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有效性的制约因素分析
2010-02-15康燕雪
康燕雪
(中共泉州市委党校,福建泉州362000)
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有效性的制约因素分析
康燕雪
(中共泉州市委党校,福建泉州362000)
当前我国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的有效性尚不足,表现为该群体对政治系统的影响力有限,且其参政的效能感不足。制约我国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有效性的因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政治参与主体的制约,包括参与心态、参与能力、政治责任感、参与态度等;二是政治参与客体的制约,包括政府的控制力、系统的开放性、对公众参与的回应度等;三是政治参与机制的制约,包括安排渠道、个体参与要求、参政方式、组织化参与程度与效能等。
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有效性;制约因素
政治参与的有效性是指公民参与“影响政治系统的程度和持续性,以及它对政治系统的重要性”。〔1〕(P12-13)它是衡量一个国家民主化发展水平的重要尺度。近年来,我国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的热情高涨,规模不断扩大,但在许多地方的实践中,其参政的实际效果尚不如人意,较高的参与热情和期望与参与实效之间的落差,使得私营企业主参政的满意度低,效能感不足。笔者认为,我国私营企业主的政治参与作为影响政治系统决策以及相关政治生活的政治活动,其有效性取决于政治参与主、客体的自身状况以及两者的互动状况,同时还取决于连接政治参与主、客体的政治参与制度、机制、具体的路径能否发挥以及能在多大程度上发挥作用。
一、政治参与主体的制约
目前,我国私营企业主自身存在明显的内在制约因素,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
第一,功利性政治参与心态。我国第七次私营企业抽样调查显示,“私营企业主的政治态度表现出鲜明的利益特征,把私营企业办好是私营企业主最为关注的事”。〔2〕(P240)这种围绕个人或小群体的利益而展开的参与,其所表达出来的利益要求一定是散射性的。如果没有一个利益要求的凝聚机制和凝聚过程,这种自然的散射的利益要求,就很难逐步接近决策的层面并最终变成政府的决策。私营企业主过分追求自身利益,自然会削弱其对政治社会事务的关注,参政目的只盯着眼前利益,公益参与意识必然会淡漠,对自身所承载的政治职责的认识就会缺乏,从而制约了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的深度和效能,使该阶层在我国民主政治发展过程中难以发挥出积极的参政议政作用。
第二,较低的参与能力。参政主体的文化水平、政治素养、参政技能是决定参与有效性的内在条件。近些年来,虽然我国私营企业主阶层整体的素质在不断提升,但总的来看,呈现出“两极分化”状况,除少数私营企业主具有较高的文化程度和较强的政治参与意识外,多数人素质不高,难以发挥其应有的政治参与作用。正是由于部分私营企业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历结构偏低,对国家的大政方针不熟悉,参与能力不强,对参与规则不熟悉,使得他们履职的水平和效能打了折扣。
第三,政治责任感的缺乏。目前,我国私营企业主的政治参与热情虽然很高,但其中不少人仅仅把当选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当成政治荣誉,整天忙于自己的企业,参政时间、精力投入不足,对社情民意的调研、了解如蜻蜓点水、一知半解,难以拿出有分量、有价值的提案来。
二、政治参与客体的制约
政治系统作为政治参与的客体,其自身状况、自身的开放性、透明度及其对公民参与的回应度是决定公众参与是否有效的外在前提条件。
第一,政府权力的行使。政府的权力如果运用不当,势必会对企业的发展产生负面影响。如当前一些地方政府对资源的过度支配和控制,政治权力强势干预经济运行;私营经济发展所面临的人为政策歧视与市场壁垒;因地方行政权力失范而产生的对企业多头收费、摊派,致使私营企业负担过重;等等。以上问题的存在,使得私营企业主致力于与地方干部建立亲密的个人关系,有的人甚至利用金钱和礼物来编织与官员的“关系”网,以达到改善企业生存发展外部环境,或者攫取某种不正当的、超额利润的目的。这些制度外的非正式参与或非法参与如果发挥作用,那么私营企业主们将不再积极寻求制度内的参与渠道,从而降低制度内参与的有效性。此外,制度外的参与对企业主来讲可能会达到最大效应,而对整个社会来讲,则是零效应,有时甚至是负效应。
第二,政治系统的开放性、透明度。当前我国各级政府的透明度和信息公开仍然有限,公众知情权落实不到位。众所周知,有效的政治参与是基于充分、准确、有效的信息基础之上的,如果信息缺乏或闭塞,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的积极性就会下降,大多只能周旋在政治系统的外围,很难进入相对封闭的核心决策层,对政府决策的影响力微弱,通常是执行性参与居多而决策性参与不足。
第三,政治系统对公众参与的回应度。政治系统对公众参与的回应度是决定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有效性的一个重要影响因素。在不少地方的实践中,存在着政治系统对公众政策建议的重视程度和支持力度不够的现象,比如对人大、政协的建议、提案存在重形式轻内容、重答复轻落实等问题,从而使得私营企业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政效率低,其参政在一定程度上成为陪衬。
三、政治参与机制的制约
政治参与机制是连接政治参与主体与政治系统客体并促使双方互动的桥梁与纽带,它包括政治参与制度、参与渠道、参与形式和手段及其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方式。从我国私营企业主参政机制的运行来看,其中最为主要的政治安排制度存在着局限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名额安排有限,渠道单一狭窄,私营企业主主动参与不足。目前,私营企业主仅局限于在各级人大、政协中参政议政,在各级工商联中担任会长、副会长、常委、执委,通过加入中共党组织、民主党派或社团组织参政议政等,政治安排履行阶层利益表达和利益综合的功能有限,更多地履行着党和政府政治控制的功能。换言之,“私营企业主参政议政是在执政党有序开放的前提下进行的,其政治参与的空间、方式、内容都被限定在官定架构之中,其政治参与活动受到官方行政系统的控制”。〔3〕(P347)因此,许多私营企业家对这种安排性的参与兴趣不高。如在第七次全国私营企业抽样调查中,私营企业主对“争当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选择不仅排在“把企业办好”和“做一名社会贤达”之后,而且还排在“媒体多宣传自己”和“与党政领导人搞好关系”之后。这显然与安排性参与的满意度、功效感不高有关。
第二,偶然性较大。这种个体参与的方式,在我国目前人大代表尚未专职化的情景下,不可避免地带有随意性、偶然性、分散性的特点,其个体的、微观的政治要求很难传导至政治体系的核心以引起政策制定者的关注。尤其在私营经济的发展还要依赖地方政府提供政策环境的情况下,私营企业主个体的政治参与无论在数量上,还是在规模上均无法赋予企业与政府讨价还价的能力,对政治系统的压力很小。
第三,政府主导下的政治安排存在“暗箱操作”现象。私营企业主从政往往是地方领导说了算,“选举”只是走过场,常会把热心参与政治者拒之门外,而把一些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政治荣誉的企业主选入其中。后者在履职过程中的不作为也会影响到其他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的积极性。
第四,私营企业主组织化参与的程度与效能不高。组织化参与能有效地表达、聚合利益,形成强大的民意,会更容易传达到地方政府的决策体制中,是公民政治参与扩展和深化的重要渠道。从政党组织参与来看,第七次私营企业抽样调查显示,目前的私营企业中建立党组织的比例不足30%,〔2〕(P240)这说明非公党建尚有很大空间,要进一步加强非公企业的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这些企业党组织的宣传、组织功能,为企业主反映意见提供更为宽阔的平台。从社团参与来看,我国大部分社团官办色彩浓厚,缺乏独立性和自主性,其本质上仍然是党政部门职能的延伸。如工商联、私营企业协会等民间社团组织,名义上虽然是代表私营企业主利益的“娘家”,但在现实中是政府对私营企业及其业主进行宏观调控和间接管理的中介组织。从组织内部发展看,大部分民间商会和行业协会发育不全、管理混乱,所承载的参政议政作用十分有限。
通过以上三方面制约因素的分析可作如下判断:提高我国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的有效性,既有赖于我国经济社会与民主政治的长足发展,又与参与体制机制的健全程度、参与主客体自身的发育完善息息相关,现阶段要努力做好以下三点:一是着力于提高该阶层政治参与的目标层次,使其树立正确的参与心态和参与理念,提高自身政治参与的素质和能力。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府透明和信息公开制度,逐步落实公众知情权,促进参与主客体之间“上情下达”与“下情上达”的互动交融。三是完善参与机制,畅通参与渠道,提供私营企业主有效参与的制度保障。如健全政治安排制度,鼓励和支持私营企业主通过各种合法社团积极参与等。
〔1〕〔美〕塞缪尔·P.亨廷顿,琼·纳尔逊.难以抉择——发展中国家的政治参与〔M〕.汪晓寿,译.北京:华夏出版社,1989.
〔2〕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中国私营企业大型调查(1993—2006)〔M〕.北京:中华工商联合出版社,2007.
〔3〕王晓燕.私营企业主的政治参与〔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
D613
A
1009-1203(2010)05-0097-02
2010-08-20
康燕雪(1975-),女,福建惠安人,中共泉州市委党校党建教研室讲师。
责任编辑 冯耀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