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对开展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的探索
2010-02-10王建新陈晓明傅宪华
王建新,陈晓明,傅宪华,杨 华
(1.杭州市畜牧兽医局,江苏杭州 310020;2.杭州市农业局,江苏杭州 310020)
随着我国畜牧业的快速发展,畜禽养殖集约化、规模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和动物疫病的日趋复杂,病害动物的数量与日俱增,给社会带来很大危害。病害动物尸体作为病原体载体传播疾病,危害社会公共卫生安全。为此,规范做好病害动物尸体无害化处理工作十分重要,它在解决环境食品安全、推进畜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和建设现代农业与社会主义新农村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随着社会发展,各地对此项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断提高,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不断推进。杭州市作为拥有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国家卫生强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中国最宜居城市等诸多荣誉称号的浙江省会,政府非常重视此项工作,为此做了大量的调研,经过充分的酝酿和精心准备,于2007年正式启动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经过几年的努力,成效明显,现把我市开展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的现状和做法作一阐述。
1 目标和成效
我市计划用4年时间,到2010年全面完成全市生猪存栏300头以上、家禽存栏5000羽以上规模场(养殖小区)、定点屠宰场、家禽批发交易市场、畜禽专业村和重点生产区域的病死动物尸体(产品)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2007—2008年,我市共建成各类动物死尸无害化处理设施216个,容积16736立方米,总投资额1151.83万元,分布于8个区、县(市)59个乡镇(街道)。2009年,还将新建无害化处理设施62个。新建成的动物尸体无害化处理设施都及时投入了使用,成效显著。通过项目建设,促进了生产生活环境的改善,维护了生态和公共卫生安全,社会反响良好。
2 具体做法
2.1 指导思想 以保护环境为宗旨,结合新农村建设,采取综合措施,推进病害动物尸体无害化处理进程。按照“定点分设、就近处理、因地制宜、科学环保、模式多样”的原则,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导、社会参与、有序推进”,使病害动物尸体处理达到无害化、规范化、长效化、资源化。
2.2 政策保障 为认真组织开展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专项整治工作,经过前期的调研准备,2007年,杭州市防治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开展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并将病害动物尸体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列入对各地防治动物疫病指挥部的年度考核内容。杭州市政府办公厅在同年转发了市农业局、农办、环保局、财政局《关于杭州市病死动物尸体无害化处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了我市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的实施原则和工作目标、要求及措施。市农业局、农办、环保局、财政局则根据《实施意见》及时出台了《杭州市病害动物尸体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申报奖励办法》(以下简称《申报奖励办法》),扎实推进设施建设工作。2008年,为规范处理技术,制订颁布了杭州市农业地方标准《动物尸体化尸窖处理技术规范》。2009年,根据设施的运行情况,杭州市防治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加强病害动物尸体无害化处理和设施管理的通知》,巩固无害化处理工作成绩。同时,动物尸体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也作为加快转变生态畜牧业发展方式,强化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加强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内容列入杭州市《加快现代生态畜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通过出台一系列政策,保障无害化处理工作分步、有序、有效推进。
2.3 方法措施 我市以分散多点处理、就地设施建设为原则,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地提出了采用焚烧、高温化制和窖式化制、安全井填埋、沼气池辅助化制等四种不同形式的处理设施,在动物养殖、屠宰、经营加工各环节和重点养殖行政区域有重点、有秩序地全面展开。在此项工作推进过程中,要求各地率先做出典型示范,以点带面,互相交流借鉴,做到设计规范化、建设标准化。杭州市财政在2007—2010年每年拿出200万元,用于补助动物尸体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并提出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落实政策、规范操作;有序推进、加强监督”三条措施,市农业局按照《实施意见》、《申报奖励办法》两文件要求,及时组织设施建设项目申报、立项、检查及验收,对项目建设全程监督,确保项目进展顺利,补助政策及时到位。各区、县(市)财政结合各地实际情况也都配备一定资金对无害化处理项目进行一定比例的补助,通过上下联动,全面推进该项工作。
2.4 管理运行 为使无害化处理设施发挥最大效用,规范长效运行,我市采取了多项措施:一是落实专人负责每个无害化处理设施的管理运行,明确职责,健全责任制度;二是对每个无害化处理设施登记造册,建立台账,详细记录每次处理病害动物的来源、种类、数量、死亡原因、处理时间、消毒方法和操作人员等,实行可追溯管理;三是加强巡查监督,农业、环保等相关部门结合平时防疫、环境检查,定期对无害化处理工作进行检查;四是加大宣传,营造无害化处理工作良好氛围,对群众通过广播、电视、黑板报、分发宣传单、挂横幅等方式进行宣传,使农民明白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的作用和意义,清楚无害化处理设施所建位置。各地在动物尸体无害化处理过程中积极探索长效管理机制,形式灵活多样:有的地方制定了《病死畜禽收集与处理运行管理办法》;有的地方建立专业队,专业人员打捞、收集、转运、处理动物尸体;有些乡镇把动物尸体收集处理与村保洁员工作相结合,配置专用动物尸体收集箱;部分乡镇的无害化处理设施建有围墙和安全锁,制定管理办法由村镇动物防疫员专人负责,以确保安全。我市要求各地不断积极探索、总结经验,健全制度、规范管理,建立科学、合理、长效的管理运行机制。
3 存在问题
3.1 公益性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设施择址难 各方都很赞成建设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设施,但都不愿意选址在自家旁边;选址太偏僻又不方便农户投放畜禽尸体,且增加管理成本。
3.2 动物尸体的收集、转运机制不完善 部分地方缺少专人、专车、专项经费,难以保证该项工作长效开展;对一些不法分子倒卖倒买病害动物缺乏监督力量和有效的制约手段,无害化处理设施的作用得不到充分发挥。
3.3 无害化处理设施数量明显不足虽然经过几年的努力,政府也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但总体处理设施数量还显不足。部分处理设施选址偏僻,农户投置不便,一定程度制约了设施作用的发挥。
3.4 大动物和大数量动物尸体处理困难 我市以分散多点处理为主,大多数处理设施单次处理能力不大,如奶牛、黄牛、种公猪等大动物和因疫情大批量扑杀的动物尸体处理较难。
4 体会建议
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是一项面广量大、持久且影响深远的社会化公益工作,政府首先应负起第一责任,同时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广大群众的积极配合。为根本长久的做好这项工作,结合我们开展此项工作经验,笔者有以下体会建议:
4.1 加强立法和监督 要使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稳定、持续、有效开展,必须加强立法工作,明确政府、职能部门、企业个体等各主体职责,并依法对一些不轨现象进行监督和处罚。
4.2 加大投入 各级政府应在人力、物力、财力上加大投入:一是在病害动物尸体资源化利用上下功夫,研究新技术,发掘病害动物经济价值,变废为宝,让养殖户、政府和社会三方受益。二是财政需投入经费,建立对病害动物收购补偿制度。据统计,病害动物主要来自养殖环节,因养殖业受自然生产周期和疫病影响,不确定因素多,利润薄,导致许多养殖主对病害动物的无害化处理抵触情绪大,导致最终进入市场,摆上了餐桌。因此政府应对养殖环节的病害动物进行政策性收购。三是政府应建立区域性大型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并定性为公益性事业机构。建立以分散处理为主、集中处理为辅的无害化处理模式。目前,深圳、广州、上海、青岛、宁波等地已建立了无害化处理中心,但是大部分地区还未建立。
4.3 大力发展先进的畜牧生产方式,提倡冷链运输 一是我们应从源头上减少病害动物数量。注重养殖外循环和内循环的生态建设,推行种养结合、标准化养殖等,为动物生长建设良好的生态养殖外部循环;从动物个体讲,应适度养殖规模、适当饲养密度,尽量做到少用、不用药物,减少动物躯体痛苦,讲究动物福利,建立良性的内循环。尽量避免动物死亡,改变完全、直接追求经济效益的养殖模式,转变畜牧生产方式,注重可持续性养殖发展。二是避免活体动物运输,提倡冷链运输,减少病原传播机率,减少动物的运输机械致死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