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岁那年的吉他
2009-12-29李明
李 明
每个孩子在年轻的时候都会犯错,但是宽恕往往胜过全力的提携。
17岁那年,我疯狂地爱上了音乐,当时的音乐老师也很看好我,说我对音乐的悟性很高。但有一件事情却让我十分羞赧:自己那捉襟见肘的家庭,根本就拿不出钱来给我买一件像样的乐器。
那时有不少同学想组建乐队,一个叫刘茂的富家子就是其中的积极分子。我看过他写的歌,认定了他是一个没有音乐细胞的人,但我却很想加入他的乐队,因为听说他有一套最高档的乐器。于是,平时木讷的我做了有生以来最疯狂的一件事——跑去找他,希望他接纳我成为他乐队的一员。我理所当然受到了他的欢迎。他把我带到了他的寝室,让我参观了那些属于他的贵得惊人的乐器。就是在那里,一把Gibson的电吉他将我的眼球牢牢地吸附住了。
在所有的乐器里,我最喜欢这把吉他,每一次看到它,我都抑制不住地渴望占有。暑假来临之前,我终于没能忍住,提前请假回家,然后抱着行李在公园的椅子上睡到凌晨一点多钟,接着翻进了校园……最终,我成功地抱出了那把电吉他。
然而随着时光一天天的流逝,兴奋感开始被深深的恐惧所代替。那把电吉他就像是一个如影随形的梦魇,一步一步把我逼到了恐惧的边缘。于是,那把吉他被尘封起来,我再也不敢去碰触。
开学后刘茂来找过我几次,都被我以要学习文化课为借口搪塞过去了。我退出了那个曾经让我风光一时,并成就过我梦想的乐队。让我略微放心的是,他并没有提过吉他丢失的事。可是我却不能轻松下来,一切与音乐有关的东西,都足以摧毁我。到高三开学的时候,我完全放弃了自己曾经钟爱的音乐。
吉他仍是我的心病,我想不出一个完美的办法使它物归原主。终于,我做了一个冒险的举动:给刘茂写了一封匿名信,告诉他自己知道那把Gibson吉他在什么地方。一周后,我的信箱里来了一封叫人心惊肉跳的信,发信人的地址上,赫然写着刘茂的名字。我脸色煞白地拆开信,只有两行字:我把它送给一个应该拥有它的人,可是看来他并没有珍惜。
我被震撼了!原来,一切的一切刘茂早已了如指掌,他甚至直到现在,还对我的音乐抱以极大的期待!
当天晚上,我在同学们惊异的目光中,走进了阔别一年之久的音乐教室。从那以后,我和刘茂成了要好的朋友,在我们的共同努力下,我们合作了很多歌曲,还出了唱片。
司志政摘自《花刊》