国民主政治现代化也步入科学发展阶段。2003年10月召开的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科学发展观是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必须坚持的重要指导思想,是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全面发展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方针。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揭示了中国现代化发展的本质与核心是以人为本,这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现代化进入科学发展阶段。2004年9月,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依法执政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党执政的一个基本方式。”2006年10月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到二○二○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和主要任务之一是: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更加完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人民的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全会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对民主政治现代化做了布局,提出民主政治制度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之一。

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于2007年10月15日至21日在北京召开。党的十七大是中国各项现代化事业进入科学发展阶段的里程碑,当然也是中国民主政治现代化进程中的又一重要里程碑,同时也是中国民主政治现代化科学发展的宣言书。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把全社会发展的积极性引导到科学发展上来。十七大报告以“坚定不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为标题对中国民主政治现代化作了科学布局,充分证明了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实现民主政治现代化的决心与信心。报告指出: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这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现代化模式已渐趋成熟。十七大从扩大人民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发展基层民主,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壮大爱国统一战线,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积极推进党内民主建设,着力增强党的团结统一七个方面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现代化的道路作了科学布局。至此,中国民主政治现代化走上科学发展之路。

〔1〕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四册〔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

〔2〕毛泽东选集:第5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7.

〔3〕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4〕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5〕十三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下〔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The 60-Year Course of Modernization of China's Democratic Politics

MAMeng
(Central Party School of the CPC,Beijing 100091,China)

The 60 years after the founding of New China means the 60 years of China's modernization and also the 60 years of modernization of China's democratic politics.The modernization of China's democratic politics for the 60 years has gone through four development stages,with 1949-1978 as the initial and founding stage,1978-1992 as the re exploration stage,1992-2002 as the all-round promotion stage,and 2003-2009 as the scientific development stage.

the 60 years after the founding of New China;China's modernization;modernization of China's democratic politics

D621

A

1009-1203(2010)02-0050-04

2010-02-12

马蒙(1981-),男,河南南阳人,中共中央党校在读硕士。

责任编辑 梁华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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