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促进牧民增收
2010-02-11
中国畜牧兽医文摘 2010年5期
新华网北京 2010年10月12日电: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促进牧民增收,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
会议指出,由于超载放牧和草原保护投入不足等原因,我国草原退化严重,可利用面积减少,生态功能弱化。同时,牧民就业渠道窄,收入增长缓慢。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加强草原生态保护,转变畜牧业发展方式,促进牧民持续增收,推动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定。会议决定,从2011年起,在内蒙古、新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西藏、青海、四川、甘肃、宁夏和云南8个主要草原牧区省(区),全面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1)实施禁牧补助。对生存环境非常恶劣、草场严重退化、不宜放牧的草原,实行禁牧封育,中央财政按每亩6元的标准给予补助。(2)实施草畜平衡奖励。对禁牧区域以外的可利用草原,在核定合理载畜量的基础上,中央财政按每亩1.5元的标准对未超载放牧的牧民给予奖励。(3)落实对牧民的生产性补贴政策。增加牧区畜牧良种补贴,在对肉牛和绵羊进行良种补贴基础上,将牦牛和山羊纳入补贴范围;实施牧草良种补贴,对8省(区)0.9亿亩人工草场,按每亩1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实施牧民生产资料综合补贴,对8省(区)约200万户牧民,按每户5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4)加大对牧区教育发展和牧民培训的支持力度,促进牧民转移就业。为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促进牧民增收,中央财政每年安排资金134亿元。会议要求有关地区和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发挥牧民主体作用,建立绩效考核和奖惩制度,完善禁牧管护和草畜平衡核查机制,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