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死亡者流行病学调查分析
2010-02-10帕尔哈提肖开提亚里坤杨新文依力哈木石劲松
帕尔哈提,肖开提,亚里坤,杨新文,依力哈木,石劲松
(新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急救中心外科,乌鲁木齐 83005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死亡者流行病学调查分析
帕尔哈提,肖开提,亚里坤,杨新文,依力哈木,石劲松
(新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急救中心外科,乌鲁木齐 830054)
目的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进行流行病学调查,为加强交通监管力度提供依据。方法回顾性分析新疆地区2003年1月至2007年12月9 824例道路交通事故死亡者流行病学资料,重点分析年龄、驾龄、人员素质、天气及道路状况等。结果交通事故导致的死亡以17岁以上多见,职业以居民、农民、干部和司机多见。导致事故的司机3年以上驾龄者多于3年以下驾龄,实习司机高于学习司机。高速路上交通事故占致死性交通事故的80.34%,晴天占85.71%。发生事故的车辆以货车、农用车、小车和摩托车为主。结论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加强交通监管力度,尤其是高速路上执法力度,是降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事故死亡率的关键。
交通事故;死亡流行病学;新疆
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交通事故所造成的伤亡居高不下,有文献报道,道路交通造成的经济损失约占国民生产总值的1%~2.5%,在低收入国家约占1%,中等收入国家约占1.5%,高收入国家约占2%或更高[1]。如此严重的交通事故不仅对社会稳定、人们健康及生命带来危害,而且对社会经济同样带来严重损失。所以预防及减少交通事故是整个社会共同关心的重要问题。为了解在本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范围内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和死亡原因,作者分析调查了2003~200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事故致死的情况,现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2003年1月至2007年12月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生的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资料由自治区公安厅交通警察支队提供,均为备案资料。分析交通事故死亡与年龄、职业、司机驾龄、道路状况、天气状况和车辆类型的关系。
2 结 果
交通事故导致的死亡以17岁以上多见,职业以居民、农民、干部和司机多见(表1、2)。导致事故的司机3年以上驾龄者多于3年以下驾龄,实习司机高于学习司机(表3)。高速路上交通事故占致死性交通事故的 80.34%,晴天占 85.71%(表 4、5)。发生事故的车辆以货车、农用车、小车和摩托车为主(表6)。
表1 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与年龄关系
表2 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与职业关系
表2(续) 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与职业关系
表3 交通事故与司机驾龄、类型关系
表4 交通事故与路况关系
表5 交通事故发生与天气关系
表5(续) 交通事故发生与天气关系
表6 交通事故与车型关系
3 讨 论
3.1 交通事故涉及人员情况 在发生交通事故的原因中人的因素是最主要的[2]。世界各国都有交通事故流行病学调查报告,普遍认为人是引起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2003~2007年发生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道路交通事故也证实了这一点,人的因素所造成交通事故占63%~88%。其中开车司机引起的事故占72.02%。由于开车速度过快而导致的交通事故发生次数与死亡人数最多。
5年中死于交通事故人数最多的是17岁以上者,占死亡人数的45.95%。可能与这部分人群参与社会活动较多有关。其次为老年人,与其交通安全意识不足、反应及动作迟钝等有关。在职业分类中首位是居民(死亡率为36.20%),其次是农民(死亡率为22.30%)。从中可以看出,这类人群文化素质不高,对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从而成为交通事故的引发者或受害者。提高民众交通安全意识是预防或减少各类交通事故的关键。
3.2 交通事故的时间因素 本调查结果显示,85.71%的交通事故发生在晴天。这可能因为司机认为视野良好、车速过快而遇到紧急情况时处理不当所致。其次发生在阴天(6.14%),雨天为4.38%,可能均因开车视野欠佳、路滑及车速过快而导致事故发生。
3.3 交通事故的有关因素 发生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是车速过快,其次是违章超车、酒后驾车以及逆行开车等[3]。高速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占致死性交通事故的80.34%,这与视野良好、车速快、车辆多以及开车司机和行人麻痹大意有关。开车司机自身原因所造成的事故也占一定比例,如过分相信自己的开车技术、麻痹大意、不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疲劳驾车、技术差等。另外交叉路口同样也是事故多发地段,10.11%的交通事故发生在交叉路口,这种事故多由司机或行人违反道路交通规则而引发。
综上所述,人的因素占引起道路交通事故原因的63%~88%,因此,应该抓住这个关键点,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和道路交通法规宣传力度,提高人们道路安全意识,加强驾驶员培训及考核制度,提高驾驶员综合素质,加强交通监管力度。根据交通事故多发地段,增加交通安全提示标志和监管,将交通事故及其对社会的危害降到最低。
[1] 王正国.道路交通伤研究和思考[J].中国医学科学院学报,2007,29(4):455.
[2] 刘改芬,韩松,梁多宏,等.2001年沈阳市道路交通事故流行病学特点[J].中华创伤杂志.2003,19(9):524.
[3] 张胜年,卢伟,周顺福,等.上海市 2000~2002年道路交通事故伤害流行病学研究[J].中华流行病学杂志,2004,25(5):199.
R181.39;R64
B
1671-8348(2010)09-1080-02
2009-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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