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合作到共赢
2010-02-13本刊编辑部
◎ 本刊编辑部
肯尼迪学院担任教授的海菲兹有一个关于“野心”和“抱负”的比较,“野心”是个人所想得到的东西,比如金钱、权力和其他人的尊重,而“抱负”则更多的是指贡献给他人和社会的东西,诸如促进社会进步以及各种的慈善行为。每一个人无疑是“野心”和“抱负”的组合体,这些都关乎一个人的职业选择、社会角色扮演等因素。招投标起源于英国,但是在中国的土地上,不能忽视的是中国国情,不能忘记了来自政府的支持和期许。企业或是各级单位的尊重中依然包含着一种超越小我的力量和精神。
不正当竞争行为是伴随着商品经济竞争的产生而出现的不当行为,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将不正当竞争行为定义为:经营者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建筑工程招投标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主要表现为集体投标和串标行为。招标,作为一种科学的竞争制度,其意义在于公平竞争,优胜劣汰。但是串通行为一旦介入其中,就从根本上改变了招标的本质和积极意义。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非常重视招投标工作,出台了一系列的管理办法和措施,并倡导用信息化的手段,让建筑企业对招标工作进行监督。早在几年前,已有数家招投标办公室在住房城乡建设部申报了有关课题,无论是部里还是地方,都在进行着努力。
钱钟书说过这样一句意味深长的话:要想把哪个东西搞坏,不要骂它,不要臭它,而要让它无限制的繁殖泛滥。我国对于招投标的重视,就是从一个项目的源头进行整治,建筑施工企业要以合作的态度参与进来,从合作走向双赢。在中国目前的发展阶段,搭建合作共赢的体系是中国国力强盛、获得国际应有尊重的必然。
西域的双头鸟,两个头共长在一个身子上,但是彼此嫉妒。两个鸟头饥饿起来相互啄咬,其中的一个睡着了,另一个就往它嘴里塞毒草。如果睡梦中的鸟头咽下了毒草,两个鸟头就会共同死去。
在中国目前发展阶段,搭建合作共赢的招投标体系是整个建筑业发展壮大,获得国际应有尊重的必然,这套硬体系如果失去了以合作共赢为目标的支撑,必将是镜花水月,无论是招标中心还是企业,大家应该更多一点“抱负”,少一些“野心”,在共同的理想与中国国情下,携手合作,走向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