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创新之路打好循环经济持久战——访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研究所副所长李俊峰
2010-02-14主持人
主持人:王 东
李俊峰,研究员,长期从事能源经济和能源环境理论研究。先后组织并主持了我国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国家《可再生能源中长期规划》的起草工作,参与了《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化纲要》的研究和起草工作,完成了中国第一个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组织与实施。曾任“十五”国家高技术“863计划”后续能源主题责任专家和国家高技术“973计划”氢能专题顾问,组织了我国“十五”期间风力发电和太阳能光伏发电高技术计划的实施等工作。目前担任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学术委员会主任、副所长,中国再生能源学会和中国沼气学会副理事长,国际风能理事会副主席,国际21世纪可再生能源政策委员会副主席。
主持人:发展循环经济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大战略,已在实践中形成一定规模。我们注意到,您特别强调,发展循环经济要“打持久战”,要重视发展中的困难,为什么要这样讲?
李俊峰:中国是世界人口第一大国,从改革开放算起30年的时间里,经济增长速度每年都在9%~10%;与此同时,各种资源的消耗也在同步增长。比如从1949—1989年,消耗10亿t煤,用了40年的时间;从1989—2004年,消耗第二个10亿t煤,用了15年的时间;从2004—2009年,消耗第三个10亿t煤,只用了4~5年的时间。这个数字说明,我国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资源消耗的增长也是非常惊人的。
同时,我国也面临资源匮乏、资源能源价格飙升等问题。尽管中国是世界上少数几个矿产资源大国之一,可是由于人口基数过大,人均矿产储量潜在总值只有世界平均水平的58%,排世界第53位。我国35种重要矿产资源人均占有量只有世界人均占有量的60%,其中石油、铁矿、铝土矿分别只有世界人均占有量的11%,44%,10%。以前很长一段时间内国际石油价格为2~3美元/桶,现在石油价格为70~80美元/桶;在20世纪70年代电力价格只有0.07~0.08 元 /kW·h,现在 0.7~0.8元/kW·h;汽油价格也是这样。
人口基数大,经济要发展,资源相对匮乏,能源价格不断攀升,环境压力越来越大,这是必须面对的经济环境。所以,必须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必须走循环发展的道路,节能减排,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使经济发展保持可持续性。
发展循环经济是国家战略,是新的经济模式,是国际趋势。然而,走这条路并非一帆风顺,简单进行“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空间是有限的。目前,我国的建筑,包括住宅,大部分是2000年以后建的;发电装备大部分也是2000年以后建的。2000年前,我国装机容量不足3亿kW,现在是9亿kW,一半以上是2005年以后建成的。2007年以后,都是按照每年1亿kW装机建设,钢铁工业也几乎是世界上最新的。从另一角度看,我国的资源回收利用程度也是世界上最高的。大家都知道,我国城市的垃圾场和过去的相比,能够回收利用的资源几乎没有了,因为所有利用的都被捡走了。这说明我们进一步节能减排的难度十分大。
2005年,国家提出到2010年实现节能减排20%的目标,现在看起来难度极大,国务院下大决心,打好节能减排攻坚战,攻坚战就是极其困难,要不惜一切代价。2020年,要实现40%~45%的低碳减排也是相当难的。节能减排没有大家想象得那么容易,无论是中央还是地方都十分困难。我国人口多,发展快,并且今后还要持续发展,人口还要持续增加,没有任何一个国家面临这样的困难,这是发展循环经济必须正视的困难。
因此,在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低碳经济方面,各地区、各行业应该树立“持久战”的思想准备,这是一个需要十几年的时间,全社会共同努力才能实现的目标。
主持人:您认为发展循环经济有哪些关键因素,如何把握与实现?
李俊峰:循环经济是一种先进的理念和发展模式,全世界都在进行这方面的探索。发展循环经济不能一蹴而就,说到关键因素,我认为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发展循环经济,必须走创新之路。发展循环经济,就是对传统经济的创新。因此,没有创新就没有循环经济,就没有绿色发展,更没有低碳发展,这是中国乃至全世界发展循环经济所面临的一个很关键的问题。
从世界经济总体上看,中国经济在国际分工中仍处于中低端位置,产业层次不高,整体素质和竞争力不强。商务部的统计显示,我国部分行业生产能力居全球首位,但高附加值产品少,技术含量偏低,经济效益不高,获取的比较利益不够多,尽管我国贸易规模很大,但获取的利益是非常有限的。当前,部分行业过度投资的不良后果已开始显现,产能过剩问题日益突出,如钢铁、水泥、电力、煤炭、纺织等总体产能均出现过剩态势。但是多数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差,缺乏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牌产品。而且规模普遍偏小,在管理、营销方式以及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方面,与跨国公司相比还有较大差距,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较弱。
面对这样的现实情况和工业基础,如果按部就班,不思进取创新,发展循环经济则难以深入。因此,必须加快推进自主创新和产业升级,努力抢占发展循环经济的制高点,以免在未来竞争中处于不利位置。例如,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尚处于初始发展阶段,各国之间的差距还不是很大。应该抓住难得的历史机遇,顺应世界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的潮流,以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为突破口,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有利于形成新的国际竞争优势,促进我国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而这一切都将依赖于技术上的创新、产业上的创新以及机制上的创新。只有创新,才能发展,真正实现胡锦涛总书记所要求的:“要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将循环经济的发展理念贯穿到区域经济发展、城乡建设和产品生产中,使资源得到最有效的利用。”
第二,经济发展要切实完成由快到好的转变,这样才能为发展循环经济提供良好的环境氛围和发展空间。从党的“十六大”到“十七大”,一直在强调如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2010年2月,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党校对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发表重要讲话时再次强调,必须紧紧抓住机遇,承担起历史使命,把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目标和战略举措,毫不动摇地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我国传统经济发展方式主要依靠投资、出口,依靠第二产业带动,依靠增加物质资源的消耗。造成的后果是,经济快速增长,但是农业基础薄弱,服务业发展滞后,付出的能源、资源的代价过大,加重了资源和环境的压力。不但削弱了我国抵御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的能力,而且影响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发展循环经济就是改变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大举措之一。如果全社会没有做到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还是依靠大量消耗资源、能源实现经济增长,循环经济就没有发展环境,就会落空。
第三,必须发展和培育一批新兴产业,使其成为发展循环经济的基础。什么是新兴产业?温家宝总理曾经明确提出“新能源、节能环保、电动汽车、新材料、生物科技、信息产业、空间海洋及地球深部开发”等八大战略性技术领域,这应该是新兴产业的方向。新能源、节能环保、电动汽车、新材料以及再制造等,都属于循环经济的范畴。没有新兴产业的支撑,发展循环经济则缺乏后劲。
第四,发展循环经济,需要一批好的企业。企业是真正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没有企业的进步,就不可能有整个社会的进步,就不可能有经济的转型,也不可能真正推动循环经济的发展。什么是好的企业?那就是有高科技含量,有创新和创意,有效率,有长期的目标和发展方向的企业。
主持人:经济界普遍认为,新兴产业已成为推动世界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请您介绍一下,在这样一个历史时期,循环经济将对新兴产业的发展起到什么作用?
李俊峰:有观点认为,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很可能成为推动新一轮世界经济增长的引擎。发展循环经济,对于新兴产业来说既是机遇又是挑战。发展循环经济,发展低碳经济,发展绿色经济是我们必须走的道路,尽管很难,但是必须走,并且要走好,没有别的选择。这为新兴产业的发展创造了空间,提供了机遇。目前,由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等多部门起草的《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代拟稿已经递交国务院,《战略性新兴产业“十二五”规划》最快将在2010年9月出台,内容将包括战略性新兴产业所涵盖的领域、总体思路、政策支持及财政投入等。
但是,新兴产业不可能一蹴而就,实现所谓“战略性”就很困难。战略性的产业必定是全局性的、长远性的、需要长期发展的。比如,新能源产业包括新能源汽车可能需要几十年的努力,而不是今天提出来,明天就能实现。包括发展循环经济、环保产业、创意文化等等,都具有“战略性”的特质,都需要技术上的创新,产业上的创新,机制上的创新。
主持人:作为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副所长,请您谈谈我国新能源产业的现状、问题和前景?
李俊峰:新能源又称可再生能源,包括核能、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氢能等。很多人说发展低碳就是搞新能源,其实不是,新能源只是其中的一部分。
李克强副总理在2009年5月国务院召开的“中央财政支持新能源和节能减排发展”座谈会上提出,把新能源打造成新兴战略性产业,这个决策是非常对的。当前,中国新能源产业才刚刚起步,从研究开始,发展历程只有20年时间。若从真正开始规模化应用计算,只是近两三年,或三四年的事情。所以,新能源产业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新能源只是刚刚见到一丝曙光,希望政府、企业要有耐心,社会也要有耐心,发展新能源要有持之以恒的努力。不是需要三五年,而是需要十几年,甚至更长时间的努力,才能把新能源产业真正打造起来。我一直坚持这个观点,新能源是未来的希望,但不是今天的支柱。
新能源产业一定要考虑市场需求,不管是用于太阳能发电的多晶硅,还是风能风电装备,都要根据市场需要来设计,不能盲目扩张。市场有其客观规律,必须遵照这个客观规律,不能过度膨胀,也不要人为去封杀。对新能源产业,既不能捧杀,也不能棒杀。从总量上说,我国新能源产能已出现过剩现象;从另一个方面去理解,不是产能过剩,而是市场过小。从今后发展的趋势看,不管是风电,还是光电,需要大力开拓市场。从长远发展看,我国的新能源、清洁能源还远远不够。
不管是新能源,还是传统能源,能源就是能源,不能炒作,不能包装,换句话说,它是满足人类发展的基本需求的能源产品,不能卖高价,不能去镀金。新能源的发展也要适应市场竞争,也就是说,新能源要卖一个平价,成为大家都能接受的能源,这需要大规模的生产。例如风力发电,目前全球前10名的企业生产了95%的风机,光伏发电状况也是这样,全球前15名企业占了60%的市场份额。所以,新能源企业如果做不大,不够规模的话,可能就没有生存空间。传统能源企业都是这样做起来的,如火力发电、水电产业、每年产值上亿千瓦,而我国只有三大动力集团:上海电气、东方电气、哈尔滨电气;变压器那么多的覆盖装备,每年上亿千瓦的输变电装备市场,只有“特变电工”和“天威保变”两个企业在做。当然,不是说风能发电只要一两家就够了,可能需要十多家,但是绝不需要七八十家。从这个角度看,发展新能源要上规模,上水平,才能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同时,必须要为社会提供低成本、低能耗、低污染或者无污染的廉价能源,这样才能在未来的市场中有生存空间。
总之,我们有许多事情要做,包括新能源、新材料、新装备,包括环保产业,创意文化,甚至新兴的金融服务产业,都需要做到能循环,少排放,可持续。只有这样,我国的经济才能真正走向循环发展、绿色发展和低碳发展的道路。
主持人:2010年4月1日,施行不到4年的《可再生能源法》经过修订后再次实施。据了解,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从颁布到修订所用时间最短的法律。那么,这次新修订的《可再生能源法》的实施,会给可再生能源发展带来什么影响?
李俊峰:《可再生能源法》的重要修改包括:对可再生能源发电实施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并确定电网企业的收购最低限额指标。同时,拟设立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来源包括国家财政年度安排专项资金和征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等。我觉得这次的修订立意很好,但改动不大。总的来看,略显仓促,包括新增补的一些内容,有可能带来操作方面的困难。
比如“对可再生能源发电实施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实际上,全额收购是不现实的。因为对于电网来说,所有的电源都要服从调度,这是电力法所规定的。如果要求电网企业对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收购,又要求发电企业接受调度,同时对电网企业又缺少配套的激励措施,那么电网企业很可能会提出极其苛刻的收购要求,这反而制约了可再生能源发电的上网。
新修订《可再生能源法》规定“发电企业有义务协助电网、保障电网运行安全”,这给了电网企业太大的自由裁量权。假如电网提出,只有在不影响电网安全的前提条件下才可以全额收购,试问有哪个发电企业能作出这个保证?这些要求很完美,但做起来很困难,很容易造成相关各方的矛盾。因此,需要出台实施细则以解决这些问题。比如,什么条件下保障电网的安全,什么条件下风电、光电这样一些间歇式电源可以入网,这需要很详细、可行的实施细则。实施细则的关键首先就是标准,也就是可再生能源发电上网的标准。保障性全额收购制度的执行,需要可再生能源装备的技术标准、发电企业上网的技术标准和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上网电量规定。
其次,新修订的《可再生能源法》将原来的专项资金改为专项基金。但基金的运作很复杂,必须有一套细致完善的管理机制,比如基金征收范围、管理办法、适用范围等,目前都没有明确的规定。原来法规比较简单,就是以电力附加来覆盖所有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上网所产生的额外费用。现在改成基金,整个过程就变得复杂多了。比如资金怎么征收?基金出多少?电价附加出多少?钱怎么管理?而且原来是一个部门说了算,现在是三、四个部门一起来说话,参与部门一多,就变成了九龙治水,就会降低效率,虽然增加了公平和透明,但却以牺牲效率为代价。
目前《可再生能源法》的相关细则正在紧锣密鼓地制订,但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也比较多。我认为,可再生能源发电上网主要是法律和机制问题。比如电力法对发电企业划分成为专门供应市场的发电厂和自备电厂,原则上自备电厂不能上网。现在的问题是,许多与建筑结合的光伏发电企业,还不能被认定为发电企业,上网无法可依。以后还有许许多多的户用系统,比如像德国的3~4kW系统,由一个个家庭所拥有,根本就不是发电企业,也不可能通过发电企业的认定。这样就牵扯到对发电企业的界定问题,小型发电系统是否需要那么复杂的认定机制?此外,对电网企业到底有什么激励措施?
无论是风电行业还是光电行业,要想健康发展,我认为有5个方面的利益必须协调好:(1)让制造商有一定的收益;(2)让项目开发商有一定的收益;(3)让当地政府有一定的收益;(4)让当地老百姓得到一定的实惠;(5)让电网企业有一定的激励。只有做到这5个“一定”,才能使产业健康发展,不能只让其中某一方受益而其他方不受益,必须协调好、兼顾好这5个方面的利益,才是一个产业真正健康发展的标志,也只有这样,产业才能成功地发展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