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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行业公私合营中经济改组的制度分析——以北京市工业为例

2010-01-29杨凤城阎茂旭

中共党史研究 2010年1期
关键词:公私合营改组北京市

杨凤城 阎茂旭

一、问题的提出与学术检视

发生于20世纪50年代的社会主义改造运动,素为学术界所关注,其中关于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农业合作化)的研究尤为兴盛,而对私营工商业和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的研究则相对薄弱;同时,以往对工商业改造的研究大多以政府批准全行业公私合营为叙事的终结点,缺乏对公私合营后具有真正经济意义的具体改造措施即经济改组的深层次探讨。本文的研究首先缘于此。

其次,就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已有研究而言,大多数成果遵循的是革命史的分析逻辑或研究范式,其突出特征是以高层政策为主线,通过宏大叙事,努力证明“三大改造”对于社会主义制度建立的意义。这种研究有其学术价值和政治意义,是不能否定的。但是,它也忽视了对技术性分析或微观层面历史的发展与变迁的研究。值得关注的是,近年来的一些博士学位论文开始尝试对历史微观层面的研究。如北京大学崔跃峰的《北京市私营商业与社会主义改造(1949—1960年代中期)》,利用地方档案,为我们展示了完整的地方性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然而在他看来,北京市的商业改造是政治运动和阶级斗争的结果。这种研究反映出一种程式化倾向,对历史的认识并不全面。

历史学家黄仁宇提出:对于重大历史事件的研究,应注重“从技术角度看历史”,作深入的横向解剖①参见黄仁宇《十六世纪明代中国之财政与税收》(三联书店,2007年)第448~457页。。近年来伴随着学科融合的步伐,理论经济学逐步介入到中国现代经济史研究中,为解读私营工商业改造带来了新的理论框架和技术分析话语。我们认为,社会主义改造不仅是一场社会政治运动,更是一次经济运行机制的持续变革;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终归是通过具体经济组织的点滴变化得以实现的。从技术角度即重数据、重微观的分析也应成为社会主义改造研究的着眼点。

正是基于上述问题意识和学术检视,我们借鉴制度经济学的方法,通过技术层面的分析,来展示工商业改造更多的内涵。当然,仅一篇论文难以表现一场根本性制度变迁的复杂历史。我们关注的是,在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高潮——全行业公私合营时段,经济改组的情形与绩效。进一步而言,本文选取被誉为私营工商业改造领军者的北京市工业(含城市手工业),一方面展示经济改组的过程及其特征;另一方面力图证明,北京市的经济改组并未从根本上提升本地区的生产要素禀赋结构,从而使制度性收益受限。在此情况下,为保证制度变迁收益,政府采取了尽量压低生产成本和增强计划性等手段,从而使公私合营企业加速成为国营或实质上与国营无异的企业。

二、经济改组的方式与特征

所谓经济改组,亦称生产改组,在社会主义改造的历史情境下,是指对已批准合营的工业企业和手工业作坊进行整合,以期扩大生产规模,提高经济效益。从公私合营的全过程看,经济改组无疑处于关键地位。就北京市而言,经济改组有四种基本方式,但主导思路和方向是“并厂”,而并厂的主要目的在于推行计划管理。

全行业公私合营的通行做法是政府一次批准、全面合营,之后再进行清产核资和改组。事实上,1956年初北京市全行业公私合营的政治运动只是改变了私营企业的产权属性;其内部组织和经营管理制度尽管在改造高潮到来前有过某些变革,但主体方面并未改变,只是“更换了一块牌子”而已②北京市人民委员会国资办:《关于北京市对资本主义工业社会主义改造情况和当前任务的报告》(1956年),北京市档案馆馆藏档案,案卷号033-001-001。(以后出现的同一条档案将不再注明档案卷号。)。若要真正将私营工业改造为社会主义的企业,还有一段路要走,包括派干部接管这些企业,查清企业资产和利润,改变企业的劳资关系,尽快恢复生产,等等。这一切都是通过企业经济改组的方式实现的。

按照中央政府的规定,经济改组必须遵循的原则是:其一,服从于生产和生活的需要,达到增加产品产量,提高质量等目的;其二,改造私营工商业不合理的生产技术和管理方法;其三,准备充分、步骤慎重③国务院:《关于对私营工商业、手工业、私营运输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中若干问题的指示》(1956年7月28日),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编《中国工业经济法规汇编(1949—1981)》,中国人民大学图书馆馆藏资料,第85页。。国务院决定在合营高潮6个月后启动经济改组。实际上,迫于当时的政治形势,在全行业公私合营高潮后各企业紧接着就进行了经济改组,完成时间大大提前。虽然,领导者也承认:经济改组“是一件非常复杂、细致的工作,必须审慎而又积极地进行”④北京市人委国资办:《关于北京市对资本主义工业社会主义改造情况和当前任务的报告》(1956年)。;“比批准合营和清产核资工作要复杂得多”⑤贾庭三:《对当前私营工业生产改组的几点初步意见》(1956年1月27日),北京市档案馆馆藏档案,案卷号033-001-060。。

改组的步骤是分别行业类型顺次进行。生产急需商品的行业率先进行改组。如为支援农业合作化,首先改组冶铁业。为保证向农业提供保质保量的双轮双铧犁,北京市123个新公私合营⑥在1956年1月全行业公私合营高潮阶段实行公私合营的工厂称为新公私合营厂,此前已公私合营的则称为老公私合营厂。本文所研究的经济改组指新公私合营厂的经济改组。的铁工厂于1956年1月底提前进行改组⑦北京市人委国资办:《关于北京市对资本主义工业社会主义改造情况和当前任务的报告》(1956年)。。此外,能满足民众基本生活所需,而又不是国家重点投资的制衣、织染等行业,由于较长时期没任务或任务不足,以致长期停工半停工,也提前进行了改组。产供销已大部纳入国家计划的如橡胶、木材、水泥制品等行业,则在其后改组。大部是自产自销的,如生产竹藤柳草、玻璃料器等商品的企业,和生产服装缝纫、木器修理等服务性行业,则在最后改组。

归结起来,公私合营企业经济改组的基本方式有四种。

其一,并厂。新公私合营厂作为附属厂并入地方国营或老合营厂,或者本厂被撤销,管理者和工人被纳入地方国营或老合营厂。如在1955年底北京市合营的4家印染厂中,有2家因机器破旧而停止生产,其大部分工人被集中在其余2家企业中,一小部分职工调入地方国营厂。翌年新合营的化学制药业9个厂合并为2家制药公司,归国营北京制药厂领导。皮革业27家工厂合并为4家,由国营北京制革厂领导。①北京市委统战部:《对资本主义工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情况和问题》(1956年5月29日),北京市档案馆馆藏档案,案卷号033-001-001。此外,对有些停产半停产的新公私合营工厂,由地方国营工厂酌情吸收其职工。

其二,公私合营厂互并,成立统一的行业公司,实行专业分工。如1956年2月成立的北京市电机公司,统一负责进行电机行业的合营和改组工作,采取“以大带小,以先进带落后”的方法,将15个新公私合营厂合并为6个厂,实行专业分工,分别生产小型开关、交电器、配电盘、电器仪表、冷热通风设备等,改变了各厂过去“小活吃不饱、大活吃不了”的现象②北京市委统战部:《对资本主义工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情况和问题》(1956年5月29日)。。再如全市10户私营面粉厂及公私合营福兴面粉厂,在全行业公私合营后成立统一的北京市公私合营面粉厂。其章程明确规定:“本厂实行合并资金、统一管理,本厂为一个核算盈亏单位,下属厂只核算加工成本,不独立核算盈亏。生产任务统一安排。”③北京市粮食局:《北京市公私合营面粉厂章程(草案)》(1956年12月),北京市档案馆馆藏档案,案卷号033-001-006。

其三,改组为与国营工厂分工协作的加工工厂,为国营工厂制造零部件和半成品。采取这种方式改组的典型行业是针织业。公私合营染整公司从掌握产、供、销和产品质量规格入手,组织针织业770多户的协作,统一购置生产设备并做质量检测,各户只负责加工业务。这样既改变了“过街破”的产品质量,同时降低了成本,扩大了销路。④北京市委统战部:《对资本主义工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情况和问题》(1956年5月29日)。

其四,原地分散生产。对暂时没有条件并厂或在较长时间内也不能并厂的行业,只按生产品种和地区组织起来,成立专门机构或指定较大工厂统一管理,各厂仍然原地分散生产。如皮鞋制造业,北京市共143家皮鞋厂坊,除小部分合并外,大部分分散在115处生产,门市部和加工关系一律照旧。但各区增设皮鞋总厂,领导各厂生产,产销和经济核算则仍以原厂为主。对于带进来的个体户,不能并厂的原地生产,仍然加工订货或自销。如橡胶业,合营的72户中有43户是个体户,除有条件的并厂外,还有16户原地生产,与地方国营厂加工订货或自产自销⑤在工业企业公私合营过程中,有两种情况的个体户被允许参与公私合营:一是坚决要求合营的,二是户数不多,合作社没有这种类型,不宜单独组织合作社的。个体户带入公私合营有两种形式:一是名义上公私合营,实际上是为地方国营或公私合营厂加工,主要是家人一起动手的小户,吸收入合营工厂会影响他们生活的;二是吸收为公私合营厂工人。至1956年1月,北京市共有1886户个体户,计6206名从业人员参与公私合营。参见北京市委统战部《目前在私营工业手工业改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1956年5月29日)。。

如果仅仅考虑到政策的规定,我们认为,经济改组是多类型的、有区别的;然而细究起来,一条主线却构成了实际的操作秩序。在领导者看来,只有并厂才是根本改造私营工业的唯一途径。所谓的分散生产和原地不动,仅仅是因为并厂的条件不具备。如果考虑到不久之后整个工业生产的中央和地方国营一统天下的局面,我们便能更好地理解生产改组中的实践逻辑。若将北京市工业生产改组的统计数据作一比对的话,我们会有更直观的感受。见下表:

北京市公私合营工业经济改组情况表

上表显示,并厂方式总计占到了总户数的69.52%,成为经济改组的主要方式。有规划尚未执行的部分,并厂方式也占到了72.71%。从分散生产的角度看,新公私合营厂互并的是2924户,并成256厂,平均11户并成1厂;连同统一管理分散生产的1164户及有家庭辅助劳动的个体户200户,则共计1620户,分散在2172处生产。事实上,当时包括个体户在内,都已不能完全自行决定生产品种和产品数量,只是在延续加工订货的模式,更遑论公私合营互并后的工厂。对于不并厂只统一管理的工厂,其发展前途仍然是集中的并厂。根据文件要求:首先,有机构和专人管起来,不能不管或完全由资本家管;其次,应监督检查生产,掌握计划,调剂平衡生产任务,协助解决一些供销财务问题,但财务应由各厂独立;再次,统一管理的机构不能太大,层次不要太多,否则上下不通气,管理不起作用。待组织好后,凡短期内将进行并厂的,应加强管理,在生产供销上可多管一些,以便掌握情况,为并厂打下基础。①北京市委统战部:《对资本主义工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情况和问题》(1956年5月29日)。

对于原地分散生产的行业和工厂,虽有“企业改组要服从发展生产和改善人民生活的需要”的政策考虑,但并未放任自流。除原有的加工订货外,政府相关部门无一例外地采用了“编辫子”的管理方法:“问题的重点是在编起来。原地生产的这一部分厂子,不能不管,又无力全管。由于产业的不同,除一部分研究后交区管理外,一般应先从进一步摸清生产情况、掌握计划着手;进行技术指导,协助各厂解决一些生产上的重大问题,如产供销不平衡问题,或重大技术问题,劳动调配等问题。这些厂一般不改为车间、工段或小组,仍以原名为宜,或叫分厂,在财务上也不能马上统一经济核算,应继续由各厂单独核算,以发挥各户的积极性;这些厂只有厂房等条件具备后再有计划地进行并厂。”②北京市委统战部:《对资本主义工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情况和问题》(1956年5月29日)。

在执行中大体有三种情况:其一,设立统一管理机构,派专人负责监督检查。如汽车零配业50户在总厂下按地区编成5个组,组下又分为2至3个小组,每组指定一个大厂负责联系了解情况。其二,部分并厂、部分不并厂的行业类型,由总厂附带管理,监督检查,掌握生产情况。如民用电器厂33户,并15户为3个车间,编18户原地生产。其三,没有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管理,只按产品按地区组织编成组,选出组长负责了解情况,反映问题,传达事情,如刀剪业和印刷业等。①北京市委统战部:《对资本主义工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情况和问题》(1956年5月29日)。

此外,为方便管理,市政府还根据情况划拨一些行业交区管理,成为区管工厂。包括:服务性强或以修理为主或与居民关系密切的行业,如缝纫、自行车修理等行业;以手工业生产为主或为家庭副业生产的黑白铁刀剪、便鞋、豆纸等行业;以及一个类型的工厂基本集中在一区,如技术不统一的证章等行业。初步统计约为50余类型,1183户,从业人员8545人,除各工业局负责计划平衡、技术指导等工作外,主要由各区对这些工厂进行具体领导。②北京市第一、二、三、建筑工业局党组:《关于部分公私合营工厂交区领导问题的初步意见报告》(1956年8月17日),北京市档案馆馆藏档案,案卷号033-001-060。

与并厂相伴随的是生产计划的推行。经济改组的领导机关认为:“为了克服混乱,搞好生产,应首先从计划着手,这是改造企业的中心环节。”计划管理的推行分为两步:首先是制定和贯彻生产计划。根据国家计划或自销情况,制订全厂及车间的年、季、月生产计划,一般包括产品品种、产量、产值、质量等主要指标。继而是推行生产作业计划。根据企业生产计划,具体规定每个生产环节(车间、工段、小组)和每个单位时间(月、旬、日)的生产任务,逐步明确产量、质量、出勤、安全等计划指标。③北京市人委资改办:《公私合营工业并厂后对改造企业改造人应注意的几项工作》(1956年1月),北京市档案馆馆藏档案,案卷号033-001-060。随着计划管理的推行,相应的财务制度、人事制度、采购及销售制度建立起来。这一系列计划式制度安排保证了企业资金使用、原材料供应、产品流向等业务流程实现可控化。公私合营企业完全采用国营化运作方式,经济改组最终完成。

三、经济改组的绩效分析

按照制度经济学的理论,当以往的制度均衡中出现获得收益的机会,并且预期制度变迁的收益超过变迁成本时,制度变迁通常会发生。私营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作为政府主导的一种制度变迁,其初衷当然是试图通过引进新的制度安排,改变原有的制度均衡,从而获得制度变迁收益。政府在选择要不要进行变革、采用何种变革方案,或者接受哪种群众自发性的重组,都面临着一个变革收益和变革成本的比较权衡问题。按照政治经济学原则,政府通常会选择出台或接受那种对其政治净收益(政治收益减政治成本)最大的方案。在50年代的中国,这种收益就是政府掌握的经济资源量,这种成本则是政府管理企业和生产的交易费用。④如果按照新制度经济学的分析范式,政治成本应是政府管理宏观经济的付出,包括人力、资本投入等;即理性的政府应追求以最小化的人力、财力投入,获得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最大收益。但必须注意的是,这种分析范式是建立在西方国家政治经济体制的基础上,不能用来解释当代中国的政治经济现实。事实上,至少在20世纪50年代,中国政府管理经济的交易成本定位在如何实现经济管理的便捷化、简单化和统一化,而非财力尤其是人力投入的最小化。

政府管理经济的交易成本在任何时代条件下都不可能为零,人力和财力投入是必不可少的。事实上,在经济改组前后,北京各地方工业局就对通过投资方式激发企业生产潜力作了论证。由于企业的生产利润由政府掌握,这种投资便转化为政府收益。政府的利润所得总体上大于财力投入。在个别企业开始公私合营时,政府就注意到如何充分发挥公私合营厂的生产潜力。其时,北京市工业企业生产的品种从电机、机械到服装、食品等,数以万计;但这些工业户普遍规模小,设备落后,劳动条件差,因而产品质量很低,生产成本很高,不仅落后于上海、天津等老工业城市,也落后于东北的新兴工业城市。“为了改变这种落后状态,在现有的基础上增添一些必要的生产设备,增建一些厂房……能够把这些厂子的潜力充分发挥起来”⑤北京市委统战部:《对资本主义工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情况和问题》(1956年5月29日)。。政府投资是激发企业生产潜力的主要手段。1956年北京市各地方工业局的计划投资额显示,全市在经济改组中的投资总计为2090.2万元①本文所引币值均为1955年3月发行的新人民币,此前的币值已做了换算。,其中固定投资1463.7万元,流动资金626.5万元②北京市人委资改办:《关于对公私合营企业增加投资的请示报告及国务院第八办公室的批复》(1956年1月12日),北京市档案馆馆藏档案,案卷号033-001-001。。投资获得了较好的利润收益。依据北京市建国轧钢、中国水暖等6个重要工厂的数据计算,从1954年至1956年共计投资80.4万元,全部工业利润在扣除税金和商业利润后,预累计为328.6万元,约为投资总额的4倍③北京市委统战部:《对资本主义工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情况和问题》(1956年5月29日)。。

然而,考虑到50年代中国的综合国力,依靠持续的大规模投资来提升公私合营企业的利润受到一定的限制,况且国家还要集中有限的财力物力进行重工业和基础设施的建设。在此情况下,受原有产业结构、资源基础和私有资本状况的制约,北京市公私合营企业的生产潜力达至底限。自近代以来,北京就不是一个工业城市。截至1948年底,全市工业企业(含官营和私营及个体手工业)总数为13286个,从业人数计83178人,总产值(按1952年不变价格计算)为10500万元,远低于上海。如果按照现代工厂工业标准,则有约70%的工人和近半数的产值属于手工业。④数据引自北京市统计局编《北京四十年——社会经济统计资料(1949—1989)》,中国统计出版社,1990年,第625~626页。社会总产值中的商业及饮食业、服务业的比重远高于工业。全行业公私合营后,工业原料的不足,程度不同地影响着生产。据有关部门不完全的统计,比较缺乏的原料有:各种钢材、洋灰、漂粉、硫酸、纸张、丝线、麻等33种。车挽具工厂因生产原料麻不足,4月份的生产计划只完成76%;光明木螺丝工厂有职工80多人,因无原料自5月9日起就完全停工;卫生球厂因无生产原料精萘,自合营以来就完全停工。根据评估,如果原料供应不改善,市五金公司在合营当年将减少产值130多万元(相当于计划产值的8%);电器公司将影响产值300多万元。另一方面,流动资金匮乏。私营工厂本来资金薄弱,依靠贷款和预付货款运转。合营后赊欠关系停止,生产任务又有所增加,流动资金立即捉襟见肘。据银行统计,全市合营工业自1956年1月合营到当年5月15日止,共贷出1300多万元;贷款余额680多万元,相当于全部资产净值的26%。如木材加工业近400户,资金140多万元,其中流动资金60万元;外债45万元,其中欠合营前的工资12万元无力偿还;合营后全业贷款37万元。一部分厂家接到任务后,先到银行贷款才能购买原料生产,往往造成赶工或误期。五金公司400户资金161万元,其中流动资金36万元,银行贷款和公司借款计45万元,超过了原有的流动资金,其他行业也普遍感到流动资金缺乏。⑤北京市委统战部:《对资本主义工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情况和问题》(1956年5月29日)。

从理论经济学的角度分析,上述情况表明,北京市的工业和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并未直接带来生产要素禀赋结构的提升。要素禀赋结构的提升,原本指一个国家或经济体在自然资源既定的前提下,提高每个劳动力可以支配的资本量;然而扩大再生产的困难和流动资金的匮乏,显示经济改组没有达到资本的要素积聚绩效。相反,北京市工业增长的主力是新建的国营企业。国营企业在工业总产值中的比重一直居于强势,至1956年,北京市内中央与地方国营企业在工业总产值中的比重达到85.66%。如仅以地方工业计算,无论与地方国营还是与手工业厂坊相比,公私合营企业的产值贡献均有限。在1956年的北京市地方工业产值构成中,公私合营企业仅占33.8%,低于国营工业43.6%的比重⑥数据引自北京市统计局编《北京四十年——社会经济统计资料(1949—1989)》,第179页。。

在上述情况下,政府追求制度性的生产要素收益最大化的逻辑选择,就是降低政府管理经济的交易成本。这种选择的操作逻辑就是提高政府管理企业的计划性。如上文所述,计划管理制度通过两步走的方式在合营企业确立;继而在实施中,主管私营工商业改造的中共北京市委统战部和北京市人委国家资本主义办公室提出:各厂在并厂后,首先,要建立科室、车间、小组等各级管理机构,合理调整劳动组织,明确各部门的职权和业务范围,以逐步消灭无人负责的现象。其次,要进一步发挥职工合营改组以后的生产积极性,开展社会主义竞赛,建立工厂管理委员会,吸收职工代表参加工厂管理。同时通过计划管理,建立正常的生产秩序,消灭生产上的混乱现象。最后,应建立与健全必要的管理制度,特别是产品质量检查、安全生产、领退料、原始记录等制度。计划管理的制度安排,对企业的生产起到了很大的规范绩效。东四区木器厂整顿劳动组织,划清岗位职责,纠正了“乱调职工,将配料员调去拉锯,以致好料做了次料,有用材做了劈柴”的错误。①北京市委统战部:《对资本主义工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情况和问题》(1956年5月29日)。西四水泥厂统一用“揉胎”式取代“拉胎”式操作方法,强化机器上料的夯实工序;生产组织按操作需要,建立生产小组的责任制;固定工人的工作岗位,调整技术人员,“31个小组每组都配备了一名技术熟练的技工,指导小组按照技术操作规程工作”,以此保障北京市房屋建材的供应②北京市建材工业局:《公私合营西四水泥制品厂生产管理的初步经验》(1956年11月),北京市档案馆馆藏档案,案卷号033-001-006。。

进行工资改革,调降合营企业职工的工资福利,是降低交易成本的另一项举措。私营企业的工资福利制度原来就很混乱,厂际之间差别很大,且一般高于国营企业。如私营纺织业工资水平总体高出国营4.5%。福利情况更为复杂,且“浪费型福利”居多。工资改革的内容就是对突出偏高或偏低的工资和福利加以调整。调整的方案是参照同类型国营厂的工资标准和本厂的实际情况。如果合营厂现行工资标准低于同类型国营厂,就根据本厂的工资水平和生产技术条件进行调整,工资标准一般不准超过同等国营标准。徒工按照技术标准经过考工,予以升级或参照国营标准给以待遇。福利则根据性质加以区分,对日常需要的如理发、洗澡等可予保留和统一;“不合理浪费”的如过节发粽子、吃西瓜、发茶叶等可以取消。属于变相工资的如发单棉制服、伙食房屋津贴等,并入工资内统一计价发放。工资改革后,公私合营工厂的平均工资是46元,地方国营工厂的平均工资是47元,除少数厂比地方国营略高外,一般偏低。③北京市委统战部:《对资本主义工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情况和问题》(1956年5月29日)。

推行计划管理和降低企业工资福利,实现了交易成本的持续降低。然而改组并未到此为止。统一计划的推行并未完全解决生产混乱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还对其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公私合营西单皮鞋厂由总厂制订统一的产量指标计划,分配到各分厂和车间。而分厂长和车间主任则在生产前不知道做什么品种,工人们也只是领到什么鞋,做什么鞋。由于仅有集中的计划,具体制度缺位,该厂自合营以来原料利用情况、利润额、浪费和节约情况、工人缺勤率等问题都尚未搞清。甚至该厂在给万里鞋店加工时少了70双帮鞋,也始终查不出原因。④北京市人委资改办:《公私合营西单皮鞋厂的情况和问题》(1956年12月),北京市档案馆馆藏档案,案卷号033-001-028。计划的推行及生产任务的增大,使有些行业在一个短时间(大约一个星期左右)内发生了工业和工业、工业和商业、大户和小户之间断线脱节现象。如双轮双铧犁的生产任务造成整个铁工业生产关系链条断线的问题。⑤北京市人委资改办:《私营工业生产改组的情况和问题》(1956年4月18日),北京市档案馆馆藏档案,案卷号033-001-060。

并厂规划不当也造成了生产上的诸多困难。其一,没有按产品类型规划改组。如五金工业公司把一户做窗纱罗底的并到做建筑铁活的金属加工厂,却又把一户做房架铁活的并到螺丝铆钉厂;电器公司把一户做拉线电门的规划到电话机厂,却又把电话机生产协作需要的铜活工厂并入电器厂。其二,有不少修理户并入制造户。如电器公司把修理电机和电扇的并入朝阳电机厂以后影响了修理业务。其三,有的类型户少、人少,与其他生产也无协作,为了管理方便把他们并入大厂。如织毛衣的8户、42人并入针织厂作为一个车间,其他如干电池和蓄电池、黑坩锅和白坩锅、木工机械零件和瓦木工具等不同的厂户合并以后,都造成管理上和生产上的困难。有的小厂并入大厂后,由于产量少而被忽略,停止了生产,如钰源工业社生产千斤胶皮垫和避震胶皮垫,全市只一户,销路很好,但并入新华橡胶厂后便不生产了。①北京市人委资改办:《工业资本家对生产改组问题的反映》(1956年7月20日),北京市档案馆馆藏档案,案卷号033-001-060。

政府的主观意图也遇到了多重障碍。首先,由于工资福利的普遍调低导致工人对经济改组采取了消极态度甚至抵制行为。干部将其归因于企业党团工作不利,认为“对私营工厂的工作做得很差,一般工厂的党团员力量很弱,工人觉悟不高”②北京市委统战部:《关于召开工业公私合营工作会议的报告》(1954年5月13日),北京市档案馆馆藏档案,案卷号033-001-001。,致使工人甚至包括一部分党团员工人,带头反对公私合营和经济改组。政府将这类阻碍生产的行为上升到政治高度,认为“这是反对社会主义改造,是资产阶级的阴谋”③北京市人委国资办:《关于本市对私营工业生产安排情况和目前在改造私营工业工作中存在问题的报告》(1955年7月10日),北京市档案馆馆藏档案,案卷号033-001-001。;提出要加强党委的统一领导,“只有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才能分工协作,搞好公私合营工作”④北京市人委国资办:《关于本市对私营工业生产安排情况和目前在改造私营工业工作中存在问题的报告》(1955年7月10日)。。同时,对工人的阶级教育和政治教育成为解决纠纷的主要途径,“大力加强私营工厂的党团、工会工作”的措施在各公私合营厂普遍推行⑤北京市委统战部:《关于召开工业公私合营工作会议的报告》(1954年5月13日)。。其次,作为政府方面的代理人,公方代表的不当行为削弱了政府管理企业的效能。如北京市制棉厂的3位公方代表,“一下厂就受到资方包围”,在迁厂并厂中,“偏听偏信资本家的话”,毁掉了30余台弹花机,给工厂带来严重损失⑥北京市委办公厅:《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公私合营企业工作座谈会简报第11号》(1956年9月19日),北京市档案馆馆藏档案,案卷号001-009-392。。类似情况在全市各区均有程度不同的存在。复次,政府相关部门职责不清,政出多门的管理方式,也增加了交易成本,酿成了某种混乱局面。最为严重的当属建国轧钢厂在扩建过程中发生工人闹事事件。由于建国轧钢厂属市第一地方工业局管辖,而执行扩建任务的工程处在人事上归口市第二地方工业局,所用建筑材料则由市建筑材料工业管理局调拨。缺位的协调和配合,致使工程队工人与轧钢厂工人因吃饭问题引发冲突,最终酿成工人围堵厂长事件。⑦该事件详细过程参见中国建筑工会北京市委员会:《北京市第二地方工业局工程处建国轧钢厂工地工人闹事的报告》(1957年1月),北京市档案馆馆藏档案,案卷号001-009-406。这些障碍在“建设社会主义”的宣传感召和具体措施下逐渐被化解或克服。

事实上,改组中出现的问题在其他城市同样存在,上海、武汉、广州等地甚至更为严重。有关部门将其归纳为原料、资金、产品质量、工资福利及工商关系等几大方面的问题。⑧国务院第四办公室:《公私合营工业改造会议简报》(1956年7月12日),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央档案馆编《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档案资料选编(1953—1957)·工业卷》,第353~359页。当困难增大时,政府的选择是继续推进改组,目标是管理的日趋简捷化和统一化,以求借此解决制度变迁过程中的各种难题。主要方式是将公私合营企业完全改为国营,通过提高公有化程度,通过逐步并厂,最终达至国营工业一统天下的制度结构,也就形成了新的制度均衡局面,并一直延续至80年代。

综上分析,我们可以作出如下归纳:经济改组的目的在于获取制度变迁收益。然而,北京市的工业社会主义改造由于并未从根本上提升生产要素禀赋结构,因而导致制度性的要素收益停滞。为了保证制度变迁收益,政府通过增强计划性以降低管理经济的交易成本,从而使公私合营企业加速成为国营或实质上与国营无异的企业。

通过对北京市私营工业经济改组的考察,也许可以收到窥一斑而见全豹之效,使我们能够更全面地看到新中国经济制度变迁的复杂面相,并在此基础上更深刻地理解这一制度变迁,理解中国计划经济体制和单一公有制的确立以及日后向市场经济体制和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所有制结构演进的历史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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