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蔬菜是种出来的——对海南豇豆事件的思考
2010-02-14李宝聚
李宝聚
自2010年2月22日武汉市农业局率先发布海南豇豆农药残留超标的消息后,上海、郑州、杭州、广州等全国11个城市相继检出海南豇豆农残超标,农产品安全警钟再次敲响。一时间,媒体评论不断,有的认为农残超标是反季节蔬菜惹的祸,有的批评农药管理部门对禁用农药监管不力,而更多的则把矛头指向农产品安全监管部门。然而,问题蔬菜的出现并非一时一地,这敦促人们思考究竟应该从哪些方面着手,解决蔬菜、果品等鲜食农产品的农药残留问题,避免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1 不可回避的现实问题
1.1 使用农药不可避免
蔬菜无论是露地栽培还是保护地栽培,无论在正常生长季节还是在反季节,都会发生病虫害。正如人一生中总会患这样那样的疾病一样。病虫害是蔬菜生产过程中不可避免的。
同时不可否认,在当今农业生产的收获品中,约有1/3的产量是依靠农药从病虫草害中夺回的,因此除了依靠改良品种、提高栽培技术、应用转基因技术、保证水源清洁以及使用农机、化肥等措施以外,使用农药这一不可或缺的生产资料来防治病虫草害对农作物的肆虐,是提高农作物单产的一个十分重要的手段。人类需要粮食与园艺作物,作物来自农业生产,农业生产离不开农药,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如果不使用农药,我国将损失30%~40%的粮食,损失50%~80%的蔬菜。我国每年重大病虫害发生面积为4.0亿~4.3亿hm2,防治面积4.2亿~5.0亿hm2。通过使用农药每年挽回粮食损失5 800万t,棉花150万 t,油料 230 万 t,蔬菜 5 000万 t,水果 600 万 t。
根据我国蔬菜生长复杂的自然环境以及目前我国的科技水平,防治蔬菜病虫害最有效的方法仍然是合理使用化学农药。民众所希望的“吃不用农药生产出来的蔬菜”,无论从我国的实际情况,还是从发达国家的发展现状来看,都是不现实的。
1.2 长期忽略农药防治的技术指导工作
对于农业管理与技术推广部门来说,往往只重于查处违禁农药方面的监督工作,长期忽略了告诉菜农什么病、虫应该用什么药防治的技术指导工作。近20年来,在通过检测来评价农产品的安全性方面,我国做了很多工作,但检测毕竟只能针对部分农药,通过检测来解决蔬菜产品的安全性问题,治标不治本。
以黄瓜为例,根据2010年《农药电子手册》统计,在黄瓜上登记的农药有效成分111种。然而,根据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无公害食品——黄瓜》公布的数据,无公害黄瓜的卫生检测只限于对敌敌畏、乐果、乙酰甲胺磷、氯氰菊酯、氰戊菊酯、抗蚜威、百菌清、三唑酮等8种农药和铅、镉、亚硝酸盐等3种重金属或致癌物质的检测。另外,我国与蔬菜有关的强制性国家标准35项,根据GB 2763—2005标准,涉及农药残留指标58项,农药52种。即便对这些规定的50多种农药全都进行检测,与有毒的化学物质相比,还是远远不够的。
1.3 蔬菜病虫害防治研究未予重视
我国还未从真正意义上重视蔬菜病虫害的诊断与控制研究工作。这在病虫害的研究立项方面可见一斑。我国在应用基础研究、生物农药研究、化学农药降解方面的研究较多,但在解决实际问题的病虫害诊断、病虫害实用防治技术方面,支持较少。另外,现行的农科教育与生产实际需求也有较大的差距。
1.4 尚未建立“安全用药工作表”
我们尚未建立适合不同区域、不同品种蔬菜的“病虫害安全用药工作表”。虽然各地制定了很多“病虫害控制规程”,由于规程研制时投入较少,造成这样的规程只能是制订出的,而不能是研究出的。因此,这些规程往往操作性差。在这些规程中,大多对应用最广泛的化学农药采取回避的方式,使菜农因不知道应该用什么药防治病虫,而私自购买了高毒农药。
1.5 农药登记不全面
小作物和特色作物缺乏已登记可使用的农药,应用者一般借鉴大作物进行用药,从而出现小作物病虫害防治用药“合理不合法”的现象。
2 解决问题的途径
2.1 要引导民众正确认识农药
目前,民众对农药,特别是化学农药有着很大的误解,往往将“农药”与“毒”划成等号。一谈到农药,人们就自然地想到“污染”。对这种“谈农药而色变”的现象,是一种对农药的误导所产生的误解。我国著名农药化学家陈万义教授有一个生动的比喻,“农药与汽车一样,也是人类的工具,一种与农业有害生物作斗争的工具。汽车驾驶要遵守交通规则,违章驾驶,出了事故,责任在人,不在车。农药使用也有规则,违规使用造成的事故,责亦在人而不在药。”
要正确区分可以合理使用的农药和不可以使用的违禁农药。农药是化学家对人类的贡献,化学农药在保障我们国家粮食安全,以及园艺作物丰产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随着农药事业的进步,化学农药正向着高效低毒方向发展,有些农药的毒性甚至比食盐还要低,比如杀虫剂氯虫苯甲酰胺LD50为5 000 mg·kg-1,而食盐 LD50为 3 000mg·kg-1。再者,各种农药在作物收获之前,都有一段不允许施药的间隔期,以免农产品农残超标。根据《农药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严禁在蔬菜、瓜果、茶叶等作物上使用的剧毒、高毒农药是“违禁农药”。
我国取得登记的国内外农药有效成分600多个,国内有农药登记生产企业2 000多家,农药产品数为20 000多个,况且,还有很多有农药功效却未被登记的化学品。如果我们国家从政府部门、农业管理与推广部门、研究部门,到普通民众都对化学农药没有正确的认识,那么仅仅依靠查处来解决违禁农药的使用问题,几乎是不可能的。
2.2 要解决管理、技术与推广方面的问题
第一,建立国家级的和区域性的蔬菜病虫害诊断中心,使各种蔬菜病虫害得到及时确诊。研制科学、准确的主要蔬菜病虫害简易识别卡片,发放到菜农手中。虽然国家在这方面基础薄弱,但仍有技术储备。
第二,对于蔬菜主要病虫害的防治,现有农药品种大部分是能够满足的,还需要进一步研究高效低毒以及环保的药剂。
第三,针对蔬菜的主要病虫害,研究制定“安全用药工作表”,内容包括农药种类的选择、剂型、用药浓度、施用次数、施用方法,以及安全间隔期等,保证农药按要求施用后,既对靶标病虫害防治效果好,又对环境和食用者安全。这个“工作表”可以推广到农村基层,保证一般农民能看懂,使农户在防治蔬菜病虫害时,选用具有针对性,效果好的农药,从而从蔬菜生产的源头解决安全问题,种出安全蔬菜。只要认真研究,此途径是有效可行的。
第四,在豇豆等小作物和特色作物病虫害防治农药登记方面,建议国家组织相关的企业进行联合登记,确保每种作物的主要病虫害,有登记的农药可选用,解决小作物病虫害防治用药“合理不合法”的问题。
第五,通过我国农业推广系统和农药经销系统,将安全的农药产品送到菜农手中。将“查处违禁农药”与推广“安全用药工作表”工作齐头并举,两项并重。同时要下大力气使蔬菜生产者理解与遵守安全用药的规矩,这才是民众吃上放心菜的根本。
第六,除了重视农药污染外,还应该重视重金属、食源性病原微生物等的污染研究与监控工作,以免再出现“亡羊补牢”的事情。
只要政府管理部门、技术研究部门、农业推广部门与菜农共同努力,蔬菜产品的安全问题是能够得到解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