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清形势 明确任务努力做好新时期水利建设与管理工作
2010-02-13水利部副部长
水利部副部长 矫 勇
这次会议是在我国继续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大背景下,在水利建设进入新一轮高峰期、水利建设与管理面临新挑战的重要时期召开的。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近年来水利建设与管理工作,研究分析水利建设与管理面临的形势,安排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为促进水利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支撑和保障。
下面,就水利建设与管理工作讲四点意见。
一、肯定成绩
2008年以来,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党中央、国务院实施了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一揽子重大举措,水利既肩负起完成扩大内需项目的神圣职责,又迎来了加快发展的重大机遇。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水利部党组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努力完成中央扩大内需水利建设项目,进一步规范建设与管理行为,全面推进水管体制改革,水利建设与管理工作取得可喜成绩。
第一,大规模水利建设取得显著成效。2008年第四季度以来,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水利成为中央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一系列决策部署的重要领域,水利进入大规模建设的高峰期。2008年四季度以来,在建水利工程总规模达到6700多亿元。面对历史性大规模的水利投资和极为繁重的建设任务,面对建设项目点多、面广、量大的复杂局面,各地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创新机制,强化措施,用不到5个月的时间全面完成2008年第四季度新增中央水利投资建设任务,2009年三批扩大内需水利投资建设进展顺利,没有发生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和重大建设资金违规使用案件,总体实现了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和干部安全,为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作出了重要贡献。
第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取得重大进展。中央提出用三年时间完成6240座全国大中型和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目标任务,这不仅在中国水利史上前所未有,在世界水利史上也是绝无仅有的。统计表明,这三年每年需要完成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数量均要超过前10年的任务总量,任务十分艰巨。为完成好中央交给水利系统的艰巨任务,水利部党组高度重视,举全部之力、全行业之力,坚决打好这场攻坚战。水利部建立了部领导分省联系、司局对口监督检查等一系列管理制度,陈雷部长和各位部领导多次专门检查、指导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各级水利部门按中央的要求和部党组的统一部署,在地方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围绕进度、质量、安全和效益,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措施落实,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目前,专项规划内6240座病险水库全部开工建设,2302座水库完成竣工验收或主体工程投入运用验收,东部地区1116座重点小型病险水库中央补助资金全部下达,已开工建设930座,为年底全面完成中央确定的目标任务打下坚实基础。
第三,水管单位体制改革取得重要成果。水管单位体制改革是中央深化水利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既是水利系统的一项重要改革,事关12000多个国有水管单位的生存和发展,涉及60万水管单位职工的切身利益;又是一项社会改革,涉及到不同利益群体的方方面面。特别是这项改革突出水利的公益性特征,明确要求各级财政增加资金,保障水管单位人员的基本支出和公益性工程的维修养护经费,工作难度显而易见。几年来,各级水利部门紧紧抓住机遇,从基础工作入手,着眼于争取政府大力支持,采取一系列有效举措,取得了重大成果。截止到2009年底,国有水管单位落实公益性人员基本支出79.15亿元,占应落实的94%,落实公益性工程维修养护经费52.15亿元,占应落实的81%;88%的水管单位职工落实社会保障政策;管养分离稳步推进,新的用人制度、激励竞争机制逐步建立。通过改革,理顺了管理体制,建立起了良性运行机制,畅通了经费渠道,稳定了职工队伍,增强了水管单位活力,提高了工程管理水平,从整体上提升了水利工程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
第四,水利建设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现代建设管理的规模不断增大。“十五”期间,国家批复的大中型建设项目92个,投资规模1152亿元。“十一五”期间,截止到目前国家已经批复大中型建设项目144个,投资规模4276亿元,说明全面采用现代管理制度的水利工程,无论从项目个数还是投资规模,都在迅速增长。二是现代建设管理制度的应用范围不断拓展。过去,现代建设管理制度主要在水利重点工程中推广。随着民生水利投资占中央水利投资的比重逐年增长,现代建设管理制度逐步向民生水利项目推广,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大型灌区改造、饮水安全工程等正在逐步地、全面地应用现代管理制度,更加有效地保障了工程质量和效益,保障了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和干部安全,有效提升了水利建设管理整体水平。三是中小工程建设管理模式不断创新。针对中小水利工程点多、面广、规模不一、种类各异的特点,各地积极探索、不断创新建设管理模式。项目法人组建逐步规范,以县(市)为单元的集中建设管理模式广泛采用,很多地方还成立了常设的项目法人机构,保持了稳定的建设管理力量,专业化管理水平得到提高。施工、监理、材料设备等采用打捆招标、集中采购、代理招标等方式,有的还纳入有形市场集中交易。四是水利建设管理体制机制不断完善。目前,水利建设管理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符合我国水利建设管理实际的建设管理体系、质量控制体系、安全监管体系和稽察检查体系。根据新的形势要求,各地不断完善体制机制,不断健全法规制度,积极探索有效的组织方式、监管手段和保障措施。“代建制”管理模式试点范围扩大到多种类型的水利工程,“总承包”管理模式也在部分地方试行。政府对招投标行政监管体系逐步完善,监管手段和方式不断丰富,大幅度提高了招标投标的公开和透明程度。水利建设市场监管不断加强,信用体系建设不断加快,水利建设市场秩序得到规范,有力支持了大规模水利建设的顺利实施。
第五,河湖管理工作开创新局面。面对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河湖管理的压力越来越大,任务越来越重。河湖管理虽然一直是建设与管理的薄弱环节,但近期工作中还是有所进展。一是加大河道采砂管理力度。强化了国务院部门对长江干流河道采砂管理,建立了水利、交通两部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合作长效机制,组织编制《全国江河重要河道采砂管理规划》。不少地方政府也按照《水法》、《防洪法》和有关规定,出台了一系列加强河道采砂管理规定,积极理顺采砂管理体制,明确管理主体和管理责任,加大对非法采砂的打击力度。二是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水利部组织编制《全国重点河段(湖泊)岸线利用管理规划》,为水域岸线管理奠定科学基础。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岸线管理的责任意识逐渐增强,积极加强水域岸线管理,强化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根据管理权限,认真履行职责,坚持依法行政,严格项目审批。三是加大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对河湖开发利用和涉水事务的监督检查,加大巡查力度和密度,严格执法。对“四无水电站”、违法侵占河道等违法违规涉河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坚决整治,严肃查处。四是积极探索新的管理模式。各地因地制宜,积极探索河道管理新模式,江苏、浙江、上海等地实施清水河道建设,实行水域岸线占用补偿制度,无锡等地建立“河长制”,由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分别担任河流的“河长”,不少地方还将实践中好的经验和做法不断加以总结,形成规章制度,有的已经以政府规章形式颁布,使河湖利用与保护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河湖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
过去的两年,是水利投入最大、在建项目最多的两年,是水利保障能力提升最快、水利惠及民生效果最明显的两年,是水利建设与管理任务最重的两年。在此,我代表水利部、代表陈雷部长,向长期坚守在水利建设与管理一线的干部职工致以崇高的敬意!
二、认清形势
在过去几年的水利发展中,水利建设与管理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也存在不少问题,面临许多新的挑战。要想进一步提高水利建设与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必须认清形势,把握新的挑战,有所预见;必须认真分析问题,找准水利建设与管理的基本特点和存在的问题,明确整改的方向。
第一,我国水利建设将迎来历史高峰期,这是水利建设与管理面临的新挑战。这一判断,主要基于以下事实。一是水利基础设施已成为国民经济重要基础设施中的薄弱环节。经过30年的改革开放和大规模的经济建设,我国的铁路已进入高铁时代,高速公路里程数已进入世界前列,电力装机已达到7.93亿千瓦,接近2020年的规划目标,电信已进入三网融合的时代。但是水利基础设施仍然远远落后于其他基础设施行业,这已经成为社会共识,如不迎头赶上,必然落后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二是水利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还比较低,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相比还有较大差距。我国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全球气候变化带来的极端水旱灾害,进一步突显水利保障能力严重不足。如2010年西南五省特大干旱,造成2000多万人饮水困难,660多万公顷耕地受旱。西南属于水资源相对丰富地区,如此严重的旱灾充分暴露出工程供水能力严重不足,工程性缺水问题十分突出,对水利工程的需求十分迫切。三是从未来发展需求看,经济社会发展对水利的需求越来越大,要求越来越高。通过这次国际金融危机,中央已经充分认识到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快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和区域协调发展,加快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等,都对水利保障能力提出新要求。水利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和保障,作为改善民生、完善公共服务、促进生态文明、保障社会公平的重点领域,面临加快发展的重大机遇。四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水利工作,国家综合国力不断提高,使维持较长时期、保持较高强度的水利投入成为可能。近几年,党中央、国务院多个文件中,均把水利作为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的重中之重。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在多次讲话和批示中,反复强调“防范水患任何时候都不能松懈,兴修水利任何时候都不能松劲”。在中央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惠民生的一揽子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政策中,水利是重点领域。加快水利发展已经成为全党共识,全社会共识。再加上我国综合国力的全面提升,公共财政能力不断提高,今后一个时期加大水利投入是完全有可能的。
第二,民生水利建设的全面提速,是今后一个时期水利建设与管理的新特点。民生问题,是党中央始终高度重视和着力解决的重大问题,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事关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水利部党组高度重视民生水利工作,大幅增加民生水利投入,2008年民生水利投入占整个水利投资比重的56%,2009年民生水利投入占整个水利投资的比重达到68%。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一定要认清建设管理的新形势,把握建设管理的新特点和新规律。一是民生水利项目点多面广量大。2009年中央投资637亿元,涉及的民生水利项目达6000多个,种类繁多,几乎覆盖了全国所有农村地区,与铁路、交通等基础设施行业相比,明显具有点多、面广、规模小、非标准的特点。二是民生水利项目实施主体基层化。绝大多数民生水利项目由县级或县级以下水利部门负责实施,但基层单位在前期工作、建设管理、施工组织、质量安全管理、运行管理等方面力量薄弱,经验不足,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比较突出。切实提高基层建设管理能力,严格实行规范化管理,是确保高强度投资安全和效益的重大课题。三是民生水利项目法规和技术标准不配套。现行法规制度和技术标准主要适用于大中型水利工程,对这些小型、微型民生水利项目来说,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不强。对此,建设与管理主管部门要会同相关业务部门,尽快研究提出加强民生水利项目建设管理指导意见,制订一批适应民生水利项目建设特点的法规制度和规程规范,建立一整套针对民生水利项目建设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机制,确保民生水利项目建得成、管得好、长受益。
第三,全面整改水利工程建设领域中的突出问题,是水利建设与管理的艰巨任务和迫切要求。2009年以来,我们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决策,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同时针对水利建设使用中央投资多的特点,加强了对水利工程建设的稽察和检查。国务院审计和稽察部门,也把水利作为审计和稽察的重点。通过专项整治和一系列的审计、稽察和检查,发现水利工程建设领域仍然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有些相当严重。2009年水利建设项目稽察309项,查出各类违规问题1530个;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水利行业共排查发现问题7012个;国家对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的专项审计,审计554个项目中,有168个存在各类建设管理问题,其中29个存在较为严重的问题,为此陈雷部长亲自主持整改会议,要求彻底整改。分析这些问题的原因,既有建设任务重、现行政策不完善、制度不健全等客观原因,但更主要的是有些同志,特别是少数领导同志责任心不强,建设管理队伍素质相对不高,采取的工作措施力度不够,管理不严格、不规范等主观原因。面对大规模的水利建设任务和复杂的建设局面,各级分管建设与管理的负责同志首先要从主观上查找原因,掌握水利建设管理的特点,切实加强领导,切实加强整改,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同时也要分析客观规律,不断完善建设管理制度,创新体制机制、建立起促进工程建设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确保大规模水利建设的进度、质量、安全、廉洁和效益。
第四,大规模的经济建设,使强化河湖管理,维护河流健康面临巨大的压力。随着人口的增长和经济社会的发展,河湖管理与保护将面临更加严峻的挑战。一是河道无序采砂,部分地区偷采盗采、乱采滥挖现象时有发生。自2001年实施《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以来,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在各级政府的共同努力下,基本上处于可控状态。但是全国河道采砂管理由于主观和客观的原因,尚未形成有效的管理格局,河道非法采砂仍十分严重,局部河段甚至比较猖獗,对河势稳定、防洪安全、航运安全、供水安全和生态安全带来严重危害。二是随着人类活动的增加,大肆围垦、侵占河道、围湖造地现象屡禁不止。一些河湖、河滩、洲滩、岸线被围垦侵占,致使河道、湖泊萎缩,行蓄洪能力减弱,洪水位逐步抬高,降低了防洪能力,加大了防洪风险,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三是无序开发现象严重,水域、岸线管理亟待加强。一些中小河流的水能资源开发缺乏有效监管,部分地方中小水电无序开发现象比较严重,导致质量安全事故频繁发生,严重危及公共安全。在涉河建设项目审批中,重点项目不报批、审批不严格或不按审批要求施工建设等现象依然存在,一些项目在审批时往往是按单个项目申报,对河道的影响较小,但多个项目累加起来对水域、岸线就会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四是法律法规不完善,实行严格的河道管理缺乏有效的法律依据。现行《河道管理条例》已颁布实施20多年,已不适应河湖管理面临的新形势,不能有效应对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如河道规划没有明确的定位,水域岸线利用管理制度缺失,涉河建设项目审批规定不具体、可操作性不强,对违规涉河建设项目和河湖无序开发行为处罚力度不大等,有的条款与后颁布的新《水法》、《防洪法》、《行政许可法》等上位法不相符,加上相关配套管理办法和技术标准不健全,执行效力大打折扣。对此,各级河道主管部门要坚持以人为本、人水和谐的理念,以健全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体系作保障,以更加科学的规划作指导,以更严格的项目审查和执法监督检查作保证,采取切实措施,努力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和可持续利用。
第五,进一步深化改革,推进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加快转变,对水利建设与管理提出更高要求。由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转变,从建设与管理的角度看,必须满足四个基本要求。一是水利工程要满足现代水利的要求。这就要求水利工程建设要实现高标准、高要求、高质量,确保建设期和运行期的工程安全;工程体系要相对完善,互成系统,实现工程效益目标的高保证率;工程建设本身能够实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促进人与自然和谐。二是建设与管理要满足现代水利的要求。这就要求水利工程要有健全的建设与管理体制,健全的管理机构,完善的规章制度,完整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规范和健康的水利建设市场秩序,科学和先进的建设与管理手段。三是工程运行调度要满足现代水利的要求。这就要求对水利工程要有明确的调度目标,统一的调度原则,科学的调度规程,实时的监控体系和决策系统,能够使工程联合运行的综合调度手段。四是河湖管理要满足现代水利的要求。这就要求河湖管理要有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协调的执法体制机制,科学的管理规划,明确的执法职责,健全的执法管理队伍和先进的执法管理手段。这四条现代水利对水利建设与管理的基本要求,请分管建设与管理的负责同志认真研究,准确把握现代水利的规律和方向,使水利建设与管理工作紧密和现代水利的要求相结合,推动水利建设与管理始终朝着现代水利的方向前进。
三、明确任务
2010年是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全面实现“十一五”规划目标的重要一年,是完成中央确定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打好大规模水利建设攻坚战、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关键一年。水利建设与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水利厅局长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践行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围绕水利中心工作,着力抓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着力打好扩大内需水利建设攻坚战,着力深化水利建设与管理体制改革,着力抓好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着力做好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为水利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要突出抓好以下五项重点工作:
第一,全面完成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目标任务。2010年底,按照中央的要求,要全面完成大中型和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目标任务,这一目标不能动摇,任务十分艰巨。目前,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尽管取得很大进展,但总体上进展还不平衡,地方配套资金全国平均仅64%,个别地方不到40%,通过验收的项目只有37%;有的项目管理不规范,招投标和资金使用不严,存在不同程度的质量与安全问题。因此,各地务必要尽早落实预算,开拓筹资渠道,全面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对前两年审计、稽察、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一定要加大整改力度,确保整改到位。要进一步优化施工方案,精心组织,倒排工期,在保证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加快建设进度。重要小型病险水库要力争在汛前全部完成,大中型水库年底前全部完成,个别因审批时间晚的大(I)型病险水库,要按照合理工期的要求,力争年底之前完成主体工程。各地务必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目标责任,加强监督检查,规范资金使用管理,确保进度、质量和安全,各相关司局要根据水利部分工,加大帮扶和监督检查力度,坚决完成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目标任务,向党中央、国务院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第二,全力打好大规模水利建设攻坚战。2010年,中央水利投入安排已超过800亿元,全行业水利投入有望达到2000亿元。水利建设规模将持续加大,民生水利工程建设范围将进一步拓展,水利建设任务更加艰巨。各级建设管理部门要进一步鼓足干劲,以保进度、保质量、保安全为中心,强化建设管理,全力打好水利建设攻坚战。一是加强组织协调。2010年水利投资计划总盘子已经明确,各级建设管理部门要与计划等业务相关部门尽早衔接,确定计划和资金到位时间和规模,尽早做好招标投标和施工计划安排等各项工作。一定要避免2009年前松后紧的现象,工作要早抓,要抓早。要总结大规模水利建设以来好的经验和做法,继续强化被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领导机制、协调机制、监督机制和各项保障措施,确保各项工程建设顺利实施。二是严格执行“三项制度”。要规范项目法人组建,严格项目法人组建和审批,落实项目法人责任主体地位。要以规范民生水利工程项目法人组建和管理为重点,积极实验连片整合,集中组建项目法人的做法,提升项目法人的规格,充实项目法人力量,强化对项目法人的指导、培训和监督管理。要严格招标投标,严防规避招标、围标串标、恶意低价中标、转包和违法分包等行为发生。要加强监理管理,严格市场准入,严禁无证或超许可范围承揽任务,严禁无证上岗,确保现场监理力量,全面落实监理责任。三是加强进度、质量和安全管理。要制定科学合理的施工计划,保障工程按进度要求顺利实施。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安全至上”的意识,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落实质量管理责任,加强施工过程质量管理,积极推行关键部位和重点环节的强制性检测,严格质量评定和验收,确保工程建设质量。要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完善各项安全措施,杜绝违规作业行为,确保施工安全。要切实落实在建工程防汛安全责任制、度汛方案和各项度汛措施,确保施工度汛安全。
第三,加快推进水利建设与管理体制改革。改革是推进水利建设与管理工作的不懈动力。要通过深化改革,进一步改进水利建设与管理工作。一是深化水利建设管理体制改革。要把民生水利工程纳入现代建设管理体制改革范围,针对点多、面广、分散、项目小的民生水利工程,系统总结集中建设管理、打捆集中招标等经验,全面推广建设管理“三项制度”。尤其要研究制定规范民生水利工程项目法人组建指导意见,积极试点代建制、总承包制等新型建设管理模式,着力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民生水利新型建设管理机制。二是深化和巩固水管体制改革。一方面,要巩固改革成果,要真正将“两项经费”全部足额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稳定经费渠道,全面落实社保政策,深入推进内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积极推行管养分离,建立良性运行机制。另一方面,要认真研究政策,继续深化改革,扩大改革的对象和范围,将小型水利工程和县级以下基层单位纳入改革范畴,明确管理主体和管理责任,落实管护人员和经费。
第四,切实抓好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已基本结束,专项治理工作进入整改的关键阶段。下一步,要按照中央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总体部署,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抓住重点,集中治理,力求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上取得新突破,在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上取得新进展,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上取得新成效。一是分类梳理问题。对排查出的问题,既要按照项目决策、招标投标、建设实施和质量安全、资金使用等各个重点环节分类,又要按照重大水利工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农村饮水安全等工程类别分类,还要按照体制机制、管理能力、人员素质、监管水平等问题成因分类,真正把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存在问题查清摸透,为落实责任、有的放矢地做好问题整改工作打下坚实基础。二是狠抓问题整改。要针对自查、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落实整改责任,制定和完善整改措施,及时纠正。对一般违规问题,及时督促责任单位立即纠正,认真整改;对严重违纪问题,商请监察部门立案查处,追究相关单位、相关人员的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要按照问题性质,认真分析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处理方案。对违法违纪、工作不到位等执行层面引发的问题,要从加强监管、健全监督机制、提高单位管理水平上下功夫;对常见、多发且带有共性的问题,要从政策、制度和体制机制层面进行分析,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三是加大案件查办力度。要按照中央工程治理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大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力度的通知》要求,落实办案责任制、重点案件挂牌督办制和查办案件情况旬报制,坚决查处水利建设领域的违法违纪案件。加强对典型案件的剖析,认真开展警示教育,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并且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四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要把专项治理工作作为进一步完善水利工程建设领域规章制度的契机,深入调查研究,及时把专项治理工作中形成的创新成果转化为规章制度,强化源头治理和事先防范。属于政策层面的,要通过深化改革,创新体制机制,不断适应水利工程建设实际;属于制度层面的,要通过制度创新,及时废止、修订、制定一批法规标准文件,形成一整套具有规范性强、指导效力高的法规标准体系。当前要抓紧出台《水利建设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水利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办法》和《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等一批规章制度。五是加强专项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是一项十分严肃的重要政治任务,必须着力抓好落实,切忌停留在表面,绝不能搞形式、走过场。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组织领导不到位、方法措施不得力、治理效果不明显的地方、部门和单位,要及时提出明确的整改要求,重点督查,限期整改,确保专项治理工作达到预期目标。
第五,全面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是推进法制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水利建设与管理工作具有很强的社会管理属性,资质资格管理、市场监管、河湖管理等都是具体内容,务必强化管理。一是要加强河湖管理,把河湖管理纳入法治轨道。在立法上,要加快《河道采砂管理条例》、《河道管理条例》的立法进程;各地也要尽快理顺管理体制,建立河湖开发、利用和保护长效机制。在河道采砂管理上,近日水利部已部署重要江河采砂规划编制工作,这是理顺全国河道采砂管理体制的基础,要全力做好;要进一步深化水利、交通两部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合作机制,积极推广“长江采砂管理模式”,主动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监管,保持严监管、高打压态势,着力维护河势稳定,确保行洪安全、生态安全和航运安全。在涉河建设项目管理上,要严格涉河涉湖建设项目审查审批,健全公示、公告制度,强化监督检查,严防非法围垦、侵占河湖水域岸线行为发生,维护河湖生态。二是要加强水利建设市场监管。要严格资质资格审查审批,把好市场准入关,保证市场管理的公平正义。要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发挥行业自律组织的作用,主动服务,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要结合中央工程治理领导小组在水利行业开展的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加快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积极探索加强信息公开的途径和办法,逐步实现水利行业信息共建共享,通过开通全国统一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不良行为记录等措施,切实提高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管水平。
四、强化保障
当前,水利建设与管理面临前所未有的艰巨任务。各地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全力落实好建设与管理工作的各项保障措施。
第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当前,水利建设与管理的各项任务十分艰巨。水利部相关司局和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抓好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形成工作有人管、任务有人抓、责任有人负、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建立严格的奖惩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二,加强监督检查,强化指导协调。水利工程建设的特点,要求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都要高度重视监督检查工作。部稽察办要进一步加大稽察力度,各地也要充分发挥审计、稽察、监察等职能部门的作用,建立领导联系、有关部门或处室分片包干督导机制,形成监管合力,确保监管到位,确保监管成效。对建设任务重的地区和基层,要进一步加强对口帮扶工作,帮助这些地方把工作搞上去。
第三,加强基础工作,强化制度建设。各地要狠抓基础工作,加强资料收集、基础数据统计、基本情况分析,加快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加强涉及全局、体制机制的重大问题研究,加大科研攻关力度,不断研究推广水利建设领域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要强化制度建设,尽快修订不适应工作需要的法规制度,尽快制订工作急需的管理制度,着力完善水利建设与管理法规和技术标准体系。
第四,加强教育培训,强化能力建设。要狠抓建设与管理队伍能力建设,特别要针对基层水利部门组织能力不足、专业力量薄弱等问题,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和业务实践能力。要大兴学习之风,求真务实之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断提高政策水平、业务能力和服务质量。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自觉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防项目招标、工程建设、河道采砂等事项中的腐败行为,共创廉洁清正的工程建设环境。
水利建设与管理工作在深入推进水利发展与改革进程中,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中央水利工作方针,积极践行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按照全国水利厅局长会议的部署和要求,发扬“献身、负责、求实”的水利行业精神,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努力推进水利建设与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为全面推进民生水利新发展、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