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变迁与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产生的原因分析
2010-01-22□韩瑜
□韩 瑜
制度变迁与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产生的原因分析
□韩 瑜
制度总是处于不断的变迁之中,对于制度变迁的原因,新制度经济学从需求与供给两方面给出了理论解释。我国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也处于不断的变迁之中,本文以制度变迁理论为基础,对上世纪 80年代以来兴起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产生的主客观原因进行了分析。
制度变迁;制度需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一、制度变迁理论简述
T·W·舒尔茨在其《制度与人的经济价值的不断提高》一文中,将制度定义为管束人们行为的一系列规则,这些规则涉及社会、政治及经济行为。这一定义被以后研究制度的学者广泛接受①。制度总是处于变迁之中。制度变迁是制度的替代、转换和交易过程,是指“制度创立、变更及随着时间变化而被打破的方式”。②制度变迁或制度创新是新制度 (或新制度结构)产生,并否定、扬弃或改变旧制度 (或旧制度结构)的过程,是一个动态的现实的过程。
舒尔茨较早的、明确地把均衡与非均衡概念和分析方法引入制度分析,把制度本身作为一种产品,并建立起制度市场,对制度供求均衡与非均衡进行分析。当制度处于非均衡状态时,就具有了变迁的可能性,制度非均衡是制度变迁的必要条件。
早期的制度经济学文献大多偏重于制度变迁的需求诱致机理,如科斯、诺斯等从潜在利润的角度来分析制度需求的变化导致制度变迁。在戴维斯和诺思 (1973)看来,“外部利润”主要来自规模经济、外部性内部化、风险分担、降低交易费用所引起的收入的潜在增加不能内部化时,一种新制度的创新可能使这种外部利润内部化。③
潜在利润是制度变迁的诱因,但制度变迁还涉及成本问题。“如果预期的净收益 (即指潜在利润)超过预期的成本时,一项制度安排就会被创新。只有当这一条件得到满足时,我们才可望发现在一个社会内改变现有制度和产权结构的企图。”④这种新的制度安排的目的在于使存在于原有制度安排外面的利润内部化,以达到帕雷托最优状态。
后来的一些经济学家则进一步从制度供给的角度对制度变迁的原因进行了分析。如 V.W.拉坦的文章《诱致性变迁理论》在各方面研究的综合性成果基础上,将诺斯等的理论又推进了一步。他认为,制度变迁不仅是由诺斯讨论的对更为有效的制度绩效的需求所致,而且也是关于社会与经济行为以及组织与变迁的知识供给进步的结果。
戴维·菲尼 (David Feeney)指出,制度变迁的供给是极其重要的,需求诱致虽是必要条件,但不是实现制度变迁的充分条件。他根据新制度经济学的一些文献,勾画了一个制度供求分析的框架。影响制度需求的因素主要包括相对产品和要素价格、宪法秩序、技术、市场规模等,影响制度供给的因素则包括宪法秩序、制度设计成本、现有知识积累及社会科学知识的进步、实施新制度安排的预期成本、现存制度安排、规范性行为准则、上层决策者的净利益等。⑤
虽然从制度需求与制度供给两方面来分析制度变迁的原因应该是较为全面的,但影响制度需求与制度供给的因素往往存在交叉,特别是在制度需求与制度供给主体一致的情况下,即制度需求者同时也是制度供给者,那么引起制度需求的因素也往往是制度供给的原因,所以在这种情况下,要严格区分影响制度需求与影响制度供给的因素是很难的,更好的办法是从主客观两方面来进行分析。
二、中国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制度变迁
制度总是处于不断的变迁之中,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制度亦然。对我国来说,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这种制度形式是舶来之物,但在当前看来,它绝不是个新鲜事物。
中国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历史可以追溯到20世纪初。合作经济的思想源于国外,后由一些学者从北 (苏俄 )、东 (日本 )、西 (欧美 )三线引入。20年代和 30年代早期国民党政府就兴办了多个信用合作社,据统计,1931年底,在3618个合作社中,信用合作社占 87.5%,农业生产合作社和消费合作社分别占 5.5%和 3.4%。⑥中国共产党也在各个时期组织了农民合作,兴办了各种合作社。新中国成立后,很快建立起各种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主要有三类:农业生产合作组织、农村供销社和农村信用合作社。这三种合作经济组织从成立到发展都受到政府的控制,虽然一开始还能坚持自愿互助的原则,但都渐渐的变成了政府计划经济体制下为实现经济管理和控制目标的制度安排,带有强制性,主要反映政府意愿,属于计划经济的产物。
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原来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制度安排已经不能适应现实的需要。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人民公社解体,以行政区划为标识的集体组织被改组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或农村社区合作组织),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的社会化服务。但这一时期的制度安排带有过渡性质,并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这决定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制度仍将变迁。
1980年,几乎与改革开放的进程同步,中国出现了第一个农村专业技术协会。从此,一种崭新的农业经营组织形式——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中国大地悄然兴起,并以各种不同的形式蓬勃发展起来。⑦从发展阶段来看,上世纪 80年代至 90年代是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萌芽阶段,主要组织形式为专业技术协会和研究会,90年代初到 90年代后期是起步阶段,从本世纪初开始,是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深化阶段。⑧这些合作经济组织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它们将农民与市场联结起来,为农民发展商品农业、市场农业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的社会化服务,受到农民的欢迎。从制度变迁类型上看,主要属于诱致性制度变迁,政府不再借助于行政手段强制农民合作,而是根据农民的需求推动农民合作,促进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产生与发展。
三、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产生的原因分析
(一)制度需求与供给主体
从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制度变迁的历史来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市场经济下的制度安排,而这种制度安排的需求和供给主体是一致的。从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牵头人来看,包括三类:一是农民,主要是农村中的产业大户、农村能人等;二是企业,主要是从事农产品加工的龙头企业;三是政府涉农部门,包括农技推广部门、七站八所、基层供销社、乡村干部(表 1)。这三类主体既是制度的需求者也是制度的供给者。
表 1 我国专业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按牵头人分类情况
既然制度需求者同时也是制度供给者,那么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制度变迁的原因最好是从主客观两方面进行分析。
(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产生的主观原因分析
既然来自农民、政府、企业的三方面力量都在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那么这说明这三类主体都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存在需求,能够帮助他们实现某些目标,分别来看,这些目标包括:
1.农民——强烈的增收愿望
贝克尔 (G.S.Becker)认为,各种人各种活动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追求效用最大化,而不管这些人的职业或这些人的活动是否具有商业性质,换句话说,人类的一切活动都蕴含着效用最大化动机,都可以运用经济分析加以研究和说明。⑨这一广义的经济人假设强调了两点:一是人的有限理性;二是人追求自身利益(物质的、精神的、感情的等等)最大化的动机。对于我国的农户而言,同样符合上述假设。随着农业商品化的发展,理性的农户会尽量通过各种途径从市场交换中获取利益,同时,当前农户收入不高的现状也决定了增加收入是农户最迫切的愿望和动机。
对于生产大户来说,他们的生产规模相对较大,对各种服务的需求就更为强烈,特别是在产品销售方面,因此这些生产大户为了增加销售收入,就会努力寻找各种销售渠道,开拓销售市场,为了实现销售的规模经济,这些大户就有激励将农户组织起来成立合作组织,实现共同营销。对于农村中的能人来说,他们往往具有市场意识,有创新精神,在技术或生产营销方面有特长,这些人更容易发现农民合作的潜在利润,从而为实现这些潜在利润而组织农民合作经济组织。
2.政府——农村稳定与农业发展目标
改革以来,我国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对农民合作组织给予了积极支持。2007年,胡锦涛在十七大报告中提出“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形式,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和龙头企业发展”。
事实上,政府对农业合作早就有深刻的认识。1951年,党中央制定了《中共中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就曾指出,“要克服很多农民在分散经营中所发生的困难”,就必须倡导“组织起来”,按照自愿互利的原则,发展农民互助合作的积极性。后来,由于错误地将农民互助合作导向了“人民公社”,严重挫伤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最终导致合作经济的失败。人民公社解体后,以乡镇、行政村和村民小组建立农村社区性合作经济组织,但是,由于农村集体经济普遍十分薄弱,很多地方在土地承包到户后集体就“名存实亡”了。在发展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农民合作经济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已经显现,政府逐渐地意识到了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重要性,并采取了一些支持政策和措施。
从根本上讲,作为社会管理者和经济管理者,政府是不可能忽视农民这样一个庞大的群体的,在中国,截止到 2003年,农村基层组织还有乡镇 38028个,村民委员会 678589个,乡村劳动力资源 52918.6万人,农林牧渔业的从业人员还有 31259.6万人。⑩对于政府来说,如此庞大的群体是需要加强控制和管理的,这一点关系到政治的稳定。邓小平一直认为农村稳定是全国稳定的基础。他反复强调:“农村不稳定,整个政治局势就不稳定。”“城市搞得再漂亮,没有农村这一稳定的基础是不行的。”将农村稳定定位于全国稳定的基础,足以说明农村稳定的战略地位的极端重要性。○11而农村的稳定依靠的是农业的稳定和农民的稳定,因此对农业发展的支持和对农民的组织管理是政府非常关注的事情。
3.企业——降低风险和减少资本支出的需要
国外“管理操纵”合作思想学派的观点明白的解释了企业对农民合作经济组织 (主要是合作社)提供制度供给的原因。这一学派认为合作社是那些需要持续、可靠的农产品供应来源的私人企业,为加强管理而实施的一种策略和避免较大的资本支出的手段。○12可见,对于农业企业特别是加工企业来说,合作社能够为其提供稳定、可靠的原材料,从而降低企业风险和减少资本支出。在现实中,农业龙头企业 +合作社的组织形式就是这一派思想的重要体现。
从目前来看,受土地的限制和农业生产特性的影响,农业龙头企业对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提供的原材料来源的依赖性依然较强,决定了这些企业在较长时间内会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存在制度需求,这将极大地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
(三)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产生的客观原因分析
从客观上来分析,有很多因素导致了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产生。有些客观因素使人们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制度安排产生了需求,有些客观因素则使得这种制度安排在现实中成为可能。主要包括以下一些因素:
1.商品农业的发展
商品农业与传统的自给自足型农业截然不同,商品农业下,农户的生产和生活都以商品化为特征。从生产方面看,生产资料主要通过商品交换关系从社会上获得供给,农业劳动通过社会分工由家庭成员和各种商业性机构共同承担,农产品主要通过市场供应整个社会;从生活来看,农户生产的商品绝大部分是为了出售,所需要的绝大部分生活资料也是从市场上购入的。可见,商品农业是完全与社会经济相融合的,商品农业的实质就是农业生产的高度社会化。农业生产的高度社会化要求从社会得到服务,也就是社会化服务。因此,商品农业生产对各种社会化服务的需求引致了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产生。
随着商品农业的发展,农业的商品化、专业化、社会化程度大大提高,农业产业链条不断延伸,促使整个农业产业体系逐步完善,在农民与市场之间就需要各种中介组织,在信息、技术、加工、物流、营销等领域为农民提供所需的服务,从而使农产品得以顺利走向国内外市场。从西方国家的历史经验来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是最重要的中介组织形式。就我国来说,随着商品农业的发展,对中介组织的需求也日益增加,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才应运而生。可见,商品农业的发展是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产生的主要客观原因,它促使人们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这种中介组织形式产生了最强烈的需求。
2.市场规模的扩大
市场规模是影响制度需求的因素之一,其影响表现为:(1)市场规模扩大使固定成本可以通过很多的交易收回,从而减少固定成本对制度安排创新的障碍;(2)市场规模的扩大使一些与规模经济相适应的制度安排得以创新;(3)市场规模的扩大,使得一些制度的运作成本大大降低。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依赖于商品农业的发展,而商品农业的发展受制于市场规模,市场规模的扩大会促进专业化生产,使分工细化。随着农业专业化程度的提高以及农业生产分工的细化,农业生产各环节之间的联系越来越紧密,产品之间的交换也越来越频繁,交易成本就会逐渐增加。
为了节约交易成本,实现规模经济,就需要与规模经济相适应的制度创新,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正是此种制度创新的产物。通过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统一进行交易,可以降低交易成本,迅速收回固定成本,获取规模经济。
3.原有制度安排的缺陷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实行了以家庭承包责任制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赋予农民独立生产经营的权利,同时规定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进行土地的统一经营,同时由国家和政府职能部门兴办的社会化服务组织为农业发展提供社会化服务。但是这种制度安排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出现了不适应性。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已成为社区导向的多功能组织,既要负责处理村里的行政、社会事务,又要提供农业服务和公共服务,最终导致集体组织的服务功能弱化,无法满足农户对各种社会化服务的需求;国家兴办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则存在追求部门利益,不为农服务甚至与农争利的行为,损害了农民的利益;政府职能部门兴办的各种服务组织在机制转换的冲击下,先是“有钱养兵,无钱打仗”,到后来“养兵”的钱也难以保证,大量农技服务人员 “跳农门”,服务功能萎缩;原有的计划经济型服务组织的服务领域主要集中在粮、棉、油料、烟、茶等传统大宗农产品的常规性生产技术,以及水利、农田基础设施等产中环节的服务,范围狭窄,无法满足市场经济条件下独立进行商品生产的农户的社会化服务需求。
正是由于为农业提供社会化服务的组织制度安排出现了种种缺陷,才使得人们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产生了制度需求,使其在其他服务组织未涉及的领域产生和发展起来。
4.科技的进步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如果没有技术的进步,就没有农业生产率的提高,就会制约商品农业的发展,同样,没有技术的进步就没有农业工业化的发展,就会制约农业企业的生产能力。因此,技术进步是推动商品农业发展和农业加工企业规模扩大的原动力。
经过多年的改革与发展,中国农业取得了巨大成就。中国超级稻、转基因抗虫棉、禽流感疫苗等方面的科技成果处于世界领先水平;农业先进技术引进工作成效显著,消化吸收和再创新能力逐步增强;农业装备水平显著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达 38%。目前中国农业的科技进步贡献率已达48%。○13
技术的进步也推动了农业企业的发展,现代加工保鲜技术、现代物流与通信技术、现代网络营销手段使农业企业实现了现代化,不仅生产加工能力成倍的增长,而且加快了产品流通周转的速度,扩大了市场营销的规模。
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加强了农业生产者与农业企业之间的联系,在农业产业化的发展过程中,很多加工企业为了得到稳定的货源,组织领办了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这些企业则作为合作经济组织的龙头,通过技术进步,扩大加工生产能力,从而带动了农业的发展,也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规模与实力有了很大的提高。
注 释:
①卢现祥:《西方新制度经济学》,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2003.
②诺斯:《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上海三联书店和上海人民出版社 1994年版,第 225页。
③徐旭初:《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制度分析》,经济科学出版社,2005年版。
④科斯等:《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上海三联书店1991年版。
⑤菲尼:《制度分析与发展的反思——问题与抉择》,商务印书馆 1992年版。
⑥米鸿才等:《合作经济发展简史》,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8年版。
⑦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课题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法立法专题研究报告 (一),农村经营管理,2004.9.
⑧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课题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法立法专题研究报告 (一),农村经营管理,2004.9.
⑨罗必良,《经济组织的制度逻辑——一个理论框架及其对中国农民经济组织的应用研究》,山西经济出版社,2000年 8月。
⑩中国农村统计年鉴——2006。
(11)孙迪亮、张立兴,《邓小平的农村稳定观》,《湖北社会科学》,2004年第 2期。
(12)Randall E.Torgerson,"Fa rmer Cooperatives",Annals of the American Academy of Political and Social Science,Vol.429,The New RuralAmerica.(Jan,1977).
(13)目前中国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 48%,中国新闻网,2007-10-22,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
[1]JennyClegg,“RuralCooperatives in China:policy and practice,Journal of Small Business and Enterprise Development”.Vol.13 No.2,2006.
[2]Randall E.Torgerson,"Farmer Cooperatives".Annals of the American Academy of Political and Social Science.Vol.429,The New RuralAmerica.(Jan,1977).
[3]Murray Fulton,"The Future of Canadian Agricultural Cooperatives:A Property Rights Approach".American Journal of Agricultural Economics.Vol.77,No.5,Proceeding Issue.(Dec,1995).
[4]诺斯.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 [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和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
[5]科斯等.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 [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1.
[6]卢现祥.西方新制度经济学 [M].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2003.
[7]徐旭初.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制度分析[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5.
[8]程同顺.中国农民组织化研究初探 [M].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003.
[9]孙迪亮,张立兴.邓小平的农村稳定观[J].湖北社会科学,2004,(2).
[10]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课题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法立法专题研究报告 [J].农村经营管理,2004,(9).
[11]庞晓鹏.中国农村民间合作服务组织研究[M].北京:中国农业科技出版社,1999.
[12]米鸿才等.合作经济发展简史[M].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8.
[13]罗必良.经济组织的制度逻辑——个理论框架及其对中国农民经济组织的应用研究[M].太原:山西经济出版社,2000.
The institution is always changing and the new institutional economics give a theoretic explanation to the reason of institutional change from both sides of demand and supply.The institution of far mer cooperative in China is also changing gradually.This thesis analyzes the subjective and objective reasons that cause the emergency of farmer special cooperatives arisen from 1980s on the ground of institution change theory.
Institutional Change and Explanations for the Emergency of Farmer Special Cooperatives in China
Han Yu(11)
F321
A
1008-8091(2010)01-0011-06
2009-12-06
南京财经大学财政与税务学院,江苏南京,210046
韩 瑜 (1981- ),女,山东济南人,南京财经大学财政与税务学院讲师,研究方向:农业财政与税收。
邓秀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