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历次重要治淮会议
2010-02-14
新中国治淮60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先后12次召开治淮会议,对淮河治理做出重大战略性决策。
1.1950年8月25日~9月11日,遵照毛主席“一定要把淮河修好”的指示,在政务院总理周恩来亲自领导下,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在北京召开第一次治淮会议。政务院颁布了《关于治理淮河的决定》,制定“蓄泄兼筹”的治淮方针、治淮原则和治淮工程实施计划,确定成立治淮委员会。新中国第一次治淮高潮拉开序幕。
2.1957年11月11日~12月1日,国务院在北京召开淮河流域治理工作会议,国务院副总理邓子恢主持会议。会议总结了治淮7年来的成绩和问题,着重讨论淮河流域规划。
3.1969年10月中旬,国务院治淮规划小组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研究了进一步治淮方案,形成《治淮规划小组第一次会议纪要》。
4.1970年10月,国务院业务组在北京召开治淮会议,召集河南、安徽、江苏、山东四省有关负责人研究治淮规划报告草案。
5.1981年12月12日,国务院副总理万里在北京主持召开治淮会议,会议形成了《国务院治淮会议纪要》,提出了淮河治理纲要和10年规划设想。
6.1985年3月11~12日,国务院副总理万里、李鹏主持召开国务院治淮会议。会议审议了《淮河流域规划第一步规划报告》、《治淮规划建议》和“七五”期间治淮计划的安排,商定了“七五”计划期间兴建的重要治淮工程项目。
7.1991年8月17~20日,国务院治理淮河、太湖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总结了治理淮河、太湖的经验和1991年水灾的教训,决定兴建19项治淮重点骨干工程。11月19日,国务院颁布《关于进一步治理淮河和太湖的决定》。
8.1992年12月19~21日,国务院治淮、治太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国务院副总理、治淮领导小组组长田纪云作总结讲话,
9.1994年1月6~7日,国务院治淮、治太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检查了1991年国务院做出的《关于进一步治理淮河和太湖的决定》的执行情况,安排部署了1994年治淮、治太任务。
10.1997年5月23~24日,国务院治淮治太第四次工作会议召开。国务院副总理姜春云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11.2003年10月28~29日,国务院治淮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和回良玉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会议决定把加快淮河治理作为全国水利建设的重点任务,要求在2007年底之前,基本完成原定2010年完成的治淮19项骨干工程。
12.2010年6月4日,国务院治淮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贯彻落实中央领导近年来对治淮的重要指示和国务院第95次常务会议精神,总结1991年以来特别是2003年以来的治淮工作,分析治淮形势,对今后一个时期的治淮工作做出全面部署。会议强调,根治淮河水患,事关沿淮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大局,要在取得重大成效的基础上,继续推进淮河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