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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

2010-02-15吴艾玲

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学报 2010年5期
关键词:党的领导领导政治

吴艾玲

(中共巢湖市委党校,安徽巢湖238000)

关于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

吴艾玲

(中共巢湖市委党校,安徽巢湖238000)

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是实现党的政治领导的内在要求,是提高党的执政水平、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必然要求,是应对国际国内形势迅速发展变化的必然要求,是我党适应上层建筑的变化进行自我改进和完善的内在要求,是保证我党长期执政的必然要求。当前我党在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方面存在不足,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必须正确处理好党委与人大、政府、政协之间的关系,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党和国家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坚持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建立和完善党的各级委员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基本政治格局。

领导方式;执政方式;执政能力;中国共产党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正面临一个十分重要的战略机遇期,如何使我们的党、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准确把握时代脉搏,认清发展趋势,进而抢抓机遇,在经济全球化趋势中赢得主动,保持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是对我们党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严峻考验,更是对我们党执政能力的严峻考验。不断结合新形势新任务,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领导体制和工作制度,使党的工作始终充满生机与活力,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提供强有力的保证,是我们党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

一、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是新时期新形势提出的客观要求

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实现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创新,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一个重大课题,是践行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提高党的执政水平的内在要求,也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执政基础的客观要求。

(一)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是实现党的政治领导的内在要求。在当代中国,党的领导有多种形式,其中政治领导最重要也最关键。党执政是实现党的政治领导的基本方式,中国共产党并不直接行使国家权力,而是从政治上领导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在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内政、外交、经济、国防等重大决策方面承担政治领导的职责。但实际上,许多党组织把自己等同于社会的“一般组织”,把党的政治领导混同于社会的“管理职能”,把应该由政府、企业或社会负责和承担的具体的经济、文化、社会管理事务统统揽在自己手中,造成了角色错位、职能错位以及执政方式错位。执政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职能,要履行好这个职能,必须不断探索执政的实现形式,始终保持与时俱进。这就要求我们党必须根据人民意志、社会需要和时代特征,不断调整工作目标和执政方式,只有这样,才能提高我们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更好地实现我们党这个“政治组织”的政治领导功能,使我们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

(二)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是提高党的执政水平、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必然要求。执政党要巩固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真正做到善于领导和执政,必须根据国情、党情和时代特征不断地改进和创新执政方式,这对于长期执政的中国共产党来说尤其重要。中国共产党要从社会体制变革的实质和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方面,不断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以保证我们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

(三)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是应对国际国内形势迅速发展变化的必然要求。新的形势、环境和任务,对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当今世界局势的发展呈现出政治多极化、经济全球化、信息社会化的特征,这就要求执政党必须具有世界眼光来应对世界局势和驾驭国内局势。近几年,世界上一些国家和地区长期执政的大党、老党纷纷遭受挫折,导致执政基础动摇、执政权力旁落,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忽视了自身的发展,以致不能适应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因此,顺应时代发展,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积极应对国际社会的激烈竞争和国内形势的迅速变化,是加强我们党执政能力的必然要求,也是执政党政治发展的普遍规律。

(四)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是我党适应上层建筑的变化进行自我改进和完善的内在要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上层建筑的核心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而中国共产党则是国家政权的领导核心。从我国的具体情况看,我们党和国家的领导体制以及整个上层建筑是适应经济基础的,但也存在一些弊端。这些弊端一部分是旧制度留下来的,另一部分则是没有及时适应经济基础的发展而造成的。如果不加以改革,就会阻碍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巩固和发展。因此,只有不断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才能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上层建筑适应经济基础发展的需要,才能保护和促进先进生产力的发展。

(五)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是保证我党长期执政的必然要求。中国共产党经过六十多年的执政考验和三十多年改革开放的洗礼,在执政方式的探索上,既有成功的经验,也有失误的教训。当前,我们必须紧紧抓住重要的发展机遇期,在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发展目标、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彻底破除我们党在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上存在的教条主义、主观主义,推进执政方式的改进和创新,以增强党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

二、当前我党在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方面存在的不足

(一)人民代表大会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作用没有完全发挥。目前在不少地方,人大代表在一定程度上成了荣誉的象征,他们一般都担任着繁重的工作,除了人大开会的几天时间外,很少组织视察和参加其他活动,参政及监督的作用难以发挥。有的人大代表把当代表作为一种待遇,根本没有“从政”意识,更不会提出自己的“政见”,这样就影响到人大作为权力、立法、监督机关发挥应有的作用,同时,也严重影响了党的执政能力的提高。

(二)党在领导体制和工作制度方面还存在一些弊端。党的执政方式、领导方式与领导体制有着密切的关系,从某种意义上说,领导体制决定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近年来,我们在党的领导体制方面尽管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改进,但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如在党的上下级组织之间,权力向上集中;在党委内部,则是权力向领导集中,容易形成领导个人说了算的状况,严重阻碍了党内民主的发展,导致党内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滋生与蔓延。此外,各种工作机制如党内的奖惩制度也不完善,甚至没有建立。这些,都影响了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的提高。

(三)司法机关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还存在诸多不足,弱化了党的执政能力。依法治国方略的提出和实行,使得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按照法律办事的原则得到了较好的遵循,党委直接干预办案的情况已经较为少见,但是个别领导给司法部门“打招呼”的情况尚未杜绝。而且,在司法部门内部,管理体制尚待完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贯彻执行还需要加强,当前迫切需要制定相关法律法规,保证司法部门独立办案,理顺司法机关管理体制,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机制。

(四)政协的作用得不到充分发挥,影响和弱化了党的执政能力。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重要制度,政协的作用应当体现为政治协商、参政议政、民主监督,但是部分地方党委的有些成员不重视政协作用的发挥。许多重大决策,往往是党委和政府已经完全决定了,甚至是已经组织实施了,才让政协知道,从而引起一些误解。各民主党派和政协委员的不少很好的意见和建议,有时得不到重视和采纳,这就对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科学化带来严重影响。

(五)党委在具体工作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目前党委在实际工作中,仍存在两种不良倾向:一是包揽过多,权力过分集中;二是领导不力,各方强调独立性,实行关门主义、保护主义,各唱各的调,导致政令难行。这些问题的产生,既有制度没有很好地建立和完善的因素,也有党委和各部门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较低,党性观念、法治观念不强等因素,这样容易造成各级党委不能真正做到总揽全局、协调各方,难以在党委坚强有力的领导下发挥各部门的积极性,使其步调一致地开展工作,从而影响了地方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健康发展。

以上问题的存在,将直接影响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的提高,影响到党的领导能力和执政能力的增强。因此,要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必须加快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

三、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对策建议

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是我们党在新形势下提出的新要求。在当前国际大变动和国内大发展的历史条件下,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所有党员干部特别是党的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用世界眼光从战略思维的高度来认识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改革和完善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当前世界多极化和经济全球化在曲折中发展,科学技术进步日新月异,综合国力竞争日趋激烈,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初步建立但尚不完善,社会经济成分多样化、利益分配方式多样化、就业方式多样化;新党员人数在增加,所占比例在增大,一大批年轻、执政经验还比较缺乏的新干部走上了党的各级领导岗位。这一系列的变化对党的执政能力提出了严峻挑战,迫切要求我们的党员领导干部紧跟时代步伐,认真学习,改革和完善党的执政方式,不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只有这样,才能巩固好党的执政基础。

(二)正确处理好党委与人大、政府、政协之间的关系。作为执政党,我们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是全方位的领导,如果没有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改革和完善,社会主义的政治体制改革以及其他改革就不可能深入开展。要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必须处理好党委与人大、政府、政协之间的关系。党委应主动采取切实措施支持人大、政府、政协的工作。对人大,要全力支持其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立法机关和监督机关的职能。党的主张,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提交人大,通过人大审议批准,才能转化为国家意志。如果党委的方案人大没有通过,党委应尊重人大的决定。对政府,要支持其履行法定职能、依法行政。对政协,要支持其履行参政议政、共同协商、民主监督的职能,使其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履行职能。同时,人大、政府、政协在工作中凡应提交党委研究决定的事项,都要向党委报告。这些机构中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必须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的决定,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以实际工作成效加强党的执政能力。

(三)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党和国家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党章规定党的代表大会是同级党的最高领导机关,在它闭会期间,党的领导机关是同级党的委员会,各级党的委员会受同级党的代表大会的领导和监督;党的各级委员会的党委会在党委全体会议闭会期间行使委员会职权,各级党委会要接受同级委员会的领导和监督。党章的规定体现了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在具体领导活动中,我们必须认真解决好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要进一步明确各个机构的地位和职责权限,形成权限明确、程序规范的会议制度,做到不越权、不越位。二要从当前实际出发,完善党代会制度,扩大在市、县级进行的党代会常任制的试点,积极探索党的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发挥代表作用的途径和形式。三要改革和完善党内选举制度、情况通报制度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四要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制约、监督、激励机制和考核奖惩机制。这样,可以促使党的各级领导机构和领导干部负起责任,勤政、廉政,从而建立起科学、有效、合理的领导体制和工作制度,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

(四)坚持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体制中增强党的执政能力。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客观需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坚持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依法执政,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对执政党的客观要求,在本质上和依法治国是一致的。要做到依法执政,首先应确立宪法和法律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绝对权威。一切政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要在国家的政治生活、经济生活、文化生活和人民的日常生活中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就要求全体公民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提高法律意识,懂法守法。执政党及其领导的政府,更要严格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经济、文化、社会事务,处理各种社会矛盾。同时,要切实保证司法机关独立办案,党和政府应该按照《法官法》、《检察官法》的规定,加大司法改革力度,不断改善司法机关办案条件,对违法乱纪现象必须坚决打击,维护国家的法律尊严。只有这样,才能做到整个社会的公平、公正和有序。

(五)建立和完善党的各级委员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基本政治格局,在提高领导干部的工作素质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总揽全局、协调各方,是我党领导工作和执政工作的总原则,也是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总思路。总揽全局,就是各级党委要着眼于全局,集中精力抓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问题,把握政治方向,决定重大事项,安排重要人事,抓好宣传思想工作,维护社会政治稳定,有效地实施党在各个领域的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协调各方,就是党委要从推进全局工作的要求出发,统筹协调好党委、人大、政协之间的关系,统筹安排好纪检、组织、宣传、统战、政法部门和群众团体组织的工作,使各方面都能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党委总揽不是包揽,要做到协调但不取代,各方的事情仍由各方去办。我们要充分认识到,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对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素质有较高要求,目前不少党员领导干部的工作能力还达不到这一要求。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必须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机关人员的素质。因此,在推荐领导干部人选时,除了要考虑一般的德、能、勤、绩等标准外,还必须特别注意其是否有全局观念,是否有全面的能力。同时,要督促在职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在实践中不断加强学习,加强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只有这样,才能增强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

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是新时期国内外复杂形势和党所肩负的历史使命对我们党提出的新要求。面对执政条件和执政环境的深刻变化,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只有紧密结合实际,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领导体制和工作制度,进一步提高自己的领导能力和执政水平,才能更好地带领广大人民群众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完成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伟大历史任务。

〔1〕陈代昌.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调查与研究〔M〕.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4.

〔2〕卢先福.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J〕.中国共产党,2003,(6).

〔3〕张永刚.党的执政方式完善的重要特征〔J〕.理论探索,2009,(4).

D26

A

1009-1203(2010)05-0031-03

2010-08-13

吴艾玲(1976-),女,安徽庐江人,中共巢湖市委党校党史党建教研室讲师。

责任编辑 梁华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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