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产业结构演进与城镇空间结构的对应关系和影响要素
2010-02-15沈玉芳
沈玉芳
(华东师范大学 长江流域发展研究院,上海 200062)
长三角产业结构演进与城镇空间结构的对应关系和影响要素
沈玉芳
(华东师范大学 长江流域发展研究院,上海 200062)
对城镇密集区而言,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和产业结构升级必需要有合理和有序的城镇空间模式作为支撑。基于城市功能定位和合理分工基础之上的高度现代化的两大网络(基础设施网络、市场体系和产业组织网络)是推进产业结构不断演进和升级的重要条件,也是推动城镇空间结构和组织模式持续优化的着力点和主要抓手。针对长三角的实际情况,促进产业结构演进与城镇空间结构对应的影响要素主要包括:首位城市的发达程度、城市间合理和有序的层级关系、城市体系网络的现代化程度。相对而言,长三角第二和第三方面的矛盾都比较突出,其矛盾的解决是当前促进产业结构演进与城镇空间结构对应和加强产业结构升级与城镇空间模式协同的关键所在。
长三角;产业结构演进;城镇空间结构;对应关系;影响要素
加强产业结构演进与城镇空间模式的协同,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和城市之间协调发展,是区域和城市群规划需要解决的关键和核心问题之一,也是城市科学和人文地理学学科领域需要加以研究解决的前沿课题和重大理论问题之一。其中,揭示和进一步阐明区域产业结构演进与城镇空间结构的对应关系和影响要素,是区域和城市群规划编制的关键环节和主要依据,它对推进区域产业结构演进与城镇空间模式的协同和一体化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一、产业结构演进与城镇空间结构的对应关系
城市群(Megalopolis)概念,最早是由法国城市地理学家戈特曼(Jean Gottmann)在1957年提出的。他在著名论文“Megalopolis”一文中研究了美国东北沿海地区由一连串大都市区聚合形成的连绵逶迤的大城市集聚地区(urban agglomeration area),并把这种巨大的城市空间群体形态用原意为巨大的城邦的希腊词“Megalopolis”来命名。[1]以后,有不少学者逐渐开始深入研究 “Megalopolis”这一现象,并发现,“Megalopolis”不仅是存在于美国东北部大西洋沿岸的特有状况,而且是一种带有普遍规律性的现象(见Tomoya Mori,1997;William N.Goetzmann,1998)。[2]
城市群相对全部国土面积虽然不大,但却集聚了大量的统计人口,并集行政中心、金融中心、传媒中心、学术中心和移民中心于一体,成为一个巨大的功能性都市区域,为整个国家提供为数众多的基本服务,因而常常被看做是一个国家的主干地区和增长高地。戈特曼早在50年代就预言,城市群是城市化高级阶段的产物,若干都市区的空间集聚是城市化成熟地区城市地域体系组织形式演进的必然趋向,在20世纪和21世纪初将成为人类高级文明的主要标志之一。值得注意的是,自上世纪70年代开始,在许多发展中国家经济发达、工业化和城市化发展水平都比较高的地区,也相继出现了城市集群化发展的新趋势。
概括而言,城市群是在城市化高度发展过程中,在一定的地域空间范围内,以物质性网络(由发达的交通、通信、电力和管网等线路组成的基础设施网络)和非物质性网络(通过各种要素的流动而形成的市场体系和产业组织网络)组成的区域城市体系网络为纽带,在一个或几个核心城市的组织和引领作用下,由若干个不同等级、不同规模、城市化发展水平较高、在空间上密集分布和相互关联的都市群体通过空间相互作用而形成的,包含有成熟和完善的城镇组织体系和合理、优化的劳动地域分工体系的城镇空间组织有机系统。[3]一个相对成熟的城市群的形成和发展,不但与城市化和工业化的发展进程有关,也与产业结构的高度化进程和合理有序的城市职能分工有关,又与产业结构演进与城镇空间结构的优化对应关系有关。特别是,对于城市群中的核心城市而言,一般具有下列共同特点:1)都为世界城市,2)处于门户位置,3)具有枢纽功能,4)拥有密集的内外网络结构,5)第三产业较为发达。[4]由此可见,城镇空间结构的优化和合理有序的层级关系的建立对于城市群的形成和产业结构演进具有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在城市群中,不是每个城市都可以成为核心城市的。
除了核心城市的竞争外,当前在我国厕身世界第六大城市群的区域竞争趋向激烈,长三角、珠三角和京津冀地区都想名列其中。但是,不是每个地区都可以成为世界级城市群的。尽管看法不同,但一般而言,对城市群的判断标准有这样五个方面:1)区域内有比较密集的城市分布,城镇密集度较高;2)有一定数量的大城市或特大城市,核心城市与都市区外围的联系相当紧密;3)有高度发达的城市体系网络为支撑,各都市区之间没有间隔且联系密切;4)必需达到一定的门槛人口规模(2500万及以上);5)地理位置优越,处于国家核心区域,能发挥国际商贸枢纽和生产中心的作用。
对于城市群的基本发展阶段一般有以下几种看法:1)弗里德曼认为,城市群的形成和发展可以分为工业化以前、工业化初期、工业化成熟期和工业化后期等四个阶段;2)官卫华等认为,根据成熟度可以将其分为城市区域、城市群、城市群组和大都市带等四个阶段;3)张京祥则认为,城市群空间的形成和扩展必须经历多中心孤立城镇膨胀、城市空间定向蔓生、城市间的向心与离心扩展和都市连绵区内复合式扩展等四个阶段。[5]目前,对城市群发展阶段的划分尽管存在有一定的分歧,但却包含着几个共同点,也即:1)城市群的发展必然是由低级到高级的逐步演进过程;2)这一过程伴随着城市群内部城市之间的关系由松散关联发展到有机联系和紧密关联状态;3)城市群内部的合理分工和合作是一个由不成熟逐渐走向成熟的过程;4)为适应产业发展的需要,城市群的空间结构和组织体系总处于不断发展和完善之中。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1)城市化和工业化是城市群形成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和内在动力,产业结构的演进和高度化会不断对城镇空间结构和组织模式提出新的要求;2)高度发达的劳动地域分工和城市间的合理定位是城市群形成和发展的必要前提和重要标志;3)产业结构演进必须有城镇空间结构和组织模式的持续优化和协同作为支撑;4)基于城市功能定位和合理分工基础之上的高度现代化的两大网络(基础设施网络、市场体系和产业组织网络)是推进产业结构不断演进和升级的重要条件,也是推动城镇空间结构和组织模式持续优化的着力点和主要抓手。
二、产业结构演进与城镇空间结构对应的影响要素
有人认为,一个世界级城市群的形成最重要的因素有两个:一是要有一到两个具备世界中心城市资格的国际化大都市;二是在城市群内部,特别是在中心城市与一般城市之间要有一种优势互补、和谐发展的友好型都市生存秩序。[6]这两个因素概括虽然并不全面,但对于区域产业结构演进与城镇空间结构的对应关系同样适用。
相比世界几大主要城市群,长三角城市群无论是在国际化大都市建设、整体功能、城市之间联系密切程度,还是在城市体系网络的一体化与和谐发展的友好型都市生存秩序方面,都存在不少差距。总体而言,长三角地区目前还存在着两个争夺(核心城市和国际航运中心之争)、三大割裂(城镇体系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和市场体系割裂)和四大重复建设(港口、机场、重化工区和现代服务业重复建设)的严重弊端和非理性行为,不但对区域产业结构整体升级造成了障碍,而且与世界级城市群的标准也有不小距离。为此,如何加强协调和规划,通过推进城镇空间结构和组织模式的优化以加强与产业结构升级的协同,已是一个刻不容缓的大问题。它不但涉及到国家对长三角的战略要求能否实现等现实问题,也关系到在世界第六大城市群的争夺中能否真正取胜等长远性问题。
综上所述,针对长三角的实际情况,我们认为促进产业结构演进与城镇空间结构对应的影响要素主要包括:1)首位城市的发达程度。从对首位城市的要求看,关键在于上海能否真正建成具有国际化水准,能与伦敦、纽约、巴黎和东京相提并论的世界中心城市。2)城市间合理和有序的层级关系。从对世界城市群的衡量标准看,大城市群中的城市应有合理的层级关系,在各自承担不同功能的基础上构成一个经济社会发展的共同体。3)城市体系网络的现代化程度。从对城市群的形成过程看,必须要有高度发达和区域一体化的城市体系网络作为平台和必要的支撑条件。
核心城市的城市首位度不单表现在城市规模方面,同时也体现在城市功能、安全性和创新能力等诸多方面。通过前几年的发展,虽然上海已经有了比较好的基础,但由于发展的起点比较低,差距还很明显,从而影响了引领作用的进一步发挥。特别是在经济集中度、城市功能打造、产业结构优化和创新能力建设方面,面临的任务比较重,要想真正成为世界中心城市任重而道远。2004年上海国内生产总值占全国的比重为5.44%,而纽约、东京、伦敦和首尔的国内生产总值分别占全国的24%、26%、22%和26%;同年上海第三产业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为50.8%,而纽约、伦敦和东京等大城市均在80%以上。在中心城市功能方面,与纽约、伦敦和东京的差距更大。如纽约,设有全美500家最大公司30%的总部。其他如科技成果问世多与产业化和商品化程度低等矛盾也很突出。[6]
其次,区域城市化水平和经济总量相对还比较低。尽管长三角核心区城市化率目前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2003年达到了56.2%,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4个百分点,但与现有的世界城市群相比仍有较大差距,如美国东北部城市群的城市化率已超过90%。在经济贡献度和效率上,美国三大城市群(大纽约区、五大湖区和大洛杉矶区)的国内生产总值占到全国的67%,日本三大城市群(大东京区、阪神区和名古屋区)占到全国的70%;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最多的达到3.5万美元,最少的也超过1.5万美元。2004年长三角仅2.7万元,按当前汇率计算合3375美元,相差5-10倍;单位面积国内生产总值大约相当于其他世界城市群的1/10,甚至近1/20。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指标相差更大,按目前长三角的水平保守估计,至少是日本的11.5倍,德国、法国的7.7倍和英国的4.3倍。[6]
再次,城市体系的网络化和现代化水平相对低下,除技术标准落后外,无论是基础设施还是城镇体系和市场体系,都存在着严重的地区分割现象,远远不能满足世界级城市群的要求,也不能构成对产业结构演进的有效支撑。
从城市群规划角度看,相对而言,在长三角,第二和第三方面的矛盾都比较突出,是当前促进产业结构演进与城镇空间结构对应和加强产业结构升级与城镇空间模式协同的关键所在。为此,长三角城市群规划的要务,应主要落实在城市间层级关系理顺与“体系、设施”和“体制、机制”建设这两个主要环节上面。其中,以两大网络的现代化建设为抓手,通过前瞻性规划,花大力气推动区域基础设施网络的衔接和高级化,是促进产业结构升级与城镇空间模式协同的基本条件和物质基础;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和地区联动,促进区域城镇体系、市场体系和产业组织网络的一体化,是推进产业结构升级与城镇空间模式协同的制度保障。
三、产业结构演进与城镇空间结构对应的机理与作用机制
(一)关于市场体系
在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要素的自由流动和资源的市场化配置,是城市群产业结构演进与城镇空间结构自适应、自组织和重结构,从而推进产业结构升级与城镇空间模式协同的必要条件和基础。市场体制越完善、市场体系越统一就越能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并通过竞争,最终形成合理和有序的市场秩序、地区产业分工和城镇体系的优化层级关系。市场机制的作用在于,它会在发展过程中根据价值规律和价格信号自我诊断、自我调整各种经济行为,以适应环境变化和经济发展的需要,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资源的空间优化配置,增强区域经济的活力和竞争力,促进形成一个合理和高效的城市群功能性区域整体。市场机制作用的有效性在于,它可以通过级差地租、集聚效益和扩散效应等外部经济,使产业在空间上根据各地区的区位条件和发展环境形成合理的地域分工,在地域上形成完整和有序的城镇功能定位、优化的层级关系与优势互补、分工协作的产业链关系,从而减少由政府通过行政手段实现资源空间配置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加速产业结构的持续演进和城镇空间结构的不断优化。根据交易成本理论,在完善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市场机制的作用,会通过交易成本的杠杆作用引起地域产业空间组织的重组,从而在空间上形成产业分布的纵向一体化和横向一体化。对于区域经济的协调和效率而言,建筑于产业链接和分工基础之上的产业分布的纵向一体化和横向一体化都很重要。
问题在于,市场机制作用的发挥必须要有统一的市场体系和网络为前提。在长三角地区,由于行政分割和政府驱动造成的区域市场体系的不统一,市场网络的不完善和不规范,常使市场机制的作用受到人为限制或干扰;非市场化行为的制度约束使产业的地区分工无法自我调节,并对产业结构升级和产业组织网络的形成与城镇之间层级关系的优化造成了损害。所以,区域市场体系的统一和网络化,是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实现一级调节,促进形成产业结构演进与城镇空间结构正向对应关系的首要条件和基础。
(二)关于政府作用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注意和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性作用是第一位的,特别是在我国市场体系发育不完善、不统一的情况下更是如此。但是,这并不等于说可以听之任之,放任不管。同样,根据交易成本理论,为减少交易成本,合理发挥政府作用实行二级调节是促进形成产业结构演进与城镇空间结构正向对应关系的重要环节和必要手段。
这里,对于中央政府而言,政府的作用主要在于制度构建和通过规划实施对市场行为进行干预;对于地方政府而言,政府的作用主要在于体制、机制的合作创新和基础设施的联动建设等方面。主要是因为:第一,尽管市场力量可以通过竞争和自我选择使产业在空间上不断地进行调整并分布到适合它发展的地方,从而产生地区分工和效率,但由于资本的固有属性和趋利行为也会使产业分布走向极端,从而造成区域经济、社会和生态的不平衡;第二,城镇发展除了要靠产业支撑外,政府可以通过政策工具在人力、物力和财力上为城镇发展创造良好条件,引导产业的合理分布和转移,从而使两者形成良性循环的发展局面;第三,鉴于目前各地政府在产业和城镇发展方面介入过多且本位主义严重、各自为政、盲目竞争,从而产生产业分布不合理、城镇发展无序、发展水平不高、产业与城镇功能严重错位及经济社会联系比较松散,导致产业集聚和扩散空间上的失衡等问题,政府在角色转换、体制机制合作创新和区域联动方面的作用就显得尤为重要。据此,根据我国的特有情况,政府的作用还在于通过合作和联动,加强和维护市场体系的一体化建设,以确保市场机制对资源配置一级调节作用的有效性、规范化和法制化。
(三)关于基础设施网络
高度发达的基础设施网络是现代化的城市体系网络的主要骨架之一,也是促进要素自由流动和资源优化配置形成产业结构演进与城镇空间结构正向对应关系的重要支撑平台。一方面,高度发达和现代化的交通运输和信息网络是城市群得以形成和发展以及产业结构持续演进的主要驱动力;另一方面,高度发达和网络化的现代交通通信条件可以为各城市之间的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相互融合、对外拓展和自我调节以及资本、信息、物资和人口等的汇流与集成产出提供技术支撑。在经济全球化条件下,各城市之间要彼此合作并形成各具特色的产业分工、合理的城镇空间结构及优化和有序的层级关系,必须要有不同等级、不同层次、不同性质的节点和轴线组成的高度发达的基础设施网络为依托。
在长三角地区,虽然传统的河海港运输、铁路、公路系统以及现代化的高速公路、高速铁路、航空港和信息港网络一起构成了现有的基础设施走廊,[7]但与世界城市群相比,差距仍十分明显,面临的问题也比较多,非但港口、机场、重化工区和现代服务业方面的重复建设和地区竞争都与此相关,而且产业结构调整和城镇空间结构的优化也与此有关。在经济全球化趋势不断深化和资源环境瓶颈约束日益趋紧的情况下,长三角产业结构升级与城镇空间模式的协同都需要通过基础设施网络的现代化建设和前瞻性规划获得支持。因为只有现代化的基础设施网络体系才能将各城市紧密联系在一起,并通过市场机制的基础作用,促进地区分工、城市功能合理定位和城镇层级优化关系的形成,从而使城市群功能性整体的作用得以发挥,创造集体竞争力和合作的红利。[8]如果没有这一条件,即使产业在其他因素(如地区利益驱动)的作用下在此分布,也不会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及城镇空间结构和组织模式的整合与协同,造成的只是两者之间在空间上的相悖关系,并带来多重负面影响。
(四)关于地区产业化道路
由于历史基础、管理体制、运行方式、文化背景和人文环境的差异,长三角地区已经形成了不同的产业发展模式,并在产业发展的主导方式上各有侧重,如上海主要以区县经济为主,江苏以外资和政府经济为主,浙江则以民营经济为主。但在长三角地区,与分头制定都市圈或城市群规划一样,各省市都在以“产业集群”为标签分头进行产业发展战略规划的现象比较普遍,在“产业集群”打造中常常视近邻为对手,拉外企做朋友,以损害国家利益为代价的恶性比拼的情况比较严重。这种以各自为政和封闭式发展为标志的产业化道路不但与区域市场体系和产业组织网络一体化的现实要求相悖,而且也与区域经济的市场化方向和产业链连接关系的内在规律不相符,是当前长三角地区两个争夺(核心城市和国际航运中心之争)、三大割裂(城镇体系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和市场体系割裂)和四大重复建设(港口、机场、重化工区和现代服务业重复建设)的症结所在,对推动产业结构合理演进与城镇空间结构优化对应的负面影响较大。问题在于,目前这种狭隘的地方主义习惯趋势非但没有得到有效抑制,而且在新的语词下大行其道,有愈演愈烈之势,成为各地区实施发展战略的招牌菜,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并加以克服。
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城市群的形成和发展与产业结构的演进和梯度转移直接有关,也与城镇空间结构的持续优化和不断调整密不可分。对于城市群而言,一个地区的产业化道路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城市功能的合理定位及其在区域整体中的属性和地位,并通过产业之间的前后向联系,与其他城市一起在区域范围内形成合理的城镇层级关系、产业分工及基于区域一体化和产业链关系基础之上的产业集群。但在另一方面,新产业的产生、主导产业的演替和产业结构的转换也会决定一个地区自我增长和自我发展的能力,由此构成并决定其在城镇体系层级关系中的地位、作用、功能与进一步发展的基础。为此,如何通过加强自主创新提高新产业的创生能力,从而发挥新产业或主导产业在区域产业集群发展和演替中的导向作用,这对地区产业化道路的走向至关重要,也是各级政府必须转变观念和加以关注的重要环节。
(五)关于产业集群的作用
产业集群是建立在市场经济基础之上,以支柱产业为龙头,以产业链为纽带,以出口为动力,具有一定外向度和竞争优势的产业空间组织形式。由于产业关联和外向程度较高,竞争优势明显,产业集群的竞争能力大大强于单个产业或企业。
产业集群在提高产业空间协同效益中的作用主要在于,它可以通过产业链中的相互联系内拓外扩,冲破行政区界限的自然障碍和管理关系的行政性束缚,从而达到资源整合、要素流动和空间资源合理配置的目的;同时,容易使城市之间、产业和城镇发展之间产生很好的连袂关系,从而促进城市体系网络关系的形成和优化,达到产业结构升级和城镇空间模式的协同,产生协同效应,并使整体利益最大化。
相比全国其他地区,长三角地区各省市产业集群的类型比较多、覆盖范围也比较广,发展程度相对成熟,对区域综合竞争力的提升作出了重大贡献。长三角地区各类产业集群的发展,不但使不同城市间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产业和产品的新型专业化分工关系,同时,也对资源高效利用和特色产业带的形成产生了重要作用。
值得注意的是,产业集群作为市场机制条件下产业发展的有效空间组织形式,深刻改变着长三角城市群和各城市的区域功能结构和空间结构,使生产要素在特定地区加速集聚并按价值链和多种网络联系形成专业化分工协作和合理竞争的关联互动,产生技术、管理和产品等多元创新效应,大大加快了城市产业的升级步伐,提升了区域产业结构的能级,促进了城镇空间模式的优化。
必须看到,在体制机制保障条件下,产业集群的跨地区发展是发挥市场机制基础作用促进特色产业加速集聚和特色城镇快速形成的助推器,也是市场化背景下推动城市功能定位合理分化的有效方式之一。由于专业化要求和产业链关系,区域产业的集群化发展可以大幅度提高区域产业的空间产出效率,有利于发挥集体创新效应,形成整体竞争力。据此,针对长三角产业结构升级和城镇发展空间协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如何正确把握产业集群发展的方向和方式,加强合作和联动,以进一步发挥产业集群在产业空间协同效益中的效能和作用,促进城市间合理和有序层级关系的形成、城市体系网络现代化程度的提高及产业与城镇发展的空间协同,是长三角城市群规划所要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
(六)关于城市功能定位
城市群是负有各种职能的城市组合而成的有机整体,其中每个城市都应独具特色,并有不同的等级规模和层次结构,才能通过有效的产业链连接关系及城市之间的分工协作形成高效的区域功能性整体。由于城市功能定位涉及到城镇体系建设、产业发展方向和重大基础设施工程等方方面面,因此,城市功能合理定位是推进产业结构演进与城镇空间结构正向对应的重要落脚点。也即,只有当每个城市的功能定位十分明确且合理时,才能使产业结构的演进与城镇空间结构构成正向对应和协调和谐的促进关系。否则,如果城市不顾自身条件,都以中心城市为自己的功能定位,在城际竞争中竞相发展大城市、大产业、大港口、大机场,就会导致城镇发展处于无序混乱状态,并对市场体系、产业组织网络和基础设施网络的一体化、高级化和现代化进程造成障碍,不但破坏了城镇空间结构和层级关系的合理性和有序性,也会对产业结构的整体升级产生不利影响。
应当予以说明的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城市功能定位和特色的形成主要应通过市场竞争来达到。为此,城市之间的相互竞争是必须的,也是必要的。但是,一方面由于我国的特有情况,城市之间的相互竞争不是依靠企业通过市场途径来进行,而是主要依靠地方政府各显其能来推动的,由此在很大程度上漠视了市场法则的权威作用,并扭曲了市场机制的功能;另一方面,在假定市场机制能完全发挥作用的情况下,为避免由于市场缺陷而产生的弊病和短视,也需要通过规划加以调控。因此,在城市群规划中调整好各个城市的功能定位,解决好城市间的分工与协作,尤其是解决好城市性质、规模和产业的定位,这对推进产业结构演进和城镇空间结构的正向对应具有提纲挈领的促进作用。在长三角地区,由于发展速度比较快、各地财力比较大,所以在城市功能定位混乱方面的问题也比较多,矛盾十分突出。为此,如何通过制定差别发展和功能性区域建设战略规划,形成优势互补、利益共享和共同发展的协调发展新格局及产业结构演进与城镇空间结构的优化对应关系,是长三角城市群规划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之一。
(七)关于中心城市
城市群是以一个或几个大城市或特大城市为核心构成的都市集聚区,其中,核心城市通常为一级中心(或首位城市),是城市群经济活动的集聚中心、头脑中心和扩散源,承担着国际经济、金融、贸易及社会、科技、文化和信息服务等多种功能。核心城市作为区域经济的控制和决策中心,应该具有强大的吸引能力、辐射能力和综合服务能力,能够渗透并带动周边地区经济的发展,并对整个区域的经济社会发展起到组织引领和协调地区发展矛盾的作用。需要加以说明的是,如前所述,核心城市一般拥有许多共同的特点,在城市群中不是每个城市都可以成为核心城市的。由于固有优势、累积循环效应和路径依赖的作用,在市场经济背景下,城市群一经形成,核心城市的地位甚至几百年都无法撼动。如伦敦城市群中,由于伦敦核心城市的最初确立,使伯明翰等城市努力了数代人都无法超越,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纽约和东京的情况也一样。除了核心城市以外,城市群各次级中心城市的快速发展,有利于增强城市群整体功能和辐合能力,并通过发挥传递作用,对区域经济资源进行整合。但是,如果缺乏中心城市明晰的等级关系和层次结构,就会加大各城市的之间的盲目竞争,使区域的不协调性更加凸现。
在长三角地区,城市间功能定位不明确及由此而引起的种种纷争,大多与此有关,而且都事关大局。其中,特别是国际航运中心和世界制造业中心建设引起的矛盾比较多,迫切需要根据城市等级序列和城市所在区域中的功能定位,合理划分各地区城市、港口的生产服务功能和性质,并构建区域一体化的产业和航运体系,以形成综合生产力。在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已经建成的情况下,目前其他地区还在采取各种措施争取再造一个或几个国际航运中心。根据国际经验,上海国际航运中心一经建成,就会发挥“马太效应”,使周边港口处于衰落。但问题在于,不少城市还在反其道而行之,加大力度进行重复建设,造成的后果是可想而知的。为此,要想彻底解决长三角城市间的功能定位重叠问题和各种纷争,避免超大规模无效投资和恶性竞争,首先需要解决的是中心城市的功能级别和等级序列问题。除此之外,在新拓展区,必须充分重视选定有条件的城市,在合理定位的基础上培育成为新经济增长极,以此规划和配置相应的生产和基础设施项目,使其能在带动周边地区发展及区域产业结构演进和城镇空间结构优化中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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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闫明]
Relationship and Influencing Factors between Change of Industrial and Urban Spatial Structures of the Yangtze Delta Area
SHEN Yu-fang
(The Yangtze Basin Development Institute,East China Normal University,Shanghai 200062,China)
To an area concentrated with cities and towns,change of the mode of economic growth and upgrade of industrial structure need a rational and orderly pattern of the urban spatial structure as to back up.Through detailed analysis of the concept and nature of the “megalopolis”,this paper discusses the relationship and influencing factors between change of the industrial and urban spatial structures of the Yangtze Delta Area and argues that:i)the two highly modernizing networks(infrastructural networks and the market and industrial organization networks)based on functional division of labor between individual cities possess crucial importance in facilitating change and upgrade of the industrial structure on one side and sustainable optimization of the organizational pattern of the urban spatial structure on the other;ii)in the light of the Yangtze Delta Area,influencing factors in promoting positive corresponding states between change of the industrial structure and urban spatial structure are concerned with development level of the first place city,rational and orderly hierarchy of the urban system and,meanwhile,up-to-dateness of the city networks.Comparatively,the second and third factors mentioned above are among the most important and the keys in strengthening interlock between facilitating change and upgrade of the industrial structure and promoting optimization of the pattern of the urban spatial structure.
Yangtze Delta Area;change of industrial structure;urban spatial structure;relationship and influencing factors
F127
A
1674-0955(2010)02-0009-06
2009-12-25
建设部长江三角洲城镇群规划研究项目(2005[126])
沈玉芳(1948-),男,上海人,建设部城乡规划专家委员会委员、全国经济地理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华东师范大学长江流域发展研究院研究部负责人,城市与区域经济系教授,博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