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坐牢仍拿高额年终奖
2010-01-06
环球时报 2010-01-06
本报特约记者 蔡 菲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行政院人事局”5日上午发布新闻稿表示,2009年军公教人员循例发给相当1.5个月薪水的年终工作奖金。由于“扁家”贪腐官司尚未三审定谳,被关在台北看守所的陈水扁仍可享受高额奖励待遇,引发岛内争议。
根据台“人事行政局”日前敲定的2009年“军公教人员年终工作奖金发给办法”,岛内近90万军人、公务员、教师仍可获得一个半月的年终工作奖金,陈水扁依“卸任总统礼遇条例”也可领到约37.5万(新台币,4.7元新台币约合1元人民币,下同)的慰问金,遭到蓝营一片挞伐。据台湾东森新闻5日报道,国民党“立委”李庆华强烈质疑,“年终奖金是奖励一年的辛劳,陈水扁坐在牢里有什么可奖励的?奖励陈水扁的贪污?奖励他的卖官、洗钱?奖励他做了最坏的示范?”李庆华还强调,“一个贪污犯还可以领这么多年终奖金,我想人民看到,眼泪都会掉出来。”
由于岛内经济不景气,此次台当局发放年终奖金显得相当谨慎。去年12月31日,台“人事局”曾低调邀集各部门及25个县市人事主管讨论,最后决定在2010年2月4日发给军公教人员一个半月年终工作奖金,领取月退俸公务员则发给一个半月的年终慰问金。依照台行政部门惯例,春节前除年终工作奖金外,2009年考绩奖金也会提前发放。台“主计处”预估考绩奖金约250亿元,年终奖金约400亿元,都是一笔不小的开支。但发放办法首次取消7万多名临时人员的年终慰问金,改由“中央”或地方政府视情况自行决定是否发放。由于部分县市财源不足,届时可能会出现县市间发放情况不同步的现象。另外,为配合“考试院”改革考绩制度,今年考核为丙等的人员将不能得到年终工作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